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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240)

作者:虽矣 时间:2023-12-09 02:13 标签:爽文 英美衍生 克苏鲁 惊悚

  他试探性地调整了几个姿势,最终选定了最舒服的一种。
  忙着调整画架角度和拉直画布的拉斐尔抽空看他一眼,忽然笑了:“你拿笔的手势错了,画画和写字的手法有区别——不过你这样的手势写字也不对啊。你的大拇指把食指包住了,写字的时候会是拇指抵着笔杆的地方用力。这样很容易在中指上长出笔茧的。”
  玛格丽塔停顿了一会儿。他抬起手,端详自己的中指,摩挲着那一小块皮肤。
  “我记得以前这里是有茧的。”他说,又去看自己的左手食指,“这里以前也有刀疤,是削笔的时候割破的,疤痕还没脱落我就自己剥掉,后来没有长好。”
  “噢?”拉斐尔饶有兴致地伸手,玛格丽塔将左手搭在他的掌心,拉斐尔认真观察了一会儿,轻轻叹息,“……哪有。你是完美的,玛格丽塔。”
  “我想你的意思是,我几乎可以等同于一座活着的雕塑。这不是缺点么?你自己说的。也许增添一些疤痕会更好。”
  拉斐尔抬起头观察她。
  又出现了,那个在她身后若隐若现的、微微忧郁的青年。他狭长的眼眸压低了,瞳孔深不见底。
  错觉中,恍然地,拉斐尔意识到青年有一双奇特的长眼睛,他从未见过,显然是另一个人种的特征。内眦角呈现出很小的钝角,角度明显地朝下,而眼尾长长地挑出去,哪怕在休止地方,也晕开一片暗色的、仿佛华盖落下的阴影。他的瞳孔有一小半藏在眼皮下面,仿佛将光华和锐气全都内敛其中,只抬眉时泄出丝毫。
  按理说这是一双极具压迫力的眼睛,然而他的整张脸庞,轮廓是如此柔和、温润,仿佛一粒珍珠,浮光只是微微闪烁,惹人无限遐想。
  于是他的眼瞳也变得沉静起来——而威严却也是确确实实地存在的,尤其是他蝴蝶翅翼般收拢的长眼睫,仿佛一道浓密的眼线,勾勒出一条弧线舒展的上眼线。
  啊。多少贵妇人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去修饰的轮廓,去模仿的神采,去描画的眼线,对他来说是生来就有的吗?
  过去拉斐尔从不相信与生俱来的高贵与威仪。
  如今他见到了。
  拉斐尔恍惚着,笑着告诉玛格丽塔:“你的缺点不在于像一座活着的雕塑,亲爱的,你的缺点在于雕琢的手法太过拙劣……米开朗琪罗说塑像本来就在石头里,他只是把不需要的部分去掉。这就是你要做的工作,亲爱的。把不需要的部分去掉。”
  他凝视着青年的眼睛。
  “我永远不会将他去掉。”玛格丽塔说。
  “啊。”拉斐尔说,“不是他。亲爱的,不是他。他不是你的缺点……就像这座雕塑的主题其实并不完全在于圣母。”
  接下来要说的话是如此痛苦,活生生剖出他的心肺也不会有那么痛苦了,那是刺瞎他的眼睛、砍掉他的双手才能相媲美的痛苦。那是死的痛苦,必不可少的痛苦,必将面临的痛苦。
  “尽管,”拉斐尔说,“尽管在这整座雕塑中,我真正爱的,不,我最爱的是圣母。”
  玛格丽塔平静地看着他。“她也很爱你。像你希望的那样,那一点点真实的味觉所能品尝到的爱。”
  “……那么他呢?”
  “他死了。”
  “他会复活的不是么。我们都知道基督是会复活的。他只死去了很短暂地一会儿,就算是他真正离开认识的时候……就算是那时候,他也只是回归了圣母的怀抱而已。”
  玛格丽塔扯了一下嘴角。奇妙的是,青年也在向拉斐尔微笑。他的眉目如此舒展,在笑意里轻轻眯起,于是拉斐尔注意到他的眼睛其实是平直的,一切弧度都因为眼角的下压和上挑而起,如此华丽而不露声色,如此爱恨分明的眼睛,其实只是一条线轻微的弧度就能彰显。
  他绘制过无数圣母,她们都是那么曼妙袅娜,她们全都与他不同。
  他希望有一天他能画出这样的眼睛。
  他知道有一天他会画出这样的眼睛。这样的面庞,这样的轮廓,这样的顾盼神飞,这样的灵动活泼。
  这样的高贵与威仪。
  “会的。”玛格丽塔说,仿佛圣灵述说真理。
  像是有什么事情搞错了。不正确。不稳定。摇晃的。散逸的。像是烟雾,又像是漂浮在空间中的某些空隙,并不真实存在,却散发着强烈存在感的水滴。
  康斯坦丁有一种做梦般的感觉。但是这并不是一个梦境,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确实是回来了,为了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甚至还选择了那枚拿到手没多久的代表“门”的石符,而不是搭乘飞机。
  虽然抵达门前后他就有点后悔。
  好吧。可能不是“有点”那种程度的后悔,而是非常发自内心的那种。
  坦白说他是真的很后悔。
  想一想他每次来见亚度尼斯都会后悔,要说具体为什么后悔呢……其实也没有道理。亚度尼斯没有真的对他做过什么,就算亚度尼斯真的做了什么,他其实也不见得会有任何感觉。可能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地,约翰·康斯坦丁和这个人就会彻底地消失在时间线当中。
  并不是单纯地“死去”了,而是存在本身被直接抹消掉。
  其实抹消一个事实不是个简单的事情。信息是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的,这个世界尽管光怪陆离,各种魔法、科学和玄学争奇斗艳,各有各的顶峰,可是,有一些“规律”都是注定的,就好像某个至高无上的“神”制定了这条规则,于是在不违背这条规则的前提下,任何可能都有可能。
  而在无限的空间、无限条时间线中,只要有可能发生,就一定会发生。
  约翰·康斯坦丁只是个小伎俩一大堆的三流魔法师。他会摆弄戏法,会些不主流的语言,对很多种类型的魔法都稍有涉猎。
  这是他自己说的。基本上也没怎么被反驳过,可见这确实就是他留给人们的印象……在人们还能对他留下印象的时候吧。今时不同往日了。
  但是他从未说过自己用以衡量能力的尺度。
  尺度。那永远是最重要的。当你大抵地知道自己居住的城市有多大的时候,当你大抵地理解国家这个概念有多大的时候,当你大抵地明白宇宙有多大的时候……尺度,那难道不是真正令人们明了他人和自我的片刻么?
  尺度。这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不能明白尺度……那你会产生一种错觉,你会以为世界只有你身边那么大,世界上的人都是你身边那样的。也就是说,世界上的人都和你差不多,一样的货色。
  康斯坦丁太理解尺度了。他见过自己居住的狭隘肮脏的小城,他混迹摇滚乐队时窥见了世界的一角,而当他惹上地狱里的大人物,四处躲藏、在猎杀和围堵中艰难求存的时候,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真的理解“尺度”了。
  后来证明他不理解。
  是在什么时候真正懂得的呢……大概就是在因为他的过错离世的时候。
  谁会想到呢。随意捡到的一块宝石,归根结底,一块石头。就是这么一块石头,害死了他的亲人。
  那是他真正理解尺度的时候。
  死亡。
  从此宇宙也变得不重要了。
  也许只活在小城也无所谓的,也许世界上的其他人和你本来也没什么区别。当然,你们有不同颜色的头发皮肤和瞳孔,你们有不同的身高和身材比例,你们占有的资源也有多少的区别,但是,人们确实都是一样的货色。
  然而,从那时候起,康斯坦丁不再认为自己理解尺度。他想这世上或许总会有更大的尺度,大到一定程度后,最终、最终,你还是会抵达某个终点。
  那个终点就是你本人的尺度。
  康斯坦丁的尺度是死亡。人们的尺度都是死亡。
  这就是人类的极限。
  如此想的话其实那些历史上功名赫赫的大人物汲汲营营地寻求长生,为了做出的那些昏了头般的举动,也没什么错或者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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