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103)
他将康斯坦丁抱到椅子上放好,康斯坦丁往椅子里缩了缩,捂住还在剧痛中抽搐的胸膛——这种连绵不绝的疼痛感到底是伤口所致,还是感情作祟,他实在是难以分清。
亚度尼斯带着烈酒返回,酒杯中悬浮着一尊栩栩如生的人鱼冰像。他把杯子递给康斯坦丁,康斯坦丁猛地灌下了一大口。
“过去也有人爱你吗?”康斯坦丁问,“而且你还没讲完诺玛·贝克的许愿。她许愿了什么,连你也不能完成?”
亚度尼斯从康斯坦丁的杯子里喝了口酒。
康斯坦丁盯着他无波无澜的面孔看了几秒,受到惊吓般猛地灌了一大口酒:“这段过去让你伤心了。”
“嗯。”亚度尼斯说,“一共有三个人爱我。”
康斯坦丁震惊于“三”这个数字:“只有三个?我不信。”
“只有三个。”亚度尼斯说,“其他人以为他们爱我,其实他们是恐惧我,或者彻底疯了。”
“诺玛是其中之一?”
“诺玛是其中之一。”
“我猜还有一个倒霉鬼的故事很长,以后再听吧。”烈酒让康斯坦丁产生了温暖的错觉,他放松地舒展了一下身体,“说回诺玛的许愿。”
他对这些过去表现得很执着。
“一共有三个人爱我。情人的爱。”亚度尼斯说,“每一个都让我……”
悲伤。快乐。痛苦。快乐。迷惑。快乐。寒冷。快乐。空虚。快乐。绝望。绝望。绝望。绝望。绝望。
绝望。
或者所有情绪全是假象。
“……感到很抱歉。”亚度尼斯说,“非常抱歉。”
绝望。
“你的表情和你口里的话完全是两回事。”康斯坦丁嘲笑道,“你现在满脸性冷淡,像是在说‘你是我所有炮友里技术最烂的那个’。”
绝望。
“诺玛向我求婚了。”亚度尼斯说,“她想要我们结婚后搬到郊区的房子,在院子里养花和搭秋千,为我生两个孩子,每天收拾收拾房间,照管小孩,为我准备三餐。我可以有情人,不过必须是她同意的对象,而且不可以带回家让两个孩子发现,马龙除外。”
康斯坦丁听呆了:“这有什么不能实现的?”
“这些描绘只是一个外壳,内核在于,她许愿的是美好幸福的普通生活,这一点我永远不能满足。”亚度尼斯说,“我只能拒绝她。”
绝望。
康斯坦丁想了想,忽地大为感慨:“我绝对是这三个人里要得最少的!”
“胡说,”亚度尼斯轻飘飘地反驳,“你最贪心。”
“你倒是说说我贪心在哪里。”
亚度尼斯拿起空酒杯走开,并不回答康斯坦丁。但闲极无聊的康斯坦丁怎么也不肯住嘴,喋喋不休地追问个不停。
“除非你把话说清楚否则我是不会闭嘴的,听到没,亚度尼斯,我现在是重伤患者,我有的是时间耗在这。你最好在我烦死你之前告诉我答案。”他说,痛快地喝着酒,“我知道你打定了主意什么都不说的时候我问不出来,但我分得清你是现在不想说还是完全不会说。说吧,亲爱的,说吧!”
“他们都不敢奢求太多。”亚度尼斯说,“而你想要我爱你。”
这句话击碎了康斯坦丁试图掩藏的一切秘密。
他沉默下来,就在亚度尼斯以为他会闭口不言的时候,康斯坦丁又一次展露出他惊人的、可怕的贪婪。
“你爱我吗?”他胆大包天地问,就好像前一阵子冷笑着说“你根本没有爱”的人不是他似的。
绝望。绝望。绝望。绝望。
亚度尼斯俯下身,给了他一个深吻。
第82章 第三种羞耻(13)
伯蒂站在山巅。
这当然是个概念上的虚指,没有别的情况能形容他此刻的状态。如果他不是身处于山巅,那这独属于高空的缺氧感从何而来?
食欲海啸般吞噬了他,这海啸就不是概念上的虚指了。这里确实存在着某种“海啸”——大块大块的熟肉混合着浓汤,如海浪般扑倒在他面前。伯蒂在浓稠的肉汁中丧失了视觉,却依然能通过嗅觉、味觉和触觉“看”到淹没了整个房间的汤水。
粉白的断面,深红的纹理,血和肉块在房间里扭动,垂死的蠕虫般失控地痉挛。
香气醇厚得如有实质,堵塞住他残存的思维。
伯蒂拼命张开嘴吞吃,然而浓稠的汤水黏住了他的嘴唇,肉丝塞满了他的牙缝,肉山肉海将他的整个身体都淹没了,只剩一个头颅露在外面,又时不时地翻涌着留出一道缝隙,让他能得到片刻的喘息。
“这一幕可不太多见。”伊薇一边心不在焉地把推车里的食物往房间里倾倒,一边啧啧有声地感叹,“可怜的胖子,住在哪里不好,偏偏要住在修格斯的‘消化房’里……”
不过最坏的果然还是亚度尼斯。
所有的客房都被安排在修格斯的消化房中,没有人入住的时候,这些空空荡荡的胃袋都只能无聊地自我消化。只有入住了新的客户,修格斯才能得到投喂。
一般来说,客户都不会被吃掉太多,可谁叫这位威廉姆斯先生太胖了?其他客人最多经得起几次舔,威廉姆斯却能撑得住被咬上一大口。
饿了很久的修格斯可以在舔上一口后忍住不咬,却没办法在咬上一口后忍住不继续下去。
推车中的肉食仿佛无穷无尽,将房间装得半满。门大开着,却像是被透明的薄膜挡住一般,没有漏出半点肉屑。
伊薇好奇地将手伸进房间捞了一把,可当她将手摊在面前时,手指上却干干净净,没有半点油花。
还护食呢,伊薇撇撇嘴,心想我又不吃你的。
修格斯越来越像狗了,主人饿着你,你连呜呜叫都不敢,别人碰你一口吃的,你就差下口咬了。
翻滚的肉块逐渐被分解成肉糜,浓汤中,伯蒂的骨架清晰可见。
他只有头颅还像个活人了。
“悠着点儿,别把伯蒂吃光了。”伊薇说,“你造成的所有麻烦最后都得由我们可亲可敬的主人解决,对吧,修格斯?你还记得这个对吧?”
说起来,只叫它修格斯是不是太奇怪了?它总得有个名字才对,修格斯是种族不是名字,就像一条狗通常不会被取名为“狗”。
房间里肉汤翻滚的趋势明显变缓许多,伊薇听到了带点不满的呜咽和抱怨。她忽然想起来亚度尼斯是怎么称呼它了,他叫它“房子”。
不算个好名字,但也不差。
这不是个回忆过去的好时机,而且伯蒂已经许多年没有想起过自己的童年了。他从离开自己的家庭的那一刻起就下定了决心,这辈子都不要再回来——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
当然,最后他还是回来了。
哥谭,这座城市到底有什么魅力?没有人能从它的漩涡里逃脱,这座城市简直给每一个诞生于此的婴儿都烙下了终身不褪的胎记,他们必须终身携带这道胎记,不管他们走得有多远,人们都能一眼认出他们来自哪里。
这道胎记让他们不被外界所接受,他们终将回到赋予了他们胎记的地方,就像死人归于泥土,就像婴儿回归母体。
他此刻正在回归母体。
只有母体会那么温暖和柔软,令他感到饱足,而且十分安全。
自他脱离母体开始,这类似的感受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伯蒂并不怨天尤人,这可是哥谭,他还能指望什么呢?其他城市的有钱人还能活得算是自在,可在哥谭,就算是有钱人,也得提心吊胆得等着某天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的危难。
他还记得他曾经有一个妹妹,还有个妈妈。父亲老早就死在某场恐怖袭击里了,周围和他们家庭类似的情况不少见,所以他对父亲也没什么概念。
他只被一件事困扰。
饥饿。
他的整个身体都被这种感觉塞满,塞得膨胀起来,就像一只被开膛破肚、抽去骨骼的火鸡内被填满馅料,失去弹性的皮肤拉抻出可怖的死白色。饥饿令他的眼中只剩下幻觉,唯有“饥饿”这感觉本身,在视野中虚幻地鼓动和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