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有话要说(34)
触感相当诡异,硬邦邦的,因为他怼了一下,那玩意的硬度陡然降低,也没多软和,类似于被烤软的橡胶触感,但摸起来就是见鬼的暖和,比人体温度略高一点,这种触感绝对不是人类。
他可算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热了。
布鲁斯的瞳孔震了震,强装镇定,一点都不想承认自己对这种场面竟然接受良好。
他又不是迪克,守备区至少还是人类,肯定不会和需要去三楼房间的外星生物——
但这样想着,他又有点诡异地跃跃欲试,竟然还觉得挺刺激。
哥谭阔佬再次对自己的节操有了清晰认知。
按理说,韦恩庄园的床足够大,他往旁边侧身翻过去就行,可是上半身被箍得相当紧,身下又垫着什么滑溜溜的织物,温度越来越高,直到他无法忍受,只能怒气冲冲地坐直。
太阳的气味缠绕在周身,人类本不应该清楚太阳闻起来是什么味道,可他却对此极其熟悉,就好像隔三岔五就能感受一下。
腰痛,尤其是腰窝,差点就被摁散了架,他面无表情的地背过手,摸了摸后腰,来支烟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你太热了,如果你还不能把温度调节正常——”蝙蝠侠的嗓音控制不住地从喉间溢出:“怎么回事?”
床上的被子卷不情不愿地颤了颤,半晌,一束小卷毛从开口处露出来。
“我去太阳上打了个滚。”
布鲁斯面无表情地:“为什么。”
“……因为太阳表面毛绒绒的。”露出来的小卷毛悄咪咪地晃了晃,声音竟然还多了点餍足:“在上面打滚的感觉特别好,但我呆的有点久,回来就着凉了。”
“也就是说你在发烧?”
“……昂。”对方心虚地说。
他的被子里有一个外星人,还是一个会去太阳上打滚,着凉患感冒发烧的外星人,而这个外星人刚刚把自己怼进了床垫。
布鲁斯简直要被气笑了,这个世界还能再不讲道理一点吗?他愤愤不平地揪住那搓小卷毛,泄愤似的塞进被子,光着上身就去拽床边的衬衣。
场景骤然变换。
这一次是在农场,布鲁斯站在谷仓正中,刺人的谷堆上摆着一条很小碎花毛毯,差不多有两个人宽,紧接着,他听见了草料被咀嚼的声音。
一头有着翘睫毛大眼睛的黑白奶牛,饶有兴趣地从门口探了个头。
很好。
他一脸平静地朝窗口望去。
涂着橄榄油的完美身体也出现在窗口,拖拉机嗡嗡嗡嗡,接着,那个人好像做了一个下蹲的动作,捆成一堆的玉米扛在了宽阔的肩膀上——
噢,他还穿了黑色皮革。
布鲁斯猛地反应过来,直接戴上了痛苦面具,完蛋,糟糕的人竟然是他自己——
他已经无法说服自己把锅甩给幕后黑手,毕竟这些场面都是他乐于看见的。
他猛地睁开眼睛,却直接撞进一片结冰的蓝湖里,他艰难地吞咽了一下,刚才穿着黑色皮革的人,现在裹着突然性感的格子衬衫,左膝跪在地上,神情莫测地望着他。
布鲁斯的眸光微微闪烁。
他们挨得极近,近到能清晰地听见对方的呼吸声。
“你好,车。”
货车陡然急刹。接着又是子弹撞溅声,劈里啪啦热闹了好久,最后归于平静。
“虽然我知道你们以前玩得很大!”气急败坏又一言难尽的声音隔着车门响起:“行行好,你们的思维用不着如此同步,假如你们把彼此搞进床垫就能拯救世界——”
“草。”对方自言自语:“没准真的可以。”
他调整了一下火箭筒的方向,对准布鲁斯的脸,果断扣下扳机。
第30章
……
火光骤然炸开, 货车被烧得变形。
布鲁斯的瞳孔微微收缩,冲击波掀起的风浪已经一圈圈朝外扩散,四周的建筑物已经被震出道道裂纹。
RPG火箭的威力毫不作伪。
——可他毫发无伤。
原因很简单,那枚RPG朝他飞来时, 有人挡在了他身前。
男人的眼神冷得像极地万年不化的寒冰, 明明用身体挡住了可以轻而易举炸飞一栋楼的火力, 却连身上的格子衬衣都没有半点破损。
“噢。”杰森随意扔掉手里的火箭筒,伸手往夹克里一摸, 却发现烟盒早就空了。
他叹了口气:“所以你还会挡着他。”
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点什么反应合适, 陷入情景喜剧就够糟心了, 作为最早清醒、或多或少对神秘侧有些了解的人, 他努力了半天, 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打败游戏GM, 简直是一只试图踹飞大象的蚂蚁。
神秘侧是最不讲道理的存在。
勤奋和努力在神秘侧都是垃圾, 天赋决定一切, 上限从出生就被框死,更糟糕的是, 魔法的力量天生就带有等级压制。
死而复生后, 他在大种姓处接受了训练, 通过附魔武器可以砍杀一种叫无名的怪物, 仅此而已,而他们现在陷入的情景剧,看似普通,实际上已经是神秘侧天花板等级的术式。
创造湮灭物质,修改概率,无中生有。
直接通过主观意识去修改现实世界。
杰森陶德表示很淦,讲道理, 普通人的世界其实很难遇到这种存在,而拥有这种力量的人,通常是活了很久的老怪物,也不会拿这种力量过家家。
他揭开情景喜剧的真相,是从那个仓库开始的。
——蝙蝠侠杀了小丑。
怎么可能?
彼时还未清醒的自己,下意识地就想反驳。
他必须承认,这出情景喜剧真实极了,韦恩大厦的仓库、自己幼年时的小阁楼、连哥谭滴水兽上的纹路,都和他的认知分毫不差。
但蝙蝠侠杀了小丑?
就连他做梦,都不会梦见这种荒谬绝伦的假设。
蝙蝠侠的底线和原则究竟有多固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哥谭的黑暗骑士,即使自己被小丑活埋进父母的坟墓,也能压抑着痛苦,重新将小丑送进阿卡姆。
对杰森陶德来说,蝙蝠侠的信条是比永恒更加永恒的锚点。
他的动摇好像被GM监控到了,听完质疑,情景喜剧又开始打补丁,迪克说,蝙蝠侠为了他,扭断了小丑的脖子。
……他确实挺乐于见到小丑被扭断脖子。
但他很清楚,蝙蝠侠永远不可能这么做,多亏这个补丁,他才彻底从被织造的记忆中挣脱。
化作焦土的大都会,破碎生锈的蝙蝠灯。
士兵手持枪支,在街上巡逻,长夜被熄灭灯火,寂静无声。
——他全想起来了。
小丑,哥谭最邪恶混沌的罪犯,也许是厌倦了和蝙蝠侠的斗争,就和全世界开了个玩笑,他宣称这是他一生中最简单的恶作剧,简单得就像用小猫抡死小狗。
超人、明日之子、地球上最强大的超级英雄。
钢铁之躯、冷冻呼吸、超级速度……他拥有凡人穷极一生都无法想象的力量,却在人类的邪恶化身前,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在稻草人的恐惧毒气中,他最亲近的母亲,联系他和这颗星球的纽带,玛莎肯特,被他亲手带进太空。
等他清醒过来,玛莎早就在真空中停止了心跳。
而这颗心脏,连着大都会核弹的开关,一旦停止跳动,核弹也将一同爆炸。
轰隆!
恐惧毒气能让人看见最害怕的存在,而超人害怕的,只有给地球造成巨大伤害的毁灭日,超人为了不伤害其他人,只能把毁灭日送入太空。
一秒前,他还是地球上最幸福的人,下一秒,却活生生地被推入地狱。
极端的痛苦塞满了超人的思想,明明只要他想,这些恶棍根本没有还手的力量,他想起曾经一个孩子说过的话。
如果你有能力却不作为,那么之后发生的坏事,就是你的责任。
他后悔了。
所以,他当着蝙蝠侠的面,掏出了小丑的心脏。
*
捋清记忆后,情景喜剧顿时在他眼里变得破绽百出,不说别的,光是眼前的这只蓝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