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飘,马甲在挨刀(60)
它们是最忠诚的战士。
时间仿佛静止了,这里寂静极了,气氛就像一根绷到最紧的弦,不知道什么时候戛然断裂。
百鄞不自觉地放轻了呼吸。
如果有选择的话,他更想能和对方好好谈谈,合作是最好,可普一照面,对方就恶劣地表明了他的态度
非暴力不合作。
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仿佛直直地告诉所有人:在座的各位,都是辣鸡。
在场的看着人多,但算起来其实就一个百鄞。
他骂你辣鸡。
这能忍吗?
能吗???
那必不能忍!
百鄞:请叫我靓仔!
人海战术虽然卑鄙,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很有用。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
等百鄞回过神时,斗争已经开始了。
玫瑰枝和藤蔓率先撞在一起,而后数只野兽嘶吼咆哮着冲进去。
撕碎、贯穿、吼叫。
挣扎、血液、残肢。
血色与绿枝撒了一地,暴躁和戾气充斥空间。
与这些息息相关的,是三个人领域力量的碰撞。
兰兰的眼睛越来越亮,碧色的眸子里漫上兴奋和残忍。
这是她身为“异灵”的本能。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道是谁发出的叹息。
长发祭司咳出了血,没再能冷眼旁观。
星辰坠落。
流星拖着亮尾,自天空砸向战场。
将本来胶着的场面瞬间推向一边倒。
可百鄞知道,对方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使出全力。
像是一种逗弄。百鄞却不得不陪他玩这个游戏。
玫瑰丛被不断摧折,绿色的汁液和碎叶混在一起,将地面原本的血色掩盖。
一抹流星的尾巴扫到了一朵白色的玫瑰,纯白的花落到地上,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在这个被暴力和厮杀充斥的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关注。
可在场的人却在瞬间感到一种窒息。
铺天盖地的力量席卷而来,将所有生物压在原地。
男人终于从玫瑰丛里踏了出来。
百鄞的每个马甲相比普通人都已经很不错了,但许是为了贴合人类,也是为了贴合人设,他们都会有各自的特点。
就像商陆,作为一个标明的脆皮,他比拘那夷身形瘦弱些许,苍白病弱的面容无论如何都不会有改变。
但是眼前人不一样,他很完美。
完美到,人见到他的那一瞬,都会感叹造物主对他明晃晃的偏爱。身形、体格、容貌,无一不是极品,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唯有他这样,刚刚好。
男人眉眼间带着沉稳,他满足了所有人类在面对灾难时,对于英雄的想象和憧憬,强大、温和、可靠…
事实上,对方一开始说话时的语气也让人忍不住跟随崇拜并付之于信任,他的面容和气质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他在无声的表明他可以为人类扫去以一切障碍。
但怪异的是,他的肩头坐着一个巴掌大的男性玩偶,玩偶精致得过分,完美的成年人身体比例,面容姝丽,眉眼傲矜。
那玩偶脸上挂着一抹笑,扭曲又疯狂,像是对别人的挑衅和无所畏惧的张扬。
他的眼睛半垂着,配上他的五官,有种目空一切的傲慢无礼,那是比Y国那些自诩上等贵族家族存在久远且不曾没落的老绅士们还要傲慢的无视和嚣张。
你很容易能读懂他在表达什么
除了他以外,都是蠢货和憨批。
这个组合,怪异极了。
玩偶歪了歪头,语气就是方才在缝隙书屋里如出一辙的傲慢:
“你们,弄坏了我的白玫瑰。”
朝生试图和它讲道理:“战场嘛,刀剑无眼,很容易误伤。”
玩偶显然不会听,只是慢吞吞道:“既然你们弄坏了我的玫瑰,那我弄坏你们。”
他弯了弯嘴角:“很公平。”
百鄞头大,觉得这个玩偶就是个熊孩子:“讲道理,是你先对我们出手的。”
玩偶依旧挂着笑,大大方方:“我从不讲道理。”
玩偶坐在人肩上,看向他的主人,腔调华丽,却没有半分尊敬,反而像是在看一个和他相同地位的人,没有了那份傲慢,更趋向于一种调笑,但又带上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我尊敬的主人,你觉得呢?”
对方没有说话,只是眉眼沉沉。
但百鄞觉得,对方是在默认。
默认玩偶的话。
百鄞忽然想起了白玫瑰的话语:
【你是唯一与我相配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小剧场:
拘那夷:岁月静好。
兰兰:sb3gysij3yshh3usijeh
#你的一切静好,都是有人负重前行#
hhhhhhh
第49章 欢迎光临缝隙书屋
百鄞微微出神。
就像扇语一样,白玫瑰的花语也是个意外。
他想起了那些灯红酒绿的生活,女人的红唇和男人的酒杯,是上流社会宴席中永远不会缺席的东西。
那些流水似的觥筹交错,你来我往,虚假极了。
水晶灯的光芒照在刚刚成年的少年人身上,如同为他披上了一层荣光,面前是一株沾着水滴的白色玫瑰。
他坐在高处,在钢琴声中发泄情绪。
陌生人从他的琴声中附和高雅,家人从他的琴声获得优越感,世家少女从他的琴声中起舞,拿着一株白色玫瑰翩然而来,矜贵又傲气。
“就像这个玫瑰的话语,我想,你是唯一与我相配的人。”
她裙摆微扬,玫瑰上的露水似乎也沾上了她的眼睛,显得那双眸子格外漂亮。
像个漂亮的花瓶。
百鄞想,他认得眼前这个女孩子,艺术世家出身,可惜,没落了在这一代。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直起身,行了一个优雅至极的绅士礼,一同往日应付那些人一样:“谢谢夸奖。”
然后,离开。
任由那个少女的泪珠如同那株白玫瑰一样掉落。
当然,这只是在外人的眼中。
事实上是,酒店当时的乐队出了点事,不能按时赶来,酒会即将开始,作为一定要被拉出来溜溜的主人公,百鄞被拉去当门面,弹一首开宴曲。
百鄞并不是很乐意。
因为他的卷子还没写完,虽然这是他的成年礼,但是他只打算露个面就回去继续刷题。
刷题使百鄞快乐。
快快乐乐刷题的百鄞被拉出来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弹了一首后,他就打算撤退了。
结果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说什么相配不相配。
百鄞没打算理她,在百小少年心里,管你什么男人女人,挡住他刷题的就是坏人。
结果她一伸手,百鄞愣住了。
那是一株沾着露的白玫瑰。
和他种在酒店前院的很像。
不,就是他亲手种的!
那是他亲手种给百母的,试图在百母生日上献出,争取以最低的价格换取最高的利益。
咳,就是想让百母多给他点零花钱。
结果,他看到了什么?
他的白玫瑰,细心照料,精心打理,总共99朵,打算给他妈妈的。
被人给剪了?
被人给剪了!!!
还是在自家的院里?!
百鄞简直不敢相信。
他直接起身,和身前人客套了一下就马不停蹄地赶到前院。
一圈99+的白玫瑰,剩下了七零八落的几支。
门口,是正在喜滋滋数钱的百二少,他的胸口还插着一枝娇嫩欲滴的白玫瑰。
百二少边数钱,边乐呵呵地跟他身边的秘书说道:“你别说,我家小鄞儿还挺受欢迎的。一说这个白玫瑰的话语,凡是来的小辈,都想拿进去一朵给他。”
说罢,他还晃了晃脑袋,颇有些洋洋得意:“这小一辈里面,最优秀的除了秦家小子,就是我家小鄞儿了。就算那个秦家小子再优秀,也比小鄞儿大了四五岁!”
于是,百二少就看见他嘴里的小鄞儿优雅地折了折袖子,走了过来。
然后兜头就是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