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老婆是勇者(14)
吃完午饭,他把锅碗刷掉,又把昨天换下来的衣服洗洗当做消食,等衣服晾晒完,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下午,他拿起作业,开始批改起来。
半个小时之后,作业批改完毕,诺曼看看时间还早,就去书房把天文学的书找了出来。
书名叫《天文学与占星》,十分高大上,封面也很华丽,充满了神秘的像是占星魔法的纹路,一看就不便宜。
这本书是阿贝尔有一次去城里的时候,看见有书店在卖,专门给他买回来的。
阿贝尔虽然富有阅历,比同龄人、或者说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坚韧有毅力,富有同理心,开朗乐观,但他不是贵族出生,也不是占星法师,所以对这些上流社会的东西并不了解。
书面上的花纹,看上去像是魔法阵,其实只是一些随便画上去的纹路,里面的内容倒是和占星有关,但也只是学徒的水平,诺曼根本用不上,毕竟他学习天文全靠嘴,直接融会贯通,一步到位,比看书方便多了。
所以诺曼只是装样子翻过几次,平时基本不看。
但这本对诺曼来说徒有其表的书,给刚刚接触天文的爱丽丝看却十分合适,华丽的书皮也很符合贵族的审美,所以诺曼打算把这本书以老师的名义赠予爱丽丝。
在诺曼吞掉的那几个贵族记忆里,一般他这么做了之后,身为男爵的艾伯特先生就会给他回礼,且是符合“男爵”地位的礼物。
正好回点本,给阿尔准备礼物。
诺曼慢悠悠地翻开书本。
他可没忘记昨晚说过的话,尽管当时只是临时说出来当个借口,但结婚纪念日的礼物还是很有必要的。
根据人类酒馆里提供的消息来看,人类都很在意结婚纪念日这种东西,在这种时候送上礼物,有利于加深感情。
虽然他知道阿尔已经很爱他了,但也不是不可以更爱一点,诺曼矜持地想。
不知道阿尔会送他什么……
猜测着可能得到的礼物,他好心情地把书一页一页翻开,将书页上不明显的褶皱一一压平。
还有一个月就是结婚纪念日,得早点准备起来才行。
……
森林中,阿贝尔正半蹲在一棵高高的树上,向远处眺望。
过了一会儿,大地隐隐震动起来,远处,一道棕色的身影从灌木丛里飞跃而出,大步奔来。
紧接着,又是数十道身影冲出灌木丛,在林地上汇成一条汹涌的洪流,朝阿贝尔所在的方向奔腾而来。
阿贝尔紧紧盯着这群野猪组成的队伍,在它们冲刺到十几米外时喝道:“放!”
随着一声令下,隐藏在各处的巡猎队员直接松手,原本静静吊在树上的巨大石头顿时坠落,雨点一样朝野猪群砸了下去。
与此同时,在野猪群的必经之路上,一道道粗重结实的草绳猛地拉起!
森林里立时响起了野猪的嘶吼声。
跑得最快的野猪率先被巨石砸中,倒在了地上,后方的野猪刹不住车,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去,又被绳索直接绊倒,摔得七荤八素,还没等爬起来,就被后面又冲上来的野猪踩在了脚下。
一波攻击结束,几十只野猪顿时没了一半。
被这么袭击了一通,剩下的野猪乱了一会儿,随后看见了灌木丛里站起来的人类,直接凶性上头,嘶吼着冲了过去。
几个主动现身的巡猎队员扭头就跑。
成年的野猪足有半人高,沉重的身躯重重地踩踏在大地上,让地面都一阵阵颤抖起来,这要是撞实了,能直接把人撞飞出去。
前面的人跑得飞快,后面的野猪也不甘示弱,气势汹汹地嚎叫猛冲。
刚一冲到灌木丛前,只听“哗啦”一声脆响,地面上的枯叶堆被瞬间踩碎,露出底下倒插着尖锐木刺的大坑,几只冲过来的野猪直接掉了进去,被戳了个透心凉。
这种事发生在每一片灌木丛前,偶尔也有坑里堆满了,后来的野猪踩着过去,继续朝巡猎队员冲锋的,就会有一支羽箭飞射过来,将其直接洞穿。
阿贝尔半蹲在树上,一手抓着弓,另一只手从背后的箭筒里抽出一支羽箭,松松地搭在弓弦上,新绿色的眼睛冷静地巡视,将附近发生的一切都收于眼中,偶尔有哪里的野猪冲出了陷阱圈,就直接拉满弦,一箭射过去。
大半个小时之后,野猪群全军覆没,巡猎队员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这么大一群野猪,足够每一家分上一头,冬天马上要来,把野猪肉切割好了风干腌制起来,冬天就不愁没有肉吃了。
充当诱饵的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呼呼喘气。虽然知道不会真的受伤,但被那么大一头野猪追着跑,任谁心里都有压力。
其他人则从藏身的地方跑出来,高高兴兴地拿出绳子,把死掉的野猪们一一捆绑,等着抬回镇上。
“阿贝尔!”萨姆跑到阿贝尔待着的树下,冲他挥手,“快下来。”
阿贝尔应了一声,站起来往周边眺望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从树上跳了下去。
两人朝林地上走去,看着兴高采烈地队员们,阿贝尔露出笑容:“大丰收啊。”
“是啊,这下冬天就好过了。”萨姆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你!”
阿贝尔笑了笑:“要不是大家一起做了陷阱,凭我一个可搞不定这么多野猪。”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萨姆咧开嘴,“放心,等会儿一定给你留只最肥的。”
一个巡猎队员听见了,立马说:“不行,太肥了不好吃,要最壮实的才好!”
“没错,有肥有瘦才是最好的!”
“阿贝尔你等着,我给你挑个最壮的!”
“还要皮完整的,剥下来才好做衣服。野猪皮可保暖了,做成衣服也好看,诺曼先生不是要去男爵家里上课吗?正好做成大衣穿。”
“我来剥,剥猪皮我有经验,保证漂漂亮亮剥下来!”
“那猪肉就放我家处理吧,我家那几个小子天天瞎闹腾,一身使不完的劲儿,正好给他们找点事干。”
“那还不如放我家,我家上个月才买的快刀,一起切好了再给阿贝尔他们送过去!”
巡猎队员们自顾自地高声谈论,三言两语的,连谁家洗、谁家切、谁家腌都分配好了,让一旁插不进话的阿贝尔哭笑不得。
他几次张嘴试图说点什么,结果根本没人理他,萨姆哈哈笑着说,“你就别管了,等会儿早点回去,让诺曼先生别做晚饭了,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麦酒和猪排,让你们尝尝我爸的手艺。”
老萨姆年轻的时候曾在城里的酒馆当小工,见过怎么制作一些下酒菜,又加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做出的猪排别有一番风味。
可惜年纪大了,萨姆又没能继承他在厨艺上的天赋,不然也能去城里开一家酒馆了。
阿贝尔想了想,没有拒绝。
老萨姆做的菜确实好吃,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诺曼偶尔会表现的蔫蔫的,没什么精神的样子,正好吃点好的补补。
于是他笑着说:“那就麻烦了。”
“这有什么,要不是你,我们也吃不上这野猪肉。”萨姆摆摆手。
阿贝尔虽然是外来人,但他热情友好、开朗正直,小镇居民们都很喜欢他。
而且他守在森林边缘,不让野兽进入镇子,还时不时带领大家去打猎,改善生活,镇民们都对此十分感谢。
就像这些野猪,一只只体格那么大,被撞上一下,命就要没了半条,还喜欢成群结队出没,阿贝尔没来的时候,镇上是谁也不敢招惹它们的。
尤其秋天野猪群要储藏食物,时不时就会到镇上袭击镇民、毁坏田地,镇民们以前一向拿这些凶猛的大块头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过冬的粮食被毁掉。
但现在有了阿贝尔在,他们可以放心地把野猪们当做猎物,制作陷阱狩猎,阿贝尔的实力足以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
他们不光有了冬天的肉食,田地也得到了保护。
诺曼先生也一样,虽然他看上去要比阿贝尔冷淡许多,很不好相处的样子,但也同样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