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老婆是勇者(12)
中间不超过五分钟,肉球却还是啃穿了岩石,准备要逃跑了。
诺曼狠狠踩了它一脚,把它踩成扁扁一片,让它老实了一点,逼着它把破烂的裤子吃掉,然后把它塞进了玻璃瓶。
玻璃瓶是特制的,材质特殊,外面和普通玻璃瓶一样,但从里面绝对破不开,也无法打开瓶塞出来,瓶身还附有隔绝魔法,能够完美隔绝深渊气息。
回到家,诺曼第一时间就是把肉球藏起来,但肉球有点大,相应的瓶子也有点大。
以前那些魔物要么诺曼在外面解决了再回来,要么就是体型偏小,随便藏藏就好,但肉球待的这个玻璃瓶大不说,它还很活跃,放在房间里,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在屋里转了一圈,诺曼都没发现什么好的地方,最终决定到地窖里挖个坑,先埋起来再说。
可他还没来得及出门,阿贝尔就回来了。
没办法,诺曼只好紧急把玻璃瓶塞进衣柜里,并用衣物把玻璃瓶死死裹住,压在最底下,然后打开房门。
但那个肉球显然生命力十分顽强,被他试验了那么多死法之后还精神奕奕,不安分地撞来撞去,还被阿贝尔听见了。
要不是魔力不受控制,他绝不会让它活到现在!
心中暴躁地喷着吐息,诺曼脑子转的快要冒烟了,想着怎么糊弄过去,忽然,他眼睛一亮,慢慢吞吞说:“阿尔,你知道的,马上就是结婚纪念日……”
阿贝尔恍然大悟:“所以是给我准备的礼物?”
诺曼点点头:“对,但是还没有完成。”他装模作样地停了一下,仿佛有点不好意思,“我想给你个惊喜。”
阿贝尔的表情有些感动,诺曼见状迅速转移话题,神色疑惑:“对了阿尔,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阿贝尔:“……”
想到自己刚刚都干了些什么,他笑容讪讪:“我、我跑得有点远。”
看着他悄悄往后退的动作,诺曼乘胜追击,转向他身上的衣服:“咦,你的衬衫怎么皱成这样?还有裤脚怎么也破了?”
阿贝尔:“……”
这下轮到他汗流浃背了。
诺曼假作狐疑:“你该不会遇上什么大型的野兽了吧?你和它打架了?”
装归装,但想到阿贝尔面对地狱三头犬时,不但不跑,反而还主动追上去的举动,诺曼就有点恼火。
他抱起双手,表情一沉:“阿尔,你白天是怎么答应我的?”
“……不是,诺曼你误会了,我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阿贝尔立即否认,往后退了一步:“那个,我先去洗澡了,等下再聊!你记得把我的睡衣拿来!”
他快快地溜了。
诺曼瞪着他的背影,等他出了客厅,立即转头回到卧室,从衣柜里把玻璃瓶扒了出来。
玻璃瓶里,巴掌大的肉球挤得满满当当,一丝缝隙都没有留下,独眼都被挤变形了。
看见诺曼,那只独眼里立即露出惊恐的神色,整只肉球瑟瑟发抖,一点没有刚变形时险些咬掉诺曼手掌的嚣张。
诺曼微微眯眼,一想到这只蠢货差点害自己在阿贝尔面前暴露,浑身气压就低了下来。
肉球被他盯着,独眼慌张地乱转,想找到可以逃走的地方。但四周都被封死,它一动也动不了,抖动地越来越厉害,连玻璃瓶都被带着颤抖起来。
“老实一点,不然杀了你!”诺曼恶狠狠地低声威胁。
他把玻璃瓶藏在怀里,伸头到门外看了一眼,确定阿贝尔还在洗澡后,迅速离开小屋,到了旁边的储藏间,进入地窖,在地上刨了个坑,把玻璃瓶埋了进去。
把泥土踩实,诺曼又赶紧出去,洗干净手,拿了一套睡衣放在隔间门口。
趁阿贝尔还没洗好,他回到卧室,把床上的睡衣都扔进脏衣篮,然后抓紧时间收拾了一下衣柜,终于赶在阿贝尔从隔间出来之前,将一切处理完毕。
和阿贝尔打了声招呼,诺曼也去洗了个澡,等他出来之后,阿贝尔已经窝在被子里睡着了。
看着睡得一脸香甜的爱人,诺曼吹掉灯,躺进被窝,从后面搂住他的腰。
青年咕哝了一声,翻了个身,将头埋进他怀里,呼呼睡去。
诺曼不自觉露出微笑,在他头顶落下一个晚安吻,感受着怀里的温度,也闭上眼睛,安然进入了梦乡。
月光洒落窗台,一室静谧。
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了。
第10章
第二天,吃过早饭,阿贝尔要去巡猎队。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小镇要开始准备冬猎,储存一些肉类,作为巡猎队的队长,阿贝尔是主力,不能缺席。
“晚上见。”红棕发的青年站在院门口,冲诺曼比了个飞吻,挥挥手离开。
诺曼脸上露出笑容,目送着他离开。
每次看到青年充满活力的样子,诺曼就会觉得烦恼一扫而空,连这些天来一直沉重的心情都变得轻快起来。
保持着愉悦的心情,诺曼来到镇中心唯一的一间学校里,准备上课。
说是学校,其实只是一座比较宽敞的房子,学生也是一群大小不等的孩子们,小的六七岁,大的也只有十二三岁。
超过这个年纪的孩子,要么家里还算富裕,被送到更好的地方读书,要么就帮着家里干活,或者去城里打工,只有偶尔空闲的时候才会过来。
没多久,到了上课的时间,诺曼数了一下人数,不多不少十五个。
罗格镇小,相应的孩子也少,而且周边都是广袤的密林,野兽众多,时不时就会发生野兽吃掉孩子的事情,也就是这几年阿贝尔来了之后,这种事才得到解决。
不管是破旧的猎人小屋,还是后来的红砖房,都在小镇最偏远、最靠近森林的地方,有什么动静,阿贝尔最先就能知道,从没让野兽进过镇子。
后来阿贝尔又组织了巡猎队,经常在罗格镇外围巡逻,清理周边的野兽,算是彻底消除了这个隐患。
从那之后,镇上的孩子才慢慢多了起来。
也就是这件事,让原本就十分欢迎他们的罗格镇镇民们更加热情,他们储藏间里的食物,一大半都是镇民们送的,要不是诺曼和阿贝尔极力拒绝,再来一个储藏间都放不下。
学生到齐,诺曼开始上课。
他名义上是天文学老师,但实际上更多的是教孩子们认认字,再学一些简单的计算。
对这些小镇的孩子们来说,能更好地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上流社会才会学习的天文学,那是等吃饱之后才要考虑的事。
上完一节课,诺曼看了看时间,宣布休息十五分钟。
小萝卜头们顿时高兴地蹦了起来,拿出昨天领取的猫头鹰,凑在一起玩耍起来。
阿贝尔叔叔给过他们很多木雕,但显然猫头鹰才是新宠。
在一群“咕咕咕”的声音包围下,诺曼一手无意识地转着粉笔,一手肘支在讲台上,撑着下巴,目光发散。
他在思考要怎么解决地窖里的那只肉球。
昨晚已经试验过了,凭他自己目前是无法消灭这只魔物的,要是一天之前,诺曼或许会飞到森林深处,把玻璃瓶埋起来。
虽然有隐患,也比放在身边强。
但是现在,诺曼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
圣水。
特指勇者加持过的圣水。
萨里神父和阿贝尔关系很好,也很关心诺曼,要是诺曼去找他要,老神父一定会担心诺曼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然后阿贝尔就会知道这件事。
这当然不是诺曼想要看见的,所以他也从来没有去过教堂。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可以不找萨里神父要,他直接去偷。
普通圣水只能灼伤,不能完全杀死他本体变成的魔物,偷圣水意义不大,可勇者加持过的圣水就不一样了。
这简直是解决肉球的最好办法,没有之一。
所以怎么偷圣水呢?
诺曼换了只手撑脸。
教堂只有萨里神父一个人住,平时不怎么离开,老神父年纪大了,睡得早起得也早,想要偷圣水,最好是在晚上八点到清晨五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