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破案的我,成了世界瑰宝(305)
这座山靠近隧道,森林茂密人迹罕至,除了偶然几个登山客误入,完全是一个绝佳的抛尸之地。
荒野弃尸,失踪人口、无名尸骨……凶手头脑十分清醒。
不出意外的话,这会成为一起悬案。
偏偏意外发生了,当地失踪人口数据库里,有一名颤颤巍巍手脚不便的老妇人曾多次来报案,说儿子失踪了。
这名老妇人太执着了,她坚信自己儿子遭遇了意外。她伸出老树皮般干枯皲皱的手,拍着胸口对警方说:“儿子是我的老来子,从一出生我就跟他有心灵感应,母子连心,我感觉他被人害了,他躺在一个有土有树的、抬头能看到天的地方。他给我递话,说他心里有冤屈,”
心灵感应这种东西玄而又玄,警方不太相信,架不住老妇人闲来无事就警局,没办法,只能让老妇人留下DNA。
老妇人迷迷糊糊地问:“DNA是什么?不需要这个,你们把我儿子找到,我是他妈,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是死是活,我一定能认出来。”事实证明老妇人不行,当白骨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流着眼泪说,可能不是他。
当时大家也没太重视,海州是一个小地方,这玩意儿是第一次进入刑侦技术领域,还没大规模广泛使用。
这具无名尸骨找到后,海州市警方第一时间联想到了那位老妇人口中的儿子,性别、年龄、身高和失踪时间大致都对得上了。
于是法医试探着进行了最新技术DNA比对——
比对结果一出,证实有母子关系。那具无名尸骨终于不是无名尸骨,他是老妇人口中失踪一年多的儿子。
身份知道后,社会关系网一拉,动机一排查,犯罪嫌疑人自然跃入警方视线,一起旧案随着白骨重见天日而浮出水面。
在警方准备不打草惊蛇地试探时,嫌疑人似乎提前得到了风声,早就离开了当地,从此不知去向。
这不打自招的反应完全说明了一切,通缉令随之发出。
江雪律透过“凶手”的反应完全可以看到当年发生了什么。
“我”是凶手,我惊慌地发现,公安局来到了村子里,告诉隔壁的婶子说吴利找到了,他被人杀死,抛尸在悬崖之下。
“我”很恐慌,脑子一片空白,怎么会这样,我抛尸的事情才过去一年时间,警察怎么就找到吴利的尸骨了?那个地方在山里头,道路九拐十八弯,地方又荒又偏,寻常人根本找不到,怎么会被发现呢?
“我”还把吴利的衣服脱了。
这种行为叫什么,曝尸荒野,连衣服都不给他留一件。可“我”不能不脱,“我”激情杀死他的时候,我们俩身上都穿着工厂的衣服,衣服上有太多信息了,完全会暴露。
“我”弃尸离开时,满脚泥泞,“我”看到了森林里许多动物和潮湿的空气,“我”相信吴利的尸体一定会被动物啃食得差不多,只剩下一堆森森白骨,谁也认不出他的身份。
恐怕吴婶来了,也认不出自己的儿子。
“我”以为“我”天衣无缝,没想到吴利一下子被找到了,他的身份也公之于众,“我”无比地震惊恐慌,不明白怎么回事。
“我”选择了逃跑,听警方说,母爱很伟大,他这个杀人凶手实际上是输给了一个母亲锲而不舍的执着。后来“我”才知道,“我”不仅输给了母子之间的心灵感应,“我”还输给了最新技术。
“我”只有小学文化我不太懂,一个什么叫DNA的东西,原来在2000年引入犯罪侦查中并开始广泛应用,这项技术通过对人体细胞中的DNA序列的分析,确定人体的遗传信息,让许多“失踪人口”有了溯源之地,许多案件得以水落石出。
这项技术还能通过犯罪现场留下的血迹、唾液、毛发等样本,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这些都是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也完全听不懂,“我”只知道自己要被警察抓了,满脑子只有跑了。
跑得越远越好。
“我”的通缉令贴满了大街小巷,“我”被迫出走省外,时代浪潮滚滚而来,而“我”一走近二十年。
……
江雪律神思恍惚。
沈明谦什么也没发现,在他眼里,年轻男孩跟几分钟前没什么不同:身形清瘦,手臂撑着下颌,脸庞优越不带一丝表情,头发柔顺乌黑,略长的发丝微微遮挡那双晦暗的眼眸。
谁也无法想到,江雪律思绪穿越到世纪年之前去了。
沈明谦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心里微微一松,还有十分钟,还能再聊一会儿。
他抿了抿唇:“这就是我查到的内容了,我看到公安局通缉的照片,跟本人很像,当然通缉令上更年轻一点……”
周眠洋好奇地插话:“有多像?”
“相似度挺高的。”沈明谦这样说,下一秒又惊觉不太妥当,迅速改口,“当然了,像又不像!”
完全能看出沈明谦的性格,在没有全然的把握之前,他说话习惯了保守。“像”是他眼中认为的极高相似度,“不像”是告诉江雪律等人,这一切仅代表他个人看法。
沈明谦赶紧道:“也可能是我戴有色眼镜,先入为主了。”
这几天他不断游神也是如此,他一直在纠结,心里想真的不是他先入为主怀疑这个男人是坏人,从而对方的一举一动在他眼中都充满了可疑吗?
“班长,你是怎么发现的?”
江雪律微微敛目,长睫下那双眼睛又看到了一幕。
他看到了——
“凶手”这几天感到惊心动魄,因为他发现自己背后跟了一个小尾巴。这个事实让他恐惧,眼眶通红,血丝一根根爬上眼球。
他已经隐藏在人海里许多年,他相貌平平无奇,他年老体衰,走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人多看他一眼。
偏偏这几天,有一个年轻人不断在观察他,无论他走到哪里,对方都跟到哪里。
而沈明谦自以为低调谨慎的跟随,殊不知对方早就发现了,心里正骇然,这个孩子为什么一直跟着我,难道他发现了?
不行、不行——我要灭口——
沈明谦还不知道自己死期将近,他说:“其实去年我在校门口就注意到了那个男人。”
那是一个衣衫褴褛、形容落魄的中年男人,他穿着衣服料子并不好,鞋子也很廉价,他的面相看上去唯唯诺诺,眼角密密麻麻全是岁月侵蚀的皱纹。他时常会来校门口,混入学生群体里,低垂着脑袋,狼吞虎咽吃着东西,嘴里嘟嘟囔囔:“外面一碗面十五块钱,怎么不去抢啊,还是学校附近实惠……”
次数多了,沈明谦自然留意到了,他道:“我一开始以为他是遭遇了家庭变故的可怜中年,一度心疼他。”
“后来我渐渐发现了不对劲,那个男人他一直用现钞支付,他一直戴帽子,躲避旁人的视线。”
周眠洋发散思维,忍不住说了一句:“这也不一定是逃犯啊,这个大叔会不会是一个不愿意引人关注的人?”
那个很流行的词叫什么来着?社恐?
“我、我也不确定,只是后来我看到了通缉令吓了一跳。”沈明谦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他的心脏怦怦直跳,如果他自己给自己把脉,会发现心跳频率次数快得要超标了。
他对这个有点眼熟的男人,印象一下子天翻地覆,从中年落魄穷困潦倒,到实际上可能是逃避侦查东躲西藏的逃犯。
“我昨天跟踪他,一路跟到了商场。一个发现让我对他的怀疑蹭蹭蹭往上升。你们可能不知道,昨天鼎茂商场发生了一起感情纠纷引起的流血冲突事件,他被人打了……”
事件一开始就是,一个丈夫撞见自己老婆依偎在其他男人臂弯里,带着亲友在大庭广众之下抓奸。
两个西装男人在商场打架,左边嘴角浮起一抹冷笑,一个抬手猛地给了右边一拳,右边猝不及防被揍,怒不可遏:“你干什么?你老婆是自愿跟我在一起的,你在外边花天酒地还不允许她跟我一起,真特么双标啊,你真想动手?”双方皆面容扭曲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