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触手(81)
【一百倍算什么,以后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找!】
“小乐,你真好!”
温寻揉了揉眼睛,把眼泪花抹去了。他扑上去抱住了本来躲到他屁股下面的大触手,拿脸蛋蹭了蹭它。
半透明的泡壁被小男孩的身体挤压成了一个小小的拥抱形状,两只小胳膊贴住了触手滑腻的表皮。分明隔了一层东西,但触手的身体还是因为这一蹭而变成了鲜艳的黄色。
它表皮上的纹路闪烁着亮眼的橙红,在蓝色的海域内仿佛一只巨大的灯泡。
“那你这是怎么搞的?”
小孩子的好奇心总是非常长久执拗,好像不弄明白这个问题不罢休似的。
触手有些扭捏地扭了扭身体。
它不敢说。
说了它怕寻寻哭得更厉害。
其实也没什么的……只是喂给寻寻吃了嘛。
要不然寻寻怎么能在水里活?人类可脆弱了!
“我知道了!”
没等触手纠结好,小男孩就自己就拍了巴掌想到了缘由。
“小乐你是不是掉牙了呀?”
温寻小心的在那圈圆痕上摸了摸,摸到了一点点骨节似的凸起,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怕不怕哦,掉了还会长回来的~”
他说着还捉着触手的尖尖去贴贴自己的嘴巴,然后张开嘴指着自己的一颗牙认真说,“我这颗也松了呢,说不定过几天就掉了。妈妈说这是正常的,换了之后我们牙口会更好的!”
说完他龇着牙,冲面前包裹着自己的诡谲生物咧开一抹温暖又可爱的甜笑。
霎时间。
整片海域的光更亮了。
布天盖地的纤毛像是着了火,无数卷曲游动的腕足舒展成比波浪更自在快乐的形状。
在海中翻了个滚。
然后裹挟着他的珍宝朝着更深处的洞穴游去。
作者有话说:
触手日记67
~偷偷摸摸藏起寻寻的乳牙。
~这可是定情信物v
第68章 记挂
在加入Miracle之后,温寻心中一直有点遗憾。
遗憾他没办法看见弟弟做出的那些跨时代的成果,没办法真正用眼睛体验虚拟世界中那些同事口中美轮美奂、奇伟壮丽的各式场景。
但这一天睁开眼,温寻心中的遗憾却尽数消散。
原来……
他早就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见过了比那些都要奇妙瑰异的美景。
头一天部门会议的时候,大家还在讨论游戏的吸引点是什么,上线后怎么才能最大限度的留存用户。温寻彼时觉得,明确游戏机制规则和设立好核心游戏循环是关键。
但经历了一番梦境的洄游,温寻却恍然发现,也许不需要想得太过复杂。
当置身于一个足够妙绝的环境之中,你自然而然地就会被它所吸引,被它所蕴养的奇花异卉,物华天宝,万象森罗所勾住注意力,不由自主地想去探寻,想要沉浸,试图更加的贴近和了解它的一切。
你也许会沉入深海,追随粗犷低沉的悠远嗓音捕捉到一头雄性抹香鲸的身影,在这个星球最大的鼻子上翻一个滚,再和无数的回声一同被水流送到布满卵石的浅出海滩;
你也许会在北风席卷河口时,透过汹涌的水面看见长翅的鸬鹚在天空中腾飞,而后如箭一般俯冲如水,将你一口叼起,飞回它由渔网、松枝、断桨和杂乱的海带们织就的窠巢中;
你也许会跟着旅鼠的脚步在弯曲的隧道里穿行,躲过白狐和雪鸮的利爪,在铺着草的穴室内偶得几颗亮晶晶的宝石;
你也许会在探险中滑稽地闯入几千条石斑鱼的舞会,在烟灰和金色交织的鱼群中看到如同火山喷发似的产子狂欢,忙不迭地躲闪中却自投罗网钻进蹲候在一旁的鲸鲨口里;
你也许会在失衡的洋流中看到被冲刷如钟乳的史前遗迹,诡谲的化石和闪着荧光的珊瑚海藻幽幽晃悠,卷曲的阴影在你的身后和头顶张开,一根灵活的腕足倏地将你的腰缠住,拉向无人注意的更深处……
这个世界有太多未知和有趣值得人们去探索去体验。
于是世界不再是以故事来叙事。
而是以世界本身。
吃完早餐,温寻和往常一样拄着盲杖出门,打车来到公司。
一路上他心中都在记挂着乐乐的去处。
不知道那家伙躲在哪里去了,是故意躲着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偷偷在哪里看着自己?
温寻倒没有太过担心触手的安危。
无论是之前的相处还是梦境记忆中的陪伴,温寻都知道触手的本事不小。
更何况在最近还知道了那么多也许与它相关的神话传说——纵然温寻到现在还是依旧不相信乐乐就是那些传闻中能呼风唤雨的幻想生物,但不得不说,这些信息让他对于触手的记挂少了许多担忧。
至少……那家伙应该不愁吃喝吧?
那家伙在当年极度缺水的村子里都能给他挖出水来,到如今现代化的大城市里,怎么也不会饿着渴着自己吧?
温寻怀揣着这样不确定的向好猜测走进公司,却不知他记挂的家伙此刻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有本事。
还真有点饥寒交迫了。
身体小得几乎堪比蚯蚓的触手浑身都沾满灰尘,正狼狈地拱着身体游到这间废旧厂房的角落。
那里因为年久失修,正从顶上的钢架上淌下些微的雨水。
水沾了锈蚀,又流到地上,已经不干净了,但它还是把身体挪过去滚了两圈。
好歹能解一解渴。
虽然说失去力量很不好受,但变小也意味着它所需要的能量比之以前微乎其微。不过是一汪小水洼,就足够它萎靡的躯体恢复了灵活。
一墙之隔,有几个中年男人正前后脚路过这里。
他们像是附近的工人,正商量着什么时候这片地才能拆完,后面重盖时自己又能不能赶上趟多赚点钱。
如果江乐愿意,它可以从墙角裂开的缝隙中钻出去,吸在这些人的鞋跟衣角,跟着他们回到城市内,再一点点辗转回到寻寻身边。
但江乐不想。
不是不想回去见寻寻,而是不想以这样的状态回去。
寻寻看不见了,它本来该陪着寻寻的。可是寻寻怕它,它只能躲远一点。
躲远了本来还是能陪寻寻的,可是姓魏的把它骗走了。
结果它现在治眼睛的法子没找到,还被夺走了力量,变成这么虚弱的样子……它没脸回去找寻寻。
【你现在还是这么蠢!】
同类嘲讽的话语从它的神经元里冒出来,在触须之间撞来撞去,把江乐撞得更气馁了。
它是不是……真的很蠢啊?
寻寻是不是因为它太笨了,才不喜欢它呢?
【喜欢……】
这个词一冒出来,墙角边原本黑乎乎的“小蚯蚓”忽然就“嘭”地胀大了一圈,变成了一根粉嫩嫩的“肉肠”。
只不过这根肠一卷一卷的,很快就把自己卷成了一团乱七八糟的毛线团。
那粉嫩的颜色隐隐还有变深的趋势。
墙外的几个人类脚步已经渐渐走远,触手在原地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追出去。
它已经从‘魏天明’那里知道了人类的“喜欢”是什么样子的了。
——会贴贴,会亲亲,还会缠在一起睡觉觉!
江乐觉得它这个同族真的很奇怪。
明明它早就和寻寻做过这些了,为什么对方还是说它和寻寻不是【喜欢】呢?
就因为它不是人类吗?
可是,可是人类的喜欢就有多厉害吗?
它以前和寻寻在村子里看过丈夫打妻子,看过爹娘卖孩子,还看过挺着大肚子的妇人煮饭扫地做家务,家里男人就在旁边翘着腿睡大觉。
这就是人类的喜欢吗?
它可不会打寻寻,也不会花寻寻的钱,他还能帮寻寻做饭拖地做家务!
那它是不是比其他人类都要更喜欢寻寻了?
一定是的!
触手浑身上下所有的神经元都在肯定这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