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三条船以后
被发现就会死。
我叫沈默,是个底层修士。
但我不缺修炼资源,因为我有个大佬情人。
最近他又升了一级,我怕他杀了我,决定和他分开。
但我没能如愿,反而又招惹了一个大佬。
最后我有了三个情人,个个都是大佬,挥挥手扬我骨灰那种。
我开始处心积虑扮演一个纯情的白莲花。
被拆穿,就会死。
第一章
我叫沈默,出身世族沈家,及长,入太真宗修道。
在修真界中,这算是一份足够闪光的履历。可这其实没什么用,因为修真界最不缺的就是闪光的人。
我实则平平无奇,籍籍无名。
但我比较好的一点是,我不必要为功法和资源发愁,不,其实也愁,但是愁得稍微少一点。
因为我的情人是沈霖。
不同于我的籍籍无名,沈霖的名声简直如雷贯耳。
他是沈家的家主,和我这种寻常门人弟子,可以说是山巅和山脚,天壤之别。
我遇到沈霖的时候,他还没有这样显赫。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记得,百年之前,沈霖起于微末。
那时他是沈家的管事,往边陲之地收一座小矿脉出产的稀矿。
驻守在那座矿脉上的沈家分支,就是我出身的家族。
我有一百年没有回过家了,迄今却仍然记得,那座矿脉叫泉山矿,那时候家里人称沈霖为“上使”。
我对上使有企图,于是凭借一腔孤勇变卖家产,买了一些珍贵的食材,又准备了美人,设宴款待沈霖。
奈何沈霖坐怀不乱,我俩喝了一场酒,那些美人只是寂寞地跳舞,连沈霖的衣角都摸不到边。
我的心一直往下沉,在沈霖向我道别的时候沉得彻底捞不上来。
沈霖话说得很客气,称我小友,道日后有缘再见。
他就是这样的人,浑身骄矜之气,长相也像是那种富贵王孙,但与人说话总是心平气和,彬彬有礼。
可这种有礼也不会叫人觉得与他平等,而是觉得他平易近人,你受宠若惊。
我觉得跟他相处很累,可是以后连累的机会都没有了,说日后有缘相见,哪里还能有什么缘分呢。
这时候我哪里能知道日后真有相见的时候呢。
而且时隔不远,就在沈霖要从矿脉上启程前往主家的前一天。
他在酒楼里喝酒,我在酒楼里洗盘子。
有点尴尬,但我先前为了招待他,就差把家里的老鼠都翻出来卖掉了,如今出来洗盘子,也是迫不得已,实在是穷到不行了。
好在沈霖是个体面人,他见了我只当做不认识,没有让我更尴尬下去。
也因为他这份体面,叫我有了救他的机会。
简单来说,是一个女人在他酒里放了情花,而且是情花中很特殊的一种,吃了这东西的人必须立刻与女子交合,否则就会落得一个功力尽废的下场。
而且此后也必须与这个女人定期交合,否则还是会落得一个功力尽废的下场。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阴毒的东西,想都想不到,修真界这么大,我看到的终究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沈霖轻描淡写一掌拍死那女人,顺带拍塌半个酒楼,在此之前顺手把我拽出来,再凑到我耳边跟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我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
我不知道怎么做了,我没钱再给他找女人,而且我也怕找了女人之后,他为了隐瞒此事把我也轻描淡写地杀了。
但沈霖看起来已经快不行了,他的眼神在变,一种很下流的东西在他眼睛里浮上来,我不当心与他眼神相对,都会觉得羞耻。
我怕得口舌发干,但与此同时一个念头浮上来,如果女人可以,那男人行不行呢,我是说,我行不行呢?
女人有一个逼穴,我也有啊。
第二章
我知道我不是女人,我是男人,我只是多长了一个不该长的东西。
但是和沈霖在一起的时候,我和女人也没什么区别。
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沈霖的手指插进我腿间那个肉洞里时的感觉。
我没觉得疼,我只是懵懵懂懂地意识到,我多长出来的这个东西,似乎不像我从前以为的那样全然无用处。
似乎也还是有一些价值的。
和沈霖交合之后,我脊骨上长出了一朵红色的情花,细丝一般的花瓣缠绕着苍白的长茎生长,我肤色很白,白色的茎就和我的脊骨融在了一体,看不出分别,那些绯红的花丝就像是缠绕着我的脊骨生长一般。
沈霖清醒过来之后,似乎很震惊。
但他毕竟是个体面人,所以最后他只是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声,“这可真是不可思议。”
我也没有耽误时间,立刻要沈霖帮我入太真宗。
沈霖看起来更震惊了,似乎是没见过吃相这么难看的人。但他还是彬彬有礼地说,“这也是应有之义。”
我听他这么说话,有点想笑,就笑了出来。
沈霖一直盯着我看,后来他说是因为觉得我笑起来好看。
但我不信,我知道他可能是没见过我这么,鲜廉寡耻的人。
不过我也不在意,我叫沈默,沉默的默,人如其名,我在沈家就是那种发不出声音的人,我连父母都没有,从小我就只能自己为自己打算。
我要活下去,就不能不鲜廉寡耻。
我向沈霖要的其实也不多,不是要他直接让我进太真宗,而是要他给我一个进入太真宗的机会。
不必要保证我一定能进去,给我一个参与选拔的机会就足够了。
算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用我自己与人做交换,第一次,我把自己卖得够廉价。
那时是真不敢多要,后来我如愿进了太真宗,沈霖时不时叫我出去,要与我交合。
因为时不时就消失一段时间,我吃了很多苦头,但是向沈霖要东西的时候,也还是小心翼翼。
我害怕他,担心稍微要多了就会触怒他,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但我就是觉得他很可怕,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那时我所有的期望就是修为涨高之后,在沈霖面前可以不必那么恐惧,可以理直气壮讹诈他一番。
但我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沈霖比我修为涨得还要快,我在太真宗稍微混出点名头的时候,沈霖已经坐上了沈家家主的位置。
他给我东西变得大方了许多,也不必我再张口讨要,他会算好时间,把我需要的修炼资源都提前准备好给我。
但我还是不想再和他混在一起了,我怕他,每次和他在一起都害怕,而且随着他地位越来越高,我变得越来越害怕他。
我现在靠自己也不是弄不来修炼资源,没必要再和他混在一起。
情花把我们两个绑在了一起,但其实情花对如今这样修为的我们来说,已经不再算什么了,只要把我们两个的脊骨都刮一遍,刮掉缠在上面的情花,这样就可以解决了。
沈霖不愿意,我想他是觉得刮骨有伤他身份,他就是那种最传统的世家子弟,非礼勿视,非礼勿动。
当然,只是表面上,毕竟依礼而行是没办法得到沈家家主的位置的。
所以我在情花的迷障中抱住了陆宵,我故意的,我希望他帮我摆脱掉沈霖。
第三章
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是陆宵……这么说可能没人信,后来所有人都觉得我是故意勾引陆宵,毕竟那么一条金光闪闪的粗大腿,谁不想抱上去呢。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陆宵的大腿是够粗,够我抱半辈子的,但这么粗的腿,想踩死我也就是一脚的事儿吧。
我何必勾引这么粗的腿呢,我找个细点儿的不好吗?
说起陆宵的来历,要先说我所在的太真宗。
太真宗起先并算不上庞然大物,不说籍籍无名,但也不过是个三流门派。
但太真宗六百年前出了一个陈静雨,一人一剑,覆压剑道五百年。
我和陈静雨还算有些渊源,他是我名义上的师祖。不过太真宗便靠他顶门立户,他老人家的弟子如同恒河沙数一般,再传弟子更是不知凡几,我和我师尊在其中都排不上名号。
修真界中,谈及剑道,不能不提昆仑。剑道至尊,无上昆仑。六百年前三岁小孩说起这句话也是朗朗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