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之子 上(19)
那位颜总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老王甚至觉得自己的年龄足够做他的爹。和司机不同,颜总说话很温柔,问他有没有被车碰到哪里。老王赶紧摇头,说是自己不小心才摔倒的。
之后颜总非常好心,他亲手将他扶起来,喊来了保安帮忙把他的车推到路人,还让人帮忙修了他的车。
因为颜总的态度,那些原本对他横鼻子竖眼的保安们立刻全都换了一副面孔,甚至有人偷偷打听颜总和他是什么关系。
那一天老王都沉浸在受宠若惊与奇妙的喜悦之中。他儿子公司的大老板就是颜总。人都说小事见品性,这位老板人那么好,他也一定会善待他下面的员工们。他对儿子的现在与将来产生了一种模糊的安心感。
可此刻,他开始焦灼地发抖。
那个男孩竟然是颜总的儿子,这意味着这哈士奇就是颜总家的狗了。
如果他真的把这狗当礼物给亮亮,将来一旦被发现,“偷狗贼”这名号可就去不掉了。他儿子将颜面尽失,更可能会影响到儿子在公司的前程。亮亮会怎么看自己这个爷爷呢?
老王急得抓着乱发在屋里打转。自己怎么会这么蠢,为什么会一下失心疯到对那男孩矢口否认呢。
他想起男孩那双天真而又充满期待的眼睛,又愧又悔地一屁股坐在地上。
现在该怎么办?
哈士奇听到声响,抬起头瞧着他。
哪怕就在此时心急如焚又惊又怕,老王依然觉得它真是一条极为美丽的狗,毛皮发亮,瞳孔湛蓝,安静地望向他。
他本来还有一丝要把狗丢掉的心思,现在是一分也没了。
他抱住它,低声说:“我该怎么办?”
如果他牵着狗去见颜总,好好赔礼道歉的话,颜总会原谅他吗?就算颜总能原谅他,颜总的儿子呢?他毕竟对他撒了谎。如果因为这事影响到儿子的职业和前程那该怎么办??
懊悔与羞愧吞没了他,他抱着狗几乎哭出声。狗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脸。
“咚咚咚。”传来了敲门声。
这么晚了,会是谁?
老王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人。当他们的目光相对时,老王猛地心一跳,身体不听指挥地后退了一步。
陌生访客身材高大,面无表情。他冰冷的眼神扫过房间,直直停在哈士奇身上。
他一言不发,径直向哈士奇走去。
“哎?你是谁啊?”老王惊怒不已,试图拦下陌生访客。
“这不是你的狗。”陌生访客说,他的声音也不响,却惊得老王打了一个颤。
“你,你是谁啊?”
陌生人盯着房间内哈士奇,哈士奇也沉默地回望他。那瞬间,老王觉得哈士奇的眼睛里闪起了奇异美丽的蓝光。
蓝光一闪而过后,陌生人突然露出了有些困惑的表情,神情也变得有些松动。他喃喃道:“这不是我要找的目标。”
“啊?”
“这不是我要找的目标。”陌生人这么重复着,转身离开了。
老王愣愣地站在原地,觉得莫名其妙。他转头看向哈士奇。狗像是啥事都没发生一样,凑了过来蹭着他的腿。
这都是什么怪人啊,老王嘀咕着。他伸手关门,瞧见一只猫无声无息地从窗台上跳了出去,消失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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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说:“我大致推测出这个宠物具有什么特性了。”
小真问:“是什么?”
白天拜访过废品收购站后,猫先生悄悄潜伏在老王家做了侦察。
现在它和另外两只噬心魔召开了情报反馈会。
“这个宠物初步推断是食草生物,它很喜欢吃纸,推测以摄取植物纤维为主食。从它与老王生活了数日来看,目测对老王或者说人类没有攻击性。”
小真说:“听起来还不错。”
斑船长说:“一只价值一万信用点的无害食草宠物。它的原主人肯定是个钱烧得发慌的阔佬吧!”
猫先生舔了舔爪子:“不,没那么简单。”
“什么?”
“我刚刚看到了另外一个赏金猎人。就算用伪装成人类,我也闻得出他的味儿。”
“你是说有其他外星人找上门了?”
“对,是格努斯人。”
格努斯人是源自广域星区的一种智慧类人生物。
小真并不觉得意外,这颗星球上有狐商有赏金公会自然也会有其他外星人。这个标的价值一万个信用点,自然也会有其他外星赏金猎人跃跃欲试。
“所以你现在回来是打算告诉我们,这只宠物被格努斯人给抢了?”
猫先生摇摇头:“不不不,我下面要说的才是这只宠物的诡异之处。”
它满意地看着小真和鸡的表情,清了清喉咙说:“那个格努斯人在见到这只宠物后,像傻瓜一样转身走了。”
“什么意思?”
“我很确定那只哈士奇就是任务标的。你们知道格努斯人的尿性,他们那种肌肉脑子只会冲进去抢了宠物就跑。但是刚才那位像是磕了药一样两眼发直说这货不是任务目标,转身就走了。”
“……”小真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这只宠物具有操纵他人意识的能力吗?”
“是。我检测到了脑波波动。”猫先生说:“如果我没猜错,这只宠物应该具有操纵记忆的特性。它在那瞬间修改了格努斯人的记忆,让他离开了。”
鸡拍翅膀说:“这宠物能修改记忆??食草,无攻击性,而且那废品站那么潮湿,我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了!!还真有疯子养这种东西当宠物啊?”
小真摸着下巴:“我也知道是什么了。难怪一万点的高价挂了这么多天都没人交差。大概那些赏金猎人找到它的那刻,就被它洗脑一遍打发走了。”
“是的。”猫先生说:“它不仅洗脑赶走了所有来找它的赏金猎人。那个收养它的老王,我怀疑记忆也被它改过。”
第14章 生儿不如养狗
老王用梳子温柔地打理着哈士奇的毛。
它的灰白毛柔软密实,手摸上去有种摸缎子般的细腻丝滑。老王越梳越爱不释手。
它是我要送给亮亮的————
它的蓝眼睛纯粹美丽,就算是老王这样毫无浪漫之心的人都一时之间看入了迷。它的眼睛就像是电视里的大海……
老王从未去过海边。自离开乡下老家来到这个城市后,他在垃圾堆中忙碌了几十年。旅游散心这种事从来不在他思考的清单上。一开始是渴望在这个城市里拥有可以歇脚的小家,后来则变成了要把儿子养大成人。
他的儿子,邻居们提起来都会竖起大拇指。他的儿子小时候是多可心乖巧啊。他省吃俭用地将儿子拉扯大,眼看着儿子逐渐出息,先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而今已是大公司里的小主管了。
他还记得上一次见儿子的样子。他的儿子西装笔挺,整个人干净精神,他看了就满心欢喜。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儿子就不再用正眼看他了。
“你要来找我不能穿得好点吗!!你想让我的脸往哪儿放啊!!”
的确是,为了省出钱还房贷,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废品堆里捡来的旧衣服,永远都是灰扑扑又不合身,就算洗过多遍,那上面依然还是有股垃圾味儿。
被当面这样呵斥后,老王越发觉得自己在孩子面前没脸立足。一个收垃圾的老头似乎在他面前出现的每一分钟都是在折磨儿子的自尊心。
直到现在,他都觉得茫然无措。那个邻居们都夸的好孩子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呢。他还记得中学时期的儿子,他放学后早早归来帮老王一起处理废品,从来不嫌累。他会认真地对他说:“爸,你辛苦了一辈子了,我将来一定要赚大钱让你住大房子。”
他们俩挤在垃圾库旁搭的简易小屋内,虽然小屋黑黢黢,那个时候老王却觉得心里亮堂堂的。
“爸,等我大学毕业了,会带你到国外去旅游见世面。我们要去地中海,爸你知道吗?那边的海特别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