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个皇帝做老婆(160)
说着,还没等覃程回神,就将手机递到覃程眼前,点开了视频。
只一眼,覃程就傻在了原地。
视频中的人,高挑好看的身姿,在一群晨练的男女老少中格外显眼,应当是跟着那些老年人学来的太极,只是,却由他改了改,这一改,本是养身、看似柔和的拳法,变换了风格,有了侵略性,应当本就有学武的功底,那跳跃挥拳之间,虎虎生风……
“程哥,你真没见过?”
覃程没有回话,只死死地盯着视频中的人。
他哪能没见过啊!
这人身穿的深灰色运动服,与他的是一模一样的……
每日清晨醒来,他总会发现,躺在他怀中的这人,黝黑长发的还未扎起,散在枕头上、被子上、他的身上……
那双笑眯眯的桃花眼,弯弯的唇角,他能够痴迷得看上一辈子……
修长的双腿,劲瘦的腰身,纤长的脖颈,淡红色的唇瓣……他都亲吻过……前夜还留下点点暧昧痕迹……
肃景墨。
原来引起轰动的,是与他日夜共处,是他爱到了心底的人……
覃程一直觉得,像是肃景墨这般有才又有貌的人,注定会引起旁人的关注,只是,他却没曾想旁人的关注竟这般多。
望着跟前发誓要去堵人的刘燕,覃程默默的想,回去就和景墨商量商量吧,商量着,换个晨练的地方……
深秋,步行街道上东西两侧,经霜的银杏红枫树叶渐渐枯黄,一片片黄叶,在冷风中一个个打着旋儿飘落,黄橙橙的铺满街道。
夕阳落日下的的银杏,眼前的景色本就是一种落幕萧条之景,其实说起来,并没有千年前看过的那些景致好看,但是,走在覃程的身边,感受着身边人一直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肃景墨却觉得,心情莫名的好。
“我预定的那家店,就在前边,”凝视着肃景墨的侧脸,覃程心中一动,缓缓牵起爱人垂在身侧的手,见到肃景墨挑眉望了眼他的手,却没挣脱,覃程微微笑了起来,“六点了,我们现在便过去吧,在隔间也能看到银杏树的。”
肃景墨点了点头,“那便去吧,我倒是有些渴了。”
覃程定的店,在步行街街尾,一栋古色古香的楼,仿照明朝时期江南酒楼建造,分两层,一层大厅,二层屏风隔断的包间,
肃景墨打量这酒楼的装饰,镂刻雕花的屏风、水墨字画、虽不是名品,却着实精致,靠窗的位置极佳,能看见街上的行人、银杏红枫,华灯初上的模样。
望了望一脸期待等着自己说话的覃程,肃景墨勾唇笑道:“你怎地知道我喜欢这般样子的酒楼?”
知道肃景墨这是喜欢的,覃程才笑了起来,“我这也是猜的,只是估计你应当会喜欢吧。”
“自然是喜欢的。”来了这世间月余,全然陌生的世界,到了这处,倒是有种回到大绪的感觉。望着给自己斟满酒的覃程,肃景墨有些怔忪,恍惚觉着,覃程同在大绪与他共饮。
给肃景墨倒了酒,覃程笑道:“想了想,这还是第一次和你一起喝酒。”
“恩。”肃景墨嗅了嗅酒香,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酒还算香醇。”
“你身子刚好些,还是少喝。”
“这些日子我都晨练着,身子大抵好了,”吃了两口菜,肃景墨笑道:“不知为何,总觉着怪异,这般情景,坐我跟前的当是宁云泽、张敬才是,可是现在却是你。”
“宁……云泽?张敬?”
肃景墨点头,“时常喝酒的好友,”想了想,肃景墨便说道:“你,应当是见过的……”
“啊?”覃程愣了愣,“在哪儿见过。”
“我大婚那日,‘引赞’与‘同赞’你可还记得?”
覃程想了想点头道:“记得,那两人便是你的好友?”
“是的,我在位那些年,他二人帮了我太多。”又斟满酒,饮下后,肃景墨眉头微蹙叹道:“不过,只怕我死后,肃景砚不会善待他们。”
肃景墨蹙眉,覃程心中微微一痛,伸手就握住了,肃景墨拿着酒杯的手,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莫忧心。”见覃程担心,肃景墨微微笑道:“只是思及他二人,心生感慨罢了,说不得他们此刻也转世于这个世间某个角落,快活着。”
望着肃景墨,覃程缓缓说道:“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肃景墨笑了,“你不就把自己全都给我了吗?”
心中一动,覃程抿了抿嘴唇,“景墨,今天是你生辰……”
“我知道,”笑望着覃程,肃景墨说道:“所以呢?”
想到兜里那东西,覃程有些心慌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覃程手微微颤抖着从大衣兜里拿出丝绒盒子,拉着肃景墨站起身。
肃景墨弄不清覃程这是要做什么,只见着紧张不已的青年忽然单膝跪在自己跟前,手指颤抖着拿出一枚戒指,红了脸,却认真得抬头凝视着他。
“景墨,我们成亲好不好?”
青年窘迫的模样,本有些让人发笑,肃景墨却怎地也笑不出来,想如常笑着打趣,‘咱两不是早已成亲了吗’?
但是肃景墨也没说出这话。
肃景墨张了张口,说道:“覃程,你可还记得,你从林左那儿得知我利用了你……你回到墓中与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甚么吗?”
覃程愣了愣,
“我原以为计划落空,等着与你摊牌,心中正是烦闷,但却没曾想,你竟与我说,西安城南那一街的红枫银杏美极了,你想带我去看看……”
“在那时,我便知道,我早就爱上你了。”
覃程笑了,将戒指给爱人带上,“有多早?”
挑了挑眉,肃景墨弯下腰,食指勾起覃程的下巴。
“你说呢?”
调笑的话音未尽,便消散在相贴的唇瓣中……
微微带着美酒的清香、甜美……
第143章 番外二
对肃景墨来说,这个千年以后的世界很新奇,明亮如昼的夜晚、飞速的汽车、高耸入云的大楼、女子奔放的衣著……
人的剧增,证明了这个时代的安稳繁荣,街道比千年前更為宽阔,却更加拥挤,生活比千年前更為多彩,却也更為忙碌。
一切的一切都无比奇特却也无比陌生,陌生之余却又感觉熟悉,高楼之间偶尔会冒出弯弯屋檐、红墙黛瓦,那是当今世人都為敬重的‘歷史文化遗跡’;拥挤的地铁车厢能够偶遇一两个穿著汉朝服饰的男女;汽声鸣笛嘈杂城市的街头巷尾,依然会有人闲坐亭中谈古说今。
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时代,这是千年以后的时代。这个时代人人都能读书,但‘文化’却变成了弥足珍贵的事物。
就比如说眼前搭建的,便是这时代文化名人书法展览台。
肃景墨很感兴趣,好奇这个已经只用硬笔的社会,这个嘈杂的时代,所谓的‘书法大家’能写出怎样的字。
小广场人潮拥挤,虽是早晨却还是聚集了不少人围在看台。
随便看了看那些陈列出来的展品,望著跟前龙飞凤舞极具‘个性’的‘佳作’,肃景墨忍不住笑了出声。
“这位先生对这字似乎有些想法?”
身旁传来的声音引得肃景墨微微侧目,斜了身边的中年男人一眼,肃景墨眉眼弯弯,笑道:“只是觉得这装裱工艺实在美极。”
装裱工艺美?中年男人愣了愣,不过转瞬便明白了言外之意。这装裱工艺是再简单不过了,跟前的年轻人只夸工艺不夸书法,那便是说这字丑得将再平凡不过的装裱工艺衬托得美了。
“这……”顿悟的中年男人有些无奈地摇头笑道:“年轻人你可知这字可是这些展品中佳作,是大师‘方贺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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