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74)
这一次是轮到狐尼克和猞伦跟着团长去交任务了。
因为他们接的这个任务发布者的地理坐标在首都,因此他们也必须去首都的佣兵总会去——狐尼克并不是第一次来到国家首都,事实上他已经去过不少的首都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片大陆分为许多个国家,不同国家的管理者都不一样,有的是兽人、有的是矮人、有的是人类也有的是精灵。而这些国家并不是闭关锁国的,虽然不同种族之间存在矛盾,但并没有上升到生死大仇,因此平时也会有互相交流,因而到现在,不同国家的居民们也不局限于一个种族。
像是狐尼克他们獠牙佣兵团的都是兽人,可是他们却来自不同的国家,比如狐尼克他所居住的国家就是由人类统治的。
言归正传,交完了任务,狐尼克就不打算逗留。本来按照以往的流程他要用刚到手的酬劳去给自家亲爱的买点儿好东西的,可是现在狐尼克看来,再好的东西也没有他准备好的卤菜好。
当初买的时候,那小酒馆的少年说了这东西最好不要过夜,虽然他让团里的伙伴用冰封术将卤肉封冻住,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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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尼克居住的地方在首都的郊区,是租的房子,距离佣兵总会有一段距离,但是对于善于奔跑的狐尼克来说并不算很远。
他兴冲冲紧赶慢赶回家,谁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伴侣此刻却并不在家,吃了个闭门羹。
哦,对,这个时候还没下班呢。
他看了看紧闭的大门,连门都没进,直接就转身往伴侣工作的地方跑去。
一般来说,虽然不同种族的人可以一起生活,但并不会选择在一起,因此狐尼克的伴侣金吉拉也是兽人,只不过是兔兽人——别以为兔兽人就是柔弱的代名词,她曾经可是獠牙佣兵团的一员,只不过后来怀孕了不宜再奔波,因此便主动退出了佣兵团,在一家药剂店里做店员。
不过虽然江湖里没有姐,却依然留有姐的传说。
身材娇小的金吉拉可以说是草食类兽人的女英雄。
狐尼克深爱着他的女英雄。
此时此刻,在金吉拉平时工作的药剂店门口,她正双手叉腰站在一个浅金色的人类少年面前。
那人类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穿着很贵的衣服,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少爷。
他和兔兽人的金吉拉差不多高,此时正眉头紧皱,手里正提溜着一只橘色的似兔生物。
待狐尼克眼神一凝,看清对方手里是谁之后,手里拿着的食盒也顾不上了,一个箭步就要冲过去——开玩笑!那个人类手里抓着的可是他的儿砸!
“狐尼克——!”尖利的叫声制止了狐尼克动作,他停住动作的时候,吻部距离那人类少年的距离不过一指宽。
“对不起对不起!我丈夫他不是有意的!您没事吧?”金吉拉一把掀开狐尼克,对被扑倒在地一脸惊恐的人类少年连声道歉。
狐尼克被自家兔兔给掀开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还有回不过神来。
这个时候下巴传来湿漉漉的触感,他低头,正看到自家的狐兔儿砸一边舔下巴上的毛一边担忧:“爸爸,你干嘛袭击人类啊?”他虽然小,可也被妈妈教育了,他们兽人是不能主动袭击人类的!不然后果很严重的!
狐尼克: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啊。
等等,不是你们先被那人类欺负所以我才动手的吗?
狐尼克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得一阵“哒哒哒”的脚步声,随即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老年人一脸紧张地跑过来:“领主!领主你怎么了!”
狐尼克瞪大了眼睛。
第76章 西幻第五天
“咦?咱们这片土地要换领主了啊?”欧姆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面前正摆着一大堆蔬菜瓜果和各种香料, 然后丽萨婶婶坐在他的面前一边处理第二天要用的肉类一边和他聊闲天。
小酒馆一般是在中午开始营业, 因此为了入味,卤肉必须头一天晚上就放到锅里熬煮, 经过一个晚上时间的流逝,醇厚的卤汁和时间的魔法会让卤肉变得色泽红润、软糯浓香。
每一块好的卤肉, 都要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糯不粘牙,方为上品。
现在卤肉的制作这一块欧姆已经在渐渐放手, 大部分都交给丽萨婶婶自己处理,不过丽萨婶婶还是有些不自信,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没有欧姆的味道好,因此让她在料理的时候欧姆一定要在一旁看着。
欧姆答应了,反正他也要为酱的材料做准备。
毕竟这个世界的许多调料和蔬菜瓜果都和他以前认知的不一样, 因此味道变化以及份量这些都要重新调整,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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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 上一个领主老爷去猎场打猎的时候大概太过于投入了, 结果就策马跑出了猎场跑进了穆拉大森林的伸出遇到了大熊, 等骑士们找到他的时候,只剩下脑袋和一双脚了, 唉。”
明明是这么血腥的死法,可是从丽萨婶婶嘴里说出来, 却十分的平静,就算是有惧怕,也是对吃人大熊的惧怕, 对那领主老爷的死是没有半分可惜的。
一来是那领主老爷除了成天享乐的确没做什么建设性的事情,二来则是在这个时代,什么样千奇百怪的死法都有——什么喝多了掉水缸里淹死啦、骑马跳桩摔断脖子死啦、吃太多胀死啦、为了捉鹦鹉摔死啦、生病了就放血治病结果流血而死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相比起来,被大熊咬死实在是非常稀松平常了。
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个世界的民风也挺彪悍的。
“那没有去抓捕那头大熊吗?”欧姆听得起劲,实在是不能怪他没什么怜悯心,实在是他见过的死亡太多了,第二个世界就别说了,在第一个世界里,他作为狞猫本身可就是个杀手。
“当然有骑士护卫队为领主老爷报仇,不过最后并没有追踪到,只能不了了之。因为这个缘故,咱们这儿空缺了好几个月,前短时间才听镇长说新领主老爷要来了。”
“那有没有消息说新的领主老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欧姆有点好奇。
丽萨婶婶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偷偷看了看周围的动静,这才压低声音道:“可不能随便议论领主老爷的事情!不过,领主老爷一般都是待在他们的城堡里的,咱们这些升斗小民怎么可能知道?最多等往后人来了,看有没有话流传出来吧。”
哦,这就是说那个新领主还没有上任?
这个念头在欧姆的脑海里转了一圈,就被丽萨婶婶的声音给打乱了。
丽萨婶婶撇了撇嘴:“哎呀我都习惯了,咱们这儿的领主老爷,基本上一到两年都要换。咱们这儿穷啊,别看咱们小镇因为穆拉森林而比较热闹,其实咱们大部分都是穷得慌的。那些个领主老爷们本来都是贵族,是享福的,被发配到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都受不了,想方设法地要离开呢。原先那个领主老爷若是不被大熊吃掉,今年估计也是要想办法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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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萨!”老汤姆正提着东西进门来,听到这后面半截话,连忙低声呵斥道。
丽萨胖墩墩的身子抖了一下,见是自家丈夫这才放松下来:“怕什么,咱们是自己人说些话,难不成还有人来窃听?”顿了顿,见老汤姆的神色还是没哟放松,她挪过身低头去看卤汤,“行啦行啦,往后我不会说的啦!”
“咱们自己人说没关系,但如果把欧姆也牵连进来了那不就麻烦了吗?”老汤姆将怀里的东西放下,“咱们国家是不允许下议上的,虽然说咱们小镇地处偏远,平日里基本上最大的老爷也是镇长,但总归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
见欧姆有些诧异地看着自己,老汤姆摸鼻子,颇为自得地一笑:“怎么样,发现你汤姆大叔的厉害了吧?”
“你厉害个鬼!还不都是听南来北往的客人们说的!”丽萨婶婶毫不留情地拆了他的台,“汤姆,你买的东西怎么这么少?”
在这种事情上老汤姆是不会和自家妻子争论的,不过却道:“这东西少,价格可不低!尤其是这些香料,啧啧。”如果不是这段日子欧姆制作的卤肉给小酒馆带来了不少收益的话,他还真舍不得也不敢去买这么多种香料。
因此对于欧姆窝在厨房天天守着那一堆奇奇怪怪的植物,甚至还花费不少的钱去买各种香料的行为,老汤姆和丽萨婶婶也是在欲言又止之后没有发表什么异议——而且有卤肉珠玉在前,说心里话他们也很好奇那被欧姆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酱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存在。
“这么些份量已经够了,毕竟我要先尝味道试验搭配,可能其中的一些并用不上,所以汤姆大叔这个量正好。”欧姆倒不是递台阶,而是他有lady这个作弊器,只要将这些香料不到小指甲盖的一块放进嘴里,lady就可以在三秒之内解析这种东西,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连分子构成都不是问题。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药性。
毕竟,万事万物,相生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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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老汤姆满足地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些圆的大肚腩,又解释道,“其实也不是我舍不得,主要是咱们这个小镇实在是太小啦,平日里大家也很少用香料,所以备的存货也不多。”
是的,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哪个种族,他们的餐桌上的调味料都极少,没有咖喱也没有沙拉酱,砂糖、盐和香料也都是奢侈品,甚至在二十多年前,白糖还是只存在于药店之中。
胡椒更是按粒来卖,如果是胡椒粉末,那么称重的时候不仅要关紧门窗,屏住呼吸,买卖双方还要一遍遍地检查秤上有没有作假。
因为在这个时代,胡椒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熏香的香料啊!
更不用说其他在欧姆中早已经习以为常的调味料了。
还好因为在庆朝的时候,欧姆就因为花椒作为药材只在药店售卖这件事留了心眼儿,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买到这么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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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此之前……
“丽萨婶婶,这个火候可以了。关小火吧,焖煮一晚上,等明天早上就好了。”
丽萨婶婶一听,也顾不得东想西想了,有些手忙脚乱地赶紧将柴火捞出来,只剩下一根木材缓慢燃烧着。等到她干完了,看着大锅里被卤汁淹没的东西,才有些后知后觉地发问:“小欧姆啊,这个……真的能卖吗?”
欧姆眨眨眼睛:“当然可以,而且保证比纯肉更好吃。”
丽萨婶婶和老汤姆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怀疑——这世界上,还有东西能比肉还好吃?
欧姆见他们不信,想着若是售卖的人都没信心,那么卖给别人也没底气,因此便暂时放下了自己手里的香料,抄起一个干净的木钩子在卤料汤里翻找戳弄了一下,然后勾起一个放到盘子里:“虽然还不够十分入味,但现在也可以吃了,先试试看吧。保管不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