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马赛克相亲相爱那些年[快穿](101)
这人在城中也算是出了名,旁的不说,单这能让铁打铜塑的仇将军动心的本事,就真没人敢说能及得上他分毫,不少百姓都说他是精怪转世、专程来报恩的。端王自然也听过这些个流言,只是昔日不曾见面,如今一见方知,“好一身白皮子。”
也难怪如此勾人魂了。
状元郎沈翰修在一旁垂着手,默然不语。
端王方才从这楼上一瞥那只白生生的手,再看那露出来的一截脖颈,已然有些动心。可碍着这是仇冽的人,竟有些不好下手,因而连连叹息两声,“可惜了!”
沈翰修将他这一声叹听的分明,却道:“王爷有何可惜?”
端王摆手,道:“状元郎不知道其中妙处。”
他只爱那白皮,就如天边上落下来的新雪,分明透着暖意,可战栗起来时,却又是冰冷刺骨的。端王每每见之,都禁不住心向往之、不能自已,待那上头被揉搓出颜色,却又是雪中红梅了。
只是如今,这样好的货色,再难见到了。
他又叹了两声,沈翰修已经知道他心中所想,便道:“王爷可要去清风楼走走?”
端王兴起,一时间火气难消,果真便去了。
只是如今清风楼失了朗月,便如失了魂,剩余的那些皆不过平平之色,唯有一个能抗衡的头牌清风,也因着之前陪一个有癖好的客人而卧病在床,这几日米水都不曾怎么沾牙。端王只站在门口望了他一眼,见着那因为生病而熬得蜡黄的皮肤,顿时便失了兴趣。
老鸨看出了他的脸色,不免更加陪着笑,小心翼翼道:“王爷,您可有能入眼的?”
端王只得闭着眼,随意一挑。
“他了。”
挑中的少年柔顺而妩媚,乖巧地随他入了房间,便跪倒在了他膝前,小心翼翼品箫。端王的手摸着对方后颈,怎么摸怎么觉着不畅快,那火不仅没有散去,反而烧得越发厉害了。
面前的少年还在卖力,含糊不清地喊:“王爷?”
男人却陡然失了兴致,瞧着他的皮肉哼了声,猛地踹出一脚。
“都是什么玩意儿!”
那一脚正踹中腹部,少年脸色惨白,却还要强撑着膝行过来与他赔罪,头磕在地上,砰砰直作响,“王爷恕罪,王爷恕罪!”
端王没看他,只站起身,伸开双臂。房间内的奴仆忙伺候着他重新系上衣带,都知这位爷心情不好,谁也不敢去招惹他。
老鸨就侯在门口,瞧见他出来了,心便凉了半截。还要勉强笑着,道:“王爷不再多留一会儿?”
端王连余光都未赏她一个,径直大步走出去,沈翰修跟在他身后上了马车。
他在车上又看了南风馆一眼,那柳老板就在门口,正和两个小倌模样的人说些什么。许是察觉到了目光,柳老板的眼波向着这边飞了飞,又迅速地敛了回去,白白的脖颈像是水头十足的美玉。
端王把车帘子放下了,低低叹了口气。
沈翰修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唇微微抿了抿,心中渐渐有了谱。
一切都在严丝合缝向着他心中的路径发展着。
他知道端王对于这样的皮肤有多么迷恋,果不其然,过了三四日,端王府的下人便主动上门来请了,态度也与往日那般目无下尘截然不同,语气中还颇有些好声好气的味道,仿佛他沈翰修便是端王面前数一数二的大红人。
“最近王爷对府上的各位公子都没了兴趣,”在去时,那仆从简单透露了一二,“想请沈状元去,帮着参考参考。”
沈翰修一笑,也不打这马虎眼,直道:“草民知晓王爷心中所想。”
仆从也欣赏他会看人眼色,语气又软和几分,“那便靠沈状元开导开导了。”
沈翰修颔首。
他见到端王时,这位天潢贵胄的脸色的确算不上好看,恹恹坐在椅上,有些没精神。沈翰修与他行了礼,端王才略略坐直了些,冲他挥挥手。
“沈状元,”他道,“这可真是出了奇了。本王这二十四年来,竟从未有一日,为着一人朝思暮想至如此的......”
沈翰修分明已经心知,却仍旧拱手道:“不知王爷所说何人?”
端王道:“翰修已经知道,又何必说这话!”
这一声翰修,大有亲近之意。端王坐近了些,又道:“本王知道翰修胸中大有丘壑......”
倘若寇秋不过是个平常百姓,那他根本无需花这些心思。直接寻几个人,先带了来,剩下的最后再说便是。他是当今唯一的弟弟,也因着这个缘故最为受宠,宫中太妃把他当宝一样捧着,只要事不闹大,这火无论如何也烧不着他身上,顶多被皇帝斥责两句“胡闹”,再罚上一月俸禄。
可偏偏,寇秋如今是仇冽的人。
打狗尚且看主人,端王不得不看仇冽三分薄面,并不能直接出手。
那要如何?
沈翰修笑道:“王爷想吃这好羊肉,为何要挑这看家犬在的时候?”
一语惊醒梦中人。
端王瞬间容光焕发,心想等仇冽回来,人已经是自己的了,他也不能拿自己怎么着,难道还能为了个小倌和自己翻脸么!这么一想,心中顿时太平,忙道:“翰修所言甚是。”
沈翰修又道:“只是,王爷要等。”
“等便等吧,”端王苦笑,深情款款,“怕不是本王命中这劫数了。”
他们并不曾等多久。
春日几地大旱,庄稼连月不发,百姓遭殃。当今皇帝派了仇冽出去,亲自监督这赈灾粮送至灾区上下,并托付与其尚方宝剑,凡是贪赃枉法者,皆斩。
沈翰修立刻来找了端王,说是时机已到。
“可若是柳老板也跟了去,这可如何?”
沈翰修笑道:“王爷,从未听说过去办公事带小倌这么个道理。”
端王一想,果然。
且不说仇冽此行不适合另带非军中人,单说寇秋那小胳膊小腿细皮嫩肉,一看也经不得什么苦。如今灾区哀鸿遍野,食不果腹,去了,岂不是自寻麻烦?
——可他们都错估了这一对夫夫的心性。
寇秋还真跟着他男人去了。
当然,两个人的理由都非常的充分。仇将军表示,他肯定没法把大宝贝单独扔在京城,要带在身边才能亲亲摸摸抱抱举高高;而寇老干部则表示,他无比担心灾区民众,迫不及待想深入到赈灾的第一线。
为了更好地帮助灾区,他甚至还拿出了书院所有现钱,换作了粮食衣物,也装上两辆马车,预备着去为灾区人民奉献出自己的一点微薄力量。
沈翰修骤一听到这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
他记得对方经过年幼那一场大灾后,便再不愿踏入灾区半步了,怎么如今转了性子?
是察觉到了什么,还是另有所图?
沈翰修更倾向于后者。
倘若叫寇秋知道了,定然觉得对方侮辱了自己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称号。
思想真是太复杂龌龊了,知不知道什么叫做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什么叫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什么叫做为人民服务!
第73章 南风馆从良记(九)
南风书院的早上是从鸡鸣声开始的。
尚未完全从睡梦中醒来的杂役拖着步子懒洋洋去开门, 里头的含瓶早已换好了衣物, 上下仔细查看盘点。他手中拿着账簿, 将昨夜已经核对过的数又重新核了一遍,方才抬起头, 同杂役说几句话。
有喧闹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锣鼓震天,喜庆热闹的不得了。
含瓶将手中的账本放下了,蹙眉向外看了一眼。
“这是怎么了?”
杂役也朝门外望去,答道:“哦, 这是哪家正式定了,正下聘礼呢......”
他起身站在门口望了会儿, 忽然道:“这好像是沈家的人?”
含瓶猛地站起了身。
南风书院离大道并不远,他立于门槛上,可清楚地看到那下定的人流。那红色鲜艳刺目的很, 扎的到处都是,就像是一根根直刺入进来的刺, 一直扎到心头去。
含瓶顿了顿, 后退一步, 将门严严实实掩上了。
“关门干嘛?”后头突然传来吞龙的声音,拖长了尾音, 带着点惯常的傲气与不屑一顾, 伸出手去, 一下子将那扇刚被关住的门重新推开了, “不就是下个定么, 有什么不敢看的?”
习惯了他这脾气,含瓶也只是低低叹了声。
“你也总得为爹想想......”
“想什么想?”吞龙横眉倒竖,“他总得去看,逃不过!”
他们都不曾怀疑段存对沈翰修的用心。
段存初入南风馆时,不过十一二的年纪,却已经学得八面玲珑,行事说话宛如成熟大人。他手脚麻利,又勤快,劈柴、烧火、打扫、添茶,样样儿都干,偶尔实在是熬得受不住,困极了,烧沸的茶水将他的小臂烫出一串燎泡,吞瓶也没听到他哭过一声。
等含瓶入馆时,段存已经迅速成长为了老板的左膀右臂。
他一滴泪也没在人面前掉过。哪怕是有客人见他长得清秀,直接上了手,他也是面上挂着笑,不着痕迹地把人推开了,嘴上还能奉承的人心头欢喜。
就这样一个似乎铁打的人,含瓶却在背地中偷偷瞧见他哭过一回。
那是他收到一封信的时候。
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皱巴巴一张纸。段存识字,悄悄儿地背着人在暗地里看了,随后沉默地又将它塞进了衣襟里。只是原本平直的肩膀慢慢绷紧起来,之后上下抖动着,吞瓶就站在树后,瞥见了他死死咬着嘴唇,只是面前的地迅速浸湿了一小块。
直到熟悉后,他才听闻,那是段存那个老乡乡试未过,不得不再等几年。
“爹那时怎么没想着自己去念书呢?”含瓶问。
青年那时靠在南风馆的栏杆上,馆中的香风极重,铺面而来时,像是只不知名的手,捂住了人的口鼻。段存就垂着眼,望着下面的小倌坐在客人的腿上,调笑着。跳跃的烛火把整个场馆染成了橘红色,垂着的幔帘被夜风高高地吹拂起来,段存举着烟管,只淡淡笑了声。
“爹没那个天分,”他说,“学也学不成。”
含瓶对此并不信。段存分明是想去学的,他的聪慧灵识也不在任何一个人之下。可段存只是又吸了口烟,吐出一口缭绕的雾,没有再多言。
他供着沈翰修一路高上,自己却仍旧待在这南风馆里头,做一个被人厌弃和瞧不起的老鸨。喜好和真心都被一点点磨去了,剩下的只有个被这烟雾凝聚起来的皮囊,勉强成个人形,谁也瞧不见内里的空空荡荡。
新帝登基第四年时,段存从一位波斯客人的手中得了个金玉的烟枪。
这是他头一回明确表现出自己的喜欢,连用也舍不得用,日日只把那烟枪摆在柜中,珍而重之搁在红木匣子里,拿柔软的绢布包着。
“等爹走了,”他眯着眼说,“含瓶,这南风馆就交给你——我旁的都不要,只那一柄烟枪,你给我就好。”
含瓶惊讶道:“爹要走?”
“哎,”段存把自己惯常用的烟管在扶手上磕了磕,面上浮现出一点笑,“谁不是要走的呢,且等着,待他真的起来了,我也就可以从这地方出去了。”
那时的语气、神色,含瓶全都记得一清二楚。
可等段存一次夜间出行后,再回来时,他的神色便大相径庭了。含瓶为他开的门,察觉到他的腰间空空荡荡,上头挂着的烟管已经没了。
“......爹?”
他诧异道,“你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