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吃喝喝的重生小日子(27)
宁乐意才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不是啊。周自珍不是……绝情断爱冷面修罗,一顿饭吓哭三个小年轻?”刚才那个阳光开朗小叔叔是谁啊?
姜易云被他的形容逗得一乐:“什么乱七八糟的。”
周自珍是他团队的最重要成员,没有之一。
他和姜宏宇的管家周叔是隔房的堂兄弟,所以姜易云叫他一声小周叔。
上辈子他认识周自珍的时候,就已经是……嗯,一副冷面修罗的样子。
他不会刻意去了解属下的私事,但共事多年,多少知道一点周自珍的情况。
他小声跟宁乐意八卦:“上辈子小周叔的老婆治病不及时,去世了。听说小周叔当时是在外地出差还是在国外学习,反正人不在,连着后面他女儿也跟着出了事情。反正等小周叔回家的时候,老婆孩子人都没了。”
宁乐意下意识问:“那么大的事情,没个亲戚朋友告诉他?”
姜易云沉默,微微摇了摇头,意思是没有。
宁乐意嘴巴微张,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确实不是人人家里都幸福美满的,通常说的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但是家里人一般闹归闹,真遇到事情了,都是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的。
那么大的事情,竟然连通知一下都没有,这……
姜易云叹气:“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这次借着组建研发中心的事情,提前接触了一下,安排了员工和员工家属体检,把他老婆的病提前查出来。过完年刚动的手术,最近刚接回来,先住这儿养病。”
自家用的农庄,不对外开放,环境不错,也清净,吃的新鲜,很适合养病。
他以前的团队确实用的顺手,那也是磨合了很多年。
再说二十年后的团队,提前二十年接触,有些现在还是十来岁的小朋友,总不能让小朋友给他打工吧?
两人拉着手,姜易云说自己目前正在组建的团队成员:“等稳定下来,我再带你认识。”
“嗯。”
两人走到农庄的房子前面,简大舅他们已经过来了,瞧着他们稀奇:“都多大了,怎么还手牵手呢?”
宁乐意嘿嘿一笑,完全没有被抓包的尴尬,反而把两人交握的手举高:“羡慕吧?我们小朋友之间的感情,你这个老头子是不能理解的!”又扭头对姜易云用一种十分浮夸的语气说道,“走,我们一起去上厕所!”
“嘿!”简大舅佯装生气,“你个臭小子,说谁老头子呢!”
姜易云被拉着走,小声说道:“还以为你要给我名分了呢。”
“不急不急。我还读书呢,不能早恋。”
“那我们现在是不是要搞个地下接头暗号?”
“天王盖地虎?”
简惠春正在洗韭菜,看到他们过来就听到自己儿子又在说些不着调的,翻了个白眼:“我还宝塔镇河妖呢。易云啊,你要炒韭菜?”
“对。我来炒。韭菜炒螺蛳肉。”姜易云说完,就去找了围裙系上,开始像模像样忙活起来。
农庄有个小食堂,平时有几个工人在里面工作。
厨房比家用的要宽敞很多,该有的设备都有。
姜易云显然很熟练,还把宁乐意赶出去:“你去坐着就好了,别弄得一身油烟。”
“我都要吃韭菜的人了,还在乎这点油烟?”宁乐意跟个猫一样在姜易云身边绊脚,没一会儿就被赶去处理螺蛳。
自己摸的螺蛳,先用老虎钳把屁股咔嚓掉,放两滴油静养一会儿,里面的小螺蛳就全都跑出来。
螺蛳洗干净焯水,两个人一人一根牙签,开始挑螺蛳肉,忙活半天挑出来一小把。
宁乐意直接罢工:“够了够了!”说完,他拿着装小螺蛳的盆去放生,“快点长大,再来找我玩啊。”
晒干毛的二黄跟在他后面跑来跑去。
韭菜炒螺蛳,除了挑螺蛳肉费事,炒起来就是猛火快速翻炒。
他这么一个来回,姜易云已经炒好了。
春天的新韭菜很嫩,螺蛳肉很鲜。
菜一上桌,一人一筷子就没了。
第23章 陕西面馆
在农庄玩了一天,简大舅就回去了。
没办法,他得上班。
倒是简大表哥小明来了。
宁乐意特意回家,在边上看简明把行李箱里的西装衬衫拿出来烫:“你个实习生能请假?”
简明用挂烫机不太熟练,好在衣服放在行李箱里没多长时间,褶皱不多:“那你不是应该还在学校住宿吗?”
宁乐意的学校本来就管得不严,加上他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眼看着就要大二了,老师们对他“学以致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近连宿舍都不怎么去了。
但他不说,就问简明:“问你呢?你实习怎么样?”
简明看着小表弟,只能无奈叹气:“不怎么样。反正上面知道我留不下来,请假就请假了。我们一批进去的有十个人,去年留下八个,今年只有一个名额。剩下的人都在自己找工作。带我的师傅也暗示我,让我早点自己找出路。”
宁乐意看着简明的这一身白衬衫黑西装,觉得眼睛疼:“不用穿这么正式吧?年轻人穿得有朝气一点。”
简明不赞同:“面试得穿正装。”
“你这正沨得有点像搞推销的。”宁乐意看不下去,看简明和自己身材应该差不多,让他把挂烫机关了,“来,我给你搭一身。”
简明就被拉着去了小表弟的房间。
顶楼这一层就宁乐意一个人住,规划了卧室、书房、卫生间、衣帽间,还有一个储藏室。
面积其实都小小的,但简明震惊:“你那么多衣服!”
对于一个换季才买两件衣服的普通男生,简明从来没想过一个还没毕业的男生需要那么多衣服。
宁乐意嘴角一扬,想着,这算什么,谁叫他小娇妻是干服装的。
他随手拿了一件浅蓝色衬衫,一条米色的休闲西装裤,考虑到天气,再拿了一件白色的针织开衫:“拿去换上。”
简明看着手上普普通通的衣服:“这不合适吧?”
宁总发号施令:“去!”
简明只能拿去换上,然后看着穿衣镜里的自己:“我去,老子好帅!”
他搞不明白什么质感、剪裁、版型,只知道自己的颜值上升……呸!老子本来就这么帅!
宁总又从自己的包包里挑了个被自己奶奶戏称为电工包的卡其色包包:“把你乱飞的五官收一收。”
“什么乱飞的五官。”简明嘀嘀咕咕,把包包拿在手上,一下打工人的感觉就出来了,“怎么说呢?这么一穿,显得我很专业。”
比起拘谨的面试三件套,他现在身上的这身更有松弛感,沉稳中带着点活泼,又不会过分油滑,就像是直接去上班的人。
“嗯。”宁总打量了一下表哥,“靠墙站着我看看。走路板正点,你怎么有点头前倾?”
他上辈子各种小毛病不少,为了和所谓的上流社会打交道,各种礼仪和仪态都是请了专门的老师纠正的。
这辈子他是无所谓了,毕竟学过了一遍,场面上能应付一下就行。
再说那些场面上的东西,只要本身实力足够,怎么样都不会错。
反之,空有一身名牌和教科书礼仪,没什么真本事,那也不过是花瓶一个,没人会给个正眼。
嗯,自己散漫无所谓,纠正一下别人还是很开心的。
“让你屁股贴墙,不是让你挺肚子!”
“为什么你两个肩膀高低?不能摆正吗?”
“后脚跟贴墙,你踮脚尖干嘛?”
“来,走两步。”
“坐。”
“过来,我当面试官,问你问题。”
一个人的仪态,当然不可能通过短短一个晚上就能突击出来,但临阵磨枪不亮也光。
简明第二天去面试,过程比自己预料到的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