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是开始发疯(25)
起码是经历了昨晚那场事之后,目前的宋春风,可谓心如止水。
悄悄地萎了。
阮榛赞许地点头:“行,你呢?”
宋夏雨长得高大雄伟,却又习惯性地站在他人背后,隐去自己的存在感,一旦被这样点着名字叫到,就会像课堂上开小差的同学似的,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脑袋,笑容憨厚。
“我要回荷园那里,她想今天去看看父亲。”
荷园,是宋夏雨母亲的住所。
这位夫人非常低调,出身寒微,一次偶然的机会被宋琴文看上,打野食似的相处了几日,却有了孩子。
宋琴文也没太大反应,置办了房子给人留下,将来要是准备走,也算是有所奖励。
她居然安分地住下。
哪怕不受重视,被后面的情人嫉妒,从来不争不抢,安静地把孩子抚育长大。
所以宋琴文有事心烦,也会去荷园那里坐坐。
权当静心。
阮榛笑了笑:“好,替我向她问好……三少爷,你呢?”
宋秋光小心翼翼:“我都行,今天没什么安排。”
“那怎么可以呢,”阮榛轻轻拧起眉头,“你手上的的伤还得去换药,感觉更严重了……可千万不能感染。”
宋春风的笑容凝固了。
只见弟弟偷偷地觑了自己一眼,就羞涩地低头,含糊地应了一声。
想报警。
却又不知道该对警察说什么才好。
阮榛没在意这场小小的插曲,继续看向宋冬柏:“你呢?”
“去公司,”
宋冬柏脸色还是有些冷:“我这边账目也有需要处理的东西,得过去。”
很好。
除了那三个还在上学的未成年之外,这四个少爷都各有各的安排。
身为长辈,阮榛真的很欣慰。
“那你们就去吧,”他笑眯眯地站了起来,“记得晚上回家吃饭,三爷,你呢?”
沙发那边,宋书灵和鹦鹉同时扭过头来。
眼眸闪过一丝诧异。
“一家人就应该整整齐齐的呀。”
阮榛说话的时候,总有些慢半拍的样子,很容易给人一种柔和迟钝的感觉。
就像他此刻的表情。
温吞,乖巧,人畜无害。
宋书灵不由失笑。
他放下报纸,淡淡地开口:“我就不必了。”
虽说对阮榛很有兴趣,也依然保持着怀疑,但他此刻并不想连自己也牵扯其中。
阮榛可以作为一把刀子。
他只需要握住手柄就好。
互相利用,当然也会提供相应的酬劳。
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些许意外,比如,他没有料到自己的鹦鹉会钻进车子里,在送宋秋光的过程中一块跑来,还醉倒在阮榛的衣袋里。
以及,阮榛居然会发现那面镜子的端倪。
你知我知就也罢了,他却毫不顾忌地说出口,灰蓝色的瞳孔清澈见底,不见半丝狎昵。
倒是自己,落了下乘。
哪怕看到衣衫尽褪的阮榛,宋书灵也并没有太大反应,但是在狭小的浴室里,被人这样揪住领带气势汹汹地斥责,倒是令他生出难言的情绪。
想看阮榛,还能做到哪种地步。
宋书灵答应了对方。
“你可以利用我,我也会依仗你,我们各取所需。”
他不是什么好人。
阮榛同样。
一直到坐在车里的时候,雪白的鹦鹉才展开翅膀,蹦跶着落在他的掌心。
“球球,想不想做一些坏事?”
“嘎嘎!”
小鸟明显地兴奋起来,用脑袋亲昵地蹭着对方。
宋书灵垂着眸子,神情温柔,带着薄茧的指腹,一下下地摸着细腻的绒毛。
“乖孩子。”
-
偌大的宋家,一时只剩下阮榛一人。
连管家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趁着这个机会,从一楼走到三楼,溜溜达达地转悠了一通。
心里觉得,还是那处琴房比较安静,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自在,要是肚子饿了,随时都能溜去厨房,再吃点零嘴。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睡宋家这栋房子里,任何一张床上。
宁愿躺在琴房的沙发。
二楼是少爷们的房间,每个都带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小书房,中央还有个格调优雅的客厅,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鲜花,但依然掩盖不了浓重的香水味。
阮榛淡漠着脸,继续走向三楼。
这里,有宋琴文生前居住的房间,配套的书房,会客厅,和一间小小的次卧。
他进去,把自己的衣服拿了下来,没多少,阮榛不可能在这种鬼地方住多久,所以当初被逼着过来的时候,也就带了一个小小的包裹。
很轻,因为他不属于这个地方。
一切事端了解后,阮榛终归是要回到那条小巷,爷爷和黄狗在等着他,无论是艳阳高照,还是夕阳西下,抑或是晚星满天,他知道,自己是有家的小孩,在被等待。
他推开琴房的门,把包裹放在沙发上,转身看着那架钢琴。
明明是价值高昂的古董乐器,却因为无人演奏,笼罩着冷清的氛围。
像无声的叹息。
阮榛走过去,掀开搭着的厚重红丝绒遮布,露出琴键的黑白分明。
可还没等他把手放上去,就突然心里一跳,接下来,他就猛地被人一推,狠狠地摔在了琴键上。
“咚!”
钢琴被砸出巨响,和由于挣扎而发出的凄厉音符。
阮榛的手被按在琴盖上,额角摔破了,温热的血顺着流进眼睛,动弹不得,也根本无法转身,看一眼身后的人。
“小妈,”
声音很憨厚,带着笑意。
“我觉得父亲那么爱你,一定希望你能下去陪他,对吗?”
第18章
遮盖钢琴的丝绒红布悄然滑落, 像是地上一滩血。
阮榛垂着濡湿的睫毛,指尖因为用力而发白,声音颤抖:“你就这么确定吗……二少爷?”
宋夏雨说话的时候, 总是礼貌地与人对视,再加上他习惯性地搓手, 那种不太属于豪门的拘谨感,就显得很是真诚。
可现在的阮榛, 无法看到对方的眼睛, 是否和平日里一样, 温和地弯着。
“无所谓,”
宋夏雨从后面扼着阮榛的咽喉:“身为儿子,尽孝是应该的。”
“咳、咳咳……”
阮榛的胳膊被别着, 呼吸不畅,对方似乎打定了主意不废话, 完美地避开了“反派死于话多”这一铁律, 逐渐加着手上的力气。
不是用尽全力,而是一点点地加重。
仿佛是想欣赏对方的垂死挣扎——
宋夏雨略微皱了下眉头。
散落的头发太碍事了,这个角度完全看不到因为窒息而涨红的脸,以及徒劳拍打琴盖的绝望。
有些刽子手, 不喜欢“一击毙命”。
放走,踩着尾巴,等待对方的接连惨叫,该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一件事。
这是宋春风的喜好。
宋夏雨,则略微有些不太一样。
他更喜欢蹲下来,静静地看着生命的消逝。
不玩虚的, 从小时候用放大镜烧蚂蚁,到长大后捕杀猎物, 宋夏雨那把违禁的枪.支就藏在母亲的书房内,每当他回荷园,总要将枪拿出来,开车去往深山老林,用黑漆漆的洞口对准麋鹿无知懵懂的眼。
真漂亮啊。
可宋夏雨不够满足。
幼时母亲总教育他要安分守己,不去和人争抢,这样才能讨得父亲的欢心,宋夏雨听进去了,他总是很乖地坐在后面,看着别人大打出手,等待属于自己的夸奖。
也会憋不住。
最早是用石头砸蜗牛壳,看着地上的一滩黏腻,心跳得很快。
这时的宋夏雨,恍惚发现一件事。
他是有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