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善德恶报/重生之老妖精别闹(12)
今天的早饭是鸡蛋粥外加白面大馒头。张志凡特别喜欢姥姥蒸的馒头,又暄又劲道,吃到嘴里面香味儿十足。因为这年头都是用的面肥发面,所以得用小苏打来中和。姥姥做了几十年,从来没有碱大了发黄发涩的时候。张志凡发面揉面的本领都是跟姥姥学的,小饭馆儿那么红火,姥姥的功劳也是巨大的。
小花猫被弄醒之后就喵喵的围着王清云乱转。王清云听闺女教育外孙的话已经知道这猫昨天半夜过来了。心里也是想着这猫许是没人家的,养着也就养了。于是就用昨天剩下的鸡汤和到了新鲜的大米粥里。凉汤已经成了冻,跟热粥混到一起温度倒也合适。
张志凡看着鸡汤冻和的大米粥,他吧嗒了嘴,然后把碗端了起来:“姥姥,我也要!”
刘素站起来接过张志凡手里的碗,起身去厨房给他舀了一匙鸡汤冻。“你还馋猫食。别光顾着吃稀的,馒头多吃点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食都是王清云给预备的关系,小花猫从此之后除了睡觉的时候整天跟着王清云转悠。弄得她越发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儿了。
二十九这天工厂都放假了。姐儿俩听说百货商场有什么新年促销品,是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货,俩人约好了几个邻居的嫂子和姐妹儿一起去逛街了。张志凡也没在家,而是被他姥姥拉着去逛市场了。家里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年画啊,来年的日历疙瘩,春联福字儿什么的还没买呢。这东西年轻人可不乐意选,她也乐得带外孙去逛逛。年前的大市场也挺热闹的。
张志凡因为年纪小,平常除了家附近的几条胡同之外也没怎么去过外面。他记得小时候总觉得去一趟百货商场明明只过了三条大马路上就跟出一趟远门似的。现在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平时根本就没机会出去啊!
记忆里这个大市场在他们这片平房动迁之后被改造成了凌景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也算是他童年时期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点儿念想。其实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市场是啥模样都有什么完全没印象,所以现在逛起来也是新鲜。
这年头还有一些老年人卖自己写的春联和福字,但更多人则喜欢那些印着花的新花样。张志凡见在一份卖盘子碗的摊子后面有一个上岁数的老爷子在卖自己写的春联,他当时就被那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要说张志凡对跟学习有关系的哪方面最在意,那就是他的字了。他的字被他娘亲评价为蜘蛛爬的,被他大姨叫做狗啃的,被姥姥说成猫挠的,被一杆老师形容得五花八门。他小时候哪在意那个。跟很多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看到写作业拿笔就心里闹腾,只要拿起纸笔,那屁股沾到椅子就头大。所以也没在意过字有多难看。但后来认识了林江,他就自卑了。那小子学习成绩也不算顶好,却写得一笔好字。而且人家也没学过什么书法,还说什么“你就一笔一划写就行了啊!”让张志凡火大。反正那之后他就开始特别在意别人的字好不好,而且能不动笔就不动,今天看到这个字,他当时就喜欢上了。“姥姥!那个老爷爷的对联好看!咱们买吧!”
王清云顺着外孙子的手指看去,也瞧见了那个并不招眼的小摊子。看到那摊到半开的几个对联,顿时眼睛一亮。那字是真漂亮!当下就把手里的印刷货放下,带着张志凡到了那个摊子。“老哥哥,你这对联怎么卖?”
老者似乎生意很糟糕,并没什么心思。不过看上去也是不乐意摆摊这么丢脸。所以也没抬头,而是直接回答:“一块钱。”
“嚯!”边儿上看热闹的人先来了这么一嗓子。也是,这年头一块钱够买肉打酒的了。谁会来买这个没有金边添彩的手写对联。同样的价格,那边能买一副大对联再送张福字儿,外加一堆窗花。于是有两个也瞧出字不错的人都打消了念头,转身就走了。当然这一点老者并没有看到。
张志凡觉得自家不差钱儿啊!他是想着反正现在在家也没事儿,买副对联回去,自己回去临摹去,从五岁开始练,就不信这辈子还是蜘蛛爬狗啃的!所以他磨开了:“姥姥!买吧!多漂亮!跟电视上那个叫什么……哦对,叫博物馆上的字一样好看!姥姥买吧买吧!”
王清云也觉得一块钱不太核算。不过她现在也被两个女儿说的“不差钱儿”了。大过年的,难得外孙子这么喜欢这幅对联儿,于是从口袋里拿出手绢,打开之后掏了一张一块钱的票。“给您。您给挑一对儿合家平安的好词儿。”
第10章 有骗子需警惕
老者看到面前的一块钱,眼神变了一下。抬头非常认真的看了一眼刚刚把自己的字儿夸成“博物馆藏品”的小孩子,心里默默赞了声有眼力。不过表情上还是冷冷的,倒是把自己写的这十几副里最满意的给拿了出来,顺便又卷了两张福字儿。
张志凡拿着卷好的对联儿,心满意足了。他觉得自己将来的字体有望了。却不曾想他们刚刚买对联儿的过程已经被几个不怀好意的人给惦记上了。
一个半大老太太带着一个不满学龄的小孩子,这可不就是骗子的最佳下手对象么。这年前的大市场,卖东西的多,逛的人多,骗子和贼当然也不会少。
王清云给张志凡买了一串儿糖葫芦,张志凡正在美滋滋的用去了一个下门牙的嘴啃着呢。一边儿啃还一边儿心里感叹。这糖熬的有水准!又脆有甜,不焦不黏。山楂选得也地道。山楂味儿那叫一个正,籽儿给去的干干净净的,一串才两毛,这对重生过来的张志凡小盆友来说简直就是个惊人的价格。要知道十几二十年后五块钱一串的糖葫芦也已经没办法表现出这种味道了。
娘儿俩从大市场的出来,拐了几个弯儿,离他们住的地方也就只有一条街和几个胡同了。其实特别近,但这距离足够有心人做手脚了。
张志凡边吃边美,忽略了脚下。一脚踩到了一个硬梆梆的东西。还以为是石头子儿,刚想踢,才发现是一个手绢包。于是他手欠的捡了起来。“姥姥,好像有人丢东西了。”
王清云把手绢包拿起来,打开一看。嚯!金灿灿的一枚大戒指。张志凡顿时觉得自己被闪瞎了眼睛。难道这是老天爷对重生者的褒奖?
正在张志凡又要开始脑补的时候,突然边上走过来一个年轻女人。拉起王清云就往胡同里面带。王清云一个不备,真就被她拽过去了。“姑娘,你啥事儿?”
那女的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大妈,您捡的这个戒指我是看着那边儿那个男的掉的。这个我看得值五六百呢。”
王清云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把戒指包了起来:“你知道是谁掉的啊?那赶紧的,把他追回来,这丢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得多着急。”
那女的明显嘴抽搐了一下。“诶大妈,您别嚷嚷啊!您现在说是捡的,那人家能信吗?要是赖您偷的怎么办?”
王清云皱眉了。她心怀坦荡当然没想过这个。可这个女的一说,她立刻含糊了。
那女的见有门儿,立刻小声说:“您看。这财既然都砸到头上了,您也不能死乞白赖的往出推不是?能买得起这么大一枚金戒指的,想也不是咱们这样的穷人。您就收着得了。不过这包咱俩可是都看到了,不如就一人一半好了。”
张志凡一直眨巴着眼睛看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表情上满是五岁孩童的天真和懵懂。但心里早就连骂带卷的了。这不开眼的骗子,接下来应该就是姥姥没办法把戒指掰开两半,然后要姥姥拿钱顶。最后拿回家那戒指就尼玛是个铜货。呵呵,真是特别特别的傻缺。张志凡哪里能让姥姥上这个鸟当,那丢人的不是姥姥而是自己啊!
但是接下来有一点点不同发生了。那女的说完一人一半之后。王清云非常严肃的摇头:“不行。我要交给派出所的警察。姑娘,这昧心钱咱不能拿。”
张志凡一口山楂把自己给呛到了,拼命的咳嗽了起来。
动静一大,那女的怕了。而且这老太太居然不贪心,让她特别起急。但凡是这样的人都不会是一个。她已经起了想要打劫的心。可张志凡哪里能给她这个机会。当时就嚷嚷了一嗓子:“二舅,三姨夫,你俩怎么这么慢。赶紧的,姥姥捡了个大金戒指!这有个女的非要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