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N号(87)
周阿爹看到那件血染红的衣服吓了一跳,连忙围着谢景行道:“瑾哥儿,你没事吧?哪里受伤了?怎么这衣服上那么多血?”刚刚他一听瑾哥儿在山中遇到野猪就急忙赶过来,并没有将村民的话听完。
谢景行安慰道:“阿爹别担心,这些都是野猪的血,我只是扭伤了脚而已,不严重,还要多亏闫大哥及时赶到救了我。”
周阿爹一听连忙对闫峰道:“闫峰,真是谢谢你,我真不知怎么感谢你才好。”
“周叔太客气了,无论谁遇到这种事都不会袖手旁观的。”面对谢景行的亲人,闫峰一改平日的高冷,表现的十分谦逊。
周阿爹闻言满意的拍了拍闫峰的肩膀:“好样的。”看到他背上的谢景行,他连忙道:“闫峰,瑾哥儿让我来背吧。”他这个当爹的来了,哪里还能让别的汉子背瑾哥儿。
闫峰闻言只好将谢景行放下:“那我就先走了。”说完他看了谢景行一眼,扛起一只野猪就走了。虽然他很想将这只野猪留给谢景行补身子,但他此时不敢表现的太过殷勤,怕传出更多对谢景行不好的流言。
“阿爹,我们也回去吧。”谢景行道。
“周阿爹,待会儿分了肉,我将这只野猪的猪蹄送你们家去,瑾哥儿的脚伤了,吃猪蹄以形补形。”
周阿爹道:“那就谢谢大家了。”
“说什么谢,我们能分到猪肉还是托了瑾哥儿的福。”
周阿爹背着谢景行离开,两人都再没看孟家人一眼。孟元看到周瑾渐行渐远的背影,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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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被退婚农家哥儿(三)
回到家后: 周阿爹将谢景行放下来: 然后小心翼翼的观察他的脸色: 却看不出他有丝毫伤心: 但怎么可能不伤心呢?以前瑾哥儿那么喜欢孟家那小子: 他只觉得是自家哥儿太过贴心懂事: 为了不让他担心,竟然在他面前佯装无事。
“瑾哥儿,你要是心里不痛快就发泄出来: 在阿爹面前不用强撑。”
谢景行闻言有些哭笑不得: 阿爹这是以为他在强颜欢笑:“阿爹: 我真的没事: 今天这一出我也算是看清了孟家人的为人,我反而觉得如今退婚是件好事,总好过嫁过去以后再被嫌弃,而且我也想明白了,孟元虽然有几分才华,但他那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 以后成亲了,恐怕什么都要我伺候,那我可不乐意: 我可是阿爹如珠如宝养大的,凭什么要去伺候他。”他没有打算告诉阿爹孟元害他的事,怕孟阿爹沉不住气去找孟元算账,反而伤了自己。
“说得好!”周阿爹赞同道: 心里盘算着他一定要给瑾哥儿相看一个疼他爱他宠他,比孟家小子好一百倍的夫君。
“阿爹,我想着闫大哥怎么也救了我的命,我们总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要不我们请他来我们家吃顿饭吧,你觉得怎么样?”现在全村的人都知道闫峰对他有救命之恩,即便他和闫峰走得近些,村民们也不会多想,还能让周阿爹多了解了解闫峰,届时两家熟悉了,闫峰再上门提亲,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村民们才不至于说闲话,周阿爹也不会反对。至于孟阿麽那些话,相信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应该都不会当真。
周阿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一会儿我将家里的鸡杀了,请他过来吃饭。”
周阿爹去闫峰家时,闫峰正在收拾野猪,除此之外,他院子里还堆着不少猎物。周阿爹观察了一下,每只猎物都是被一箭射穿喉咙,无一例外,可见闫峰的箭法有多准。
“周叔,您怎么来了?”闫峰一看来人是周阿爹,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将人迎进来。
周阿爹道:“我和瑾哥儿想请你去我家吃顿便饭,感谢你救了瑾哥儿。”
闫峰自动忽略了周阿爹口中的“我”,一听谢景行要请他吃饭,心中一喜,想到马上又可以见到心上人,闫峰没有一丝犹豫的就答应下来:“好,那周叔你等我一会儿。”说完他拿出一个麻袋,从那一堆野物中挑了三只野鸡和三只野兔放进去,又将野猪的四只猪蹄放进去,之后又放了一大块野猪肉进去,最后进屋换了一件衣服出来,拎着麻袋道:“我好了,走吧,周叔。”他这幅模样反倒像是去感谢人而不是被人感谢的。
“你这是?”周阿爹好奇道,这不会是要拿到他们家的吧?这未免也太大方了,要知道这么多肉要是拿到县城去卖,怎么也得卖好几百文钱,对种一年地也只有十几二十两银子的农家来说可不是小数目,这还是当今圣上减免了不少赋税的情况下。
闫峰道:“瑾哥儿不是脚受伤了吗,这是带给瑾哥儿补身子的,野鸡和野兔的肉质还算比较嫩,做起来比较好吃,瑾哥儿应该会喜欢。”
这些东西在乡下都是极好的,送给村里任何人都不会显得寒碜,但要送给谢景行闫峰却有些嫌弃,心里盘算着以后要给谢景行弄些更好的东西来,那些年他在京城时,看那些哥儿吃得可精细了,那些别人有的东西,他的宝贝儿自然也不能少。
是的,就是他的宝贝儿,之前得知谢景行有未婚夫时,他就想着怎么毁掉这门亲事,将谢景行夺过来,连以势压人的可能性他都想过了,大不了暴露身份,这种无所谓的小事哪有心上人重要?却没想到孟元手捧着珍宝竟然不珍惜,他还什么都没做,孟元就主动退了婚。既然这样,他绝不会允许他的宝贝儿再和他以外的任何汉子绑在一起,所以面对周阿爹,他表现的十分殷勤,丝毫没有掩藏自己的心思。
周阿爹听他一口一个瑾哥儿,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非亲非故的,这小子对瑾哥儿这么好,不会是对瑾哥儿有意思吧?这么一想,周阿爹忍不住观察起闫峰来。
救了瑾哥儿,这一点很加分;仔细看相貌不错,就是脸上有道疤,看起来有些凶悍,不过这样也好,不容易招蜂引蝶;身板高大结实,有力气,应该护得住夫郎;有一手好箭术,能打猎赚钱养家,就是太危险也太不稳定了;目前看来对瑾哥儿也舍得,要知道孟家那小子,和瑾哥儿定亲一年多,不要说鸡了,他连一根鸡毛都没见他送给瑾哥儿过,虽然他也不贪图那点东西,但却可以从中看出一个人是否有心,一个连钱财就舍不得为你花的人真的会有多喜欢你吗?以前周阿爹没注意过这些,如今有闫峰作对比,越发衬得孟元虚情假意。就是闫峰的年龄大了点,也不知以前他在外面娶过夫郎没有,若是娶过,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将瑾哥儿许配给他的。
“闫峰,叔想问问,你这脸上的疤是怎么来的?若是不方便说你也可以不说。”周阿爹问道,说起来两人并不熟,一上来就问这个十分不合适,但为了自己哥儿,周阿爹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周叔你想问什么尽管问。至于我这伤,是在战场上时被敌人砍的。”闫峰道,这可是未来的老丈人,闫峰不怕他问,就怕他不问。以前他根本不在意这脸上的疤,反而感谢这疤为他挡下了不少麻烦,让那些京中嚷嚷的要嫁给他的哥儿一见到他的脸就吓跑了,但如今他倒是有些紧张,就怕周阿爹因为这疤看不上他,增加他娶心上人的难度。
“这些年你离开村子是去当兵了?”村里人一直好奇这事儿,周阿爹也不例外,如今他有意给瑾哥儿相看,自然要问清楚。
闫峰点头道:“是。”
“这就好。”这下周阿爹放心了不少,至少不是像流言中去做响马。
“周叔放心,我这些年在外面从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闫峰自然知道村里人的猜测,以前他不屑解释,但如今他去不想让周阿爹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