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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N号(85)

作者:弥千里 时间:2021-05-21 08:50 标签:甜文 快穿 打脸 逆袭

  孟元是个读书人,长相斯文,身上透着一股书卷气,在一群粗鲁邋遢的农家汉子中,他总是干干净净,显得鹤立鸡群。村里不少哥儿都暗暗的喜欢他,原主也对他也有好感。
  周父见自家哥儿喜欢,又见孟元为人谦逊,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傲气,对自家哥儿也不错,这才选中了他。两人定下婚约,等原主十八岁就成亲,这也是周阿爹舍不得原主那么早嫁人,想多留他两年。
  却不想两人定下婚约不到半年,周阿爹一天傍晚从县城回来时在路上遇到了抢劫,不仅失去了钱财,还被打成了重伤。
  为了给周阿爹治伤,原主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万幸的是周阿爹最终被救了回来,只是他的手伤得极重,治疗后虽然不影响日常生活,却也不能再做木工这种精细的活计,两人只能靠种田过日子,虽不能说拮据,但跟以前的日子肯定不能比。
  读书是一件特别费钱的事,笔墨纸砚,先生的束脩,同窗间的应酬,处处都要钱。孟家之所以看上原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周家家境好,想着原主嫁过去自然会补贴孟元,这样孟元读书的银子就有了着落,哪成想他们还没有占到便宜,周家就落魄了。
  孟家有心想退婚,却又担心被人说他们一见周家落魄就落井下石,影响孟元的名声,要知道读书人的名声对他以后的仕途可是很重要的。
  至于孟元,他自始至终都看不上原主,他外表谦逊,内里却极其高傲,他心中有青云之志,也相信自己迟早会一飞冲天,觉得原主一个乡下哥儿根本就配不上他,却又因为家中缺钱不得不娶原主,平日里还要表现出对原主体贴的模样,更觉心中屈辱。
  正好这时主角受穿来,靠着美食赚了钱,孟元又通过弟弟认识了县太爷家的哥儿骆玉,比起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原主,骆玉高傲骄矜的性子反而更让他有征服欲,他觉得像骆玉这样的哥儿才是配得上做他的夫郎。
  孟青在得知孟元喜欢骆玉后,在明知道孟元和原主有婚约的情况下,不但不劝阻,还不断的制造机会让孟元和骆玉相处。
  原剧情中,孟元能考中进士,最后还能官至一品,不可否认,他确实有几分才华,骆玉几次下来就喜欢上了他,后得知孟元在村里还有个未婚夫时,孟元再三保证一定会退婚,却苦于一直找不到退婚的机会。眼看两人还有三个月就要成亲,孟元和骆玉两人心中焦急,再也等不下去,于是想了一个恶毒的计划。
  孟元知道原主每天都会在同一个时间点山上砍柴,他特意算好时间,在原主的必经之路上假装与原主偶遇,然后趁原主不注意将引兽粉撒在原主身上。两人简单的交谈了两句,孟元就以家中有事为由离开,原主则如常的上了山。
  原主家中落魄后,孟阿爹和孟阿麽对他都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唯一让原主安慰的是他的未婚夫态度依然如故,所以原主对孟元十分信任,从没有想过孟元竟然会害他,况且正常人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心思竟然会那般狠毒,仅仅因为一个婚约就要置人于死地。
  原主上山后准备砍柴,却没想到一只野猪冲了出来,他当下一慌,急于逃走,反而扭伤的脚,他跌倒在地,看着冲过来的野猪脑中一片空白,谢景行正是这时候穿过来的。
  原剧情中,没有谢景行的到来,原主被野猪撞了个正着,当场就被撞成了重伤,野猪自然不会因此而放过他,原主没有如谢景行这般伤了野猪,野猪没有发出嚎叫,自然没有引来人的救助。等周阿爹见原主迟迟不归带着几个村民找上山来的时候,原主躺在血泊里,已经没有了呼吸。
  失去了唯一的哥儿,周阿爹当场就昏了过去,醒来后知道原主确实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像失去了精气神一般,没多久也去了。
  原主死后,孟元故作伤心好一阵子,还装模作样的为原主茹素了三个月,因此还博了个有情有义的好名声。
  接收了记忆和剧情,谢景行总算明白男人刚刚为什么在他脱衣服时会转过身去了,这具身体是个哥儿,男人这是在避嫌。
  从原主的记忆中,谢景行找到了男人的信息。男人名叫闫峰,是猎户的孩子。在闫峰十三岁时,闫阿爹在山中打猎时遇到了野狼,死在了山中,闫阿麽没多久也跟着闫阿爹去了,留下闫峰一个人。之后闫峰同样靠打猎为生,村里有流言说他是天煞孤星,刑克六亲,大多数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闫峰十六岁那年,独自一人离开了村子,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过了十年,闫峰又回到了村里,脸上多了一道疤,气势也十分骇人,一看就知道杀过人,村里有人说他是去做响马,有人说他是去当兵  ,总之都不敢接近他。
  闫峰回来三个月,原主只是从别人那里听说过他,两人还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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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被退婚农家哥儿(二)
  “快到山下了。”闫峰见谢景行一直闭着眼睛: 提醒道: 若是到了山下他还背着谢景行: 被人看到怕是对谢景行的名声不好。
  谢景行却像听不懂一般:“我叫周瑾: 我家是村东头的周家: 麻烦闫大哥了。”
  他自然知道男人这是顾忌他的名声: 但他总要给孟元一个借口让他退婚,他可不想一直和孟元绑在一起,和其他男人有肌肤之亲不正是个极好的借口吗: 他相信以孟元的急切: 一定不会放过他特意给他制造的退婚机会。
  至于名声: 他本就是因为受了伤才会被闫峰背着: 事急从权,村里人虽然会说几句闲话,但不会太难听,只有像孟元这样的别有目的的人才会揪着不放。况且他几乎可以肯定闫峰就是自己的爱人,只要孟元退婚后,闫峰来他家提亲: 那点名声的影响根本不算什么,毕竟村里人并不像贵族世家那般讲究。
  闫峰本就对谢景行有好感,见谢景行没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也不再解释,背着他继续往前走,私心里他恨不得背谢景行一辈子。
  “瑾哥儿,你这是?”下山后: 路上的村民见他被闫峰背在身上,忍不住问道。
  谢景行道:“我在山上遇到了野猪,扭伤了脚,正好遇到闫大哥,他好心将我背下来。”
  “野猪?你进深山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莽撞?”虽说是责备的话,但话里带着明显担忧,村里人虽然八卦,但大多数人还是十分淳朴善良的。
  “没有进深山,我和平时一样在外围砍柴,不知道为什么野猪就冲出来了,当时我都吓傻了,幸好闫大哥及时出现救了我。”谢景行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他趁人不注意,俏皮的给闫峰眨了眨眼睛。
  闫峰眼中划过一道笑意,知道谢景行这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杀死了一直野猪,毕竟这样的哥儿太过彪悍,大多数汉子都不喜欢,看着谢景行面不改色的说谎,他不仅不觉得讨厌,反而这种唯有他知道谢景行秘密的感觉让他心里一阵窃喜。
  “什么?外围都有野猪?那以后我们砍柴割草怎么办,要是野猪下山了,这可怎么办?”村民们闻言一惊,山中有野兽他们早就知道,但只要不进入深山,一边都不会遇到,如今竟然连外围都有,难保不会下山来。
  “那两头野猪已经被闫大哥杀死了,应该没事了,大家不用担心。”谢景行道。
  村民们闻言松了一口气,纷纷对闫峰表示夸赞。闫峰为人沉默寡言,回来后和村里人都没什么交流,村民们一见到他那张带着刀疤匪气十足的脸就觉得害怕,更是不敢靠近,如今见闫峰能出手救下周瑾,心肠应该不坏,对他的惧怕也少了一些。
  谢景行道:“这两只野猪还在山上,麻烦大家去帮忙搬下来,闫大哥说了,其中一只就用来分给帮忙的村民,是不是,闫大哥?”他以后还要和爱人生活在这个村子里,他不想爱人走到哪里面对的都是对他惧怕的眼神,但即便是为了帮爱人和村里人打好关系,他也不会直接将野猪送出去,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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