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32)
他拧眉,脸色有些阴沉,“你拒绝了我的友谊,就是因为这满脸尸斑的玩意儿?”
林稚水唇角笑容收敛,眼瞳如同墨汁浸透,“道歉。”
“哈?”李路行往柱子一贴,下巴抬得高高,“道歉?我从小到大就没道过歉。而且,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吗,他有什么地方可以和我相提并论?”
小少爷垂首,漫不经心地把玩自己编的剑穗,“他哪方面行了?战文还是自身武技?或许在这金光县算是佼佼者,放到皇城根本不够看。”
典型的天才傲慢综合症。
欠一顿毒打——阮小七那一场,根本不足以让他感受到当头棒喝,毕竟看着就不是同一年龄的,高中生难道还会因为考不过研究生而怀疑自己的能力吗?
林稚水手腕一动,执着毛笔往前飞刺,李路行下意识抬剑,蘸满墨汁的笔尖与剑柄相撞,留下浓重墨印。
“戢鳞?”林稚水念出上边篆刻的古朴大字,“戢鳞剑,戢鳞潜翼,思属风云,赠你剑的人希望你能适当隐藏自己的锋芒,可惜,你辜负了他的期望。”
李路行“哼”一声,“他老了,就知道藏锋,本少爷天纵奇才,为什么要藏着掖着。”
“有才能,确实不需要藏着掖着。”林稚水转动笔管,笑的时候,眼神却是锋利的,“李路行,既然你觉得自己是完美的,那肯定没输过吧?”
“当然。”
“好。”林稚水把笔一摔,白纸上“啪”地摔出粗重墨痕,“来年二月二十一号,书院私试,比一场?你输了,就要道歉。”
“那你输了,就不许再自降身价,和他们混在一块。”
“我交友是我的自由,何况,我并不觉得那是自降身价。”
“我道歉也是我的自由!”
二人对视两息,知道都无法说服对方,直接不欢而散。
晚上,林稚水买了一整头黄羊回家,路上不忘绕道去酒楼,把借来的钱还清。
掌柜还铺了红纸,“林公子,赐一副春联?我过年时把它贴在店门口。”
林稚水略一沉吟——
千古平波鱼献瑞,万端浮世鸟呈书。
掌柜好奇:“可有典故?”
旁边有人笑道:“鱼献瑞,可是指‘白鱼入舟’?”
林稚水:“不错。”
那人望着下联:“鸟呈书……鸟呈书……小公子,鸟呈书究竟是哪处典故,我竟一时间想不起来。”
“仓颉造字。”
那人一拍手:“是了是了,昔日,人文始祖首创鸟迹书,震惊尘寰,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掌柜高高兴兴把这幅对联收起来,“改天让人裱到门口去!”他识好歹,也能看出来对联中特意带的“平波”二字,正指他的酒楼“平波楼”。
林稚水将黄羊带回家,妹妹麻溜处理了,摆到社台前祀神,又去院内立杆,悬挂天灯。林稚水帮她打下手,羹汤灶饭、糖瓜糖饼都摆上桌,想了想,又放了个东西上去。
妹妹挂完天灯回来,一进门,心口直跳:“哥,那是什么!”
也不怪她大惊失色,灶上除了祭品,竟还摆了个大乌贼头。
林稚水咳嗽一声,“之前我不是离家了吗?路上看到一头大乌贼兴风作浪,杀了他后,就继续上路了。后来回程,发现他居然还在沟里,不腐不烂,就带回家,想着哪天当祭品,祭奠祖宗。”
妖头做祭品,祖宗肯定喜欢。
现在没到祭祖的时候,但是祭神也一样。
妹妹躲在林稚水身后,探出头来,“社神会喜欢这个吗?”
“应该?鸡头鸭头都接受了,总不能歧视海鲜。而且我还可以背首诗让他变成一个诗情画意的乌贼脑袋。”
“哥哥要写文章吗?”
“不是,就是背诵啦,应景应景。”
林稚水清咳几声,把窗户拉开,月色流了进来,照着乌贼妖死不瞑目的眼睛。
他开始声情并茂地念
——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少年双手捧起乌贼脑袋,回头冲妹妹眨眨眼睛,在斜射的月光底下,乳白的犬牙闪闪发亮,“望明月!”
*
十二月的土地是昏睡的,坚硬冷漠,鞋底和泥土摩擦的声音,都显得那么尖锐响亮。
顶着刺骨的寒风,胭脂也遮不住李路行冻白的脸色,“还没找到吗?”
随从拿木棍敲敲山壁,敲敲石凹,袖子擦了擦额角:“少爷,这一块都找遍了,没有任何迹象。”
李路行顺手折下褐色树枝,随意地断成了三四截,抛到地上,“那就继续找,水里也要找,被冰冻上了?那就敲开冰块潜进去,谁先找到先祖骸骨埋葬之地,赏黄金五十斤,白银五十斤,彩缎五十匹,战文一页。”
随从们顿时又觉得冻到麻痹的身躯恢复了力量,“少爷放心,我们都有认真的找。”
李路行“嗯”了一声,眼角瞥到一条干涸的水道沟,二话不说,直接跳了下去,暗红的兽血黏腻了鞋底和袍角。小少爷踢了踢那头野兽的尸身,回头,不悦:“愣着做什么,把它翻开,万一被它盖住了呢——尸体也剖一下,看看是不是被吃了。”
随从们赶忙上前,将野兽搬到一边解剖,其中一个想要讨好李路行,凑上去:“少爷,你的鞋底和袍子脏了,小的回去拿新的?”
李路行斜眼看他,“回去?”
“是的。少爷坐那边树下,等小的……”
话没说完,李路行一脚踹他肚子上,“再乱吠,以后你就别跟本少爷身边了。少想这些有的没的,赶紧的,找东西去!”
随从捂着肚子,很是不解——以他家少爷爱干净的程度,他提出来后,少爷不应该是满意于他的体贴,记住他这个人吗?
另一个随从经过他身边,小声:“新来的吧?”
随从点头,“是少爷出来前,被夫人调到少爷身边的。”
那个随从一副“怪不得”的模样,“你不知道,少爷自小就憧憬青莲剑仙,很多人都说少爷天赋卓绝,不输先祖,一点血迹而已,不值当他浪费时间。以前少爷练剑的时候,也不是从头到尾都干净的。”
先前的随从知道自己是犯了忌讳,也不敢再在李路行眼前晃了,闷头去寻找先灵踪迹。
好心提醒他的随从却眼珠子转了转,走到有些烦躁的李路行身边,“少爷,我们一定可以找到的。你可是他的后人,几百年来资质最接近他的人,倘若剑仙有灵,也该为你现身了。”
李路行不耐烦:“别老是说这些屁话,找了快一个月了,我怕他是在图南书院里,这两天还捏着鼻子去当这小破地方书院的学生,也没找着。先祖愿意出来,早出来了。”
他抬头看了看,高高的月亮挂在天上,连周围的光晕也显得冷漠。“继续,找到明天早上!”
李路行其实没抱太大希望。
八百年前,先祖李白察觉自己寿命将至后,仰天大笑离开家中,他们只打听到青莲剑一剑劈开万妖城大门,后面再无半点消息。
甚至,八百年来,李家人都以为李白的尸骸在万妖城中,被妖族藏匿起来——尽管妖皇说过,李白劈了妖城大门后,就飘然而去,他的失踪和妖族没有任何关系。
一代又一代的李家人在生下子嗣后,前仆后继潜入妖族皇城,就是想要将先祖迎回,有的两手空空地重伤归来,有的,却再也没法回来。
而这一代,有人意外在金光县拾到了李白从不离身的酒葫芦,因着往葫芦里灌酒后能使酒液更香醇的功效,几番碾转后,被卖到皇城,惊动了现存的所有李家族人。
可是,都八百年了,哪怕酒葫芦没坏,那尸骨,也该腐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