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学霸之路(137)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后来,我干脆想,既然我知道会有地震的原因是不可言说的,但就让它变成可以言说的就好了。如果,我们能够发明一种能在地震前感知地震发生的仪器……一切用科学来说话,他们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科学。”以地球目前的科技水平来看,地震预报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尚无一个国家可通过某种途径或手段来准确预报所有的破坏性地震。但是沈旭辰拥有系统啊!系统中有很多远超出这个时代的科技产品!
程以华若有所思。
沈旭辰认真地看着程以华,说:“我打算好好研究这个……我都已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一定能研发成功的。”这是防止那场灾难中出现人员伤亡的上策,若到时候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大不了他在用中策或者下策。但他现在想要试试上策。
“我可以帮你。”程以华说。他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对于那些远超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也抱有浓厚的兴趣。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面前,蹲下,说:“你当然要帮我。我需要你的头脑。”
被心上人需要,这让程以华很是愉悦。他凑过去,正打算干点什么,robert翘着尾巴从沈旭辰和程以华之间走过。要不是程以华反应快,估计他得啃到一嘴猫毛。程以华像是一位被挑战了权威的父亲,瞪着robert。
robert满不在乎地喵了一声。喵喵,真是够了,你们别端着我的饭碗谈情说爱啊,先把碗放下啊,我还等着吃呢,喵喵。
看着程以华和robert又对峙起来了,沈旭辰强忍着笑,把程以华手里的猫碗放在地上,然后牵着程以华站起来,两个人走到沙发前坐下。沈旭辰继续之前的话题,说:“要是我们打算私底下进行研究……我们还得换个房子,然后重新安一套安保系统。”
他们有很多秘密,不能让外人知道。
程以华问:“那你有什么想法没?”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京郊,向那里的农民买一块旧住宅地基,自己造房子。二是在高档别墅区内买一栋房子然后重新装修。”沈旭辰显然是早有腹稿,“你以后毕竟不能随便离开京都,因此房子还是要在京都买。”自己造房子当然更和心意一点,但那就不能保证自己的邻居是谁了。在高档别墅区买房子呢,私密性当然更好,但却不能完全合乎自己的心意,还得在装修上下苦功夫。
程以华是个非常有行动力的人,听了沈旭辰的想法,他直接拍板说:“就在高档别墅区内买房子吧,大隐隐于市。”
见程以华做出了决定,沈旭辰伸了个懒腰,说:“行,都听你的。对了,你这次有几天假?什么时候走?”
“三五天时间总是有的……”程以华说,“明天我陪你去上课吧。”
“嗯?”
程以华说:“我看别的情侣都是这样的,一起去上课,一起去上自习,一起去图书馆,然后一起去吃饭。”
“那些小情侣们是比较喜欢黏在一起,但我们是成熟男人啊。”沈旭辰随口一说。想到程以华也许是因为自己太忙而自责,沈旭辰又急忙加了一句:“我这个人比较独立,虽然你没多少时间陪我,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事实上,我平时也很忙啊。我们是正经过日子,细水长流挺好的,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别人的轰轰烈烈。”
“我不是成熟男人,我才刚刚成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听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茫然地看着程以华。过了几秒,沈旭辰才恍然大悟,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要去享受一下校园情侣的日常?”艾玛,你不是闷骚么,你不是中二么,就这么痛快地承认自己毛都没有长齐,真的没问题吗?
程以华点点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正常情侣少很多。我们都没有正经约会过。”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开着玩笑说:“约会不就是那样么……与其出去人挤人,我还不如和你在家里亲热呢。话说,要不要趴我腿上?平时robert趴在这里的时候,你似乎很羡慕它啊。”
感觉这个问题的羞耻度略高啊……其实很纯情的程以华在面对突然开始耍流氓的沈旭辰时,有一点点不太适应。但他还是勇敢地靠过去了。如程以华这样一米八多快一米九的汉子当然不能像猫儿一样趴在沈旭辰的腿上,但是这不妨碍他把自己整个人挂在沈旭辰的身上,肩膀抵着肩膀,胳膊挨着胳膊,手掌和手掌握住,十指紧握。
沈旭辰又觉得自己有些渴了。
程以华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偷偷咽了咽口水,说:“要不要……要不要我教你大人的接吻方式?”这话才说完,他的脸立刻就烧了起来。空气中仿佛炸开了一朵朵的花儿。哪怕是爱情中的老手呢,他在面对自己真正心爱的姑娘时,也会变得像新手一样紧张无措。更何况,沈旭辰虽然是重生的老鬼,他在爱情中却是个彻底的新手。他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了。
程以华依然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把头靠过去,在彼此的嘴唇即将碰上时,他停顿了三分之一秒,似乎在给程以华最后的逃脱机会。然后,他终于吻了上去。这是一个很美好的吻,哪怕彼此的唇舌都很笨拙。沈旭辰伸出一只手,把程以华的眼睛挡住了,然后他也闭上了眼睛。
程以华一直是个非常善于学习的人。这个吻的主导权很快就不在沈旭辰那里了。沈旭辰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都放大了,尤其是听力。那急促的呼吸声,那激烈的心跳声,在他的耳边一丛一丛地炸开。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了今夕何夕。
这一个吻持续了很久。
第114章 水仙花
程以华捂着裤裆,兔子似的跑回卧室去了。
沈旭辰彻底愣住了。怎么可以这样!刚刚还吻在兴头上啊!你突然间跑了,却把我丢在这里!人干事?
几秒钟以后,沈旭辰捶着沙发哈哈大笑起来。
没办法,谁让他有个容易害羞的小男友呢。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沈旭辰才从沙发上爬起来,走到卧室门边,敲着门。
“门没锁,你进来吧。”程以华说。
你都那么害羞地跑了,自我解决的时候怎么又这么豪迈地不锁门呢?沈旭辰一边在腹中吐槽,一边打开了门。然后,他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房间中并无异味。
沈旭辰挑高了眉毛,好奇地问:“于是,你跑进卧室,到底是干什么来的?”
程以华扬了扬手上的书,面无表情地说:“我要看书。”
那是一本超级枯燥超级晦涩超级难懂的纯理论书籍,哪怕沈旭辰是学霸,第一遍啃这种书时还是有些吃力的。嗯,看这种书的确是个排遣欲望的好办法。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说:“那你继续看。”
说着,沈旭辰就把门关上了。然后他面无表情地走回客厅。他面无表情地重新坐回沙发上。几秒钟之后,他终于憋不住了,整个人趴在沙发上,用力捶着沙发,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办,单纯羞涩的小男朋友实在是太可爱了啊!
卧室中的程以华又听到了沈旭辰的笑声。他淡定地把手上的书翻过一页,耳尖却觉得有些发烫。
说好了第二天要向正常校园情侣们看齐的,程以华果然跟着沈旭辰一起上课去了。大学的课堂相对而言比较宽松,多一两个旁听生,并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见怪不怪了。所以,程以华出现在沈旭辰的课堂上并不突兀。沈旭辰顺便把程以华介绍给了自己的三位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