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养黑莲花皇帝当替身(33)
最后一个格子里面,则放着一根硕大的人参,那根人参足足有成年人小臂大小,通体洁白如玉,没有丝毫瑕疵,一看就是极品药材,这自然便是系统要求收集的四样药材之一——东岭白玉参。
三年前,林若轩几乎费了吃奶的劲儿,才把这根白玉参从御药房偷了出来,一下子就获得了整整5000点积分,而炼制“四方回春丸”帮萧图南治疗旧伤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四分之一。
想到萧图南,林若轩忍不住叹了口气,他退出系统,望着书桌上那张一字未落的雪白宣纸,发起愁来。
写些什么呢?
上个月,萧图南就带着三千精兵,从辽东启程进京了,据说如今已经到了居庸关,要在那里驻扎几天。
这些年以来,萧图南每隔两三个月,就会给自己写一封信,各种掏心掏肺循循善诱,似乎生怕自己又变回那个无恶不作的“奸宦”,而自己偶尔也会回一封言简意赅的信,两人保持着一种奇奇怪怪的“笔友”之交。
如今萧图南就要进京了,自己似乎也该写封信过去,表示一下愿意接风洗尘的意思。
这四年间,林若轩已经把林瓦儿的笔迹模仿得炉火纯青,批批公文什么的不在话下,可萧图南和林瓦儿毕竟是旧识,所以林若轩给萧图南写信的时候,都非常谨慎,不仅字斟句酌,还每次都把那叠“情书”拿出来模仿笔迹。
简直麻烦死了,不想写啊。
林若轩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勉强打起精神,在心里默念着“拖延症要不得”,然后打开铜盒,将那叠厚厚的情书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模仿着林瓦儿的字迹,写起信来。
“见信如晤。余听闻,君不日便将进京……”
林若轩愁眉苦脸地写了好一会儿,才写了几十个字,他停下来揉了揉手腕,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
糟了,那小子来了。
林若轩慌慌张张地拿起旁边的砚台,手忙脚乱地把那叠“情书”正面朝下地压在砚台底下。
“先生!”
随着这清亮悦耳的声音,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大步迈了进来,他个子很高,肤色如雪,英挺俊美至极,身着一袭简单的黑色劲装,领口还微微敞着,漆黑的发鬓也汗湿了,显然刚刚从演武场过来。
林若轩险险藏好了“情书”,故作镇定地微微一笑:“殿下。”
青年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称呼很不满,而后几步迈了过来,一下子从身后搂住林若轩,把汗湿的头发在对方脖颈里胡乱蹭了蹭,弄得林若轩的衣领都乱了。
“殿下,别闹了,没看见我在写东西吗?”林若轩无奈道。
“不是说了嘛,在私底下不准叫我殿下,要叫我阿雪。”季如雪闷闷道。
“这不改不过来嘛……而且我怕万一叫顺了口,在外面也叫错,你也知道,宋谦那帮清流巴不得我多犯点错。”
季如雪不依不饶地搂着他,讨价还价道:“那你现在多叫我两声,弥补一下。”
林若轩又是好笑又是无奈:“行行行,阿雪,阿雪,阿雪……你快起来吧,我都喘不过气了,乖阿雪,好阿雪,这下总行了吧?”
“嗯。”听到这里,季如雪总算满意了,终于放开林若轩站了起来。
他垂眸看着林若轩,用力抿了抿薄唇,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一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吓人,似乎对“乖阿雪、好阿雪”这种肉麻称呼极为满意。
林若轩上上下下打量着面前的青年,心中也十分欣慰,这四年以来,虽然一路跌跌撞撞,但季如雪总算是有惊无险地长大了,如今这小子又高挑又结实,比自己高了整整大半个头,也不知道怎么长的。
想到这里,林若轩有些郁闷,自己如今这个身体估摸只有一米七出头,比现代的自己还矮了几公分,细胳膊细腿儿的,连腹肌都没有……他看着季如雪的宽肩窄腰,觉得有点牙痒痒。
算了算了,再怎么高大健壮,那也是自己养的!就当自己养的小猪长大了,没有枉费四年多的辛苦投喂,自己明明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能如此心胸狭隘,斤斤计较呢?
林若轩努力安慰着自己,心态总算平和了些。
再说了,季如雪如今变得活泼多了,再也不像小时候那么阴郁,这些年来也从没干过什么变态反派的事情,完完全全向着“阳光青年”的目标顺利发展,看来自己“教化反派,拯救男主”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大半。
季如雪眨了眨眼睛:“先生在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林若轩回过神来,“我正琢磨着,怎么给你舅舅写信呢。”
“先生怎么又给他写信?”季如雪暗暗撇了撇嘴,又忍不住偷瞟那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
雪白的宣纸上是几行清隽漂亮的字迹:“见信如晤。余听闻,君不日将进京……”
季如雪只瞟了两眼,便发现不过是些干巴巴的官样文章,心中莫名舒坦了些:“嗯,舅舅马上就要回京了,听说已经到了居庸关,你们又是旧识,确实应该接风洗尘。”
“是啊。我还听说,你舅舅的军队进奉天府的时候,一路上无数的女子竞相围观,搞得车队都走不动了,哈哈……”林若轩想着东厂收到的线报,忍不住八卦起来。
自己那个舅舅如何如何,其实季如雪丝毫不在意,此时此刻,他正出神地盯着林若轩的后颈。
方才他在对方脖颈上蹭汗的时候,把对方的衣领弄乱了,这人今天又挽了个高高的发髻,把大片后颈完全露了出来。
那段后颈看起来纤细而脆弱,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显得苍白,仿佛最好的汝窑陶瓷,一丝瑕疵也没有……季如雪垂下眸子,从这个角度,还能隐隐能看见微凹的脊柱曲线,往松散的衣领里延伸进去。
季如雪盯着那截洁白纤细的后颈看了许久,又忍不住微微俯身,把脸埋在对方脖颈间,细细嗅着那发间衣领里的熟悉味道,那是一种雨后薄荷般的清新味道,又干净又清爽,还有一点点苦涩,让人觉得很安心。
这个时候,林若轩已经写完了信,他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轻轻推了一把背后的季如雪:“累死我了。殿下,别靠那么近,你很重的……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季如雪抿了抿唇,站直了身子,忽然道:“我给先生涂药吧。”
林若轩微微一愣:“不是昨天才涂过吗?”
季如雪振振有词道:“千金轩的大夫说了,这种祛疤的膏药,最好每天都要涂。”
林若轩嘀咕道:“这都涂了快四年了,也差不多了吧。而且我一个大男……而且我又不是女人,不用这么讲究。”
季如雪也不勉强,只垂下眸子,轻声道:“先生,你是为了救我才被烧伤的……看着那些瘢痕,我心里难受。”
林若轩瞪着他,明明知道这小黑莲在装可怜,可还是完全没有抵抗之力,只能不情不愿地褪下上衣,往矮榻上一趴:“行了,赶紧涂。”
“嗯。”季如雪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碧玉盒子——这是千金轩最好的烧伤药膏,与黄金同价。
林若轩趴在窗边榻上,一头浓黑的长发撩到旁边,衣衫也褪到了腰际,整个肩背都完全露了出来。
春日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投了进来,映着那方苍白单薄的肩膀,那方肩膀看起来非常漂亮,也非常脆弱,季如雪的目光缓缓往下扫去,而后心中微微一揪,与毫无瑕疵的肩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片布满了淡粉色瘢痕的背脊。
这些年以来,季如雪寻找了无数的名贵药膏,每天都坚持给林若轩涂药,那些瘢痕如今已经非常浅淡了,但还是让季如雪心中阵阵发紧。
每次看到这些瘢痕,他都会想到四年前,这个人是怎么紧紧搂着自己,用单薄的背脊,把那些灼热的火焰全部隔绝在外……
林若轩催促道:“殿下,赶紧涂药啊,我在这儿晾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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