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修仙记
白溪村有个童养小夫郎,孕痣红艳如血滴,容貌绝美不似凡人,可惜啊是个傻的,就连那早早定下他的未来丈夫五年前进京赶考都至今下落不明!
而凌启玉,便是那倒霉的小夫郎。
倒霉的他上辈子只喝了小半碗孟婆汤,因脑中总是翻来覆去的前世记忆,平日总是呆呆傻傻反应都比常人迟钝上三分。
就当养母病重,想重新给他许配个人家的时候!他那名义上的未来丈夫竟回来了!
而成亲后,了却心事的母亲一去世,丈夫办完丧事直接半抱着他踏上了飞剑……
他用迟钝的脑子整整想了一刻钟,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走了大运了!这哪是相公,这是金大腿!
另类起点修仙流。
正文不生子,番外也算不上真的生子。
1v1~
甜文,绝对甜!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启玉,李澜江 ┃ 配角:许多人~ ┃ 其它:新文《我曾经是个黑暗生物[末世]》
一句话简介:相公带我去修仙~
立意:拥有爱情的同时也不会忘记拯救世界哦!
作者简评:
凌启玉孕痣红艳如血滴,容貌绝美不似凡人,可惜是个傻的,未婚夫五年前进京赶考都至今下落不明!倒霉的他上辈子只喝了小半碗孟婆汤,脑中总是翻来覆去的前世记忆,呆呆傻傻反应比常人迟钝上三分。就当养母病重,想重新给他许配个人家的时候!他那名义上的未婚夫竟回来了!母亲一去世,丈夫便半抱着他踏上了飞剑……他用迟钝的脑子整整想了一刻钟,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走了大运了!这哪是相公,这是金大腿!且看他如何踏上修行之路。作者文笔细腻,行文流畅,构思新颖,不仅写出了主角间的温馨爱情故事,主角凌启玉更是以科学的方法去尝试玄学的修仙,从不一样的角度描绘出修行的世界,而凌启玉身上迷雾重重,随着他修为越高方才发现那层潜伏脑海中的真相。本文情节之跌宕起伏,让读者不仅期待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是一本富有创新的好文。
==================
第1章
夕阳西下,巍巍青山傍碧水,炊烟就在这山水之间渺渺升起,那缕缕烟雾随风缭绕着通红的云霞,颇有几分人间仙境的意境。
白溪村便坐落在此。
此时,铺满青石板的宅院里正坐着个抬头望着漫天红霞的男子。
年约十五六,冰肌莹彻,眉间一点红痣艳如血滴,容貌绝美不似凡人。眼眸明亮又清澈,直直的望着远方火红的半边天,专注又认真,仿佛世间万物都无法加以干扰。
这恍如仙人般的男子唤作凌启玉,是白溪村少有的小哥儿。
提起这凌启玉,就不得不提白溪村的李家。
那李家原是京都人士,据闻也是书香门第,大老爷年轻时还在京都里当了大官。后来也不知怎么地,就辞了官。来到白溪村盖了个青砖碧瓦的大宅院,又在白溪山上主持了个名闻四海的书院,容纳八方的学子,自此教书育人。
且李家待人亦和蔼可亲,没有自持身份,才不到一年的时间,便融入了白溪村。李家人丁稀薄,除了大老爷外,就只有夫人与小公子。
后来又不知从何处带回了个仙童般的小哥儿,水灵水灵,那双眼睛望着人的时候,仿佛在说话。久了,才知道,这小哥儿原是个痴儿,除了呆呆的望着,连话都甚少。而李家亦不见为哥儿改姓,只说是早年便定下的亲事。
白溪村也不是没有多舌之人,私下亦谈论过痴儿,但敬于李家人品,久而久之,也无人再提。
可只叹世事无常。
五年前,李家小公子进京赶考,也不知遇甚事,至今下落不明。
那李大老爷连官兵都带了好几队,甚至在路上伤了腿,却也始终搜寻不到小公子的任何踪迹。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何其可悲!
约莫是伤了身体亦伤了心,李大老爷在小公子失踪的第三年便因伤势恶化去了,家中只剩下同样身患病疾的夫人与呆呆傻傻的哥儿。
这哥儿便是凌启玉。
哥儿原为天眷之人,既能孕育后代,亦能让他人孕育。
眉间一点朱砂痣,便是上天给予的恩赐。
再说像凌启玉这般仙人模样的哥儿,即便痴儿,也无论嫁娶都应当是争着抢着。可李家家产实在太大,这只要与钱财与名望扯上关系,就注定不会简单。
容貌太盛,家产过大,留心这小哥儿婚事的人,可不止一个多字能说得清。
此时的凌启玉也同样在思考着自己的婚事。
没错,思考。
他其实并不是个傻子,或者说,并不完全是个傻子。
这也许要从上辈子开始说起,毕竟,凌启玉是个活了两辈子的人。
来自科技时代的他原是个优秀的大学生,那种精通数理化,并且沉迷于实验室还早早被教授预定了的优秀学生。
然后,他死了。
人总有一死,这不是什么大事。
死在科技社会还要去地府排队投胎也不是什么大事。
问题就在于排队喝孟婆汤的时候,那汤才刚含进嘴里,地府便突然地震了,他掉进了桥边的裂缝里,成了现在的凌启玉。
也许是胎儿的身体不太能容纳得下他这个成年人的灵魂,出生后的凌启玉脑子里上辈子所学的那些试验数据总是翻来覆去,以至于无法正常与人沟通,总是要慢上个大半天。
随着年龄的增加,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有好转,却也只是从大半天,变成小半天而已。
按这样的速度下去,乐观一些,也许等他七老八十,也就差不多能恢复正常。
抛去关于反应迟钝的问题不说,凌启玉在很认真的思考着自己的婚事。
哪怕他此刻的脑子里依旧在翻滚着那些熟悉到不能在熟悉的试验数据,也依旧很努力的三心二意思考着。
最近上门的人太多了,不是盯着他看,就是送东西的。还说什么他年纪也大了,再大些怕是难找了。这么直白,想不明白是个什么意思都难。
说实话,他其实不想结婚,不管是娶了别人,还是嫁给别人,都不想。
至于小哥儿这个神奇的身份,这么多年的时间,也早就接受了。
“玉哥儿,吃饭了。”
熟悉的声音重复了三遍,远远的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过了片刻,凌启玉才站了起来,慢步走进屋子里。
这是身体多年养出来的自然反应,如果他自己想做出什么动作,那起码得提前好半天准备才行。
除去无法顺利沟通外,实际上也几乎跟正常人差不多,吃饭睡觉以及生理需求身体都已经早早习惯自动去做。
要说真有什么,大概就是觉得自己活得仿佛如同寄生在身体里的灵魂吧。
用饭后,便到凌启玉每日固定欣赏名画的时间。
为了能让他康复,李家真的做了很多,可惜就是自己不争气。
“玉儿。”谢梦琴坐到凌启玉的身旁,盯着那张越长越开的脸看了许久后,才如此开口唤道。
听到这话的凌启玉依旧专注的看着桌子上展开的古画,眼睛一眨不眨。
他倒是在心里应答了,就是身体跟不上他的脑子罢。
谢梦琴用手帕掩嘴咳嗽了好几声,接着便朝着身后扶着她进来的侍从与奶娘摆了摆手,等房门关上后,她才握住凌启玉的手,开口说道:“我昨晚梦见你爹了,他说他想我了。”
大概是心里的担忧起了效果,凌启玉转头看向了他的养母,清脆的叫唤道:“娘!”
“玉儿不怕,娘怎么会舍得留下玉儿,咳咳。”谢梦琴边安抚边忍不住又咳了两声,等喉间舒服了些,她带着淡淡的笑容继续说道:“我跟你爹说了,让他再等等,娘还想多陪玉儿几年。”
话是这么说,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
她是怕自己撑不了那么久,更怕没把事情安排好,就留启玉一个人。
不管是那种安排,也都担心启玉这样会受到欺负,知人知面不知心,更何况人心还会变。
低娶低嫁,钱财动人心,而高门大宅内院怕是容不下一个痴儿。
而凌启玉,便是那倒霉的小夫郎。
倒霉的他上辈子只喝了小半碗孟婆汤,因脑中总是翻来覆去的前世记忆,平日总是呆呆傻傻反应都比常人迟钝上三分。
就当养母病重,想重新给他许配个人家的时候!他那名义上的未来丈夫竟回来了!
而成亲后,了却心事的母亲一去世,丈夫办完丧事直接半抱着他踏上了飞剑……
他用迟钝的脑子整整想了一刻钟,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走了大运了!这哪是相公,这是金大腿!
另类起点修仙流。
正文不生子,番外也算不上真的生子。
1v1~
甜文,绝对甜!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启玉,李澜江 ┃ 配角:许多人~ ┃ 其它:新文《我曾经是个黑暗生物[末世]》
一句话简介:相公带我去修仙~
立意:拥有爱情的同时也不会忘记拯救世界哦!
作者简评:
凌启玉孕痣红艳如血滴,容貌绝美不似凡人,可惜是个傻的,未婚夫五年前进京赶考都至今下落不明!倒霉的他上辈子只喝了小半碗孟婆汤,脑中总是翻来覆去的前世记忆,呆呆傻傻反应比常人迟钝上三分。就当养母病重,想重新给他许配个人家的时候!他那名义上的未婚夫竟回来了!母亲一去世,丈夫便半抱着他踏上了飞剑……他用迟钝的脑子整整想了一刻钟,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走了大运了!这哪是相公,这是金大腿!且看他如何踏上修行之路。作者文笔细腻,行文流畅,构思新颖,不仅写出了主角间的温馨爱情故事,主角凌启玉更是以科学的方法去尝试玄学的修仙,从不一样的角度描绘出修行的世界,而凌启玉身上迷雾重重,随着他修为越高方才发现那层潜伏脑海中的真相。本文情节之跌宕起伏,让读者不仅期待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是一本富有创新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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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夕阳西下,巍巍青山傍碧水,炊烟就在这山水之间渺渺升起,那缕缕烟雾随风缭绕着通红的云霞,颇有几分人间仙境的意境。
白溪村便坐落在此。
此时,铺满青石板的宅院里正坐着个抬头望着漫天红霞的男子。
年约十五六,冰肌莹彻,眉间一点红痣艳如血滴,容貌绝美不似凡人。眼眸明亮又清澈,直直的望着远方火红的半边天,专注又认真,仿佛世间万物都无法加以干扰。
这恍如仙人般的男子唤作凌启玉,是白溪村少有的小哥儿。
提起这凌启玉,就不得不提白溪村的李家。
那李家原是京都人士,据闻也是书香门第,大老爷年轻时还在京都里当了大官。后来也不知怎么地,就辞了官。来到白溪村盖了个青砖碧瓦的大宅院,又在白溪山上主持了个名闻四海的书院,容纳八方的学子,自此教书育人。
且李家待人亦和蔼可亲,没有自持身份,才不到一年的时间,便融入了白溪村。李家人丁稀薄,除了大老爷外,就只有夫人与小公子。
后来又不知从何处带回了个仙童般的小哥儿,水灵水灵,那双眼睛望着人的时候,仿佛在说话。久了,才知道,这小哥儿原是个痴儿,除了呆呆的望着,连话都甚少。而李家亦不见为哥儿改姓,只说是早年便定下的亲事。
白溪村也不是没有多舌之人,私下亦谈论过痴儿,但敬于李家人品,久而久之,也无人再提。
可只叹世事无常。
五年前,李家小公子进京赶考,也不知遇甚事,至今下落不明。
那李大老爷连官兵都带了好几队,甚至在路上伤了腿,却也始终搜寻不到小公子的任何踪迹。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何其可悲!
约莫是伤了身体亦伤了心,李大老爷在小公子失踪的第三年便因伤势恶化去了,家中只剩下同样身患病疾的夫人与呆呆傻傻的哥儿。
这哥儿便是凌启玉。
哥儿原为天眷之人,既能孕育后代,亦能让他人孕育。
眉间一点朱砂痣,便是上天给予的恩赐。
再说像凌启玉这般仙人模样的哥儿,即便痴儿,也无论嫁娶都应当是争着抢着。可李家家产实在太大,这只要与钱财与名望扯上关系,就注定不会简单。
容貌太盛,家产过大,留心这小哥儿婚事的人,可不止一个多字能说得清。
此时的凌启玉也同样在思考着自己的婚事。
没错,思考。
他其实并不是个傻子,或者说,并不完全是个傻子。
这也许要从上辈子开始说起,毕竟,凌启玉是个活了两辈子的人。
来自科技时代的他原是个优秀的大学生,那种精通数理化,并且沉迷于实验室还早早被教授预定了的优秀学生。
然后,他死了。
人总有一死,这不是什么大事。
死在科技社会还要去地府排队投胎也不是什么大事。
问题就在于排队喝孟婆汤的时候,那汤才刚含进嘴里,地府便突然地震了,他掉进了桥边的裂缝里,成了现在的凌启玉。
也许是胎儿的身体不太能容纳得下他这个成年人的灵魂,出生后的凌启玉脑子里上辈子所学的那些试验数据总是翻来覆去,以至于无法正常与人沟通,总是要慢上个大半天。
随着年龄的增加,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有好转,却也只是从大半天,变成小半天而已。
按这样的速度下去,乐观一些,也许等他七老八十,也就差不多能恢复正常。
抛去关于反应迟钝的问题不说,凌启玉在很认真的思考着自己的婚事。
哪怕他此刻的脑子里依旧在翻滚着那些熟悉到不能在熟悉的试验数据,也依旧很努力的三心二意思考着。
最近上门的人太多了,不是盯着他看,就是送东西的。还说什么他年纪也大了,再大些怕是难找了。这么直白,想不明白是个什么意思都难。
说实话,他其实不想结婚,不管是娶了别人,还是嫁给别人,都不想。
至于小哥儿这个神奇的身份,这么多年的时间,也早就接受了。
“玉哥儿,吃饭了。”
熟悉的声音重复了三遍,远远的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过了片刻,凌启玉才站了起来,慢步走进屋子里。
这是身体多年养出来的自然反应,如果他自己想做出什么动作,那起码得提前好半天准备才行。
除去无法顺利沟通外,实际上也几乎跟正常人差不多,吃饭睡觉以及生理需求身体都已经早早习惯自动去做。
要说真有什么,大概就是觉得自己活得仿佛如同寄生在身体里的灵魂吧。
用饭后,便到凌启玉每日固定欣赏名画的时间。
为了能让他康复,李家真的做了很多,可惜就是自己不争气。
“玉儿。”谢梦琴坐到凌启玉的身旁,盯着那张越长越开的脸看了许久后,才如此开口唤道。
听到这话的凌启玉依旧专注的看着桌子上展开的古画,眼睛一眨不眨。
他倒是在心里应答了,就是身体跟不上他的脑子罢。
谢梦琴用手帕掩嘴咳嗽了好几声,接着便朝着身后扶着她进来的侍从与奶娘摆了摆手,等房门关上后,她才握住凌启玉的手,开口说道:“我昨晚梦见你爹了,他说他想我了。”
大概是心里的担忧起了效果,凌启玉转头看向了他的养母,清脆的叫唤道:“娘!”
“玉儿不怕,娘怎么会舍得留下玉儿,咳咳。”谢梦琴边安抚边忍不住又咳了两声,等喉间舒服了些,她带着淡淡的笑容继续说道:“我跟你爹说了,让他再等等,娘还想多陪玉儿几年。”
话是这么说,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
她是怕自己撑不了那么久,更怕没把事情安排好,就留启玉一个人。
不管是那种安排,也都担心启玉这样会受到欺负,知人知面不知心,更何况人心还会变。
低娶低嫁,钱财动人心,而高门大宅内院怕是容不下一个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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