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小镇来种田(13)
当初段戎他们开垦田地时提出三家平分这些谷子,他们在收割时也是这样做的,每次收满两箩筐,高山就会挑走送回去晒。
为了节省后续的麻烦事宜,段戎直接让高山送谷子时,第一次送到他自己家晒,第二次送何伯家晒,第三次送到他那里去晒,如此类推下来,三家基本上分到了差不多的谷子。
至于这八亩重新空下来的水田,段戎做主给高山家和何伯家一人分三亩,他们三兄妹则要两亩就行,明显是他自己吃亏。
对此何伯和高山看在眼里,都有点不同意。
高山说:“段兄,这可使不得,我们这一路本来就仰仗你才有如今的光景,眼下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你吃亏。”
何伯也说:“就是啊大少爷,你吃得多,该多拿点,那两亩该给我才对。”
段戎主意已定,没有动摇:“不必推辞,我们兄妹若不够,再开垦几亩就可,这没什么可争的。”
高山和何伯对视一眼,明白说不动对方,感动地收下了。
段戎说:“旱地里的作物等收获后,也是这般分,你们觉得可还行?”
高山点头:“我看行。”
何伯也点头:“听大少爷的。”
思索片刻,段戎把自己从周余那里听来的消息说了出来:“收获后的水田,重新翻耕一遍,还可以种别的东西。”
何伯了然地问道:“是那位周兄弟说的?”
“嗯,玉米或者麦子,你们想种的话,我可以去给你们借种子。”段戎没有隐瞒。
何伯有些迟疑:“眼下这个时节才种,能种的活吗?”
“阿余说可以。”段戎并不清楚少年给出的种子不分季节性,无论哪个时候种,都可以成活下来。他只是下意识地相信周余,相信他说的任何话。
何伯点了下头:“那就劳烦阿戎少爷了。”
如此,三家的田地正式划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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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忙一过,天气也越来越热。耐不住的周余终于在夜里洗完澡以后穿起了棉布制作的无袖褂衫和五分短裤,露出白嫩嫩的手臂和小腿。
凉快是凉快了,但也给了蚊虫可乘之机。
“啪!”周余拍死一只黏在他腿上的蚊子。
“阿戎?”他喊了一声,“帮我把放在床头的那个香囊拿过来。”
里面有他从系统里购买的驱蚊药粉和药水,洒一滴就可以远离蚊子的困扰,效果杠杠的好。
“是这个?”段戎从屋里走出来,目光触及穿的清凉的少年时,顿了片刻。
天色昏暗,四周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远山只留一片起伏的轮廓。可站在院子里的少年却仿佛会发光。
“就是这个没错。”周余没注意到段戎的异样,他拿过男人手上的香囊往脖子上一挂,淡淡的药香让他一阵安心。
“里面有何物?”段戎好奇道。香囊看着有些别致,但又不像是寻常女子缝制的,料子是黑色绸布,没有任何花纹,只有拇指头大小,用黑色的丝线系着,戴在少年的脖子上,更加显得他肌肤莹润如玉。
“驱蚊虫的药粉。”似乎想起了什么,周余心有余悸地说,“山里蚊虫可以把人都抬走。”
段戎被他这个说法逗的笑了:“这么厉害?”
周余看他一眼:“你试试就……不你还是别试了。”要是这人真的被叮的满身是包,那还不是他自己心疼。
“明天我多做几个熏包,你和阿斐他们一人戴一个。”
段戎:“那就劳烦小余了。”他们两个人都分别改了对对方的称呼。
段斐和段小羽回去他们自己的小院,段戎留了下来没走,也不打算再走。
被少年提醒,段戎也说:“我明天去山上另采点药草,在院子里熏一下,驱赶一下蛇虫鼠蚁。”
天气热了,的确容易有毒蛇毒虫出没,万一被咬了,可是会出人命的。
“也好。”周余嘱咐了一句,“你自己当心点。”
“嗯,我会的。”
老夫老妻般的对话告一段落,段戎去冲澡,周余去把吊床拿出来绑上。
屋子里没有外面凉快,他不想那么早进去睡觉,干脆就躺在院子里乘凉会儿。
山里无灯火,头顶却有星光。
大哥他们和金毛像几个保镖一样趴守在吊床旁边,躺在吊床上的周余摸出一把蒲扇,拿在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
他的模样实在太过惬意,洗完了澡出来的段戎想也不想地朝他走了过去。
察觉他的目光,周余自下而上地望着他:“阿戎,上来一起躺吗?”
段戎用衡量结不结实的眼神扫了一遍吊床,怀疑地问:“它受得住两个人的重量吗?”
周余眨了下眼睛,慢吞吞地说:“应该……可以吧。”
这吊床是他刚开始学手工编织的成果,藤条是他从山里找来的,非常结实耐用,他编好后至今也用了两年多了。
段戎表示这很值得怀疑。
周余却对自己的作品很自信,他扭动身子,给对方腾出一半的地方:“大不了就是咱们俩一起摔下去。”
看着在少年的动作下摇晃不停的吊床,段戎简直胆战心惊。他站了片刻,忽然去了,把放在里面的躺椅给拎到了院子里。
“我们还是躺这上面吧。”话音落,段戎不等少年的回应直接上前把人从吊床上抱了下来,揽着人在躺椅上躺了下去。
这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干,所以动作好像做的格外的熟稔,周余默默地腹诽了一句,在躺椅里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好,段戎坐在他脚边,周余便把两只脚搭在段戎腿上踩着玩。
他没有穿袜子,脚掌很秀气,五个脚趾头白白嫩嫩的,在男人腿上一动一动。
段戎盯着看了会儿,忍不住捞在手心轻轻按摩。
“小余,”段戎抬头,找到少年的眼神,深深地缠住,“我想去跟大伙儿说我们要结契的事情,”
周余被他摸的有点痒,手指头缩了起来,却没有把脚抽_出来,他软下语调问道:“你看好日子了吗?”
段戎嗯了一声:“我算过了,三天后就是一个吉日。”
“怎么算的?”周余巴巴的眼神里露出一抹好奇的神色来。
段戎高深莫测伸出一只手比划了两下:“掐指一算就算出来了。”
周余嘴角抽了抽:“……厉害了。”
“所以小余呢?”段戎俯下-身来,两人的衣衫轻轻的碰到一起,除此之外并没有多余的接触,可周余的心也仿佛跟着颤了一下。
“同意吗?”
夜幕下,段戎的眼睛黑的极致,却又从眸底深处透出一抹火热的光。周余被他这么看着,感觉自己居然不怎么想要动弹。
他转了转眼珠,自然上扬的眼尾晕染出些许的笑意:“好啊,我愿意。”
语调很慢,一字一句说的认真而又写意。
简单又干脆的五个字,落在段戎耳朵里,却让他突生一股感动。仿佛他的少年是以时间为笔,起手无悔,写下了他命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收尾的另一端,连着的正好是他段戎的名字。
男人的眼睛里一瞬间像是有千言万语要说,最后看在少年落满了星光的眼里,却只是朝他重重地,吻了下去。
气息融合,唇舌交缠间,段戎的动作忽然变得十分凶猛,湿热的舌头有力而又强悍,带着千军万马般的气势直-捣黄龙,缠住身下的少年,用力吸-吮的动作像是要把人给吞下去。
最后停下来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地在周余唇瓣上咬了一口。
周余闷哼了一声,嘴里很快尝到淡淡的血腥味,他伸手摸到男人的下巴,用力捏了两下,闷声道:“属狗的么你?”
段戎没回答,只是低下头重新在自己咬出来的伤口上细细舔舐起来,带着无声的讨好和安慰。
周余有那么一刻,产生了一种是大哥在舔自己的感觉,他拍了拍段戎的肩膀,含糊地说:“好了好了,原谅你了。”
再舔下去,感觉嘴巴都要化掉了。
虽然成功拉开了距离,段戎却还是直勾勾地盯着他,额头与少年相抵。
“小余,我好高兴。”段戎低声呢喃着。
周余可以感觉到他内心的激动,他伸手抱住这个男人,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也很高兴。”
结契为夫婿,终身不相离。
翌日,段戎借着去送驱虫药草的借口往何伯和高山家里走了一趟,把自己两日后要与周余结契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何伯何婶的反应惊大于喜但见他们的大少爷眼神坚定的模样,却还是诚心道了声恭喜。
高山神色之中有不解,他劝道:“段兄,你想好了吗?这可是你和周兄弟的终身大事,不能儿戏。”
段戎沉声说:“我做任何决定,从不儿戏对待。”
高山点头:“如此,那我就先说声恭喜了。”
他们俩是站在院子里谈的这席话,送走段戎,高山走进屋内,他的妻子芸娘正在逗弄床上的儿子,高小胖已经有一岁多了,只是性子比较安静,还不曾开口说话。
高山和芸娘倒也不觉得儿子反应愚笨,逃难这一路,对带着个奶娃娃的他们来说,本该困难重重,多亏了这小家伙安安静静,一点都不闹腾,给他们省了许多心。
成婚多年才得了这么个儿子,高山夫妻俩都很感激,对他也是颇为耐心。
把手里刚做好的虎头鞋给儿子玩,芸娘轻声询问自家夫君:“相公,戎少爷过来做什么?”
高山一手握住儿子的小手把玩,嘴里回道:“给我们送驱虫的药草,一会儿你摘点叶子晒干制成粉做两个香囊,给小胖和你自己戴在身上,可以防蚊虫叮咬。”
“你不要吗?”芸娘觉得不妥,“不然我做四个,你和燕儿也一人一个。”
听到妻妹的名字,高山眼里闪过一抹冷光,不过他没让妻子察觉,只摇头道:“不用,等你摘了叶子,我把余下的点燃,用烟熏一熏院子,一样有效。”
芸娘迟疑地开口:“那……燕儿她……”
高山冷硬地打断她:“她如果安分地待在房里,保证蛇虫咬不到她!”
芸娘顿时不说话了。
意识到自己语气重了,高山抓住妻子的手转移话题道:“不说她了,段兄过两日会和那位周兄弟结契,段兄不准备大办,你看看咱们送啥贺礼合适。”
“结契呀,”芸娘想着对方是戎少爷,也没怎么觉得奇怪,她思索着,“要不,我给他们绣两块喜字枕巾吧,就当祝贺他俩白头偕老,正好我们带来的布匹里,还剩一块红布……”
高山觉得这个主意可行:“那就辛苦你了。”
芸娘摇头:“不辛苦。”
这夫妻俩的谈话外人自然不知道,段戎送完药草后就回去帮周余的忙了。
两个人虽说不准备大办,但结契到底也是喜事,酒席可以省,但总得有一样可以拿得出手的回礼吧?
周余思来想去,准备亲手熬制一点喜糖。
这东西寓意好,甜甜蜜蜜,给别人也算拿得出手,应该没人不喜欢。
他有存好晒干的花生,取出一大盆,让段戎给剥好壳捏成两瓣碎,他则借着一个人在厨房的功夫,从系统里买了一些麦芽糖和白砂糖混到一起放在锅里,加热搅拌,制成粘稠状的焦糖,再把段戎捏好的花生倒入里面,趁热再次快速搅拌,把花生和糖凝结到一起,变成花生糖块,用锅铲细细地压平,最后撒上一层白芝麻,放到温热的程度时从锅里取出来,用刀切成手指头大小的碎块。
周余力气不够,所以最后是段戎负责给切碎的。
周余拿了一小块放到嘴里品尝,干花生米的香脆中和了麦芽糖的甜腻,整个口感偏向香甜中又带点粘牙的感觉,很甜,但没有纯粹的糖块那么腻,他自认为应该是成功了的。
“还不错,阿戎你尝尝。”他给段戎也喂了一小块。
段戎表情不变的嚼了嚼,咽下去,点头:“嗯,不错,没有上次的蜜糖甜。”
是的,段大少爷的标准就是,甜味越淡越好,这是一个不喜欢甜食的人的最低要求。
周余也没指望这东西都做的多精致,反正糖在他们这群人里异常的受欢迎,做到这种程度,应该也差不多了。
他同样取出一点盘拿给段斐和段小羽尝了尝,这俩吃货不约而同地对周余亮出了星星眼:“好好吃!小鱼哥哥/鱼兄,还有吗?”
“还有很多,不过要等两天才能吃到。”
周余心里再次感叹了一遍造物主的神奇,同样都是兄妹,这两人反应如出一辙,到了段戎那里,却猛地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谁的“零件”出了问题,肯定是用假冒伪劣产品替换的。
小姑娘眼巴巴地看过来:“为什么呀,小鱼哥哥?”
周余正不知道怎么跟这小姑娘开口,段斐忽然拍了下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了,后天是你和大哥结契的日子!”
周余:“……答对了,可惜没奖赏。”
段斐一脸坏笑:“等你成了我们大嫂,难道还会不给我们做好吃的吗?”
他觉得鱼兄身上像是有个百宝库,总是能做出一点新鲜好吃的美味来,段二少砸吧嘴回味了一遍还没散去的甜味,忍不住在心里为他大哥拍手叫好。
和鱼兄结契这件事情,他大哥真是做的对极了!
第25章
结契当日, 清风徐来,凉意习习。
周余起了个大早,换上一套绛红色的新衣裳, 头发高高束起, 斜插一只羊脂白玉簪, 通身没有更多的修饰,却也衬得他面容姣姣, 肤色胜玉般光滑夺目。
按照惯例,段戎夜里没有再宿在他这边,回了他们三兄妹的小院, 等到吉时才会过来这边。之后也会直接住进周余的小院里,而不是把人迎回段家的屋子。
周余其实没有和段戎细说过这个问题,彼此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那就是结契后, 段戎搬到周余院子里住。
好在两人同为男子,双方结契后搬到一起另过也说得过去,何况在这山谷里除了搬去周余家里, 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所以倒不存在段戎倒插门的说法。
想着一会儿要去祭拜一下原主的父母,周余便从小镇系统的超市里买了一袋白面馒头, 打算蒸熟了拿过去上香拜祭一下。
喜烛没有, 但纸钱香棍不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烧熟的大猪头,用这些作为供品, 分量应该足够了吧?
周余也有点拿不准这个度,干脆又再装了一盘子的桃子带上。
猪头是段戎前一天去猎来的,桃子是他去山里摘的野生的,有水果有肉有馒头还有香棍纸钱,应该不缺什么了吧?
正琢磨着这个问题,这时同样穿戴一新的段戎出现在他院门口。
“小余。”
周余看过去,发现这人手里抱了个箩筐,而箩筐里赫然就是他猎来的那个猪头,只不过是已经被处理过的,皮毛光滑,肉香弥漫。今儿是周余和段戎的大日子,所以段斐自动承担了烧猪头的任务,没让周余动手。
“时辰到了?”
周余问着朝男人走进,他今儿个穿了一身绛紫色的衣袍,领口边用金丝花纹滚边,看着贵气逼人,周余之前没见段戎穿过,但也肯定不是新的,应该是逃难时带来的包袱之一。
“嗯。”段戎应了一声。
即便抱了个箩筐,却丝毫没有折损段戎此时的英气,他熠熠发亮的目光落在少年身上,似乎眼中只剩下眼前一人。
周余上下打量段戎几眼,招手道:“阿戎,低下头来。”
闻言段戎不明所以地微微弯下头,他比周余高了将近一个脑袋,所以即便弯下腰,周余也还是需要踮起脚才够得着男人的头顶。
将一支和他自己佩戴的白玉簪同款插-进段戎的发冠里,周余顺手替他理了把发丝:“好了。”
段戎目光扫过少年的头顶,了然地勾起嘴角:“是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吗?”
“是,”周余承认的干脆,“要保管好啊,和我头上戴的是一样的。”
人是一对,簪子也是一对。
听懂了的段戎神色一正,一字一句道:“簪在人在。”
大概也是知道后面那句话不吉利,他省去了后半句,却依然让周余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别胡说,你比簪子重要。”
段戎心里只觉得又软又甜,对周余也是越看越喜欢,欢喜的几乎冒出泡来,他想也不想地说道:“那你也比我重要。”
“行了,走吧。”周余默默地移开了视线,再耗下去大概就耽误吉时了。
把东西全都放进另一只箩筐,让段戎挑着走,两人一前一后去了后院竹林里的坟包前。
周余先将周围清理了一下,长草的地方都拔掉,把供品依次摆开,而后点燃香棍插-上三支。
青烟飘出,他退后一步,拉着段戎在坟前跪了下来。
久久无言。
周余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一声爹娘,他叫之有愧。如果他们还健在,为了让二老安心,他不介意做他们的儿子,可如今他们都已经故去,甚至连原主也跟着一起去了,他们一家四口在九泉之下团聚,他这个占领了人家儿子身体的外来人是什么情况,天知地知我知和死了他们都知道,更别说他顶着周余的身体如今却选择了一个男人,连帮原主延续血脉都做不到了,他实在不好意思叫对方爹娘。
见他认真地摆上供品却又不说话,段戎也只以为少年是思念双亲太过,心情难受,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开口了。
“岳父岳母大人,小婿段戎前来祭拜你们。如你们二老所见,今儿是我和小余结契的日子,你们且看着,我会好好保护小余,不让他受伤,也不会让他一个人在这山野里孤老,我会陪着他,保护他,关心他,爱护他,你们泉下有知,尽管看着我,如有违背承诺,就让我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