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除了演技一切都好(55)
绝对不是惺惺作态,欲擒故纵。她搞不懂方姜的意思,理性也告诉她,和一个铸24k金身也没法相配的人在一起很难有好结果。女人和女人的爱情本就比异性艰难,更别说对象是个公众人物,还是个靠大众接受度吃饭的公众人物。如果方姜没有野心没有企图,事情反而好办,她所需要顾忌的问题会少很多。可是方姜有追求,她想要在演员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这样的她来说,自己是个麻烦。非但没有助力,反而会成为钳制她的软肋。
她们做朋友很好,能够理解彼此,为什么要冒着可能会分手的风险改变当下的关系。如同和纪幼恬一样,相知相惜的美好,她永志不忘,可现在有些东西终还是淡了,哪怕把过去的事情掰开说个清楚,感觉还是不对。或许是她变了,或许是纪幼恬变了,在独自面对艰辛生活的同时,有些东西确确实实变味走样。
遗憾,惆怅,唏嘘,变了终究是变了。
当然,这还是在方姜想清楚喜欢她要和她发展出一段亲密关系的前提下。而目前,那位大明星似乎并没有听从她的建议,思考她们的关系,仅凭着天真莽撞的直觉跌跌撞撞,想同她睡觉。
她又不是吴妈。
要只是睡觉倒也简单,想到大明星拙劣直白的诱惑,周至莞尔。比起媒体前标准的御姐,她更喜欢大明星神经兮兮的一面,私家珍藏的可爱。
然而这可爱的姑娘想要的并不只睡觉那么简单。
发布最新一章章节,浏览后台的评论和点击。周至不得不承认,她大概真的不适合写文。微博的热度褪去,各家粉丝各归各位,一小部分围观群众转化为读者,收藏略有增长,但远远比不上金榜高挂的那些。撇开虚伪的甜腻,塑料恩爱不谈,她的文确实人为设置了障碍。
不是门槛,是障碍。
周至从不以为自己的审美情趣或是所谓的文字敏感度比别人高出八只脚,她只觉得是自己不够好,不够本事将所要表达的东西用最粗浅直白大众可以接受的方式呈现出来。再者,她写的东西无法契合大部分受众的需要。当小说成为商品,质量就不是衡量小说的唯一标准。对于商品来说,最重要的是受众对它的功能诉求。
受众要的是什么?百合受众一向最重感情,从点击分布不难看出,感情章节的点击量起码比剧情章多一倍,也就是说,她们更在乎的是两人怎么在一起。同性可婚、先婚后爱、带球恋爱、年上养成,无一不代表着受众深层次的渴求:无条件的爱、无限制的钱、对方生的孩子和永远不会分开的关系。
以上这些,周至统统不信。非但如此,她所想要表达的也与这些相悖。
要命,真是要命。
如果她是小说里的主角,极有可能被人丢臭鸡蛋,看官们会说她矫情、想太多、做作。大好机会近在眼前伸手可得,想东想西简直不像个女人。
大好机会回来的时候刚过九点半,整个人平静地像是传说中冷静自持的御姐。等她收拾停当,坐在梳妆台前涂涂抹抹,周至蹭到她背后问:“你去找幼恬姐对戏了?怎么样,找到感觉了吗?”
臭光头关心不假,方姜眯起眼,镜子里光溜溜的脖子上紫色一块赫然醒目,提醒她刚才做的没做的想做的。
不知是剧情的缘故、年纪到了、例假快来还是周至这人的缘故,最近一段时间,方姜身体里有种东西在觉醒。在网上搜索各种解决的方法,总觉得无处下手,最方便的应当是某宝一个。但是她身为公众人物,没法用自己去买这种东西,虽说这种东西最正常不过,可是落到新闻上,就是一条大热门,分分钟上热搜。以往买东西有宋圆代劳,但是这个……宋圆知道基本等于孟时桢知道,孟时桢知道,不久的将来自己的母亲也会知道。
太尴尬了。
当然,她还有别的选择,比如找周至代购。周至会似笑非笑地看她,然后替她下单。可要是这件事能被周至知道,她为什么不找真人来呢。和真人尝试总比和工具好吧。这个火头还是从遇到这该死的真人开始的。就应该让臭光头有始有终,负责到底是不是。
纵是大明星百无禁忌无所畏惧,在性这件事情上,她没法张口就来。
臭光头倒是比她淡定,拒绝过她还有脸问她找到感觉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亲了吗?
还没有。
第44章 几岁了?四岁
端起架子的大明星有模有样,尤其是那双眼睛,眉目如画,眼中有一道晶亮的寒光。眼若寒星这个词被人写过无数回,周至自己在小说里也会写,可寒星到底是个什么样,练过眼神的大明星给她上演真实效果版。不得不说,哪怕只是在镜子里与方姜对视,周至仍有种被直接刺中神经末梢的感觉。
像是漆黑旷野里突然点亮的灯,又像是繁华都市炫目的灯光秀骤然寂灭的黑夜。
双手举起,很快放下,觉察自己的动作突兀,周至揉揉鼻子。为掩饰那一点不自然,她主动说起冯因子。“我跟冯副导说,我是你的粉丝。”
“嘁。”冯副导三个字击碎了方姜的画皮,不加掩饰地流露出对冯因子的不满。“人家瞧不上我,你说是我的粉丝,人家也会瞧不起你。她没说你嘛,一把年纪,追什么星。”
“追什么星,大明星,天边最亮的那颗星。”
“……总觉得你在嘲笑我。”
“没嘲笑你,十足真心,要不要摸摸?”
“摸什么摸。”方姜跳起来。她动作幅度之大,以至于背脊撞上周至的鼻子。
周至扶住她的腰身,好笑又好气,“你干嘛?”
方姜掰开她的手,“不干嘛。”
说找人练习拥抱亲吻的是她,真抱上了抗拒强烈的还是她。周至无奈,想着或许是散步的那会儿功夫,方姜已经想好要和她划清界线,保持朋友的距离。
也好。和她的预设相符合,最安全保险的一种选择,充满理智。
可是谁曾经讲过“也好”背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叹息。
凶过人之后,方姜懊悔,尤其是看到周至默不作声摆那张贵妃榻,恨不得叫人把那张该死的椅子劈成碎片丢下楼。
也不能完全怪自己态度差呀,谁叫臭光头先说什么摸不摸的。真心之前是什么?是柔软的胸脯。
方姜坐到床沿,扯扯周至的衣角,见周至不理,直接挤进她和贵妃榻之间,屁股底下软趴趴直往下陷,果然很不舒服。这个人,这个人,宁愿睡这么个鬼地方也不愿跟她睡。那心口的小火苗窜了上来,把枕头丢回床。
周至转身去拿,方姜干脆趴在被子和枕头上,整个儿抱住。
大明星做成这样,实在叫人无语。
“你喝酒了?”问出来觉得不像,没闻到一点酒味。周至也累了,干脆躺在她边上。“你几岁啦,幼稚不幼稚。”
“你几岁我几岁,我就比你大一点。”方姜埋首在枕头里,声音闷闷钝钝。
天地良心,要是换一个人,周至的白眼已经翻出天际。可是方姜,她咬人掐人,她无理取闹,一样可爱。
是因为颜控?不,如果只是颜控,在收到邮件或是第一次见面的那刻就该是:好好好,好好好,除了好不会再有其他。
弯弯嘴角,周至说:“唔,我四岁了。”
“那我也四岁。”
“不,你是四岁半。”周至一本正经地说,“上学前,小孩子的年龄会有半岁这个概念。”
好笑吗?方姜笑出了声,拿枕头打她,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另外补一脚,又用脚趾去勾她的脚趾,勾着勾着,两人并排躺在一道。稍微侧过脸,就能看见周至脖子上自己做的恶。
自己没道理,乱咬人不算还任性发脾气,可是被咬的人非但没跟她生气绝交,还好心好意要安慰她。从小到大没人能这样包容。
小时候因为长得好看,很多小孩子要跟她做朋友一起玩。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跟人做朋友的方式比较原始,会想方设法欺负她。她不喜欢被人欺负,就叫人欺负回去,那些人哇哇大哭之余,视她为夜叉,再不想和她做朋友了。倒是没想到,活到三十来岁,能遇到像周至这样的好脾气,好到每次欺负她之后都觉得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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