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鬼灵异事务所(12)
程亦枫见他们一个个衣冠楚楚,男士们英俊帅气,女士们貌美如花,如果不知道真相的话,根本不可能看出他们其实都不是人类。
程亦枫刚走进酒吧,梅姐就热情地迎接了出来,先是埋怨他辞职这么久也不来看看大家,然后再拉着他的手一阵嘘寒问暖。
程亦枫跟梅姐相处过一段时间,倒是不害怕她,因此应对很得体,没有显露出局促或是不安的模样。
接下来梅姐又低声向肖诚汇报了几句酒吧的现状,然后用更低的声音在肖诚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程亦枫距离他们很近,却也只隐约听到:“封哥前阵子……”后面再说了什么,就一个字也听不清楚了。
这边刚肖诚云梅刚嘀咕完,那边封祈就从后门走了进来。
只见他身着一套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衬得身材愈发修长笔挺。酒吧的昏暗灯光映照下,依旧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俊美容貌和强大的气场。
封祈走到肖诚和云梅面前,道:“小梅,你又偷偷跟肖诚说我什么了?”
“封哥冤枉啊,我什么都没说啊……”云梅连忙叫道。
封祈没有理会她,转头看向肖诚:“今天居然有空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
“怎么可能,毕竟今天是酒吧成立五周年纪念日,我再忙也得抽空过来。”肖诚淡淡笑道。
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只见他眉目如画、谈笑风生,站在气场强大的封祈面前,风度和气场却并未有丝毫逊色。
程亦枫静静地看着那两个面对面站着的出色男子,忽然有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看到肖诚和封祈非常熟稔地低声交谈着,看起来交情很不一般的模样,程亦枫心里忽然有种很不是滋味的感觉。
还没等他想明白自己这种怪异的感觉从何而来,肖诚已经和封祈说完了话,然后走到了他的身边。
“这位程先生应该不用我介绍了吧。”肖诚道,“他现在是我的助理,今晚我带他来这里开开眼界。”
“难怪你不同意他在魅影上班,”封祈莞尔道,“原来是一早就打算好自己想挖墙脚啊。”
肖诚不理会他的打趣,转了个话题问道:“你最近怎么样?听小梅说,你已经见过他了?”
“别听小梅胡说,”封祈道,“我只是去看了一场他的演唱会而已。你知道我和他不可能的,我只希望他这辈子能过得安稳幸福,不要再被我连累。”
“希望你真能这么看得开。”肖诚感叹道,“否则痛苦的只有你自己。你别忘记,他现在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旁的程亦枫听到有关封祈的八卦,连忙竖起了耳朵,孰料封祈已经结束了这个话题,并且成功地把话题引到了他的身上,“你的眼光不错,小程确实挺出色的,和你很般配。不过你掩藏得也太深了吧,就连我都没看出来你竟然喜欢同性。”
“咔擦”一声,程亦枫听到了自己下巴脱臼的声音。
“别开玩笑,”肖诚连忙解释道:“我和亦枫只是纯洁的上下属关系,没有别的。”
“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封祈很无所谓地答道,一双黑眸中却分明传达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心里在转着什么念头这么多年了你什么时候带朋友来过魅影酒吧我也懒得拆穿你你就继续装吧”。
肖诚心知什么都瞒不过这位多年老友,也就不再继续费心思向他遮掩,而是转身对程亦枫解释道,“封祈刚才跟我开玩笑的。我们认识了十几年,所以他跟我什么玩笑都敢开,你不要太在意。”
“原来是这样。”程亦枫无声地出了口气,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松了口气,还是隐隐地感到有些失落。
午夜12点,聚会终于结束,肖诚带着程亦枫一起走出了魅影酒吧。
两人都喝了不少酒,程亦枫感觉自己已经有些飘飘然了,肖诚却是完全面不改色,也不知究竟是他当真酒量好到千杯不醉,还是使了什么手段。
肖诚和程亦枫一起走到停车场,后面还跟着个亦步亦趋的云梅。
“肖哥,你喝酒了不要开车,我开车送你们回去吧。”三人在肖诚的车前停下,云梅道。
“可是,我记得你也喝了不少酒。”程亦枫连忙说道。
“放心,到我这种道行,就算喝再多酒也不会醉,更不会被人类的仪器检测到。”云梅对着程亦枫挑眉一笑,“别忘了,姐根本不是人。”
“那就辛苦你了。”肖诚立刻从善如流道,然后他打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其实避过酒精检测仪器的手段他也会,不过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无必要他是不会酒驾的。
程亦枫也跟着上车,然后关心地问了一句:“梅姐,送走我们以后,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了可能不太好打车。”
“我当然有办法。”云梅笑着道。
然后她的背后忽然出现了一对巨大的半透明彩色光翼。
伴随着光翼轻轻忽扇,云梅接着说完了下半句:“姐可以自己飞回去啊。”
程亦枫震惊地盯着那双流光溢彩的光翼,半天合不拢嘴:“……”
这时候云梅已经收起了光翼,然后发动了车子。
回到家已经过了12点半,程亦枫进浴室匆匆洗漱一下,然后就上床睡了。
他睡得很沉,然后他发现自己又开始做梦。
这次他梦到的场景是一家装修豪华的西餐厅,看到的主角依旧还是翠仙和那位罗大少。
翠仙正坐在桌边,笨拙地用小刀切着牛排,边切边小声抱怨外国的饭怎么这么麻烦,而且分量少得可怜,早知道还不如去中国餐厅。
罗俊笙在一旁笑吟吟地替她倒了杯红酒,又凑到她身边替她切好牛排。然后用叉子叉了一小块牛肉递到她嘴边。
翠仙红着脸低下头,嘴里说着让他别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亲密,一双美目中却分明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程亦枫看在眼里,不由心中抱怨了句:妈蛋又发狗粮!
等他再回过神时,听到翠仙正低声问罗俊笙到底什么时候带她离开H市。话语中似乎带着隐隐的担忧,看样子她对罗俊笙很没有安全感,生怕时间一长,他的心会被别的女子抢走。
“本来我已经计划好这两天就动身,但是我妈妈昨天心脏病犯了,我怕万一我不辞而别会让她遭受刺激,病情加重。”罗俊笙看着翠仙的眼睛,柔声道,“小翠,你再忍耐些时日,等我妈妈身体好些了我再带你离开,好吗?”
“我早就猜到你不会带我走的。”翠仙瞬间眼圈通红,声音也忍不住拔高了,“因为你对我全是虚情假意,对不对?!……你不用否认了,前天刘姐说在街上看到你和一个很漂亮的洋装女孩一起逛街,你敢说没有这回事?”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小翠你听我解释……”
“没有什么好解释的,”翠仙站起身,明亮的双眸中涌上泪水,“你早就打算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们才是门当户对的天生一对!而我,只是你一时无聊时的消遣!……罗俊笙,我算是看清楚你的真面目了,我真后悔当初竟瞎了眼喜欢上你这样的人!”
说完她起身朝着餐厅外跑去,罗俊笙连忙起身拉住她,解释的话说了一箩筐,又再三保证自己心里只有她一个,绝对没有脚踏两只船,最后翠仙总算半信半疑,被他拉着重新坐了回去。
罗俊笙又让服务生开了一瓶红酒,开始做小伏低地变着法哄佳人开心。
周遭的环境很快变暗,程亦枫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戏台下面。戏台下熙熙攘攘全是看客,戏台上翠仙正在和一个武生唱霸王别姬。
唱到最后虞姬自刎的一幕时,她的俏脸上忽然流露出一抹痛苦之色,然后她的双目口鼻中忽然有鲜血蜿蜒着流下。
程亦枫看着她流血的双目中露出强烈的怨恨与不舍,然后她就带着那样爱恨交织的神情,宛如电影慢镜头一般慢慢地倒在了地上。
周遭忽然变得安静下来,同时陷入了一片静谧无边的黑暗。然后程亦枫忽然毫无预兆地醒了过来。
他睁开双眼,就看到眼前正飘着一个身穿戏服、头戴点翠头冠、七窍流血的女子。
第22章 点翠6
点翠6
“卧槽!”程亦枫吓了一跳,连忙坐起身来,“我说,好歹我是在帮你,你能不能别用这么惊悚的造型出现在我面前好吗?半夜三更你这样出现会吓死人的知道吗?”
“抱歉。”翠仙低下头,“我不是故意吓你的,我只是下意识地保留了临死前的形态。”
说完之后她再抬起头,一张脸上的戏妆和血迹完全消失,又变成了一张楚楚动人的美丽面容,同时身上的戏服也悄然变成了一件剪裁非常贴身的粉色旗袍,完美地显露出了她身材的曲线玲珑,看上去格外赏心悦目。
果然这样感觉就好多了,明明知道她是鬼,但是现在这个形象就完全不令人感觉害怕了。
看来无论是人是鬼,脸都很重要。
“刚才我梦里看到的,就是事情的全过程?”程亦枫问道,“你确定是罗俊笙给你下的毒?”
“除了他,不会有别人。那天我在外国餐厅吃过饭以后,直至上台唱戏之前,再也没吃过其他任何食物。”翠仙说道,“吃饭途中我去了一次洗手间,他应该就是那时候在红酒里动了手脚。”
“我虽然早猜到他不可能为了我放弃家世和前程,可是,我却没想到,他竟然如此狠心……我那么爱他,他竟然对我下那样的毒手!”翠仙说着,眼前慢慢红了,一双黑眸中流露出复杂的情感,也不知究竟是爱更多些,还是恨更多些,“他一定是害怕我会纠缠他,破坏他和那个薇薇的婚事。但是,他不知道,只要他说一句他不爱我了,我就会离开他。我翠仙虽然出身低微,但是绝不是厚着脸皮死缠烂打的人。”
程亦枫用充满同情的目光看着翠仙,同时心里对那个始乱终弃还下毒害人的罗大少充满了鄙夷。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帮你找到罗大少。”程亦枫道,“你还记不记得关于他家世的信息,越详细越好。”
“我记得他的父亲叫罗大鹏,在H市开了好几家纺织厂,是个很有名的大老板。他父亲极力想撮合他们在一起的女孩叫韩思薇,他爸爸是一家服装厂的大老板,别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先回点翠里休息,我明天就告诉肖诚这些讯息,他是天师协会的人,门路很广,相信一定能查到的。”
“那就拜托你了。”翠仙向程亦枫鞠了个躬,然后就飘出房间飞进了点翠头冠中。
第二天早上,程亦枫起床后就把翠仙告诉他的讯息全部通过电话转述给了肖诚,肖诚听完后道:“亦枫,你做得很好。我现在立即托人去调查,一有消息就通知你。”
下午四点,程亦枫准时到灵异事务所上班。
下午五点半,肖诚终于姗姗来迟地现身了,一来就告诉程亦枫,他托人调查罗俊笙和翠仙的事,已经有了结果。
“什么?!你说那个罗俊笙八十几年前就死了?”程亦枫震惊地问道,“怎么死的?”
八十几年前,罗俊笙应该才二三十岁吧,这么年轻就英年早逝了?
“不知道,时间太久了,很难查证出真实死因。”肖诚道,“天师协会的人调查了罗俊笙亲戚和家仆的后人,他们的说法都不一致,有说生了急病死的,还有说是被他父亲的竞争对手谋杀。不过有一件事可以确定,他过世之前并未成婚。我推测,他应该死于翠仙死后没多久。”
“难道是翠仙的鬼魂找他索命?”程亦枫猜测道,但他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个想法,“不对,翠仙说她死后一直附在点翠上面沉睡,哪里都没去过。所以罗俊笙应该不是她害死的。”
“翠仙还不是厉鬼,也就是说她没有害过人,至少死后没有。”肖诚道,“如果想要知道真相,恐怕得找到罗俊笙的鬼魂了。”
“这谈何容易?你能确定他的鬼魂一定还在人世?”
“应该还在。”肖诚道:“我托人查过,他的魂魄并未投胎转世,如果他不曾魂飞魄散,那么就一定还徘徊在人间的某处。”
肖诚站起身,“走,我们先下楼吃个饭,然后去一趟罗俊笙的故居,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经过了□□十年的变迁,罗俊笙当年的故居如今已经被划为了某个小区的一部分。
肖诚用法术替程亦枫暂时开了天眼,让他能看清鬼魂的相貌,然后带着程亦枫在小区里转悠了一圈。期间见到不少孤魂野鬼,其中也不乏民国时期的鬼魂,但是却并没有找到罗俊笙的魂魄。
两人无功而返,肖诚决定再去一趟程亦枫家里,召唤出翠仙的鬼魂,和她好好地谈一谈,看看会不会有新的发现。
“那岂不是又要让她附身到我身上一次?”程亦枫立刻问道,他对鬼魂附身这种事相当抵触,毕竟这不是什么美好的经历。
“不一定。”肖诚道:“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应该会对你产生足够的信任,相信我们不会害她。你昨晚不是还和她对话了吗?”
呃,也对。
他们都这么尽力帮翠仙了,如果翠仙稍微知道好歹,就不会老这么防着他们了。
一听不用附身,程亦枫的心情顿时好了很多,遂带着肖诚一起回到家中。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午夜11点多,正是阴气大盛,孤魂野鬼到处闲逛的时候。
程亦枫取出了点翠头冠,然后由肖诚施法,将翠仙的魂魄召唤出来。
然后肖诚便告诉了她罗俊笙早在八十多年前已经死了的事实。
“怎么会这样?”翠仙闻言如受重击,震惊地怔在当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等她接受了这个事实,肖诚又将自己调查的详细结果告诉了她,并问她是否知道罗俊笙的魂魄有可能会在哪里流连不去。
“我只知道他常去的几个地方,”翠仙道,“我带着你们找找看。不过这座城市现在我很陌生,可能要费一些周折。”
“没关系,”肖诚道,“你只要告诉我们当时的地址,我都有办法找到。”
十分钟后,程亦枫抱着附着翠仙魂魄的点翠头冠坐上了肖诚的宝马,然后肖诚开车载着一人一鬼去找罗俊笙生前经常去的所在寻找他的魂魄。
他们找了五家餐厅、三个电影院、一个公园和罗大鹏三家纺织厂的旧址,还在当年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转了好几遍,却始终找不到罗俊笙的魂魄。
“我忽然想到,我们还漏了一个地方。”众人都一脸失望时,程亦枫忽然一拍脑门说道。
“哪里?”肖诚和点翠里的翠仙同时精神一振问道。
“当然是翠仙唱戏的戏院啊。他生前爱听戏,又喜欢翠仙,死后很有可能会在那里流连不去。”
翠仙顿时泄了气,颓然道:“他下毒害了我,躲我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去那家戏院?”
“找找试试嘛,万一他后来良心发现后悔了,真的去了那里怀念你呢?”
翠仙闻言神色怅然,明知道可能性不大,但是内心却隐隐抱了一抹希望,终是默默点了点头。
于是肖诚再度发动车子,根据翠仙提供的地址,朝着当初那家戏院的方向走去。
当年的戏院早已不复存在,旧址如今在一座半大不小的公园,此刻早已被铲平,种上了繁密的花树。
肖诚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然后走到公园并不高的外墙边,潇洒地一甩风衣下摆,身手利落地爬上了墙头。
然后他弯下腰,先是接过程亦枫递过来的点翠头冠放在墙头上,然后伸手把程亦枫也拉上了墙头。
两人从墙上下来,肖诚施法给程亦枫开了天眼,翠仙也从点翠头冠里面飘了出来。
然后程亦枫肖诚一组,翠仙自己一组,分开行动各自寻找罗俊笙的魂魄。
这时已经过了午夜12点,今天又是阴天,月亮很不给面子地躲了起来。公园里一片黑暗,身周的花树枝叶繁茂,白天看起来可能非常赏心悦目,但是现在那些树木枝叶摇动,投下片片阴影,怎么看都觉得里面仿佛鬼影重重。
周遭环境气氛本来就已经阴森得仿佛是恐怖片场景,身边还时不时飘过一个神情麻木、死状凄惨的鬼魂。尽管程亦枫的胆量已经比几个月前大了不少,但是看着一只只长相可怖的幽魂自身边飘过,还是不争气地有些腿软,下意识地靠近了肖诚身边,紧贴着他走。
肖诚莞尔一笑,自然而然地伸手握住了程亦枫的手,和他牵手而行,边走边道:“如果你害怕的话就别看那些鬼魂,有我呢。”
“谁说我害怕了?”程亦枫硬着头皮道:“不过几只游魂而已没什么好怕的。你负责左边,我负责右边,争取尽快找到罗俊笙。”
被肖诚温暖干燥的手掌紧紧握着,程亦枫觉得心中大定,感觉身边飘过的游魂们也没那么恐怖了。
两人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走了大半个公园,别说是罗俊笙了,就连民国时期装扮的游魂都没碰上一只。
就在程亦枫开始怀疑是不是罗俊笙的鬼魂已经因为某种原因魂飞魄散了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凄厉鬼叫,正是翠仙发出的声音!
第23章 点翠7
点翠7
“快!”肖诚面色凝重,拔脚便朝着声源处跑去。
程亦枫连忙跟着拔足飞奔,他爆发力不错,紧紧跟着肖诚的脚步,短时间内一步也没落下。
两人一起绕过几丛茂密花树后,就看到前方翠仙正漂浮于空中,神情激动目露恨色,一张原本俏丽的脸又变成了七孔流血的惊悚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