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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之花邻居爱上我(19)

作者:汪惹惹 时间:2024-05-05 08:12 标签:甜文 美食 轻松 天作之合 都市 高岭之花

  宋世平展展报纸,茫然道:“不知道啊。”
  出了家属楼,唐晏之开车驶入车流之中,周末路上有些堵车,他握着方向盘顺着车流慢慢向前挪动。
  不是小姑娘,是住在他对门的邻居。
  馄饨和烧卖也不是速冻的,是他邻居自己包的。
  他眨了下眼,眉目松动,扶着方向盘轻轻笑了下。
  他想,如果陆淮站在阿姨面前,估计没有比他更合阿姨心意的人了。
  模样好,会做饭,脾气也很好。
  手机响,远走的思绪被拉回,唐晏之看着亮起来的手机屏幕擦干手,点开。
  “小陆今天胃口不好?就盛了这么点菜。”寺庙里的义工阿姨问陆淮。
  “早上粥喝多了,还不饿。”陆淮说。
  “粥哪里管饱,多吃点,离晚饭还早着呢。”阿姨说着又往陆淮碗里添了满满一勺菜。
  庙里的斋饭简单,调料少,什么菜炒出来就是什么味,很合陆淮的口味。
  今天中午吃的酿青椒、清炒南瓜苗、凉拌木耳、卤黄豆和蒸南瓜。
  冒着热气的大锅菜往盛着米饭的粗碗上一扣,每人还能在旁边领一碗菜梗煮的蔬菜汤。
  陆淮捧着碗筷在角落的木桌上坐下,旁边一桌的义工夸南瓜很甜,南瓜苗很嫩,他却吃不出什么滋味。
  没忍住拿出手机,陆淮看着他和唐晏之的聊天页面,对话还停留在唐晏之的那一句“什么时候回来”。
  很简单的问话,但他拿着手机,好一会儿都没动弹,陆淮不得不承认,他对唐晏之好像有点意思。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自己也说不出来,两个人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又都是快三十的成年人,应该更加稳重,不应该轻易上头,但他对唐晏之确实是有意思。
  我有点喜欢唐晏之,陆淮想。
  很正常,他自己都觉得很正常,谁见了唐晏之会不喜欢呢。
  那日车库后,他想了很多,他害怕和唐晏之坦白他的性取向,因为他怕唐晏之不能接受,怕唐晏之因此和他保持距离,回到碰面后只点头致意的关系。
  他也怕唐晏之不喜欢男人。
  别的都可以不提,但这一点绕不过去。
  陆淮拿着筷子捧着手机,觉得自己好没出息。
  他在不敢面对。
  他既没有勇气和唐晏之说明自己的性取向,也没有办法继续心无杂念地和唐晏之相处。
  仔细想一想,他认识唐晏之吗?认识,两个人是打过几次照面的邻居,他还和对方吃过两次饭,还巴巴的给人煮了面条包了馄饨。
  他了解唐晏之吗?年龄、爱好、生日、家庭,除了知道唐晏之是个医生外其实他对唐晏之一无所知,估计物业管家都比他了解唐晏之更多。
  有些烦躁地叹一口气,他回复道。
  【说不定。】
  他不敢向前,又不想退后,只好自己把自己禁锢在原地,画地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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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小陆,你要回家了?”庙里的义工大姐问陆淮。
  彼时陆淮正坐在廊下吹着山风发呆,大姐怀里抱着个盆,刚从河里洗完衣服回来。
  山下有条河,河水很清,每天早晨庙里的师父和义工都会抱着木盆和棒槌下山去河里洗衣服,但大姐不太一样,她有时一天会下山两三次,因为她儿子很容易就会把自己弄脏。
  陆淮见过她的儿子,自闭症。
  跟着大姐常年住在庙里的客房,大姐帮着寺庙烧火做饭,庙里不收他们的住宿费和餐费。
  那孩子喜欢坐在门槛上抬头看天,偶尔看到天空有鸟飞过会很惊喜,看起来很乖,和普通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但不乖的时候,他会摔东西,会尖叫,会咬人,吃饭时会把碗打翻,天冷了几乎每天都会弄脏床。
  “是,在这也待了一段时间了,该回去了。”陆淮转头对大姐说。
  “什么时候走?”大姐问。
  “傍晚走,晚上就到家。”
  “好,回家好啊。”大姐放下木盆,在陆淮旁边坐下,“那我中午多做两个菜,做丰盛点。”
  陆淮笑着说:“好,那我今天中午多吃一碗饭。”
  大姐也笑起来,她性格好,每天都乐呵呵的。
  两个人离得近,陆淮低头看见她粗糙开裂的手,刚碰过冷水,十个指头红肿得厉害。
  他看着一旁木盆里卷起来的床单,没忍住轻声说:“买些护理垫吧,铺在床单上,天冷了能方便点。”
  大姐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说:“买过呢,他爸之前工地上结了钱,买了好大一包送过来,那玩意方便是方便,但不透气,垫久了屁股痒,我儿子不爱用,一垫上就不高兴要发脾气。”
  陆淮没说话了,因为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大姐脸上倒还带着笑,“他不愿意用就不用,洗床单都是小事。”
  陆淮看着大姐,点了点头。
  “快二十了,我和他爸也陪不了他一辈子,趁着还能看着他的这些年,领着他能高兴过一天是一天,等他爸老了干不动活了,我们就回老家。”
  许久没人和她这么聊天了,大姐挺高兴,坐在陆淮旁边,说这些时脸上一直带着笑。
  直到有铃声响起,她掏出一部屏幕碎裂的手机,手机卡顿得厉害,她费了半天劲才把闹钟关掉,有些不好意思:“让他闹脾气摔的,但还能用。”
  “能用就好。”陆淮说。
  闹铃是提醒大姐该去厨房做饭,大姐抱着木盆匆匆走了,等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斋饭果然比平时要更丰盛。
  细嚼慢咽吃完一大碗,陆淮自己舀水洗干净碗筷,下了山。
  再回到山上已经是下午三点钟,离飞机起飞不到四小时。
  他去和庙里的住持告别,又走进挂着“众生是佛”牌匾的大殿里认认真真地拜了三拜,最后,他去了一趟客房。
  庙里的客房低矮,又因背着光,哪怕大白天房间里也是暗的,大姐的儿子正坐在门槛上丢石子,捧一把石子一个个丢出去,再一个个捡回来,偶尔有一颗找不到他就会有些焦躁地抓头发。
  天冷,他有些感冒,沾满灰土的双手在外套袖子里半缩着,鼻涕糊了满脸。
  陆淮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给他擦干净脸,又走到房间里面,往床铺的枕头下边放了厚厚几沓钱。
  钱是他刚下山找银行取的,众生是佛,众生皆苦,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来的时候拎了个箱子,回去时也还是一个箱子。
  直到走进机场大厅,看着人潮拥挤,人声鼎沸,陆淮还有些不习惯,进了休息室才舒服一点。
  上了飞机,旁边座位上是个小姑娘,黑皮衣长靴子银链子,打扮得很朋克,看上去心情也很好,注意到陆淮在看她还朝陆淮笑了笑。
  “我免费升舱了!”小姑娘压低声音,有些激动地靠近说,“我还是第一次坐头等舱,我也太幸运了!”
  陆淮也学着她压低声音说:“那一会儿的晚餐多吃一点,头等舱的飞机餐味道还不错。”
  “好!”
  两个人凑在一块儿笑起来。
  小姑娘性格很开朗,两句话的功夫就自来熟上了,边从包里往外掏小镜子边和陆淮说:“我是飞去找我男朋友,我们许久没见面了,我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值机的时候突然告诉我升舱了,我先惊喜上了。”
  “异地?”陆淮配合着问了一句。
  “是,但马上就不是了,我保研到他们学校了!”小姑娘每句话后头都带着感叹号,语气是听得出的激动。
  “恭喜。”
  “当初没把握考到一个城市,我还犹豫呢,但我实在太喜欢他了,还是去追了,他可难追了,我偷偷难受过好几次,现在人追上了研也保上了,可见喜欢一个人就得尽全力,不然我现在指定要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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