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37)
正想着,真真就在妈妈的摊位前,看见了那个人。
不久之前,真真在老师的办公室里看到的他的志愿表,他的第一志愿是一所理工类985大学,就在本市。
他以为以他的家庭条件,会绕开高考,直接去申请国外的大学。
今天他只有一个人,身边没有围绕着那些聒噪浮夸的富二代,也不见乐队的其他人。他坐在离灶台最近的那张桌子前,拿着勺子吃着小馄饨,看上去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
他长得好看,嘴巴又甜,无论谁见了他,都会喜欢。吃馄饨的这会儿功夫里,三两句话就把真真妈妈哄得眉开眼笑,额外又往他的碗里添了几颗小馄饨。
馄饨还没吃完,一辆黑色的轿车就悄无声息地停在了路边,他扭头瞥了一眼,三两口把碗里剩下的几颗馄饨囫囵塞进了嘴里,抡起书包,挥手和妈妈道了声谢。
真真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上了轿车的后排,迈巴赫,真真认识,小时候爸爸的车库里也有一台。
直到黑色的轿车走远,真真才从铁门后走出来,来到妈妈面前。
“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放学呀。”妈妈用抹布仔细擦着桌子,问。
真真:“老师有事留我。”
妈妈看了眼远去的尾灯,问真真,“那个男孩子也是你们学校的同学呀?”
其实刚才她早就看见真真了,也知道他是特地等到那个同学走后才过来的。
“嗯。”真真放下书包,就来到碗池前,收拾里面的空碗,“同年级,不同班。”
一班和十五班,一个在头,一个在尾。
“那你们是朋友吗?”妈妈试探着问,她在校外摆摊多年,真真没有觉得妈妈在学校门口卖馄饨是多么丢人的事,每次有同学来光顾,他都是大大方方地帮忙招呼。
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特地避开。
“不是。”真真言简意赅地回答。
“为什么?”
真真没有回答妈妈的这个问题,但他心里知道答案。
尘埃和星星,又怎么能当朋友。
妈妈是一个很细心的人,她观察着真真的反应,心里很快就有了一个猜测。
“哎。”她捅了捅真真的胳膊,笑眯眯地问,“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妈!”真真没想到妈妈会突然说这些,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窘迫。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妈妈笑了起来,“男孩子年纪到了,想谈恋爱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不是不好意思,你不觉得我做错了吗?”真真很快就收敛好了情绪,他平静到有些残忍地自我剖析:“喜欢一个和自己不同世界的人,对方还和我一样,也是个男生。”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向母亲,给自己的这份感情判了死刑:“太可笑了。”
从察觉到自己的心思开始,真真很平静地就接受了喜欢他的事实。但并不意味着“喜欢同性”这个认知,对于一个十几岁男孩子来说,是一个很容易跨越的障碍。
在上卫生生理课都遮遮掩掩扭扭捏捏的年纪里,这其中,有太多的未知。
“傻孩子,爱情发生了就发生了,不在乎是男是女,也无所谓身份差距。”妈妈抚摸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最近她出摊忙,有段时间没给儿子理发,真真的头发长得有些长。
“如果妈妈更早知道你的心思,一定会鼓励你,试着去追求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校园爱情很可贵的,过了就没有了。”妈妈说,“但是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
妈妈拨开真真的额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她在真真的脑袋上揉了一把,笑着说:“毕竟想爱一个人,得先爱自己,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才能承担起一段感情的责任呀。”
“妈,我知道。”这些道理,真真比谁想得都明白,他不想多谈这个话题,有些别扭地避开妈妈的手,“别把我当小孩子哄。”
“好了,不说就不说。”妈妈收回手,这样的儿子,让她觉得有些新鲜:“马上就要高考了,你把精力放到学习上,不用过来帮忙了,妈妈自己可以。”
但是对于真真来说,只把精力投入在学习上,是件很奢侈的事,就算高考在即也不例外。高考前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帮妈妈出摊照看生意,还因为应付上门讨债的债主缺席了毕业典礼,连毕业照都没拍上。
高考前的最后一百天在弹指一挥间过去,尽管很多人在之后的无数年里,时常在梦中回到高中午后炎热的课堂,但当时置身其中的人,只希望这场耐力长跑可以早点结束。
不出意外,高考成绩出来之后,真真顺利被T大录取。
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真真正在和妈妈一起出摊,妈妈怂恿真真,去和喜欢的那个人分享这个好消息,顺便正式向他介绍自己。
真真没有听取妈妈的建议,在他看来,考上大学只是一个开始,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那晚收摊后,真真如往常一样,和妈妈一起把载满了桌椅炉灶瓢盆的小三轮骑回了家,然后一个人走出家门,去了小时候住过的别墅区。
他翻进围墙,来到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前,远远看了一眼院子里的那棵桃树。
“我很快就要走了。”真真说。
听同学说,他最近正在南法旅游,而真真几天后也要出发前往H市,录取结果出来后,同校的学长给他介绍了一个进科技公司实习的机会,他很珍惜,决定趁着暑假时间提前过去。
“希望你一切都好。”
“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能…”
后面的话,真真没有再说下去,他从来不说没有把握的话,不做不能百分百兑现的承诺,但他会尽最大的努力,向他靠近。
这么多年的时间里,真真曾经无数次认真思考过自己喜欢他的原因,总是得不到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答案。
但是今天,当他再次回到这棵桃树下的时候,终于理出了头绪。
每当他抬头仰望向天上那颗星星的时候,深陷在泥潭中的自己,就能生出挣脱的勇气。
这时身后亮起了车灯,一辆晚归的轿车闪了闪大灯,真真退到路边,给车子让出一条道。
离开前,他回头望了眼亭亭如盖的桃树,轻轻对他说了一声,“再见。”
* * *
隋聿站在花纹繁复的围栏前,打量着里面一栋法式风格的白色建筑,问身边的池一旻:“你小时候住在这里?”
如今的房地产行业低迷,豪宅产品却层出不穷,成交价也屡创新高。眼前这栋小别墅除了地段优越,社区环境维护得不错之外,也没有更多可圈可点的地方。
但是在二十年前,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的,可都不是一般的家庭。
“嗯,十二岁以前都住在这里。”池一旻带着隋聿,走在了隆冬里枝繁叶茂的林荫道上。
“看到那棵树了么。”他指了指院子里的一棵树,说:“是我小时候种的。”
那是一棵桃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树干有成年人的腰那么粗。而且现任屋主爱好园艺,不但在围墙上种满了月季,也把那棵桃树照顾得很好。
“后来你又怎么和思卉成了邻居?”隋聿问,在他的印象里,齐思卉并不住在这个区。在隋光明发家前,他自己倒是在离这儿不远的一个小区里住过几年。
“我爸生意失败,跳楼自杀了,这栋房子被法拍,我和妈妈就从这里搬了出去。”提及这段往事,池一旻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堪回首的,他像是在叙述别人的故事一般,轻描淡写地对隋聿说道:“之后我们就住进了城中村的一座老商品房里,那里的房子租金低,一套小居室一个月才三百多块。”
“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隋聿想起了第一次去找池一旻时的那栋筒子楼。
“嗯,白天我去上学,我妈要一早出摊,在家的时间其实也不多,你这是什么表情,没你想象的那么苦。”池一旻娓娓说道:“之后几年的生活好过了些,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换好点的地方,但是时不时就有债主手下的流氓上门打砸,房子收拾好没多久就被砸得稀烂,修了砸砸了修,时间一长,也就觉得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