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糊咖爱豆今天掉马了吗(67)
洛炀不像他们那样悲苦着脸,洛泠秋也一定不愿意他苦着脸来。
洛炀带了一束黄百合,山脚下的花店买的,这是洛泠秋喜欢的花。
以前她每个星期都会买新鲜的黄百合放在家里, 洛炀现在要是常住家里, 也会买鲜花摆着。
就是傅君榆好像不太喜欢鲜花。洛炀反应过来自己在想什么后愣了一下, 怎么突然就想到傅君榆了。
洛炀摇了摇头, 把乱七八糟的思绪甩了出去。
A市海拔不高,长青山也没多高,山腰一会儿就爬到了。
只是今天天气阴沉,湿气重,在这种情况下爬山费力了些。
洛炀喘着气,轻车熟路地走道洛泠秋前面,将黄百合放下,静默了一会儿后轻声道:“妈妈,我来看你了。”
石碑上,那张和洛炀有几分相像的脸笑意温婉,这是洛炀心中全世界最漂亮最温柔的女人。
洛炀在潮湿的地上坐了下来,眺望着山下,和洛泠秋聊起来:“A市发展越来越好,这儿风景也越来越不错了,以前左边那块还是农田,现在成了风景区……”
山间清净,偶尔有鸟雀的叫声,为这安静的地方添了几分生动活泼。
天气一直是阴沉沉的,沉到天色渐晚也让人难以察觉。
洛炀突然感受到脸上传来丝丝凉意,他伸了一只手出去,又下雨了。
洛炀手撑着地站起来,这场雨显然不像早上那场雨那么温柔,只是几秒的事,雨已经越来越大了。
刚才落在头发和衣服上还只是一粒粒细小的白糖,这会儿已经将洛炀额前的刘海打湿了。
洛炀戴上连帽衫的帽子,站在洛泠秋面前静默了一会儿。耳边是雨落下发出的滴答声,像是热闹的交响乐,却衬得洛炀这一方小天地更沉寂了。
洛炀穿的连帽衫是棉质的,很容易就被打湿了,冷意丝丝缕缕的透进来,从身外凉到了心里。
天气最能影响人的心情,惆怅和思念稍有不察就转为了落寞。
天宽地广,他却不过孑然一身。
一片阴影突然笼罩住了他,不断侵袭他的雨水好像不知道被什么东西隔绝了,洛炀只能听到雨水和伞布撞击的声音,听着是要比落在地上和他身上好听一点。
洛炀怔愣了一会儿才回头看去,傅君榆一袭黑衣,一手撑着大伞,一手抱着两束鲜花。
一束是黄百合,一束是他喜欢的香水百合。
傅君榆将黄百合轻放到洛泠秋的碑前,微微鞠躬,静默了几秒才站直身子,将另一束香水百合递给洛炀。
洛炀接过那一束香水百合,喃喃道:“你不是……花粉过敏吗?”
傅君榆注视着洛炀,洛炀额前的刘海被雨水打湿了,眼睛像是浸润了这雨水的湿气一般,也是湿漉漉的。
傅君榆心里泛起心疼和怜惜,答非所问:“下雨了。”
洛炀点了点头:“那我们下去吧。”
洛炀最后回头看了一眼,石碑上的黑白照片又撞入他眼里。洛泠秋笑意温婉,那双明亮的眸子仿佛能包容世间万物。
洛炀心里好像有什么松动了一下。
傅君榆自然地牵起洛炀的手:“雨天路滑,我拉着你就不会摔了。”
洛炀抿了抿唇,到底还是贪恋傅君榆干燥又温暖的手掌,没有甩开。
洛炀走过这条长长的台阶很多很多次,以前和林之南一起来,林之南住院后他就自己来。
来的时候他总是一身轻松,因为洛泠秋肯定希望他每次来看望她都是轻松的。
但他总是会害怕回去的时候,这么长的台阶,他只能自己走。
以前和林之南来的时候林之南还会和他说说话,林之南住院后他就只剩下沉寂了。
但这次。
洛炀感受到手心传来的灼热的温度,他的心是安稳的。
虽然他们都没有说话,耳里只有雨落下的声音和下山的脚步声,但洛炀心里仿佛被填满了一般,出奇的安稳。
妈妈从小就告诉他,人要往前看,不要因为过去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而绊住了脚步,这样是没有勇气的表现。
与他无关的人他为什么要去顾忌,妈妈一定也很不愿意看到他为了陈家的事情而逃避自己的本心。
这段时间他到底还是钻牛角尖了。
洛炀想通了,一瞬间仿佛豁然开朗,他拉了拉傅君榆的衣角。
傅君榆脚步,侧首看向他:“怎么了?”
洛炀没说话,而是注视着傅君榆,眼里的光芒越来越盛。
傅君榆也不催促,两人站在长青山的台阶上,同撑一把伞,四目相对。
洛炀舔了舔唇,直勾勾地看着傅君榆,轻声道:“傅君榆,我喜欢你。”
声音虽然不高,眼里的炽热却如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傅君榆当初评价这眼神为“如狼似虎”。
只是现在这双眼里的情感更为纯粹,仿佛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不掺一丝杂质。
傅君榆微微睁大了眼睛,呼吸几近停窒,这张向来自信从容地脸上难得显露了一丝呆傻。
洛炀伸出一只手在傅君榆眼前晃了晃,立刻被捉住了,洛炀也不挣扎,看着傅君榆,等他下文。
“我也喜欢你,”傅君榆握着洛炀的手,喉结上下滚了滚,眼底幽深如潭水,“洛炀,你愿意当我的男朋友吗?”
很正式话语,仿佛某种仪式,傅君榆完成了仪式的开场白,现在向洛炀发出最诚挚的邀约。
洛炀脸颊微红,点了点头,像是觉得不够,又补了一声:“愿意。”
雨水哗啦哗啦地打下来,悦耳动听,仿佛在为这场郑重的仪式配上世间最美妙的音乐。
仪式完成,世间又多了一对神仙眷侣。
洛炀和傅君榆在一起后的第一分钟,是相对无言的。
傅君榆面上勉强维持着成熟男人的冷静,只是嘴角不可抑制的微微扬起,心跳得很快。
洛炀双颊微红,心跳得也很快。
两人在一起的第二分钟,他们互相注视着对方,眼里仿佛有万千话语要诉说,嘴上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但是洛炀觉得这样也不错,这样静静地看着傅君榆的脸,时间仿佛被按了暂停键,外界的一切事情都不用理会,傅君榆就只属于他。
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分钟,山下路边的路灯亮了起来。傅君榆结束了这傻里傻气的互相观察,开口道:“晚了,我们下山吧。”
洛炀点了点头。傅君榆牵着洛炀的手,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下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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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炀和导演请了两天假,他只在A市待了一天,他谈恋爱的第二天就要和傅君榆开始异地恋了。
这次傅君榆送洛炀去高铁站理由正当了许多,送男朋友去车站,简直不要太天经地义。
得到了名分的傅总意气风发了一路,洛炀看在眼里,心里啧啧称奇,傅君榆什么时候这么幼稚了,像只得到肉骨头奖励的大型犬,憨厚又可爱。
只是傅君榆高涨的情绪一到高铁站就泄气了。
检票口外,傅君榆抿着唇,眉头也轻轻皱起:“我过几天去看你。”
情侣在车站里依依不舍的样子洛炀见多了,却还是第一次亲自体验。
洛炀心里麻麻痒痒的,开心,又有点不舍,想让傅君榆跟他去,又不想傅君榆拼命加班就为了腾出时间去看他。
最终还是心疼占了上风:“别这么麻烦了,我下个月就回来了。”
“你的事能叫麻烦吗。”傅君榆不假思索道,他看着洛炀为了伪装戴上的鸭舌帽和口罩,觉得十分碍眼,让他连个暂别吻都亲不出去。
“手给我。”
洛炀面带疑惑,乖乖把手交了出去,手被傅君榆握着拉到他面前,他微微低下头,下一秒,手背传来了很轻的温软的触感。
这是童话里王子亲吻公主时的经典动作,尊敬、爱慕、呵护之意皆在其中。
洛炀愣了一会儿,接着面色爆红,心里的小鹿越跳越快,仿佛下一秒就要蹦出来。
这也太暴击了。洛炀红着脸语无伦次道:“我、我该检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