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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热情(26)

作者:江四野 时间:2023-03-14 10:12 标签:破镜重圆 七年之痒

  老杨不想听他一板一眼的解释,打了两圈方向盘调转车头:“行啦行啦,祖宗,别说了。赶紧把安全带系好,吃个饭而已,没那么多巧合。”
  时初透过挡风玻璃看着外面被灯光染红的天色,没再说话。
  如果他要坚持不去,他相信老杨也不是非要固执,但是他没法忽略自己心底最深处的那点儿隐隐的期待。
  万一恰好有巧合,他好像也不是真的排斥。
  老杨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时初聊着天,吐槽他最近在工作上遇见的傻×领导,快到餐厅门口了,他突然话锋一转,带着点笑意像是自言自语:“还真是意外,我以为你不怎么在乎呢。”
  “什么?”
  老杨转头看了他一眼:“说两句话得咳三声,黑眼圈都赶得上熊猫了,这么憔悴啊。”
  “哦,这几天论文...”时初下意识地想解释,但老杨没想跟他在这件事上纠缠不休,只是点到为止,说完之后就将注意力都放在找空闲车位上去了。
  掩饰要在对方想要一个答案时才有意义,老杨显然不想深究,于是时初也闭上了嘴。
  老杨也发现了。
  和秦煜分开不过三天,他即使再想将自己每日的时间用实验与论文填满,然而整夜的失眠和做事时思绪突然的停滞依然让他暗暗心惊。
  他怎么会因为这种事情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他不得不退开一步,安慰自己——熟悉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就像石子被投进湖中,总会在心中产生涟漪,然而时间是抚平一切的灵药,他现在需要的只是时间。
  这也是他想出国交流的原因之一。
  逃避也好,深造也罢,他不过是想快一点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七八年之前,没有遇见秦煜时的正常生活。
  说是请时初吃饭,但被请的人就没动过几筷子。老杨丝毫不受影响,就由着他对着餐盘发愣,等把自己喂饱了,他才空出点闲情逸致来询问好友的感情生活。
  他知道时初不会主动开口说太多,于是他陪着时初玩挤牙膏的游戏。他问一句,时初答一句,什么时候问到让他不想回答的话题了,老杨也不追问,换个话题继续聊。
  他两天前从时初口中听见与秦煜分手消息时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他还记得那天去帮时初拿东西时秦煜的表现,对一个时初用过的水杯都这么紧张,他并不觉得这次两个人的分开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最多是情侣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摩擦,隔段时间会好的。
  时初太不主动了,也不会服软,但凡他要是能放低些姿态,秦煜那边不会太难说话。
  然而这一切先入为主的想法在时初说出下一句话时突然停止了运转,像小时候总有一段时间电视台的画面会变成花白一片的雪花。
  老杨不太确定地问了一句:“秦煜说的?”
  时初低低地“嗯”了一声。
  老杨喝了口杯子中的饮料,表情难得地染上了点儿严肃,“那确实是...”
  无论是时初还是秦煜,在老杨的认知中,都不是会轻易说出分手两个字的人。和一些喜欢拿分手威胁对方的情侣不一样,时初从来没有任意闹脾气再等人来哄自己的底气,也就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而秦煜...老杨的视线落在时初身上,他低着头,此刻老杨只能看见他翘着几根杂毛的脑袋。
  秦煜在外人面前可不像时初曾经所描述的那样,也许是自带感情滤镜,以往偶尔提起秦煜,老杨总是能从时初口中听见例如“小孩子一样”“爱闹腾”一类的评价。
  然而以他旁观者的视角来看,秦煜远比时初描述的要成熟得多,就比如他在大事上从来果决。如今他能说出这种不留余地的话,看来情况比他想的要严重许多。
  他想到了两个人分手的一切可能原因,但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以为是由时初提出。他怎么都没想到,先说的人会是秦煜。
  老杨静默了一会儿,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豆沙的抚养权,你们商量好没?”
  时初没想到老杨开口是这句,他愣了好一会儿,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做出什么表情,片刻后才像一个正在开小差却突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一样,讷讷吐出一句:“没有。”
  老杨露出个啼笑皆非的表情来,时初反应过来,跟着扯了下嘴角。
  他其实有心开个玩笑,缓解一下席间陡然沉重的气氛,此时见目的达成,才又将话题转回来:“时初,你究竟怎么对秦煜的?他说这句话和你说可不是一个性质。”
  时初想问一句为什么,他并不是真的想知道答案,因为他知道答案并不会是自己希望的。
  他只是想再多听一些与秦煜有关的事情。
  他想起自己高中时有个同桌喜欢追星,于是天天在手机各类公众平台去搜索那个明星的名字,搜集与他有关的任何信息,连普通路人的评价也不放过。
  时初当初并不理解,此时他才顿悟般理解这种感受。他想知道在别人眼中秦煜是个怎么样的人,想知道有关他完整的一切,而不只是局限于他面对自己时的形象。
  但他还是没有问出口,他怕得到的答案让他连心底最后那一点儿隐秘的希望都落空。
  也没有回答前面的问题,如果一定要为两个人的分开找一个理由,那他会归于自己与秦煜之间越来越大的沟壑。
  秦煜会遇见更好的人,拥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单方面拖着一个哪里都不如自己的人。
  说实话,他和秦煜在一起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想清楚过自己究竟哪里值得被喜欢,即使秦煜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他诉说他有多好,他其实从来没从心底相信过。
  爱情总是使人盲目,等涌上大脑的多巴胺逐渐褪去,他原本的模样就会不加任何修饰的重新呈现在秦煜面前。等理智占据大脑主位,曾经的悸动会被利弊的衡量所代替,这便是人之长情,秦煜也不会例外。
  长时间没有等到回答,老杨抱起双臂靠向椅子,掀起眼皮一副“就这样吧”的表情。他说,“算了,时初,这样也挺好的。我看秦煜每天也挺累的,你博士还没读完,干脆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长痛不如短痛嘛,挺好,别折磨彼此了。”
  老杨说话一向不客气,时初早就习惯了。此时明明觉得他说的不无道理,心间却又说不清道不明地涨上来点儿苦涩。这几天都是这样,跟夜间的潮水似的,一会儿觉得往前看,从此就是新生活,一会儿又期待秦煜能像之前任何一次一样再来找他,反反复复。
  连他自己都无法说清究竟想要什么,于是只能无意义地重复一句:“嗯,挺好的。”
  和老杨一顿饭吃到晚上十一点,从桌前起身的时候他还在问时初要不要再去喝点儿酒。
  老杨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时初知道他对半夜喝酒这种事情兴趣不大,多半是怕自己难受才这么说,于是很真诚地对他笑了笑,说不用。
  “行吧。”老杨也不劝,一边穿外套一边问时初接下来的打算。
  “他还有些东西在我这,还有一些要算清楚的事情...把这些处理完,专心做手头的实验,尽量在年前把论文投出去。然后考虑下出国交流的事情,可以的话来年三月就过去了。”
  说得井井有条,实际上每件事情都有一个前提:如果秦煜真的不再回头的话。
  时初看着老杨结账的背影,叹了口气,即使他一再反复跟自己说没有什么大不了,但他没法骗自己——他还是会偶尔地想,秦煜会不会再像以往很多次那样,突然出现在他寝室的门口。
  老杨结完账,突然想起什么,站在柜台处朝时初招手:“别傻站着,快过来,我昨天办了个新的手机号,你存一下。”
  闻言,时初打开手机,刚想输入数字,就想起今天老杨给他打电话好像用的就是新号码。于是他将手机页面调回了通话记录,想直接找到那个号码添加联系人。
  没注意力道,手指在屏幕上划过了头,通话记录被拉到了他听见实验楼失火而匆忙出门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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