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良机(33)
该死,他怎么就不懂呢?我并不想跟男人谈恋爱,我只想跟他在一起。
漫画里的那些怦然心动,那些细水长流,早在几年前我就已经经历过了,现在我只想得到答案,我想跟他有个结果!
到最后凌良机也没有接受我的请求,还表现出了十分的不耐烦,仿佛我是个无理取闹的小孩。
我不知道这个结果算好还是算坏。我曾经设想过最坏的可能性,比如他被我的话吓到并因此疏远我,比如他告诉我爸妈我是个同性恋。
幸好他没有,虽然这对我来说几乎算不上安慰。
我绝望了,一直以来都是我擅自添油加醋,把他对我的友谊诠释成了爱情。我中了那本bl色情画册的毒,又被梦里我自己意淫出来的幻觉夺去了理智。
也许正如他所说,我应该静下心来去谈一场踏踏实实并非“儿戏“的恋爱,然后和一个非她不可的女孩修成正果。
事后我又抓着机会旧事重提了几次,不过没有任何突破。大概是因为我提得过于频繁,凌良机似乎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的确是没有勇气再认真和他讨论这件事了。除了装作开玩笑的样子叨叨几句之外,我想不出任何可以试探他的方法。
被拒绝一次,我还可以像个没事人一样跟他勾肩搭背地做好兄弟。再这么被正经地拒绝几次,我可能连开玩笑的底气都没有了。
对方也会变得更加不耐烦,或者对我起戒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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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我们考进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准确地说应该是我跟着他进了同一个专业。因为他是实打实地考上的,而我是拿着加分自选专业的。
那一刻我从未如此热爱过我手里的鼓槌,甚至因此感谢当初支持我学架子鼓的老爸,是他们使我能够跟上凌良机的步伐,与他再续前缘。
开学之后我在第一时间加入了学校的摇滚乐社。
该社团在J大算是明星社团,出过几个小有名气的风云人物,和这比起来我高中时候组建的乐团简直就是小儿科。
入社之后我迅速和前辈和同期的新社员混熟了脸,还意外见到了几张高中参与演出活动时见到过的面孔。
正好我高三开始留的头发也已经长到了肩膀以下,可以潇洒地扎起一个马尾辫了。于是每逢社团活动日,我就甩着标志性的高马尾出入设施豪华的排练厅,痛痛快快地排练一下午之后再跟团友们去大学路上找馆子搓一顿。有时候赶上凌良机晚上没事,还能把他拉来一起凑热闹。
说到凌良机,他在经历了高三之后其实变了很多,无论是脾气上还是外形上。
因为高考前半年我们几乎不怎么见面,所以暑假里我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很明显地察觉到了他的变化。
除了明显变厚的肩膀和结实的胳膊之外,他似乎还变得比以前沉稳,老练,和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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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从来没有留意过凌良机的身材。印象里他小时候一直比我高一点,但只是一点而已,区别不大。
他总是说我身上的肉好摸,说我的脸软软的,但实际上他自己也没有硬到哪去。是个人肉都是软的,不是吗?
没想到半年多没注意,如今一看他还真是硬了不少,细问之下原来是特地去健身房练出来的。
行嘛!有觉悟了,知道讲究形象了。
我其实一直都觉得凌良机挺好看的,也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反正就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不过小的时候大家好像普遍不怎么注重颜值,要想在班级里拥有地位还是得拿成绩说话,所以在初中时代夸他聪明的远比夸他长得好看的多。
不像我,我因为在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方面没有什么可以夸奖的地方,实在找不出闪光点,只能夸几句长相。
——这孩子长得倒挺漂亮的。
这是我从小学到高中得到过的为数不多的表扬,而且这个“倒“字用得就很有灵性了。
所以,被好成绩盖过了美貌的凌良机,在进大学之际终于要在形象上也惊艳四方了吗?
第67章 凌良机10
健身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凌良机看上去比以前更加利索,挺拔和有“男人味“了,穿起西装来颇有点“都市精英“那味儿。
我很早就预感这家伙是个潜力股,因为他骨头比一般人要粗,胳膊伸出来比一比就知道。即便在很瘦的时候他的腕关节都要比我大一圈。
有段时间我看脆皮鸭的时候看到那种闷骚猛0都会不自觉地想到他,顺便恨铁不成钢一番。
现在好了,不用恨了,他争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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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发生变化的还有他的脾气。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种变化。直到高三以前他还是憨里带怂,喜欢较真又好脾气的性子,喜怒易于表,想法全写在脸上。
现在他依旧是较真又好脾气,时不时做出些憨傻的举动,但是却比从前安静了很多,也不像小时候那样会边挥手边大声叫我“天赐“了。
他安静,那我就只好尽量唠叨一些。
可惜我也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很多时候我们只能互相安静,最夸张的时候能在不刷手机不看视频的情况下一顿饭不超过三句话。
嗯,简直有种两个老头在敬老院里共赏夕阳红的feel。
不过好在乐队里的伙计个个都是话唠,我只要在歌局或者吃饭的时候带上他,不用多费心思介绍,不出十分钟他们就能打成一片。而我只要清闲地坐在一边看他跟人唠嗑,时不时插几句话就好。
凌良机依旧是对我好,不管我提什么要求他基本上都会答应,这一点倒是从来都没有变过。而且由于他现在话少了很多,发牢骚都言简意赅,所以看上去有点对我言听计从的意思。
比如大半夜我拉他出去吃重庆火锅,他不怎么喜欢吃辣的东西,因为对肠胃不好,但是我无辣不欢,他就意思意思也陪着我吃两口。
我周末跟乐队同僚出去喝酒,喝到兴致上打电话叫他来陪我,他虽然不太情愿但总会在第一时间照着我给他的地址找过来。
当然我不会直接跟他说“你来陪我吧“,那样显得过于矫情和肉麻,我会说“一会儿喝醉了没法开车,你过来接我“。这理由非常合理,因为好几次我不得已把车停在学校外面,非常麻烦,连他自己都说:“以后你要是知道会喝酒就提前跟我说,大不了我去接你。“
凌良机来了之后我就放下心来敞开肚皮喝,经常喝到人事不省被他架着上车。换做以前我可能会不太放心,但今非昔比,他现在力气大了,我就算摊成一团烂泥他也能想办法把我弄回去。
有一回我醉得厉害,模模糊糊地趴在他背上下楼又上台阶,紧贴在胸前的肌肉绷得死紧,颠簸间使我有一种在翻云覆雨的错觉。
“不错,力气大不错……“我心想,“让他自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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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友们早已习惯了凌良机的存在,默认只要我出来浪身后就会有这么个保镖跟着,保镖脾气还特好,兼职司机和陪聊。
甚至还有人打趣说我们这是夫唱妇随。
夫唱妇随……这可真是个好比喻。
我偷偷打量凌良机,见对方没有动气,赶紧趁热打铁又添了几句玩笑,众人得到启发,起哄起得更欢了。
玩笑无外乎就是一些老套的暧昧的话,还有问他要不要搞基。
这话我已经说过无数遍,他可能早就听腻了,所以也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反应,顶多就是在我逼得紧的时候皱起眉头呵斥我两声。
我不在乎。
如果他把这句话当做是玩笑,那么我也可以告诉自己这只是玩笑。
玩笑是可以随心所欲的,是可以被原谅和纵容的。我在玩笑的掩护下对凌良机说了许多平时不敢说的话,说得连我自己都要厌烦了,对方依旧是很有耐心地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真好。
只要他不阻止我,我就能一直这么说下去,然后在周围人的起哄声中仿佛真的和他成了夫妻,夫唱妇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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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意淫的世界里自娱自乐。
凌良机是永远都不会把我的话当真了,他甚至可以心平气和地跟我的女朋友共处一室,吃饭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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