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马甲是狼人杀卡牌(431)
达米安冷哼一声:“看来你还有自知之明。”
“哈哈,我们当年……嗯。”就算是他,此刻也说不出什么好话。
黑发蓝眼的狼人青年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果然还是不要让异世界的同位体看到比较好——毕竟还是个幼崽呢,比迪克还小,才出生没几个月。
当年那可太血腥了。
他和布鲁斯的初见就是他咬伤了布鲁斯,之后被绑架回家,磨合了大半年,达米安来了。于是灾难程度又加深了。
小时候的达米安想驯服他,而他看达米安不爽——毕竟达米安的性格真的很臭屁很麻烦。布鲁斯每天头疼地不是在劝架就是阻止他们互相杀死对方,一个是野性难驯的狼,一个是刺客,打起来完全不会在乎后果。
等好不容易他和达米安磨合好了,布鲁斯头疼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更加疼了。
因为他和达米安都并不是很care蝙蝠侠的原则,那会的哥谭反派,宁愿遇到的是蝙蝠侠也不是蝙蝠小子——毕竟蝙蝠小子是真杀人啊!!
一个咬人一个补刀,完美配合到蝙蝠侠简直要把自己送进阿卡姆看看心理医生,去问应该怎么对待教育失败的叛逆儿子。
等好不容易达米安和他勉强认同了蝙蝠侠的原则,布鲁斯开始头疼达米安把兄弟当成宠物养,试图隔开两人时,卡珊来了,于是战争再度爆发。
回忆起当年的情况,再看看自己通过同位体看到的异世界蝙蝠侠,逆序普利斯难得有点心虚。
他们的布鲁斯,是生生被他们磨平了所有棱角啊。
第330章 观影逆序宇宙。
逆序世界。
一、
逆序世界的规则和666宇宙的瑟维一样,开局就是地狱。
祂没有单独的身体,祂知晓自己的身份,祂甚至还没有给自己取个名字。
甚至祂的运气比666同位体还要糟糕,祂没有那个好运气看到平行世界的自己,也就是说,祂没办法通过薅同位体的羊毛趁机赚取活下去的印象值。
如果再没有办法,祂就会这样在无人发现的时候消失——祂必须有所行动,祂得做点什么。
规则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祂决定赌一把,将所有的印象值凝聚成唯一一个可以勉强创建出来的个体,祂甚至连人类个体都无法保证。
所以在感受到马甲虚弱即将消散的时候(印象值不够),祂毫不犹豫跳起来咬住了路过之人的胳膊——那是一个无辜的路人,甚至没有说一句脏话……哦,在被狼咬住的时候,他说了。
“f*ck!哪里来的野狗?!”男人毫不犹豫地甩开几乎要把他一块肉咬下来的灰黑生物。
幼崽被狠狠摔在墙壁上,然后毫不犹豫爬起来就像是饿了几天一般的饿狼一样,恶狠狠地盯着他——遭受了无妄之灾的男人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他似乎意识到这条狗不好惹,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而规则蜷缩在这具脆弱的身体之中,若有所思地看着增长的印象值。
祂没有赌错,愤怒,仇恨,恐惧——将会是他最好的养料。
人或许不会记得自己在路边随意喂的一只流浪猫,但是肯定会记住在路边咬了他一口的流浪狗。
只是……祂此刻的身躯太脆弱了。规则思考着,狼人的躯体自愈能力极强,但是自愈也是需要消耗印象值的,祂现在耗不起。所以确认没有什么致命伤之后,看不出本体是什么的幼崽一瘸一拐地离开这里——那是刚才被甩在墙壁上造成的。
祂得趁着那个男人对它(咬他的“狗”)还有印象和仇恨前,弄清楚自己在哪,他需要如何生存下去。
然后他就从路人口中,知晓了这座城市的名字。
她叫“哥谭”。
二、
祂依旧没有给自己取名字,因为在这个时候,名字毫无意义,在所有人眼中,祂只是一只流浪狗,甚至没有几个人认出祂的马甲是狼。
偶尔会有好心的路人会喂祂一点香肠或者硬邦邦的面包,规则来者不拒,祂从不会对自己的生存背景产生抱怨,一如当初,再如何糟糕的情况下,祂都会诞生,然后抓紧一切活下去。
在哥谭的生活增强了祂活下去的执念,祂没有浪费任何人对自己的厌恶和恐惧,此刻狼的皮毛肮脏混乱,像极了随处可见的流浪狗。
但是祂不能总是这么下去,祂得让人对自己更加印象深刻。越是趋同,就越难让人印象深刻。
流浪狗状态也不过是最开始的应急。就像是再厉害的股票操盘手,最开始也得有一笔打零工得到的初始资金。
祂可不想当一辈子无法交流、无法说话的动物。
哥谭这座城市的基调奠定了规则从未想过好的办法——在这个时候,规则甚至没有听说过蝙蝠侠,这个时代的网络也没有好到祂有机会接触去调查。
也正是因为如此,规则才没有一个绝对的目标让祂有机会碰瓷。
什么样的状态可以吸引人呢?规则甚至没有思考太久,祂太了解人类的恶念和想法了。
所以在发现有一伙人贩子的时候,祂毫不犹豫以流浪儿的姿态出现了——顶着狼耳狼尾的姿态。
听着耳边传来的带着口音的冒犯话语,规则的表情很冷淡,祂只是平静地计算着此刻增长的印象值,觉得自己哪怕什么都不做,这具马甲的外表就足够他养活自己好几天了。
只要祂还在这里,这群变态恋童人贩子都不会遗忘他,印象值虽然不多,但是勉强够用。
这伙人或许是把他当成了什么实验室出来的实验品,又或者是其他什么,总之没有人不会意识不到祂此刻的价值。
谁还不是一个福瑞控了?
三、
规则都想好了,自己这种状态,被卖的话,买家应该会挺有权势的,那他完全可以靠对方上位,杀死他能赚取的印象值应该会不错,就是不知道杀人会不会扣印象值,杀人是否划算。
不过规则的计划在一开始就被打破了。
答案很简单,蝙蝠侠出现了。
规则不喜欢计划被破坏,祂有点不明显的强迫症——在同位体那总是会表现在同位体的瑟维利安马甲身上——这种计划开始一半被打破的感觉很糟糕。
所以规则毫不犹豫,在蝙蝠侠对祂伸出手的那一刻,张开嘴咬了下去!
尖锐的牙齿刺穿蝙蝠侠因战斗刚好破损的手臂铠甲,规则感到牙酸的同时,还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规则听着周围传来的哀嚎,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没有杀死任何人,身形瘦弱的狼耳男孩眼神狠厉,几乎是在瞬间就以蝙蝠侠为支撑点,毫不犹豫以四肢着地的方式窜到几个人贩子躺着的地方,它张开嘴,狠狠在他们的脖颈处撕下一块肉——
蝙蝠侠惊呆了,第一时间甚至没有反应过来。
这个时候的蝙蝠侠初出茅庐,完全没有未来的可怕,他甚至会露出惊讶的表情。
规则想过杀人,但是祂需要(活着的)人类对祂产生印象,那么合理猜测,祂如果杀死人类应该也会扣除印象。所以规则没有下死手,祂只是打算在对方入监狱前再让祂薅一把印象值。
恐惧和仇恨的目光望向祂,男孩舔了舔嘴角沾染的血腥,嫌弃地呸了一下。
但是在蝙蝠侠的视角之中,男孩显然是下手没有轻重,是为了自己的经历在复仇——毕竟如果再不治疗,脖颈处大流血哪怕没有伤到大动脉,再流一会儿也会失血过多死去啊!!
蝙蝠侠慌乱地紧急治疗着这几个人贩子,但他的行动似乎被狼人男孩判断成敌人,于是
男孩毫不犹豫地对着他攻过来,并且在过程中试图要了这几个人贩子的命(规则:能薅几把是几把,赚钱嘛,不寒碜)。
蝙蝠侠手忙脚乱地又不敢伤害这个已经收到过太多伤害的男孩——是的,蝙蝠侠这个时候也没有对魔法有什么概念,因此他也以为这个狼耳男孩是实验品。实验品这个词,就已经说明了血腥。
蝙蝠侠艰难地控制住狼人男孩,然后在对方过于激动地对他又抓又咬的时候,用捉猫的手法一样把人控制住,给人打了麻醉针,好不容易才把人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