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最强转生成狗 下(77)
“孩子……”
无论是两百年还是四百年,亦或是一千年,他们在斗牙王的眼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孩。一个曾蹒跚学步,跌跌撞撞地向他奔赴;一个在烈火中出生,他只来得及将他送出死门。
眨眼一生,回首无痕。
他亏欠了他们的母亲,也亏欠了两个孩子。为他们布局两百年,又何尝不是在救赎他自己?
他对他们的爱,无法以一言蔽之。
故而,还是什么也不说了。
星河飞旋,有零星的光彩绕在他们身周旋转。慢了一步赶来的刀刀斋和冥加大惊,一边惊呼“老爷”,一边朝这头飞奔。
星光散开,斗牙王对人世松开了手。
高天之上,森海之中,只剩一道深深的沟壑,以及一柄破损的魔剑。冥加嚎啕大哭,刀刀斋和猛猛五眼落泪,这画面可笑又滑稽,却弥散着一股莫名的伤悲。
他离开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
“兄长。”缘一轻声道,“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杀生丸:“如你所见。”
如我所见……
“是个很温柔的人。”缘一微微勾唇,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原来这就是父亲啊。”
虚洞中空缺的部分,缓缓填满。
……
刀刀斋捡起了没人要的丛云牙,用大锤敲敲打打,听了听音色,直觉这魔剑没救了。里头的邪灵湮灭,连点渣也没剩,这剑仍是丛云牙没错,可跟死了差不多。
“需要重锻啊……”
他朝丛云牙喷了口火,混合着妖力的高温熔化了丛云牙的碎片,好悬将堪堪碎裂的缝隙填充,勉强维持住剑的形状。
这俩兄弟下手是真狠,丛云牙怎么说也算一把神兵,说毁就毁,半点不带犹豫啊。
“我说——”刀刀斋喊住了快要离开的兄弟,“好歹丛云牙也是白犬族代代相传的魔剑,随便扔了不好吧?”
杀生丸:“不要了。”
缘一:“它太下作,配不上白犬。”
刀刀斋:……呵,有了刀就挑起了刀。
“邪灵已死,只要重锻一下也是把好剑。”刀刀斋卖出了安利,他可不想拿着丛云牙这把烫手山芋,这只会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狗兄弟是不要它,可架不住别的妖怪要它。
他拿着这把魔剑,铁定被别的妖怪追杀。可他扔了这把魔剑,八成也被捡到剑的妖怪追杀。无法,谁让他是刀匠呢,除了他能修补丛云牙,想来也不会有别人了。
“杀生丸,你不是需要一把破坏力不那么强的练手刀吗?”
杀生丸果然顿住了脚步,回身看向他:“什么意思?”
“我可以重锻丛云牙,再把它交给你。你是白犬的下一任王,我这么做也算物归原主。”刀刀斋道,“就算你不要它,也带回犬族吧,我可不想被追杀。”
话说到这份上,缘一也听懂了。见杀生丸沉默,缘一清楚兄长这是“想要”,但因丛云牙之前的表现太糟糕,兄长在“要和不要”中陷入了小小的纠结。
缘一决定问清楚:“重锻的材料需要兄长出吗?”
之前被拔了两颗牙,而兄长只拔过一颗,他也记住了。
杀生丸:……
刀刀斋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你上次的獠牙还有剩啊,够用了够用了!”
缘一:……
牺牲他一个,幸福三把刀。
“如此,刀刀斋,丛云牙重锻就交给你了。”杀生丸道,“既然是半妖的‘一片心意’,我不介意收下这把魔剑。”
还一片心意,真杀狗诛心!他哥硬是在“拔牙”这块上踩了他好几脚!
刀刀斋又问:“关于丛云牙的鞘,是用原来带着鞘灵的鞘,还是重新锻造一个?”
杀生丸:“重锻。”身边跟着一个邪见就够啰嗦了,难道还要再跟一个老家臣?他对接手父亲找的家臣,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刀刀斋驾“牛”西去,退得干净利落。为保住小命,他再三告诫冥加:“一定、一定要传出消息是杀生丸带走了丛云牙,别算到我头上!”
他苟了!
冥加:……
此后,狗兄弟与继国兄弟返程。他们飞在一个人类幼崽可以接受的高度上,吹着风沐着光,渐行渐远。
阿吽背上,岩胜小声问道:“缘一,你刚才为什么哭了?”
“才没……”犬夜叉嗫嚅了两句,知道这么犟没意义,终是道,“只是想哭而已,我们可没有这么好的父亲。”
“你看看妖怪的父亲,再看看我们的父亲,你不觉得应该哭吗?”同样是父亲,为嘛我们的亲爹那么渣!
岩胜:……
半晌,岩胜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呜、呜呜……我们的父亲,呜呜呜,我就当他死了!”
“你不要哭啊!”犬夜叉崩溃,他最受不了女人和孩子的眼泪。
“哇——”岩胜暴风哭泣,“缘一,我们命好苦!”
众人:……
作者有话要说: PS:杀生丸:再哭把你扔下去。
岩胜:……
缘一:兄长,小孩子哭很正常。
杀生丸把亲弟扔了下去:这就是你哭的下场。
岩胜:……
犬夜叉:当你弟弟可真苦。
第212章 第二百十二声汪
丛云牙的重锻耗费了整整三个月。
等杀生丸拿到手, 它已是脱胎换骨的魔剑。
月白刀身,缀有日月重华纹;深紫刀柄,镂刻朱红彼岸花。花瓣纤长, 层层裹住目贯, 托起上头的水晶, 刀鞘幽暗, 与深紫、朱红交错叠加,冥府之花缠绕, 有着死亡的颓靡,也有着幽冥的瑰丽。
这是一柄极尽华丽的魔剑, 单从外形看,不像是出自刀刀斋的手笔。
倒是与金红相间、包装成不死鸟的炎牙类同,都有种贵公子的奢靡感。
这两把刀, 任是谁装配了都会被说一声“骚包”, 偏生落在杀生丸和缘一身上却有了别样的美感。
不论配色有多浓墨重彩,外饰有多繁复耀眼, 刀鞘有多贵重精致——只要刀剑被他们握在手里,就不会有人认为它们是装饰品。杀意与剑,美人挥刀,见者只会觉得神兵配神人,仅此而已。
“丛云牙……”杀生丸赏剑,很是满意,“我收下了。”
作为王者,他赏罚分明。刀刀斋出力让他高兴了,给予嘉奖也无不可:“西国会供给你一百年的锻刀材料,想锻就去市町取用。”
刀刀斋却是蔫儿吧啦:“这一百年我都不想锻刀了……”
他快累死了!
诚然,丛云牙是他重锻不错, 但刀纹、花饰和刀鞘并非出自他手,而是追求完美的千夜红。
这魔剑他本可以七天锻好,只委托千夜红做个刀鞘罢了,谁知这女人一听是丛云牙的重锻,立马从妖怪市町狂奔到他洞窟,一起加入了重锻大业。
他反复重申的朴素,全被千夜红驳回。她既要魔剑强悍无匹,又要魔剑倾倒众生。这不,一折腾三个月,他快锻吐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杀生丸好这口。
拿到剑不仅满意,还直接开库房打赏,千夜红锻刀还真是锻进了这位大少爷的心坎儿里。
杀生丸:“不要随你。”
他收拢丛云牙别在腰间,却发现挂三把刀意外沉重,连腰带也往下一坠。这看上去多少有些不雅,他终是与他的父亲和弟弟一样,将刀剑别在了后背。
只是,他的着装不方便背刀,散着头发也容易在拔剑时割断。
思来想去,他换上了与斗牙王相似的铠甲,扎起马尾,将绒尾收拢在肩盔之内,背部的扣环正好放得下三柄刀剑。
待他从西国折返,缘一见到他的新造型也是一愣。
杀生丸不太讲究着装,据说只要穿得舒服就成。他前两百年常穿红枫服,西国的宫殿里还塞着同款上百套;而后两百年又偏好六瓣梅,也是同款百套,就没见他换过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