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手指很好吃 上(132)
整个人却一个手指都动不了了。
这时候,安静的森林,突然传来了野兽的声音。
窸窸窣窣的。
低鸣和兽吼似乎在相互交流。
听着听着,这些兽吼声音似乎变成了人类的语言。
【这边】
【这里这里】
【阿澈你慢一点。】
【我们应该白天才来的。夜晚拜访不太礼貌。】
【还不是伯爵忍不住了。】
【嘻嘻,嘻嘻】
【这里好有趣。】
【啊,这里有人。】
野兽的声音和人类的声音同时停下了。
琴酒感觉到有“人”伏下身子,轻轻的嗅了嗅。
【伯爵,能吃吗?闻着就不像是好人。】
“嗯……”被询问的那个人似乎在思考什么。
看着琴酒散落在不远处的行李。
“吃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晚了点。
今天太热了,孩子没出去玩。
第71章 见面
吃?什么吃?
颈喉传来野兽的口中呼出的腥风让琴酒很快明白, 这个“吃”是标准的动词。
最普通的动词,不加任何隐喻的那种。
所有生物都会有的日常举动的那个“吃”。
琴酒以最快的反应咬碎了藏在牙齿里的特殊药剂。
体力在顷刻间得到了恢复。
猛然朝着旁边一滚。
饶是如此,他依旧丢了一条左臂。
强忍住剧烈的疼痛, 琴酒不管伤势, 直接直起身体, 把枪对准袭击他的“人”。
却看到一个衣着华丽的华裔男子, 身边一群奇装怪服的人。
其中最前面的那个脑袋上带着羊角的年轻人, 正在舔着嘴角像是品尝着什么意犹未尽的美味。
他看自己的眼神是红果果的食欲。
自己手中依旧很稳的枪,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玩具一样, 毫无威慑力。
可野兽呢?
那一瞬间牙齿的撕咬感觉不是假的。他感受到擦过耳边的毛绒的触感不是假的。
缺失的左臂伤口, 也的确是猛兽撕咬的痕迹。
怎么回事?那只咬自己手臂的野兽呢?
“阿澈你动作好慢。”
“急什么,他能跑得了?”
“可伯爵着急啊。”
几个奇装异服的少男少女继续嘻嘻哈哈的说话。
他们包围着一个穿着中式旗袍的男子, 笑闹着说话。
七夕的月光并不明亮,仅凭借着这点月光,琴酒只能勉强的看清他们的衣着。
伯爵这一身足够显眼的繁花刺绣旗袍立刻让琴酒想起了BOSS给他的资料。
“您就是巫先生吗?我是受我家主人所托前来拜访您的, 并没有恶意。”
琴酒衡量了一下双方“实力”。
顾忌那不知道去哪儿的野兽。
于是痛快的把枪放下。
伯爵这边:…………
嗯, 怎么说呢, 他们是动物,他们的心思不如人类复杂,但是不代表他们是智障。
这个国家他们和伯爵来过好几回了。
虽然不禁枪,但是对于枪支管控超级严。
连本地黑帮火拼用的都是棒球棒和菜刀, 你拿着枪就代表绝对不是普通人。
如果抢是用来防身的,那么滚在旁边的行李箱里,传出的炸弹和毒药的气味是怎么回事。
阿澈懒得和琴酒废话,正想上前把剩余的部分吞了,伯爵微微抬手阻止了他。
“你的主人是谁?”
伯爵一问出来, 所有动物们就都懂了。
这里的主人大概率是伯爵的同族,那么就是自己人。
为自己人钓个鱼……
这个人不能吃。
阿澈也不差这一口,身为饕餮,他还是有点品味,吃起来还特别挑。
要不是挑嘴,当年也不会被伯爵勾到(常年吃素的成年男子鲜美身体),然后被警察当做食人魔逮捕。
就琴酒这口感……
怎么说呢,皮糙肉厚,烟酒不断,身体里还有一堆不知道什么组成的药物怪味。
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好吃。
若不是为了给伯爵撑个场子,他刚刚就不是意犹未尽的舔嘴角,而是直接呸呸两声。
琴酒自然不会就这么把组织最大的秘密给说出来。
刚刚还展示着持枪硬汉的风度分分钟娇弱给你看,
不过,辛苦了一晚上,又遭遇了那么多陷阱,还被咬掉了一只手。
琴酒如今的虚弱,完全是本色出演。哪怕有药剂撑着,他的身体也已经是相当的疲惫了。
“我的主人,拥有巨大的资源和难以想象的财富,他愿意供奉您这样的高贵的存在,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
这句话也是实话。
乌丸莲耶是听说了点风声,派琴酒过来查查底。
若是他之前就知道,外界的那点点传言是真的。
琴酒过来就绝对不是这个姿态了。
想要供奉,也绝对是真心实意的。
最终目的,是把巫鼎的一切吞为己有,那也是真心得不能再真心的了。
“人类啊。”伯爵轻声的叹息,异色的双眸似乎在透过琴酒看着什么。
他亲眼目睹过人类最肮脏,最卑劣,最恶毒的心思。
他也亲眼见证过人类最美好,最温柔的,最纯正的情感。
曾经最强大的地球生物,称霸了地球上亿年,但是他们没能对整个星球做出任何改变。
而人类,仅仅是数万年,就让这个世界翻天覆地了。
“能让自己种族的名字,变成最复杂最让人叹息的形容词,这也的确是人类的奇特之处了。”
另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
比人先到一步的,是一朵朵散发着月白色光芒的小花。
他们从空中飘零而落。有的停留在树上,有的落在地面。更有的,飘着愉悦的“步伐”扑向了伯爵一行人,宛若见到了最喜欢的亲人。
“这是……迷穀?!”伯爵激动把飘落到手心的花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这是他的方舟上都没有留存下来的植物。
这种又会发光,佩戴就不会迷路的好东西,伯爵常常听神兽们怀念。
这些漂亮的小花,像是刚开的电灯一样,初时莹莹弱光,等过了一会儿就足够光照四方了。
虽然不说是恍若白昼。
但是足以让他们彼此看清对方。
琴酒发现自己认错了人。
巫鼎确定自己找对了人。
二十年过去了,伯爵看起来和年轻的时候的他没有任何区别。
岁月只停留在他们一族的眼眸之中。
时光侵染着这双眼睛里透露出的阅历和沧桑,却不会让那份容颜有半点变化。
此刻的伯爵看着巫鼎,看着这个和自己穿着打扮极其相似的华裔。
内心涌动的兴奋,却像是一个孩子一样,雀跃而又不知所措。
他一直是唯一的一个,也一直是最后的一个。
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族人是什么样。
只能以自己作为参考。
巫鼎那张海报,重点的核心就是他抱在怀里的朱獳。
别人会看错,错认为狐狸颈部的“鱼鳍”是画上去的。
伯爵却不会看错。
他一眼就看出了那是真的!
这时候俊美的容颜和华贵的旗袍就是一层引导,再加上开宠物店,有贵族撑腰这种细节。
很容易引导伯爵往“同族”身上想。
D伯爵之所以是伯爵,还不是祖先为了方便行事,用翠凰大人换取了爵位。
叫起来好听,后来索性当名字用了。
现在在纽约开店的四世,一口一个“爵位到我曾祖父这一代已经无效了”,可整条街的人称呼他的依旧是“D伯爵”。
本就十分确信,再加上迷穀一洒,那更是千真万确了。
除了同族,除了同族的方舟,谁还能拥有这些已经消失在时光之中的生物。
两人四目相对。
背后都有数不清的动物在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