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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诱其攻(71)

作者:心的物语 时间:2019-04-03 13:29 标签:灵异神怪 僵尸 盗墓

  “对啊少爷,您那天路过戏台子,还一直夸他唱得好,还想请他回家唱给老爷和夫人听,何笙说如果你能坚持一个月,每天都去听他唱第一台戏,他就答应你。”侍从一边给千沙整理衣服,一边解释着之前的事情,“少爷,得赶紧了,很快就要开台了,您要是赶不上可以功亏一篑了。”
  “功亏一篑?”千沙一边穿着长袍马褂,一边努力地回想着之前的事情,记忆里有很大一片区域是空白的,只能借他人的口去了解之前的事情。
  “因为今天是这个月最后一天了,少爷你都坚持了那么多天了,要是今天错了,就功亏一篑了。”侍从忙帮千沙把盘扣扣好,随即引着他往戏台的方向走去。
  千沙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处境,还没有从记忆中找到关于自己身份的记载,人便已经坐在了黄包车里,朝着某个地方而去。
  他的名字叫钟少怀,父母在上海是经商的,家里开了一间舞厅,而他除了偶尔会到舞厅帮忙之外,更多时间是去一些戏班子里听人唱戏。偶然的一次,他听了一曲《牡丹亭游园》,对唱戏的那个人产生的兴趣,想带他回家唱一曲给父母听,让他们感受一下听曲儿的乐趣。
  那个唱戏的,是个男子,叫何笙,因戏曲唱得好,人也格外傲慢,并不爱接待人,不少人前去搭讪他,都成了闭门羹。钟少怀不信邪,死缠烂打,想和那个何笙做朋友,想带他回家给父母唱一曲。何笙不喜欢被人打扰,于是扬言,只要他坚持来听戏一个月,他就答应他。
  戏台子每天的戏都有不同的班次,想要听某个戏子的第一场戏,需要在前一天晚上去戏班子里先咨询,要做到一个月都听到某个戏子的第一场戏,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黄包车停在了一个写着梨花园的阁楼前,这个阁楼一看就是听戏的地方,里面传来了人们熙熙攘攘的声音。
  千沙朝着里面走去,找了个距离戏台子比较近的位置坐下,与其说是找位置,不如说他在这里包了这个位置,这个最靠近戏台的位置除了他之外,没人敢坐。
  周围的人都在嗑瓜子饮茶喝酒,讨论着近段时间来的一些事情,有涉及政治的,有涉及金融的,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闲聊。
  这时,配乐的人开始拉起二胡,翘起锣鼓,未见人却听见了唱戏的声音。
  所有人聚精会神地凝视着戏台的方向,等着唱戏的人出来。千沙环顾周围的人一眼,又将视线收回来,重新落在了舞台上。
  一个穿着戏服的男子迈着戏步,以一个十分优雅经典的出场方式碎步走出来。
  千沙的注意力也落在了那个男人身上,那个脸上带着花旦妆容的男人走出来后,视线与他交织了片刻,随即移开,开始唱戏。
  他字正腔圆,句句戏词都夹带感情,令周围听戏的人都进入到他的戏言中,置身其境的感受到他所唱之戏的意境和情景,被深深的触动。加上他生得好看,体型优美,更是令人像魔怔一般,无法脱开视线。
  千沙看着他,放在桌上的手指随着调子轻轻叩着,不由自主地扬起一抹浅笑。
  唱戏的人并没有过多的将视线落在千沙身上,而千沙的视线却始终没有从他身上移开。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何来此?
  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都随之烟消云散,此时千沙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叫钟少怀,他喜欢眼前这个人。
  一曲戏唱完后,何笙鞠躬谢幕,转身消失在众人的眼里,只留下一阵阵浪潮般的掌声。
  千沙也起身绕去了后台,无声无息地站在了梳妆镜后面,看着镜子里的男人卸去一脸铅华。
  梳妆镜里的男人肤如凝脂,白皙如玉,淡漠又高冷的笑容让人觉得很魅惑。
  他透过镜子,何笙抬眸看了一眼千沙,说:“这些地方可不是钟少爷该来的。”
  “那你告诉我,哪些地方是我该去的?”千沙进入了钟少怀的角色,调侃着,走到了何笙的面前,抬起他的下巴。他的瞳孔并非纯粹的黑色,而是带有一种能将人的混勾走的浅灰色,那种颜色不明显,却在细看时格外好看。
  “钟少爷真的很有毅力,坚持着听了我一个月的戏,不腻吗?”何笙轻轻推开了千沙的手,嗔笑,像是讽刺,又像是在挑逗人。
  “你生得如此好看,声音又如此好听,我怎么会腻呢?”千沙反问,随即坐在了他的梳妆台前,玩弄着他桌上的化妆品,笑道:“你一个大男人每天浓妆艳抹的,不觉得别扭吗?”
  “我的行业就是唱戏,只有你们这些行外人会觉得别扭。”何笙走过来,将他手中玩弄着的胭脂盒夺回来,重新放回桌上,“我答应过钟少爷的事情,会记得的,钟少爷打算什么时候带我去唱戏给二老听?”
  “你答应我的可是当我的朋友,以及来我家唱一出戏,你怎么不提前面的承诺呢?”千沙笑着问道,而何笙僵了一下,不知作何回答。片刻后,千沙凑到何笙的面前,扬唇轻笑,道:“作为朋友,明天陪我去游湖吧。”
  “明天我……”何笙还没来得及拒绝,那个男人就转身离开了。
  临走前,他说:“就这样说定了,明天我会早早过来接你的,你做好准备,明天,你的一天都是我的。”
  何笙看着他消失在灯火阑珊中的背影,不由得轻轻一笑,心想着,真是个任性的少爷。


第106章 美丽的事物
  次日,千沙真的开了一辆老爷车来接何笙,带他去看上海最美的景色,带他去吃他最爱吃的西餐厅,带他去品他最喜欢的酒,带他去他父亲名下的舞厅看歌舞。
  他说,他还想带他去世界各地,把所有的景色都看遍,把所有的美味、烈酒都尝遍。
  何笙说,人生很短暂,没法去看遍所有的景色,也吃不尽世间的美味,歌舞看多了会腻。
  千沙一笑,转身看着高台下的人来车往,那种谈笑风生的模样,不像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他说:“人生苦短,能陪你去吃喝玩乐的人,不多啊,正因为不多,才需要好好珍惜。有生之年,经历过就好了。”
  “有些经历,没有总比有好。”何笙望着远处的浮云,露出了惨淡的微笑,那种微笑看透生死,不畏浮云。
  “你觉得没有比较好,是因为你没有遇到那个陪你一起经历这些的人。”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姨娘不想收留我,于是将我卖给了戏班子的老板。”何笙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对眼前这个男人敞开心扉,只觉得站在他身边,很多不愿意说的话,都很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
  “我跟着戏班子的台柱子学唱戏,她是个很美丽的女人,我曾经很喜欢她,但她死了。”何笙回忆往事,虽已经能从容接受,可眼中还是会浮现出一丝惋惜,“她告诉我,这世上,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容易凋谢,太美丽的人,太美丽的事物,亦是如此。”
  “可我觉得美丽的东西不会凋谢,即使凋谢了,她曾经的美丽也已经刻在了人们的心里,留在心里的东西,总是永恒的。”千沙努努嘴,望着何笙的侧脸,他觉得他很美丽,不会凋谢。
  “那是因为美丽的东西都在最美丽的时候凋谢,所以它们才会成为人们心里的永恒。”何笙轻笑,说着,随即转身朝着别的方向去。
  街上的人车很多,小轿车从身边来回穿梭,黄包车也在路上奔跑,卖胭脂和卖香烟的小摊贩吆喝着,声声入耳。
  尾随在何笙身后的千沙见有小车穿过,忙抓住他的手臂,将他拉入怀中,退到一旁的洋楼屋檐下。
  “有车,小心点。”
  千沙的声音很温柔,他站在他身后,轻轻搂着他的腰肢,脸贴的很近,近得转头便能吻上。
  何笙怔了怔,脸上竟有了一丝绯红。
  “松手。”他说。
  “你还没说完刚才的话呢,那个美丽的女人为什么死了呢?”千沙笑着追问,声音蛊惑人心。
  “下次见面再告诉你,我要回去唱戏了。”何笙挣脱身后的拥抱,迈步过了马路。
  “我觉得你很美丽,但我不觉得你在凋谢,你在我眼里永远盛开。”千沙冲着他的背影喊着,身边来往的路人不由得多看了他们几眼。
  街上的车辆将他们隔开,何笙停在对面马路时,转身冲千沙说:“也许,我也在凋谢,在燃烧,谁知道呢。”
  说完,他转身消失在烟雨朦胧中。
  千沙嗤笑,转身走过街边。
  街边的橱窗如同镜子,将他的模样倒映其中,他忽而止步,站在镜子前整理一下自己的衣物和发型,然后露出了自信满满的笑容,内心感慨自己真是乱世中的风流人物。
  他拨弄着头发,却不知道橱窗玻璃内的影像正倒映在另外两个人的眼里。
  镜子外面,甘泽和晓天正观察着镜子里的人。毋庸置疑,千沙已经被坠入了女鬼设下的幻境中,在女鬼的幻境里,他没有了属于自己的记忆,也想不起来自己进入阴阳界的目的是什么。
  他现在有一个全新的身份,叫钟少怀,他也许是在做梦,可这个梦真实得会让他深陷其中,无法走出来。
  “女鬼封住了他们自身的意识,按这个状况下去,他们会在幻境里重复女鬼生前经历的事情,然后成为替死鬼死去。”甘泽愁眉紧锁,他通过一些旁门左道打通了两个世界的连接,虽然不能直接进入阴阳界,但却能通过千沙的眼睛看到当下发生的事情。
  “那现在该怎么办?”晓天问甘泽。
  甘泽叹息一声,缓缓道:“看来,我也得进入阴阳界去引他们回来了。”
  “那我呢?”晓天睁大双眼,圆溜溜的眼睛倒映着甘泽眉头紧锁的模样,他不知道自己一会儿要做点什么。
  甘泽走到旁边,将地上的红烛全部点燃,然后在旁边贴上了黄符,保证烛火不受周围的力量烦扰。
  “晓天,你护着这些烛火,前往不要让它们熄灭,一旦熄灭了,要再回来就很难了。”甘泽转身走到晓天身边,他咬破自己的手指,将血染在一枚铜币上,并将铜币塞到晓天的手中,“当这些烛火快燃尽时,紧握着铜币,喊我的名字,直到我回来。”
  “我要跟你一起去!”晓天不放心甘泽一个人去,万一回不来了,他要去哪里找人。
  “不,得有人留在这里。”甘泽拒绝晓天跟来,一来是怕他道行不够会遇到危险,二来是必须有人在人界做牵引人,保证两界之间有联系。
  “要是,要是你不回来了怎么办,我,我……”说着说着,晓天就抽泣起来,他像个孩子一样,离开监护人就没有安全感,动不动就哭鼻子。
  “我怎么舍得不回来,那个世界可没有人给我暖床,我会睡不着的。”甘泽露出了少有的温和笑容,那笑容是专属于晓天一个人的,他捡起地上的一根蜡烛,握在手中,“乖乖等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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