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界搬运工(111)
水岭村的地虽然一直有人在照看,但管理人员刚招聘不久,秦御对他并不熟悉,还是放一个自己手底下的鬼在一旁看着合适。
林承富欣然同意,对于又有房子住,又能回去盯着自己以前田地的生活十分满足。
回到海市,秦御直接把林承富送回了村子,还找了个房间给他住。把槐阴木放在里面。
为了避免有人将槐阴木带走,秦御还设了阵法。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离开。
叶景笙悄摸摸地弄了些蜈蚣去做菜。
祝于灏看到罐子里活蹦乱跳的大蜈蚣不禁头皮发麻,“你要拿这个做菜?”
“是啊。”叶景笙说着已经伸手去抓蜈蚣,他把灵力覆盖在手上,避免了蜈蚣对自己的伤害。
扔进开水之中煮。
这种火蜈蚣可是从岩浆里爬出来的,普通开水根本奈何不得它们,一只只地在水中畅游。
祝于灏一脸嫌弃:“好可怕呀,这东西打死我也不吃!”
叶景笙看着这水里滚来滚去都熟不了的蜈蚣,心情不免有些变差,“一边去!别打扰我做菜!”
还就不信自己处理不了几只蜈蚣!叶景笙撸起袖子打算动真格了!
先用灵气扎入蜈蚣的脑袋之中,把它的脑子绞个稀巴烂,蜈蚣没了脑子后,自然地死去了。
蜈蚣防御力没那么强,很快就被煮熟了。
煮熟的蜈蚣被换了一次水继续煮,煮了几遍再打捞滤干。
接着才是最后过一遍油。
蜈蚣下油锅后没多久,一股香味飘散而出,祝于灏刚才还一副打死自己不吃的模样,现在闻到香味后频频回头,忍不住想流口水。
这些蜈蚣秦御原本打算让常立林帮忙泡药酒,但吃了一次炸蜈蚣后,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蜈蚣的个头大,肉质肥厚,经过处理油炸后,那股鲜香味实在是勾人食欲,更重要的是蜈蚣的灵气全都被保留了下来。
祝于灏偷偷的凑过来想偷吃,顶着叶景笙戏谑地表情,厚脸皮的祝于灏还是把嘎嘣脆的蜈蚣送进了嘴里。
第93章
祝于灏吃完一根炸蜈蚣还有些意犹未尽, 正想偷摸地拿第二根,秦御伸手抓住他的手腕:“小孩子不能多吃,这东西太补, 不适合你。”
秦御原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火蜈蚣,吃完一根才发现里面的火属性灵气十分浓郁,估计是受到原始灵气的冲击, 导致本身变异了。
像叶景笙这样拥有火属性能力的修炼者吃了倒是能提升实力,但祝于灏这种刚修炼但属性不明显的人最好别多吃。
秦御又对叶老爷子道:“爷爷最近在喝人参酒, 人参酒补身体,和蜈蚣一起吃就过头了。最好也少吃一点。”
叶老爷子有些可惜,自从住到了城市里,这炸蜈蚣炸蝎子一类的食材可就少见了。
不过人参酒的效果明显,他也不敢随意乱来,干脆给自己和外孙炸了一盘鸡块, 也算是解馋了。
最后那一小盘蜈蚣都进了秦御和叶景笙的肚子里。
秦御吃完炸蜈蚣准备回去打坐修炼了,他估计叶景笙也需要修炼巩固实力,于是把人带走了。
两人一起来到了异世,虽然地球的灵气已经进入了复苏阶段,但浓度相对于异世来说还是差了许多。
秦御本身的属性还未显现,炼化火属性灵力还有些难度。
反而是刚觉醒了火属性的叶景笙修炼速度更快一些, 他修炼完毕后就双手托腮, 坐在一旁盯着秦御看。
越看越觉得秦御不管哪里,都长在自己的审美点上,一想到这样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男友,心里美得冒泡。
秦御的修炼也到达了尾声, 正在此时,残余的火属性涌入腹部下方, 原本处于蛰伏状态的地方突然支起了一顶小帐篷。
这突然的变化看得叶景笙面红耳赤,脑子里又产生了些不可描述的念头。
秦御睁眼看到的就是脸色通红、眼睛发直的叶景笙。
他有些担心叶景笙觉得自己不正经,忙将打坐的双腿并拢,解释道:“这是火属性蜈蚣里无法被吸收的能量,正常反应。”
叶景笙这会儿根本不在意什么正不正常的反应,他轻咳一声,用讨论学术的正经态度道:“你总维持这样的状态也难受,不如……我帮你吧。”
叶景笙尽力维持着自己严肃正经的形象,但此时已经感觉到热量已经从脖子爬到了头顶。
有点刺激怎么办!叶景笙揉了揉自己有些发烫的脸,不想被秦御认为自己轻浮。
秦御道:“不必!这点小事我能解决。”
叶景笙:???
叶景笙忍不住道:“我帮你解决,难道不比你自己解决的爽吗?”
“嗯?”秦御道解释道,“我自己解决得更快,只需灵气运转几个周天即可消除负面影响。”能自己完成的事就没必要麻烦他人,这是他一向坚持的做人准则。
叶景笙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秦御顶起的小帐篷又消除了下去。
叶景笙:“……”去他喵的负面影响,他说的是这个意思吗?!
叶景笙彻底抑郁了,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秦御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有些搞不懂,为什么叶景笙好像生气了。
为了能让叶景笙转换心情,秦御打算带他出去走走。
村里种植作物的地越开越多,甚至好几处荒山都被种上了果树。
屠宗背着一只象鼻彘走了过来,“秦御秦御,刚抓到几只象鼻彘,要不要分你一点?”
秦御看到了这只象鼻彘还真有些饿了,问道:“你们进山了?”
屠宗摇头道:“没呢,就是自己跑到河边的,不是在那边种了水稻吗?”
秦御知道他说的水稻是指变异水稻。
变异水稻不但颗粒饱满,原本的米粒发展成了指甲盖大小,为了支撑起米粒的重量,水稻的秧苗几乎变成了水稻树的模样。
第一批种植收获的作物中有不少变异植株,这些植株收获后,秦御又挑选出最饱满的颗粒作为种子,如今已经进入了第二轮种植。
变异的植株免不了会吸引山上的动物,屠宗时常能在山脚下收获一些小动物,连外出打猎都免了。
秦御早期撒山上的苜蓿草种子已经长满了山头,养活了不少以植物为食的生物。
秦御还弄了不少小鸡养在附近,等这些鸡长大了下蛋,下一批小鸡的肉里估计就能带上灵气了。
现在种植的农作物还不足以吸引实力更强大的动物觊觎,但如果变异农作物的面积展开,或许还真会吸引出麻烦的家伙。
秦御已经在开始研究防御型铭纹,等研究成功就可以利用铭纹防御山上动物的破坏。
秦御问:“其他的象鼻彘在哪?农田有没有受到影响?”
“边缘有些普通的水稻被破坏了,大水稻还好,比较靠里边,倒是没受到影响,象鼻彘还没到地方,就被我们抓住了。”屠宗拍了拍背上的象鼻彘,“个头最大的就在这儿了,其他几只都是幼崽,要不这只你拿回去。”毕竟农田受损,他们也有些责任,把象鼻彘作为补偿也算是一种方法。
叶景笙仔细就听他们交谈,听到幼崽的时候眼睛亮了,“幼崽好啊!我还没试过做烤乳猪呢,咱们来一只试试吧。”
至于之前发生的那点不愉快,都被烤乳猪占据了。
想到外焦里嫩的烤乳猪,秦御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想吃。
秦御尝试和他商量道:“一只不够吃,不如烤两只吧。”
叶景笙看到他滑动的喉结,鼻孔哼气,为什么他会有一种自己的吸引力还不如一只烤乳猪的感觉?
叶景笙从屠宗那儿接到了所谓的小猪仔。
说起来这个猪仔真是让叶景笙一言难尽,说是幼崽,个头比地球上的成年猪都大,幸亏幼崽的皮不算坚硬,否则烤出来的猪估计皮都不能吃。
烤乳猪是不能烤乳猪了,得换个法子烤。
叶景笙从秦御那儿拿了两把刀,开始充当杀猪匠。
杀鸡杀鸭他倒是熟练,杀猪……他还是第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