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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破案靠吃饭/江都县的小衙门(104)

作者:乔听说 时间:2026-04-30 09:41 标签:无CP 轻松 悬疑推理 日常 单元文 群像 吃货

  “大人,我没敢做得太过明显,只稍微移开了下棺盖,大致瞧了瞧,”程悦与林与闻说,“我伸长手,拨开了一点寿衣,脖子上的勒痕很明显,应该是悬梁自尽的,而且大人,”她有点开不了口,“我还发现死者身上有些青紫痕迹,像是……”
  “是什么?”陈嵩问。
  程悦叹口气,“欢爱痕迹。”
  陈嵩张大嘴,“真的?”
  林与闻摇摇头,“看来你娘说得都是真的,李氏生前确实应该受人侮辱,而且应该时间不短。”
  他拿出刚才的碎银子,“这是我从她的枕头里发现的,数目不少,其余的我都留给她儿媳妇了。”
  “大人,那这事要不要告诉给周小子?”
  “当然不要。”林与闻瞪他一眼。
  “那没有苦主来告,我们怎么去矿上查这个事啊?”
  林与闻深呼吸了一次,“只能用老办法了。”
  程悦一听这话,立刻大跨步,远离林与闻,“大人,要是袁千户问起来,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哎呀,矿上都是那有力气的小伙子,我肯定不会自己去冒险的。”
  “你们说的是要变装去矿上查啊!”陈嵩听了林与闻的话才明白过来,“确实,大人,您要是再自己去的话,袁千户一定要杀人了,那您打算怎么办,我找两个能打的跟着您去?”
  “不用那么麻烦。”林与闻直接揽过陈嵩的肩膀,“你跟我去,不就行了?”
  陈嵩鼓起嘴,一时无语,眼睛悄咪咪地看程悦,“我刚刚是不是不该接大人的话?”
  程悦嗤笑了一声,“反正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要是保护不好大人,袁千户第一个杀的人肯定就是你。”


第92章
  92
  林与闻确实对变装查案这事情有点诡异的热情,让袁宇觉得他喜欢燕归红那些戏子可能是他自己就有唱戏的瘾。
  “怎么样?”林与闻转了一圈,他穿着短衣,腿也用布带绑得紧紧的,“看着是不是很能干。”
  程悦坐在一旁,拨弄了一下头发,实在不好说出口,“大人,真的不用赵典史他们那边和矿上先打个招呼?”
  “什么意思?”
  林与闻挺直背,“你是觉得本官会连招人那关都过不去?”
  程悦低头,不想说话。
  “主要是你穿成这样,”袁宇嘶一口气,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意思,“你有这么瘦啊?”
  “确实,以前大人总是穿着宽袍大袖,看不出身板这么纤细。”赵典史附和。
  林与闻知道这都不是好词,已经开始不高兴了,“那你们说,上矿上干活得穿成什么样?”
  正好陈嵩路过,袁宇就直接指过去,“怎么也得那个样子吧。”
  陈嵩听见这话,也不高兴,“袁千户,我还没换衣服呢。”
  程悦捂住嘴,遮着笑意。
  “大人,其实也不用打招呼,那矿上累,好些人干个一两天就受不住了,所以一直缺人,”赵典史好心,给林与闻说,“所以其实您混进去不麻烦,麻烦的是您怎么坚持下来。”
  “行了!你们少瞧不起人了,本官这是精瘦,其实有力气得很呢!”
  ……
  “陈嵩,本官想回家了,”林与闻哆哆嗦嗦地背着装满土的背篓,蹒跚着凑到陈嵩身边。
  陈嵩虽然可怜他,但是一点办法没有,“大人,您那背篓才装了一半,一会监工又要喊了。”
  “真不是人啊,”林与闻委屈得不行,“我才第一天,怎么能一直训我呢。”
  陈嵩心想,就算是第一天,也不能就抬了一次土就像残疾一样拄着个棍吧,还好他不用出言安慰就有人转走了林与闻的注意力,“开饭咯!”
  “开饭咯!”
  “开饭!”
  矿上好几处都响起这相像的女声,都是与李氏一样大的妇人,她们也背着篓,里面满满的都是干粮和鸭蛋。
  “诶呀,小哥哥,”一个大姐笑着看林与闻,“你这第一天啊,这么辛苦。”
  可算有个人说自己辛苦了,林与闻十分感动,但是他看到妇人手里送过来的沾了煤灰的馒头和那个鸭蛋又觉得不感动,“没别的菜了吗?”
  “菜是没有,馒头管够!”大姐豪爽道。
  林与闻难受,顿时觉得天天好吃好喝的自己原是那么幸运,他恨不得用眼泪就馒头,小声地跟陈嵩说,“想家。”
  “大人!”陈嵩忍了好久才没对林与闻大声说话,他可是干了两个人的活才让林与闻不至于被监工一直盯着,“咱受这苦图啥啊,您看没看出来点什么?”
  “啊!”林与闻反应过来,“我光顾着干活了。”
  陈嵩深吸一口气,“除了干活呢。”
  “你看,”林与闻盘着腿坐在地上,“那个人。”
  陈嵩挨着林与闻坐下来,啃了一口馒头,看向林与闻说的方向,“他好像算是这里的一个小头目,叫余晨,我看他都不怎么干活,但是监工一点意见都没有。”
  “你怎么知道?”
  “如果您不是累得一直在旁边休息,应该也能知道。”
  “……”
  陈嵩赶紧拍拍林与闻的手,“大人,我不是怪你。”
  林与闻好顺毛,听他这么说就不计较了,抬手来了一口馒头,眼睛都直了,“这馒头,好吃啊。”
  “我刚打算跟您说的,但是又怕您像现在走神。”
  “好好,陈捕头,我们一会再说馒头,”林与闻眼神立刻切换,“刚才那个大姐来送饭的时候,这个人拍了下人家的屁股。”
  “您看到了?”
  “没错,所以这个人根本没有掩饰的意思。”
  “他看起来也就三十不到,那个大姐得有五十多了吧。”
  林与闻眯起眼睛,又吃一口馒头,不是他走神,这馒头做得真不错,他嚼着嚼着就觉得有股甘甜的味道在嘴里蔓延,如果知道这是谁做的,他一定得好好跟人问问配方,叫县衙里的膳夫好好学学。
  “而且他好像不只跟这一个人放浪啊。”
  “嗯?”陈嵩又仔细看了看。
  这个叫余晨的青年人,长得算是周正,只穿了个麻布背心,他几乎对每个送菜的大姐都毛手毛脚,因为皮肤黝黑,所以他笑起来显得牙特别白,让人有种说不出的不适感。
  有个上了年纪的大姐被他摸了之后立刻瞪了回去,余晨便哈哈大笑,“金贵啊!”
  他周围的几个男子也跟着乐,那个大姐只好羞耻地离开。
  陈嵩看林与闻的脸已经黑了,叹了口气,“在这种地方做工的女人免不了受些这些调笑,所以我才让我娘在家里待着,别为了这几个钱就受罪。”
  “怎么,这矿上是有什么壮阳的空气吗,男人到了这种地方就不受管,可以随便调戏女人了?”
  陈嵩抿着嘴唇忍笑,“您说的是。”
  林与闻直觉矿上的这些荒唐事与这个余晨和他身边的那些男人有点关系,“你觉得我怎么才能混进那帮人里。”
  “啊?”陈嵩看着余晨那一圈人,不算凶神恶煞,也算贼眉鼠眼了,他都不知道林与闻哪来的勇气,“要是我混进去还行,大人您,看起来就有点难了。”
  “你平常不是总和赵典史吹自己跟道上那些扛把子玩得很开吗,”林与闻瞥他一眼,“把我混进去这点事就不行了?”
  男人可不能让人说他不行。
  陈嵩深吸一口气,给林与闻分析,“大人,一般想加入这种团伙,要不就是够资历,有人引荐,”这个肯定不行,“要不就是够能打,实力非常的,”这个更不行了,“要不就是,”他一边的眉毛挑起来,“财神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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