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个末世男[重生](84)
“默儿,只要你喜欢就好。”
韩老爷夫妻不是迂腐之人,这个儿子的命几乎是捡回来的,活一天赚一天,只要默儿开心什么都好。
拜堂成亲,送入洞房。
红烛喜帐,月色撩人,阿默望着面前的男人,缓缓褪下衣衫,坚定又紧张的躺下,将自己交给俯身轻吻自己的人,他喜欢他,哪怕对于别人来说不存在的吴大哥,他也不后悔。
今生他们相伴一生,无论周围闲言碎语,无论自己喜欢的人对于别人是否存在,阿默甘之如饴。
“阿默,你等我,下辈子我会去找你的,你一定要等我。”
床边,吴擎远握着心爱人的手承诺,他隐约意识到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儿。
生命已走到尽头,阿默说不出话,只能朝他微微点头,脸上露出笑容最后缓缓闭上眼睛。
他会等他,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他说他下辈子会来找他。
........
四季变换,冬去春来,石桥镇柳树村,林家。
冬日的积雪从房檐落下,嫩绿的树枝冒出嫩叶,伴随着喜鹊叽叽喳喳的报喜欢叫,林家的第一个孩子终于生出来了。
“恭喜林家的,生了生了,母子平安,是个身体健康的小哥儿,只是.....模样不太好。”
产婆抱着刚出生哭声宏亮的婴儿出来,恭喜之后难为道,林家这孩子身体比她接生过的婴儿都好,可模样却实在差,又是个小哥儿,日后长大恐怕不好找人家。
“啥模样不太好?别胡说,小孩子长大就好看了,俺喜欢,取个什么名字呢,恩,阿默,对,就叫林阿默,俺的小阿默......”
楞青头的林树根抱着刚得的儿子喜欢得不得了。
..........
末世H基地,大批丧尸攻破基地,幸存者们四散逃亡。
吴擎远拿着武器与众人一起疏散,正跑着,却忽然听见耳边传来一阵响亮的婴儿哭声。
那声音仿佛带着魔力一般钻入他耳中,影响他的心神,让他脚下一顿,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回头去看,只可惜回头什么也没瞧见,只瞧见一只丧尸的利爪袭击到胸口,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是他曾经熟悉的房间。
床头的手机还在闹铃震动,发光的屏幕上写着2035年7月15,他回到了末世来临之前。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明白,其实小阿默就是阿默的前世,也就是老吴还没有重生的那一世。
其实好久之前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主角有前世的故事然后重生了,那他家的小受/老攻前世没有遇到主角时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和人生?不想虐,所以写了这个番外,幸福完美啦,前世今生都在一起,写得我通体舒畅,哈哈哈。
第105章 番外1
蟠龙市是Y省的一个小县城, 六十年代的蟠龙市还没有后世那么繁华。
低矮的平房和狭窄的街道是这个时代的标志,不过到底是县城, 比起乡下市里还是要好很多,至少还有几栋漂亮的建筑显出市区的气派,但墙壁上各种红色的标语却又有些拉低了档次。
此刻正值冬日, 头顶的天空中阴云密集漂浮, 空气的温度持续下降,像刀似的寒风刮过脸庞, 意味着一场风雪又将来临。
供销社的门口,一个穿着破棉袄的男人靠着墙壁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那男人模样周正,剑眉星目十分俊朗, 身材也结实高大充满了男人味,不仅让路过的小姑娘偷偷瞧着他脸红和小闺蜜说话, 就是路过的大妈大婶都赞叹一句是个有力气的小伙子。
但男人的举止却十分奇怪, 整整两天, 他每天一大早就会到供销社门口来, 然后就跟个石像似的杵在那里一直站到中午才走人, 有人给他说话他最多就点头摇头示意, 不仅是个石像还是个哑巴!
供销社的职工已经说了他好几次了, 但就是不管用, 男人脸皮厚得很, 说什么都不走,连骂他都没反应,若是惹急了男人脸色一横, 俊朗的样貌就多了几分凶悍,再加上他那高大的身材看着真是渗人。
反正对方就站在门口不做别的,大家也就懒得管他了,搞不好是个脑子有病的,说急发起疯来伤了自个儿可不好。
但若有心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男人其实很正常。
他站在门口也并不是发呆,每当有人到供销社买东西的时候他就会精神集中去听,将大家对话中的东西价格暗暗记下来。
没人买东西的时候他就不着痕迹的观察着路过梳着麻花辫子,穿着清一蓝白色衣衫的行人举止,周围的房屋建筑,以及竖起耳朵去听旁边旁边大婶老太太们的闲聊。
等到中午离开供销社门口之后,要是有人跟着他的话就会发现他不停的在街上到处转悠,看到有那种没有大人看着聚在一起玩的小孩子,他就会拿出点江米条之类的小零食逗着玩,然后问小孩们一些比如说咱们国家叫什么?这是哪里?出远门要坐啥车?火车是啥?介绍信就是古时候的官碟吗?等等稀奇古怪的问题。
“哈哈哈,叔叔你可考不到我们,介绍信就是去公社,去公安局开的,出远门坐汽车、火车,还与去医院看病都要用的纸,我答上了答上了,叔叔你快给我们江米条.....”
一群小孩年纪不大在零食的诱惑下问什么说什么,一点都没奇怪为什么面前的叔叔总问他们一些常识性的问题。
“对对对,说的对,真是聪明,来,拿去分吧。”
当再一次和小孩们聊完把孩子们打发走后,周大牛才长舒一口气,盯着周围陌生的世界心里有了一个底。
经过整整两天的了解和打听,他终于明白在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并不是这里的人,他是来自一个叫做‘夏国’的地方,现在简单点来说就是他来到了未来的世界,他的家乡在这里人口中有一个统称叫做古代,这是一个完全陌生新奇的世界。
并且这个世界和他的家乡有着很大区别,他的家乡夏国是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小哥儿,但在这个叫做华国的地方却只有男女两种人,不仅仅是华国,其他地方也一样,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而且在这里的历史记录中他的家乡也是不存在的。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
周大牛感觉自己就像在做梦一样,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和周叔他们在山上打猎,结果运气不好遇到了熊瞎子还有野猪,大家慌忙四散逃,周叔年纪大跑不动他就吸引着熊瞎子和野猪往其他方向跑,谁知没来得及发现前面是山崖掉了下去,醒过来就到了一处山坳,再爬出来一看,整个世界都变了。
不用吃草的牛(拖拉机)、两个圆蹄子的马(自行车)、会发光的球(电灯)、嘟嘟直叫唤里面载着人的大蛇(火车),一切的一切都跟做梦似的神奇。
但这两天的一切都清楚的告诉他这不是梦,这是真的,他莫名其妙的跑到了未来世界。
这里的生活水平总体来说比他的家乡要好很多,尤其是那些先进的交通工具更是令人惊奇不已,但他不想呆在这里,他想回家,回到石桥镇的柳树村去,他还有个弟弟在那里,他们没有亲人,他们是逃荒到柳树村的,弟弟才五岁,他走了弟弟怎么办?
何况这个世界再好对于他这种忽然出现的黑户来说就并不友好了,什么吃饭要粮票,穿衣要布票,做买卖是投机倒把,养牲畜都还要被割尾巴,做啥都要介绍信、工作证的时代简直寸步难行。
只是无奈的是他连怎么来到这里的都不知道,何谈回去?怎么回去?心中再着急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暂时镇定下来先看看情况活下来才能想办法回家找弟弟。
周大牛别听他的名字俗气,但实际在遇上逃荒之前,周家也是家境殷实的人家,因为住在夏国边境,来往各国商人多,他不仅读过书,从小也算见多识广,更是从小练就了好身手。
也是靠着这些见识经验和身手,他才能带着五岁的弟弟一路从边境逃荒最后安全逃到石桥镇落脚。
在穿越初期望着外面陌生世界短暂的震惊之后周大牛就平静下来,然后第一时间拿出身上的柴刀将那头和自己一起穿越已经摔死的野猪和黑熊宰了把肉切出来进行保存。
经历过逃荒之后他很清楚,食物是活着条件之一,在不清楚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样之前,这些肉是他活下去的根本。
好在他穿过来的时候是寒冬,这些肉摆在外面过一会儿就冻成了冰块,不怕坏掉。
之后靠着这些肉,他用一小部分肉偷偷和人换了身衣服和几块钱,然后东问西打听的摸到了县城,因为他很清楚,繁华的县城消息永远比村子灵通。
靠着每天蹲在供销社门口,观察过往的路人,偷听大婶们的八卦,以及到处晃悠拿小零食诱惑小孩询问,花了整整两天时间,他总算把自己穿越的地方给大概摸清楚了,也弄清楚了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夏国男子的头发都是短发,这两天暂时也没人怀疑他什么。
同时,周大牛也弄清楚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想回家,恐怕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从古代穿越到现代来的事情对于他这个古人匪夷所思,对这里的现代人也是不可思议。
并且如果被人知道他的来历,恐怕还有什么科学家把他抓去做实验,切脑袋切肚子,到时候他就完蛋了,别说回家找弟弟,他马上就得死!
所以此刻把情况搞清楚之后,他现在当务之急有两件事情要办,赚银子和户口。
户口的问题暂时可以排在后面解决,这个世界虽然做啥都要介绍信工作证什么的,但是只要自己不出远门,不去找公务人员办事,平时进城不会像他们夏国一样检查官碟那么严格,一时半会儿没人会注意他。
主要是银子,只要他不打算一辈子躲在树林里当野人想出来生活,钱是必备的东西,而他现在身无分文,天气又冷,就只有身上一套之前用肉偷偷换的破棉袄,哪怕他身体壮硕,露宿野外也熬不过这个冬天,所以他需要想办法赚钱,把最基本的生存问题给解决了。
自己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这里更加没有认识的亲戚去投靠,最后左思右想,周大牛只能把注意打到自己的口粮,那些野猪肉和黑熊肉上。
这两天他不仅仅只打听了这里的环境,对于周围的物价和生活需要他也没少了解,这是到达一个陌生地方必须做的事情。
通过了解,他知道这里生活水平是比他家乡好了很多,但也不是什么不缺,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这里都有数量限制,而且有些东西还不是有钱就能随便享受的,尤其是像肉,和他家乡村民心中一样,是个稀罕奢侈的东西,所以只要他想办法把那些肉卖掉,短时间内就不会为钱发愁了。
不过想卖肉可不能随随便便拿出来,在这里私人做买卖那叫投机倒把,是要被抓起来批/斗的,别人就算了,他这个黑户要是被抓到恐怕就麻烦了。
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哪里都少不了地下交易,除了供销社,黑市一样可以买卖东西。
将这两天打听到的所有消息在心中过了一遍,周大牛赶紧离开市区,连夜徒步走回自己穿越而来的那个小村后山山坳,把自己藏起来的肉装好,然后不休息的又立刻往市里返回,他需要尽快的把钱和身份的问题给解决了,否则他难以活到回家去见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是关于二爷爷和周大哥的故事,又名《周大牛六十年代穿越记事》,预计有十几章的样子,大家感兴趣就看,不看也不影响正文。
第106章 番外2
回到小山坳的藏身之处, 周大牛把之前已经切成条状的肉全部装起来连夜带到了蟠龙市区附近找地方重新藏起来,等到第二天天亮才背了一筐肉前往黑市去卖。
之所以不一次性全部拿去卖是因为肉实在太多了, 他的家乡古代比现代虽然科技落后,但是环境却好很多,像野猪黑熊这里虽然不是没有, 但人比较多的附近山林却很少, 动物个头也不如他们那里的大。
没有秤,周大牛按照经验估摸了一下跟着自己一起穿越过来摔死的野猪和黑熊体重, 除去不要的边角料,整整有两百多斤的猪肉和三百多斤的熊肉,一次性根本卖不完。
其实黑熊身上有很多值钱的东西, 比如说熊掌、熊胆等等,可周大牛不敢拿出去卖, 只能扔掉放弃, 因为他听说熊在这里似乎是啥保护动物, 卖这些东西是严重犯法的, 没有专门的人脉, 万一被抓就糟糕了, 与其冒着危险还不如舍弃, 至于肉混在野猪肉里面, 一时半会儿没人看出来。
蟠龙市的黑市在火车站外面一个偏僻的废弃厂房门口。
天刚亮, 这里就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卖东西的背着筐到了之后熟门熟路的就开始找地方摆摊,这些一般都是附近乡镇的农民。
而买东西的到了之后也熟悉的逛起来, 他们则是市里人口,看身上没有补丁的穿着,以及部分带着眼镜,胸口荷包插着钢笔,还有推着的自行车就能轻易分辨出来。
黑市的摊子上大家交易的大部分都是食物,面条、面粉、鸡蛋都有,乡里的农民不缺粮食缺各种票证购货券,市里的人不缺票劵缺粮食,供销社买卖不到,大家有需要,于是黑市就顺其自然的成立了。
周大牛到了后暂时没有急着摆摊,而是在逛了一圈,大概了解了一下黑市物价这才找了个位置把背篼里的肉亮出来。
不用他喊,几乎在肉亮出来几分钟的时间,周围就有人围了上来。
“同志,这是啥肉啊?怎么卖的?”
一个穿着中山装推着自行车的男人盯着背篓里的肉询问,眼睛明显在放光。
普通的面条大米鸡蛋黑市不缺,但肉可就稀罕了,这东西别说是黑市,供销社都没有卖,虽然市里的职工大家每个月大部分都有肉票,可真正能领到肉的可没几个,有肉都得先紧着上面的人分,分完下面的普通职工才有机会。
而乡下情况也差不多,大家不敢私下养殖牲畜鸡鸭,逢年过节想吃肉也都是生产队上分的,平日就是跑山上去抓个野鸡野兔都不敢在家里吃,就怕被人举报批评,所以肉在黑市上也还真是稀罕东西。
“八毛,外加二/两/粮票或者布票都行,不讲价。”
行情周大牛也早就打听好了,直接面无表情报价。
不过询问的男人一听却有些为难了,不由得想讨价“同志,以前大家都卖七毛五的,你卖八毛对人民不友好啊.....”
外面一斤猪肉一般标准价格是七毛二,按照黑市一般价是七毛五,他卖八毛外加粮票和布票确实要高一点。
不过也就高一点,还在承受范围之类,可当前社会谁都不容易,卖东西不讲价的是傻子,尤其是在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