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73)
两匹马极通人性,一群人中, 最怕的是荀飞光,最喜欢的则是沈歌。
秦实有一次偷偷去骑, 挑得是比较温顺的半夏, 结果半夏直接撅蹄子,大张着马嘴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
秦实偷骑马不成, 还被抓包, 这人红着一张脸悻悻地低声骂半夏,“放开!你这匹臭马, 可会看人下碟啊, 沈歌来骑你,你恨不得打滚撒娇, 我骑一下怎么, 会掉快肉,还是会刺伤你背啊?”
韶信过来解救他,闻言不由笑,“你死心罢,论动物缘分,在场谁能比得过沈歌?我们来时捞鱼, 鱼可是要往他身上跳的。”
秦实不信,“你就编,哪有蠢鱼会这么千方百计地过来送死?我看,就是这破马势力,大眼睛漏光,就会挑好看的亲近!”
秦实一说完,半夏打个响鼻,作势又要咬他衣服,吓得秦实跟个兔子一样,一蹦三尺远,惹来一阵低笑,逗得他脸又红起来。
即使嘴上不说,众人也知晓,一行人当中,秦实最不喜欢的便是沈歌,可能觉得沈歌抢了他的朋友或是其他原因,时不时就要来挑刺。
沈歌自个也晓得,不过对于这位还有些幼稚的小侯爷,他没有说什么,见他不过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
某一日秦实听到侍卫在夸沈歌与荀飞光天作之合,秦实不乐意,低声嘟囔一句,“还不是就那般,一个有权有势,一个有貌讨喜。”
他身份高,侍卫们不好说他什么,只是避着他,尽量少与他接触。
荀飞光见秦实隐隐被排挤后,特地找他谈过一次。
秦实小荀飞光几年,小时候没少跟在荀飞光屁股后头跑,荀哥长荀哥短地叫个不停,荀飞光嘴上不说,内心深处也很有几分拿他当弟弟的意思。
听到荀飞光问,秦实还委屈起来,“别的不说,自从荀哥你成亲之后,一整日便腻在一起,都不把我们这干兄弟放在心上。”
荀飞光面色不变,“那你待如何?不如搬到我隔壁,与歌儿兄弟相称?”
秦实闻言不由打了个抖,他有妻妾儿女,尽管不常与他们住在一起,对几个小妾也颇为喜欢,绝无龙阳断袖之癖。
见他讷讷不能言,荀飞光说道:“你只是一时转不过弯来,多想想便成,莫学妇人行径,惹人耻笑。”
秦实红着面皮应一声,一下便有些放下,再对上沈歌时,态度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秦实心地不坏,只不过他对荀飞光唯一的专属称呼被沈歌抢了去,心底有些嫉妒罢了。
沈歌知道这事后也松了口气,“秦小侯爷这般,我总觉得是我抢走了你,感觉浑身不自在。”
“他素来浑,你莫与他计较,过段时日便好。”
沈歌闻言眼珠一转,斜眼看他,“荀哥,你话里这维护之意甚重呐?”
“嗯?吃醋了?是否要身体力行地感受一番我对你的在乎?”
荀飞光的声音又低又沉,专门在沈歌耳畔说,别提多撩人。
湿热的气息扑倒沈歌肌肤上,他几乎立刻便有反应,忙狼狈地抓起衣服一遮,退后两步,“还是不必,沉迷享乐容易耽误正事,我不是那般人。”
荀飞光低低笑,沈歌耳根子发热,落荒而逃。
论说荤话,沈歌永远都不是荀飞光的对手。
一行人一路走走停停,并不着急。荀家养的信鸽几乎每日中午都会飞来荀飞光处,为他传递信息。
荀飞光看时不避讳沈歌,沈歌好几次看到北蛮或南边洋夷的动静,方知荀飞光一直未放下国事。
“看来北蛮贼心不死,南边洋夷也不是省油的灯,朝廷可无碍?”
沈歌看得懂事迹,不过完全不会判断局势。
“北边无大碍,南边的话,洋夷仍会进犯,除非将一块地方划给他们,而后禁海禁商。”
“这法子哪成?”沈歌第一时间反对,“有这么大一块肥肉吊在那,唯一的办法并不是割让土地,而是练一支强大的水军,打到洋夷怕为止。第二步则是开放港口,与之通商,让洋夷也有些甜头。”
“再看罢,今上并不是昏庸的性子。”
荀飞光没有多提,他现如今正处于半隐状态,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得雷霆万钧地把事情处理好,让各方看看他的爪牙,免得谁都把他当病猫,想过来欺上一口。
虱子并无甚,多了也很令人发愁,荀飞光不愿意多沾。
沈歌也觉得这种小范围的骚扰并不足以请动荀飞光出手,便没多提。
几天过后,一行人抵达淮扬府。
骑马虽不算辛苦,天气也不算热,但风餐露宿好几天,大伙儿还是想好好休息一番。
“我看,在这里歇三日再走如何?”
秦实被荀飞光找去谈话后成熟一点,不再刻意针对沈歌,人也稳重起来,不过还是有些娇。
一行人都被晒黑了些,唯有沈歌还是那么白,秦实被晒得脸险些没有脱皮,实在想歇歇。
荀飞光略一沉吟,抬头扫到沈歌期待的面色,开口道:“那便歇三日。”
荀飞光定下后,一行人来到百里宜手下开的客栈,特地要了间院子。这是典型的江南小院,看着不大,但处处都有机关,格外精巧。
秦实打量一番这雕梁画栋,技痒难耐,当日傍晚便带了小厮去逛淮扬府,好好淘换了几方木头。
沈歌这才知道,看似纨绔的秦小侯爷,人家的爱好是木匠,出行还专门带了一套精细的小工具,说要雕东西,立刻就能雕出来。
于醉墨与秦实一起结伴而行许久,还是第一次知晓他有这般手艺,一时画也不画,专门看秦实雕东西去。
胡青言见怪不怪,“都是这种性子,一拿起来便放不下。”
淮扬府乃大府,前几日,百里宜刚在这头开了个银楼,沈歌知晓后,说也想去瞧一瞧。
荀飞光有事要处理,陪沈歌出门的变成了胡青言与韶信。
胡青言正宗科举出身,对文人墨士那一套比沈歌精通得不是一点半点。
一行人走在路上,胡青言不时拉着沈歌进个古玩店,进个书画店,兴致来了还会品评一番,告诉沈歌诸多典故。
沈歌与他在一起逛了大半日,倒是不觉得无聊,只不过韶信听不懂,也不感兴趣,一路走来困得眼泪都要出来。
沈歌为照顾他,没继续逛下去,而是直接往银楼走去。
与坤究县那个草草布置的银楼不同,淮扬这个银楼格外精致大气,许多蒙着面纱的女娘来来往往,看起来这边客流极多。
银楼的掌柜乃一三十多的中年男子,他嘴上无须,看着极为干练,一笑之下,普通的面容令人极有好感。
他一眼便认出了沈歌,作揖笑道:“二爷。”
沈歌点头,在他的作陪下逛了一圈,问:“经营状况如何?”
“客似云来。小的开过那么多店,能比上我们这银楼的屈指可数。”掌柜笑着便恭敬地引沈歌上楼,沏上香茶后自楼下拿来一个小匣子,“刚开业五日,账本在这,您瞧瞧。”
沈歌粗略看了一下,发现这银楼赚得还真不少。
“银楼的工匠们可招揽够了?情愿放慢一些,也莫丢了品质。”
“二爷放心,这个小的知晓,不会有这事的。”掌柜从匣子内拿出另外一本账本,“这是我们淮扬银楼的匠人名单,二爷您过目。”
沈歌翻开来一看,上面足足有百余人,不由吃了一惊。
“都是签了死契的老匠人,手艺极好,绝不会泄露我们的图样。”
沈歌看了一番,发现这掌柜极能干,压根用不着他插手,便不再过问。
不过沈歌心头仍有一疑问,“我们做出的饰物那么多,市场可会饱和?”
掌柜的反应了一下方知晓沈歌的意思,他不禁笑了笑,“淮扬府人何其多,更别提有不少外人过来,我们便是再多做十倍首饰出来,也不会说卖不出去。”
沈歌点头,掌柜的笑,“我们楼里的饰品独此一家,许多客人都会回头,有的客人一日还能回头两三回,都是您的功劳。”
沈歌咋舌,“这么多?”
“是,镶宝石的饰品卖得最好,接着是金饰,客人预订的宝石饰品排到明年也不一定做得完。”
沈歌瞧了一圈,对这家银楼十分满意。
沈歌逛时,有不少女娘明里暗里打量他,他耳朵尖,隐隐约约听到嬉笑,大致便是低声喊他名字,推来推去想要推人出来与他打招呼等。
沈歌心中有些好笑,对小女娘们这番心思无比清楚,心中颇能感同身受,他当初也每每犹豫许久,才能鼓起勇气,上山找他家荀哥说话。
胡青言陪他走了一圈,感慨:“喜欢你的女娘当真多呐。”
“喜欢舅舅的女娘也挺多,您往那头的酒楼瞧一瞧,那位浅绿衣裳的女娘便是在看您。唔,还有豆色的那位,她也盯了您许久。”
胡青言打趣沈歌不成反被他调笑一番,无奈地笑着摇摇头,没再说话。
沈歌回到客栈时,遇见一意料之外的人。
那长身玉立的青衫男子率先与沈歌打招呼,温声叫了句,“沈弟。”
“胡大哥,怎么是你?”沈歌颇为惊喜地喊了一句。
来人正是救过沈歌的胡奈青,当时沈歌要到道宁府考举人,半路梦魇,荀飞光极担心地带着他改道去找胡奈青。
胡奈青当时告诉荀飞光,这是因为沈歌前世的父母兄长在做法引沈歌的魂,故他有生魂离体之兆。
胡奈青很快便将沈歌的魂魄全引了回来,还做法令沈歌与前世父母兄长在睡梦中告别。
基于此,沈歌极感激他。沈歌与他相处的时日虽不长,但他在沈歌心目中的地位并不低,几乎拿他当师长尊敬。
胡奈青笑笑,“我来此处,特地追随于你。”
沈歌难以置信地指指自个的鼻尖,“追随我?”
“是,就是追随于你。”
胡奈青原本要在前头再与他们汇合,结果沈歌几个都想修整,荀飞光一封信过去,胡奈青干脆收拾东西追过来。
沈歌对胡奈青印象极好,知晓他乃一非常有能力的俗家道士,除道家手段外,学识也不弱,起码不比一般进士差,这么一位牛人,要追随自个,沈歌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我,我何德何能?”
“你不是要办一学院么?”胡奈青笑眯眯,“我也不贪心,你将副院长之位与我便成。”
沈歌还有些楞,胡奈青追问:“怎么,不乐意?”
沈歌看着他笑嘻嘻的脸,再看他身后站着的荀飞光,忙小鸡啄米般点头,“愿意!当然愿意,荣幸之极!只是我这还只是一个想法,什么都没弄起来,等学院正式开办还不知要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