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在我脚下[快穿](151)
温如瑾:“原身的心理活动是我见过此生迷惑。”
520笑出猪叫。
被抽了一百鞭之后,猪头温明远半昏半醒,在把他拖去医院的路上。
温如瑾就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辈,用着商量的语气:“小远啊,温氏投资了非洲一个金矿,你小时候不是最喜欢玩黄金矿工了吗?现在可以玩真人版的了,小叔特意把名额留给了你。”
半昏半醒的温明远硬生生被气晕了过去。
金毛犼上前又甩了他一耳光:“桀桀桀桀桀……”
它一边笑,一边骂温明远:没用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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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赶到会所的温明遥被告知自己的弟弟刚刚才被送到了医院。
温明遥:“……”小叔叔,看起来,你对我们两兄弟很有意见啊。
他没办法,只能抹了一把脸,低低地咒骂了一声,马上又坐上了车,风驰电掣地赶往医院。
而另一头,温如瑾在等直升机的间隙,闭目养神。
保镖上前:“老爷子的电话。”
“干嘛?想骂我抽他孙子了?”温如瑾不耐烦,“挂掉挂掉。”
他现在很忙,还要赶往下一个片场,救他家可怜的小侄女呢。
第122章
胆大妄为地把温老爷子的电话都给挂了的温如瑾, 步履匆匆地上了飞机。
原身一共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他是温老夫人老蚌怀珠生的,原身的年纪特别小, 甚至比他大哥地两个儿子温明遥两兄弟都要更年轻。
可不得年轻一点嘛?这可是一个重生女靠着渣男前男友的长辈打脸的狗血脑残小说呢。
要不然原身的年纪当真和女主角的前男友的爸爸一个岁数, 别说读者和女主角了,亲妈作者也下不了嘴啊。
原身不仅仅长相鬼斧神工、身高一米九二、穿衣有型脱-衣有料、而且智商高达250!!!
更重要的是,温明遥守着一个娱乐公司、温明远混吃混喝的时候, 原身已经完全接手了温家所有的产业, 而且, 不为人知的是, 原身其实早已经掌握了全球经济命脉!!!
他,暗夜帝王,白天是个商业大家族的天之骄子, 晚上就去买下了一条华尔街。
所有和他作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温·全球首富·天下第一·如瑾:“……今日迷惑。”
520笑得停不下来, 断断续续地说:“你、你不要这样在内心疯狂吐槽, 我……哈哈哈哈我听得到, 天啊, 别逗我笑!”
可不是这样嘛?毕竟他是要成为女主角日天日地日遍全宇宙的最强金手指的呢,当然得要有一个牛逼到别人以听到他的名字就会吓得冷汗淋漓的身份, 一看到他的人就会痴迷犯花痴的脸蛋,没有这两样东西, 还当什么男主角啊!
之所以温如瑾敢一下子打断了无数二世祖的狗腿, 当然是因为原身身为黑暗脑残玛丽苏剧本中的大男主人设给了他无限的底气。
别说只是打断了这些家伙的狗腿, 就算是他跑去把这些家族所有的继承人都打断第三条腿,这些家族也不敢吱一声,他们根本就不是原身的对手,他们只会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谁叫他是男主角呢。
原身——商业奇才!天之骄子!气运之子!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你问身为一个掌控了全球经济命脉的人,温如瑾是不是每天都得忙得跟陀螺一样停不下来?呵,你太天真了。
温如瑾他……什么都不用干。
因为——他有着最牛逼的手下!他的手下,集各个专业拔尖知识、全球排名前十的业务能力与古代文武百官对皇帝的愚忠于一体。
山无棱天地合,他的手下才有可能背叛他。
温如瑾他当然得什么都不用干,要是什么都得他上,那身为这个脑残世界的男猪脚,他还怎么和女主谈恋爱,要死,难道其他无脑恋爱文的男猪脚都不用天天给女主站台撑面子的吗?
女主被路人甲鄙夷的时候,原身要自带光环及时出现;女主被女配口出恶言的时候,原身要上前啪啪打脸;女主被伤害的时候,温如瑾要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你看看,跟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呵护你一夜安眠的姨妈巾一样,不把一天24小时都给女主空下来,这种恋爱要怎么谈!
温·娇宠女主·呵护你一夜安眠·如瑾:“我还是个宝宝啊……”
为什么要为难我胖虎!?我做错了什么!太委屈了,简直天怒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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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掌控了全球经济命脉的智商250的温如瑾,在雾都城下了直升机。
小侄女名温明逦,是原身三哥的女儿,他三哥早些年参军,后来在执行一项秘密任务的时候牺牲了。
兴许是失去了心爱的丈夫,三嫂这个异常感性的女人深受打击,温如瑾推测她可能精神出了点问题,因为三哥去世后,他三嫂对小侄女的关注度下降了N倍,身为母女,却一点儿也不亲近。
三嫂是一个国际著名的调香师,在丈夫去世后,她天天都泡在实验室里,小侄女完全交给了家里的保姆阿姨,她似乎是被丈夫地去世伤害彻底,已经不愿意在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女儿身上投入感情了,当然,这位研究狂魔本来感情就稀薄,脑回路也和一般人不大一样。
温明逦最亲近的人是原身,她小小年纪突逢变故,对人们对她的态度有着敏锐的感知,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小孩子都能感觉到,而原身在被玛丽苏光环扎穿脑子之前,还是一个在正常的、慈爱的长辈。
因此温明逦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小叔叔了,小叔叔也是对她最好的,逢年过节回本家是她一年里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回本家就意味着可以看到小叔叔。
而看到小叔叔就意味着,有人会关心她不爱喝橙汁,喜欢草莓汁,不喜欢像妈妈一样吃青菜,反而热爱大鱼大肉。温明逦最喜欢吃鱼,如果和小叔叔一起吃饭,小叔叔就会耐心地给她剔掉鱼儿骨头,再把鱼肉送到她碗里,小叔叔会把鱼眼睛都挖给她,小叔叔还会把鱼肚子那块最嫩的鱼肉给她。吃过饭后,大人们都在聊天玩游戏打麻将做运动,只有小叔叔会牵着她的手,带她出去玩,给她买玩具……
小学作文里总要写半命题作文:“我的xxx”
而温明逦所有的作文里,不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永远都是——我的小叔叔。
原身确实是疼爱这个小侄女的,畜生都有舔犊之情,更何况原身在这个小侄女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感情,一开始或许是出于怜悯和同情,但是后来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了。
然而正是因为这样,在这个可爱无辜的小侄女遭受了那样的伤害,而他竟然被一个女人迷惑了心智,不想着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撑起一片天地,反而纵容外人伤害她……这件事,不论是对温明逦还是原身来说,都是非常致命的打击。
温明逦割腕自杀前还写了封遗书,用稚嫩的笔画,甚至还有拼音在一遍一遍地发问——“小叔叔你不喜欢我了吗?小叔叔不喜欢元宝了吗?他们都说元宝脏了,可是元宝已经洗过澡了,可是为什么小叔叔还是不喜欢元宝了呢?他们都说是元宝做错了,元宝不应该去帮那个叔叔塑料瓶的,可是小叔叔你真的不要元宝了吗……”
可想而知,一旦清醒过来,这样的遗书会对原身带来怎么样的打击。
因此他清醒过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自我毁灭,而不是去报仇。
于原身而言,愧疚和自责已经将他拖入了深渊,再也求不得救赎了。
所以温如瑾过来的时候,没费力气就将他给消化了,留下的只有疯狂而执拗的执念——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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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往常也一样是个阴天,雾都城很少见太阳,昏暗是雾都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唯一地色调,湿润是雾都城亘古不变的感觉。
温明逦也和昨天、前天一样,和小朋友们手拉着手,一排排地站在校门口,等着家长们过来,老师一个一个地把孩子交给家长领回家。
她有一张精致漂亮的小脸蛋,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小公主一样好看,葡萄一样的大眼珠子,睫毛长长的、弯弯的,小脸蛋还有点儿婴儿肥,但是皮肤雪白,笑起来就算是眯眯眼也非常可爱。
一年级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温明逦,温明逦也很喜欢和大家一起玩,可是每天放学,就是她最排斥的时候。
因为一起玩的同学们,都会被他们的爸爸妈妈牵着手带回家,他们小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和温明逦挥挥手:“小丽再见,我明天会记得给你带巧克力的!”
温明逦马上扬起了大大的笑容:“好!那我明天给你带牛奶。”
家长们见状都笑了:“多可爱的孩子。”
身边的同学们一个一个被家长接走了,温明逦还留在原地踢石子玩,阴暗的天空,她落在墙角的影子都如此浅淡而孤寂。
啊……张阿姨又迟到了,难道她今天忘记要来接她了吗?唉,张阿姨总是忘记要来接她,这样子会给老师添麻烦的啊。为什么其他人都是爸爸妈妈来接呢?那她什么时候妈妈也能来接她一次呢?
不过一会儿,温明逦掰着自己的手指头开始数,好像很快就要过年啦!开心!过年了妈妈就会从实验室里出来,然后带她回本家,又可以见到小叔叔啦!想到这里,她笑得小脸蛋都鼓了起来。
老师留在原地,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明逦懂事地说:“老师可以先走哦,我自己在这里等就好啦。”
就在这时候,温明逦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元宝。”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温明逦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珠子。
“元宝,快来。”
“小叔叔!!!”是小叔叔!小叔叔来接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