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飞升就找老攻(25)
陌离:好你个大头鬼!想吃你自己吃吧!
陆盛再动,陌离想哭了:“好,谢谢少爷,少爷对我真好。”
陆盛满意的将手中的一整只鸡递给陌离:“真乖,吃吧!全都吃完,一点都不准剩。要不然你等下肯定又要早早的没力气。”
陆盛说着还不太满意的捏了捏陌离的小胳膊小腿儿,太瘦了,不行,得补,弄得他都不敢用力折腾生怕一个不小心给折断了。
可怜陌离被陆盛臊的一口都吃不下了,但还是得硬着头皮吃,不然等下他是真的会没有力气。既然要做,那自然就要两人一起爽了,光陆盛一个人爽,他累了个半死没爽到,结果一觉睡醒只剩下腰酸背痛了,那他多亏啊!
于是这天陌离吃的非常撑无论是哪张嘴.......
陆盛毫无疑问是个纨绔中的翘楚,搞出来的花样儿陌离连想都不敢想。但陆盛又不仅仅是个纨绔,他虽然喜好风月,但并不沉迷风月。抱着陌离玩了两天,第三天陌离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陆盛将烤好了的山鸡递给陌离面前让陌离吃着,说了他接下来的计划。
“我们一直在这里躲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去找出路。”
陌离低头沉默了片刻,抬起头来看着陆盛问道:“我们就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不好吗?”
陆盛笑着揉了揉他的头:“这种深山老林里有什么好的。你既然跟我了,我哪能让你跟着我吃苦。你放心,虽然我现在已经不是有钱的陆家大少爷了。但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
陌离珉唇,其实别看他这两天对陆盛各种嫌弃各种咒骂,但那只是因为恼羞成怒而已。并不是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事实上陌离很喜欢和陆盛两个人这样生活在深山老林中闲来无事没羞没臊的打个情骂个俏做个爱,自由自在的没什么不好。
可陆盛这个人,他不是甘于平凡的那种人,他有野心。所以现在的陆盛虽然已经爱上了他,但却依旧没有为他神魂颠倒死心塌地,因为在他的心里爱情依旧排在野心之后。
所以他们还是得出去。
罢了罢了,该面对的总还是要面对,他是来攻略陆盛的,又不是来享受美好生活的。总得先办正事儿才行,大不了等他攻略完陆盛再拖着他回来陪他过深山老林的生活,直到他们死去的那一天为止。
这么想着陌离心里总算是痛快了不少。抬头笑着对陆盛说道:“好,少爷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只要能跟少爷在一起,对于我来说就是最好的生活。”
陆盛将陌离紧紧的抱进怀里,感叹了句:“你个小傻子,怎么就这么傻,这么招人疼呢。”
陌离躺在陆盛怀里仰着头看他:“那少爷会疼魅儿一辈子吗?”
这次陆盛毫不犹豫的点了头:“会!”
陌离再问:“只疼魅儿吗?”
陆盛闻言想了想觉得自己一辈子能遇上这么一个小傻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也不觉得自己还会再对什么人动心,再次点头道:“嗯,只疼魅儿这个小傻子!”
陌离笑:“那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这可是少爷答应了的。如果少爷违背了自己的诺言,魅儿可就不爱少爷了。”
陆盛脸上出现了片刻的慌张,随即觉得自己绝不可能违背这些诺言,伸手捏了捏陌离的小鼻子笑骂一声:“你个小鬼!”然后和陌离拉了拉勾算是誓约成立。
两人吃饱喝足手拉着手离开了他们虽然只住了短短几天,但却有特殊意义的山洞。
第28章
两人在出去的途中遇到了几伙找人的人马, 有可能是齐邑派来找他们的,也有可能是贺威派来杀他们的。这无从分辨,而陆盛也从未打算分辨。他这个人生性就是多疑的。除了他自己, 他谁都不信。当然现在还要加上个陌离,勉强算是他可以相信的人。
所以陆盛每次都是带着陌离躲开那些人的搜寻, 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走出悬崖,再一路乔庄打扮向着连城而去。
可陌离不明白的是, 陆盛怕人把他认出来将自己装扮的那么丑,那些人又不认识他, 陆盛为什么也要把他也弄的这么丑?
陌离对此表示严重抗议,身为修真界最美的一只兔子他不能忍受自己如此奇丑无比:“我不要,这也太丑了。他们又没人认识我,我为什么还要乔装打扮?”
陆盛宠溺的捏他的小脸儿:“宝贝儿乖, 别闹。快换上。他们是不认识你, 可你不觉得你这被爷滋润过的小脸蛋儿越来越美艳迷人了么?爷怕路上遇到强盗,将你掳了去做压寨夫人。”
陌离红着脸啐了他一口:“不要脸。”然后到底是被哄着穿上了脏兮兮的衣服画上了丑巴巴的妆, 心里还美滋滋的。
小情蛊:尊上大人, 你不行,你堕落了昂!
陌离瞪它心道:老子一个受行不行的重要吗?
回的却是:“老子乐意,你就是嫉妒, 嫉妒你没人哄没人要!”
小情蛊这下又想起了自己的伤心事。
呜呜呜~他太丑了,没人要。
陌离损完小情蛊,发现他好像真的伤心了,又有点于心不忍, 讪讪的安慰道:“其实吧,你也不算特别丑。”
小情蛊一点都没被安慰到,不算特别丑,那不是还是丑么?呜呜呜~
于是这一路上小情蛊都很丧,垂头丧气的一点活跃的劲头儿都没有了。
陆盛不明所以问陌离它怎么了?
陌离讪讪道:“它觉得自己太丑了,找不到配偶。”
陆盛一愣,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虫子也会关心这种问题的吗?然后又看了一眼粉粉嫩嫩的小虫子,好像也不算太丑吧,比他见过的虫子都可爱多了。但也许就因为这样,所以他才会被他们虫子界所嫌弃?这就是所谓的凡是反常必为妖?就跟丑小鸭一样吧。
“好了,你就别伤心了。其实你一点都不丑。说你丑的人才是真的丑。”
陌离看着陆盛面色复杂。
陆盛一脸迷茫:“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吗?”
陌离依旧面色复杂的看他,他老攻骂他丑,不仅骂他丑,还连他自己一起骂了。这很好很强大,就是因为他俩都丑,所以他们才看对眼了吗?
可是老子一点都不丑,想丑你自己丑去吧,少拉着老子一起,你个老不死的丑八怪!
于是陆盛不仅没安慰到自己认定自己丑的小情蛊,还把他媳妇儿给得罪了,一路上都对他爱答不理的。
里外不是人的陆盛一头雾水的带着陌离跋山涉水的到了连城。
进城之后,陆盛找人打听了齐邑是否在城中,得到的结果是齐邑现如今就在连城知府的府邸居住,陆盛面上一喜,立刻便带着陌离找了过去。
齐邑听说是陆盛找来了,高兴的亲自出门来迎接,待到看到连日奔波消瘦了许多衣服也又脏又烂的陆盛,心中对他更是愧疚万分,亲切的和陆盛称兄道弟,就差拉着陆盛抱头痛哭了。
齐邑和陆盛寒暄了半天才想起来了跟着陆盛来的还有一个人,扭头看了陌离一眼,问陆盛:“这是?”
陆盛还没来得及说话,陌离就已经当先开口了:“我是少爷的小厮。”他真怕陆盛那个不要脸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来一句,这是贱内或者我的心肝小宝贝儿。那陌离以后也就不用出来见人了。
陆盛闻言笑看了他一眼,其他他本意是想说兄弟来着,但既然陌离说小厮那就小厮吧,反正不论什么身份,都是上了床的那种。这么一想,陆盛又突然觉得,陌离给自己选的这个身份很好,以后天天跟在他身边,可比兄弟方便多了。这么想着陆盛看着陌离的眼色瞬间暧昧了起来。
陌离:???他说的是小厮,不是小倌儿对吧?没说错吧?陆盛那头大色狼,那是什么神情?
齐邑闻言点了点头,就不再关注陌离了,又拉着陆盛畅谈了起来。
他不过是客气的随口一问,无论陌离是什么身份,是陆盛的兄弟,小厮还是什么都好,对齐邑来说都不重要。他器重的只是陆盛而已。
两人畅谈了半天,将两人分开之后发生的事情都一一说完,齐邑方才意犹未尽的停了嘴,吩咐人给陆盛和陌离准备热水沐浴更衣,再吩咐人去设宴,准备给陆盛接风洗尘。
陆盛和陌离终于得以洗去一身脏污,恢复本来面目。再回到宴客厅面见齐邑的时候,齐邑看愣了。不过这次是对于陌离。
陌离这段时间经过小情蛊的灵果改造,已经不同往日而语了。原来的花魅虽然长得也很美,是个妖艳的小美人。但美的俗气,并不会让见惯了美人的男人有多稀奇,最多也就是迷迷那些乡巴佬。
可现在就不一样了,花魅的美艳再加上陌离自己灵魂中的神韵,以及灵果所带来的空灵气质,让陌离看上去美的出尘脱俗,不似凡人。就连齐邑这个见惯了美人的王爷一时之间都看愣了,更别说别人了。而这陌离还是穿的下人们给他准备的粗布麻衣呢。
陆盛并不喜欢别人窥觊他的东西,哪怕那个人是王爷也一样,皱眉叫道:“王爷?”
齐邑猛然回神,冲着陆盛尴尬一笑:“你,你这个,小厮长的还真精致,可称天下第一美人。”
陆盛谦虚道:“王爷过誉了,尚可一看罢了,当不起王爷妙赞。”
陌离撇嘴:老子这么美,就尚可一看?你咋不上天呢?有本事晚上别上老子的床,去看尚可两看的去。
齐邑笑道:“你莫要谦虚了。倒是这下人们准备的衣物委屈了你身边这位美人,我这就让人去重新准备。”
陆盛忙道:“王爷,不用麻烦了。他就一个小厮,还要穿多好的衣服,就这样就行了,您不用管他了。”
陌离:.......
说好的要给他最好的生活的呢?果然男人的嘴,说谎的鬼,相信的都是傻子,幸亏他不信!
小情蛊:尊上大人您确定您没信?那您现在在气什么?
陌离: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小情蛊:管不着,那您多气一会儿吧,气饱了省粮食。
陌离:.....
他觉得这虫子是要反天的节奏!
既然陆盛坚持不用了,齐邑自然也不会勉强,眼看着天色也不早了,便邀请了陆盛入座,然后准备开宴了。其实也没几个吃饭的人,总共也就齐邑陆盛和连城知府是主子,其他都是伺候的下人,还有一个小厮陌离。
齐邑本来是没有给陌离准备席位的,但是美人自古就会让人另眼相看,所以齐邑临时打算再给陌离加一个席位,结果又被陆盛拒绝了。
“不用麻烦,他跟我一起吃就行了。”
齐邑闻言愣了愣,虽说他给小厮准备一个席位也不是很妥当,但这小厮和主子一个席位貌似更不妥当。
既然是设宴,就算主子不多,但齐邑也是让人准备了歌舞以及伺候陪酒的人的。此刻再看陆盛和陌离犹豫着问道:“那陪酒的美人儿,陆兄弟用不用?”
陆盛没说话直接一把将陌离扯进了他怀里,看着齐邑但笑不语。
齐邑一阵“哈哈”大笑:“原来是这么个小厮,本王懂了。得,快别霸着了,本王不跟你抢,没看你家小厮的脸都快成火烧云了么?”
陆盛闻言低头去看被他拉进怀里的陌离,只见陌离的脸果然已经红透了,让人看上去就很想啃一口,于是陆盛就当着众人的面低头在陌离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那不要脸的程度只把陌离臊的恨不得锤爆他的头。
亲完了陌离,陆盛不仅没放开陌离,反而一个用力将人整个抱进了怀里搂着,陌离拼命挣扎,这混蛋不要脸,他还要呢。陆盛用力抱住他,用语言低声恐吓道:“别动,再乱动就让你在这儿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