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鬼长生[快穿](5)
第二天一大早,前台才刚上班陆征就到了公司,只是没想到总经理丁大东比他来得还早,而且满脸喜色。
丁大东比顾诚小了两岁,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毕业后就来顾氏帮顾诚做事。那时候两人都还年轻,周旋于董事会几个老狐狸之间,费了不少力气才拿回绝对控制权。可以毫不迟疑地说,丁大东是顾诚最信任的人。
当时应聘总裁助理,丁大东就是面试官之一,对陆征表现赞不绝口。在陆征的刻意套近乎下,两人关系不错。
但他很警觉,陆征借工作之由问了些顾诚的私人问题,全部都被回避了过去。陆征也不愿暴露身份,只好放弃试探,否则以他和顾诚两人多年的交情,陆征能得到的信息会更多。
丁大东搭上陆征的肩,打招呼道:“你小子很勤奋嘛,来这么早。”
陆征正给观赏台上的植物浇水,没怎么在意他的动作,回道:“丁总您也是。”
丁大东爽快地笑了两声,推着陆征往旁边走:“正好顾总也在办公室,你跟我一块去找他,让他给你讲讲工作。”
陆征放下小灌壶,心想果然,早听其他人说顾诚是个工作狂,刚出差回来就提前半个多小时到公司上班,简直敬业得可以去当标兵模范。
顾诚的办公室在西南角,天晴的时候阳光能透过落地窗直射进来,即便拉上窗帘也显得明媚而光亮。
丁大东招呼也没打就直接推开门,径直坐到顾诚对面,没正形地翘起二郎腿。
丁大东语气夸张:“你可终于回来了,让那边松口可真不容易。”
顾诚放下笔:“是,咬得很紧,最终只确定再多给我们百分之五。”
丁大东摇头晃脑:“也就是你能从他们嘴里再抠出点肉来,百分之五不少了,加上原本定好的百分之三十,足够我们吃了。”
顾诚嘴角轻勾,是微不可见的得意表情,然而眼下青黑未退,眼尾竟已有了些皱纹。
丁大东偏了偏视线,叹道:“你也别太拼了,我看着都累。”
顾诚点头,笑容依旧,只是眼里却一片幽黑深不见底。
而另一边,陆征一进门,脑内就响起警报声:[警告,目标灵体出现,危险等级A,请宿主小心。]
他落后丁大东一步,站在办公桌的左侧,余光瞥向顾诚右面。那是靠近落地窗的地方,一张玻璃小桌和编织椅精致地组合在一起,看得出搭配的人很有生活情调。
据说沈希雅人如其名,是个容貌精致气质优雅的女人,学习艺术的她情感细腻,有着极高的审美水平,还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
办公桌对面墙上就挂有一幅望春竹的裱画,陆征刚刚没瞧仔细,但似乎隐约看到了雅字的签章。
不过那是不是沈希雅画的并不重要,因为她本人就坐在那把编织椅上,身穿落肩长裙,面上含笑,姿态端庄,如雾般的双眸始终落在顾诚身上。
若不是有遗漏的日光透过帘缝洒在她背上,随之因阴气与金光相抵溅起浅黑色颗粒,陆征会以为那就是个活人。
顾诚和丁大东说了几句后,侧头看向站在一旁的陆征,见他似乎在愣神,也不生气,而是和声道:“陆征是吧,大东前几天跟我提起过你,说是工作能力强,而且很有想法。”
陆征回过神来,忙道:“是丁总抬举我。”
丁大东插话:“啧啧,别太谦虚,我说你好就是好。”
这时候再自谦自夸都不对,陆征笑笑不说话。
顾诚深知对待下属要恩威并施,越优秀的人才越是如此,否则降不住人。他让陆征坐下,问他最近在顾氏工作有什么感受。
公司另一个项目在收尾阶段,陆征前几天一直跟着丁大东做这个项目尾期工程的监督和复盘,于是就简单说了几句工作内容和几点心得。
顾诚满意地颔首,也说了些公司发展的前景方向和对员工培养的重视。工作上就说是让他继续,等过两天新项目启动再让他跟进。因为总裁助理实际是临时岗,后期会根据表现进行调动,让他好好表现。
陆征自然不会反驳,点头应好。
丁大东躲到另一边的沙发上玩手机,见两人谈得差不多了才走过来,宣布道:“你们俩晚上下班了别急着走,正好周五,跟我去酒吧一趟,我还请了程序部和项目组的其他人。”
丁大东既是公司总经理,也是程序部的头儿,因为性情豪爽,跟部里的人混得很熟,带项目的时候组里人也一点不怕他。
陆征没接话,这时候就得安静如鸡听大领导指令。
顾诚抬起眼,问道:“我还没问你什么事这么高兴,竟然要请大家喝酒?”
丁大东捋了把头发,竟然有点不好意思:“小敏也来,我准备向她求婚了。”
顾诚怔了怔,过了几秒才真心笑道:“你终于肯走进婚姻的坟墓了,可喜可贺。”
陆征也跟着说恭喜。他其实注意到顾诚神情有一瞬的恍惚,虽然转瞬即逝。他心下了然。
秦小敏是丁大东的女朋友,在一家私立中学当老师,两人感情很好,已经谈了快七年的恋爱。然而秦小敏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沈希雅大学的室友兼好友。
顾诚是又想起沈希雅了。
丁大东肯定也发现了这点,所以才拍了拍顾诚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
而活在顾诚记忆里的沈希雅,眼底含忧地缓步走近,从身后抱住顾诚,把头靠在他背上。
完全没有重量的怀抱,顾诚感觉不到。
陆征不知为何心中拂过一丝不忍。也许沈希雅只是想一直陪着生前最爱的人,可他却必须要超度她,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抹杀。
长生似是也感受到了他的情绪,胸前玉佩略略发烫,陆征借整理衣襟的动作抚了抚玉佩,定下神来。
只是这番动作似乎被对面的灵体发觉,沈希雅直起身,探究的视线落在他身上。
陆征不想惊动他人,只假装看不见她。
另一边,面对丁大东的安慰,顾诚摆手:“放心,这么重要的时刻,我肯定要给你撑场子。等会让Amay通知下去,今天提早一小时下班。”
丁大东抛了个媚眼:“爽快!”接着把视线转向陆征,问他的答复。
陆征笑道:“我肯定也得跟去蹭蹭喜气。”
丁大东满意道:“随便蹭!”
下班后,一行十余人在丁大东的带领下驱车前去酒吧。
酒吧英文名叫LOVE,中文名则叫“以爱之名”,布置得颇为清新。一楼用镂空铁栏将各个卡座隔开,摆上藤蔓和玫瑰,意为爱如荆棘如玫瑰,美而带刺;二楼同样使用铁栏,只不过制成了牢笼的形状,变成一个个包厢,意思是爱是牢笼是枷锁,却令人甘之如饴。
丁大东是Love的投资人,他们到的时候,那里还没正式营业,乐队正在为今晚的节目排练。
酒吧经理迎出来:“丁总,都已经按你的吩咐布置好了。”
丁大东大力拍他的肩膀:“老陈,你果然给力。”
陈经理被拍得缩了脖子,苦不堪言。
乐队的几个年轻男女偷笑,见他们看过来也不害怕,大大方方寒暄:“丁总好久不见,先预祝你拿下美人!”
丁大东乐呵呵:“借你们吉言。”
他大手一挥,冲身后的其他人道:“你们该干嘛干嘛,老规矩,今晚我买单。”
其他人欢呼一声,就自顾自跑到吧台或者舞池嗨去了。除了陆征是第一次来这儿,其余人或多或少来过几次,以前公司聚会放松经常选在这里,一点也不陌生。
就连顾诚也松了领带,要了杯酒就坐进角落的卡座,既是放松,也是躲着清净。
沈希雅还是跟在他身边,静静看他喝酒,一双眸子欲语还休。
陆征想跟沈希雅对上话,但现在人多眼杂,对方似乎也没要离开顾诚一米外的打算,计划只能暂缓。
他四处打量一番,这个酒吧室内光线朦胧却不会过于昏暗,养了不少花花草草,但地方很干净整洁,看得出经营的用心。
乐队的主唱艺名爱丽丝,人挺漂亮,染着红棕色头发,表情妩媚而不羁。她吹了声口哨,问丁大东:“丁总,那面生的是你朋友?介绍介绍呗。”
声音没刻意放低,离得近的人差不多都听到了,陆征也是。
陆征旁边的男同事顿时啧啧两声,拱了下他的肩,挑眉打趣道:“好家伙,艳福不浅啊。”
陆征礼貌一笑,抬手冲爱丽丝举了举酒杯,他眼神清明,没半点自得或是暧昧。
其实他大学时被评为系草,凭借高大英俊的外表,明里暗里收获了不少好感和表白,男生女生都有。不过他受陆父陆母的影响,对感情极为重视,希望能从一而终,认定一人就再不放手,并不想在没有互相了解的时候就确定关系,因此往往都是假装不知或是直接回绝。
更遑论现在他只是这个世界的路人甲,就算想谈个一穿就分的恋爱,也得考虑穿越期间不改变无关人命运的原则。所以桃花啊艳遇什么的,更要退避三舍。
爱丽丝是聪明人,见陆征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思,虽然心下有些遗憾,但也就一笑而过,并不纠缠。
陆征喝了口酒,表现如常。
男同事摇着头说他不解风情,他也不反驳,脸上只挂着风淡云轻的笑,配上硬朗的长相,散发成熟男人的魅力,反而更吸引人。
男同事无言,只能心里默念三遍自己也很帅,哀声叹气地走了。
酒吧突然安静下来,原本放着的轻缓音乐也停了,乐队们调好音,唱起今晚的第一首歌。
陆征本想欣赏音乐,突然背后一紧,长生无声无息地趴上他的背,灵体状态是没有重量的,可他还是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
他转移阵地,走到无人拐角,藤蔓和玫瑰可以遮住别人的视线,缓声问道:“怎么出来了无聊了”
长生下巴枕在他肩上,也配合着轻声说话,虽然他的声音其他人本就不能听见:“阿征,艳遇是什么?”
之前陆征让长生放弃妞妞这个名字,长生虽不情愿,但又不想让他失望,只好鼓着脸蛋答应,想来想去换成了阿征。
因为陆征说,只有家人会这么叫他。
长生喜欢这个词,因为这让他觉得自己离妞妞很近。
听见长生的问题,陆征顿了一下,觉得应该没什么不能讲,就轻描淡写地用一次美丽的相遇来解释,艳就是美好的意思。
长生点头表示理解了,继续跟他咬耳朵:“那阿征也是长生的艳遇,还是最艳的那个。”
陆征心里觉得好笑,面上也不自觉带出笑意,因为没有当真,所以就随口应和着。
毕竟刚遇见长生时,他失去记忆甚至混乱,语言能力还退化得厉害,虽然这些天慢慢恢复了神志和表达,但按现在的行为表现来看,完全是个不知人情世故、且对身边事物有独占欲的小孩,说出这样的话很正常。
可能再过些时日就好了。
再过些时日,大概就不会再闹出这样的笑话了。
想到这,陆征心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惆怅。
无意识喝了一口酒,是加了冰的威士忌,口感浓烈。
陆征面无表情,这种浓度的酒他喝得挺习惯。
原本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但长生却突然“呸呸呸”地吐舌头,一边还偷觑他,怕他怪自己打开了味觉共享的灵力通道。
陆征回神,哭笑不得:“怎么也不先问我这酒的味道?”
长生眨巴眼:“我看你喝得很多,也想试试嘛。”
陆征无奈摇头,去吧台要了杯白开水:“先漱口,等会儿带你尝尝度数低的。”
长生乖乖点头,随着陆征咽下几口白水,他嘴里的味道也淡多了,然后心情很好地指着其他人手里的酒说道:“我想喝那个,粉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