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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只想搞事业[快穿](321)

作者:决绝 时间:2024-08-11 10:03 标签:快穿 爽文 情有独钟 幻想空间 逆袭 美强惨

  比如有人用长长的芦苇编了个房子,那些芦苇就都还活着。
  如此一来,他们的房子也就是绿色的。
  还有一些讲究的人,把会开花的藤蔓植物种在房子旁边,再让这种植物覆盖到自己的房子上,那到了植物开花的季节,他们的房子上,也就开满了花。
  看得出来,河马部落的人的日子过得挺不错的。
  河马部落的人会轮流出去狩猎,而参与了狩猎的人,当天就不需要做别的工作了。
  顾钧天等人将猎物交给留守在部落里的男人,让他们拿去处理之后,就各自散开。
  他们有些人原地躺下休息,有些人去找自己的伴侣,和伴侣一起修房子。
  而包括原主的弟弟壮在内的,三个兽形是河马的兽人,则都变成原形,然后跑去湖里游泳了。
  它们在湖里飘着,一边游一边吃湖里的藻类,看起来特别悠闲。
  顾钧天则是回到了原主的房子里。
  原主身为族长,他的房子在那个不大的小岛上。
  这房子一直都是给族长居住的,它挨着几棵树修建,非常牢固,还比普通的房子来得大。
  其他的房子,占地也就几个平方,很多房子人待在里面都站不直。
  但这个房子不一样,它占地约有十个平方,顾钧天在里面,还可以站直。
  当然房子还是很简陋的,屋里直接是泥地。
  原剧情里,白玉田就受不了住这样的房子,他甚至会因为看到虫子而尖叫,让河马部落的人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早就习惯身边有虫子来来往往了,甚至会吃其中一些虫子。
  大家都在修房子,顾钧天也就把自己房子上面那些已经腐烂的枝叶扯掉,换上新的。
  说起来,他这房子,以前都是青帮他修的。
  青作为祭司,懂的东西非常多,其中就包括如何修房子。
  部落里的人多了,房子不够住的话,新房子要盖在哪里,也由祭司决定。
  而祭司选择的盖房子的地点,也确实很好,在雨季来临的时候,绝不会被淹没。
  这应该就是传承的知识了。
  当年,上任祭司和青,其实也零零碎碎教了原主一些相关知识,但原主并不当回事,也不愿意学。
  比如修房子,原主就觉得他身为族长,不该干这种工作。
  于是,这两年一直是青帮他修房子。
  青做事非常认真,他的房子都不漏雨!
  按照原主记忆,再过一两天,会下一场暴雨,以至于原主不能去捕猎,有那么几天,原主都吃不到恐龙肉,只能吃鱼。
  那会儿,他们部落很多人都被淋得湿透,原主弟弟干脆变成河马,泡水里去了,而原主这房子一直很干燥,让他可以舒舒服服在家里睡大觉。
  这都是因为青把原主的房子修得很好!
  青对原主真的很好。
  部落里的人送给青的果子,青会把最甜的给原主,原主的兽皮裙,还有原主家里的一些工具,也都是青送给原主的。
  比如原主房子里的石碗,或者说石盆,就是青抽空打磨了两年做出来,然后给原主的。
  原主的实力不足以服众,却能坐稳族长的位置,青也功不可没。
  原主喜欢男人,青也一样,原主虽然不喜欢青,但他享受被青喜欢,以至于时常撩拨青,让青对他愈发死心塌地。
  但在喜欢上白玉田之后,原主先诬陷青对自己图谋不轨,说青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兽神的旨意。
  接着,他又误导白玉田,让白玉田觉得青是一个仗着自己是祭司,在部落里横行霸道作威作福的人,然后和白玉田一起,用了种种手段,让部落里的人不再相信青,并把青赶出部落。
  想到青的结局,顾钧天叹了口气。
  他不会回应青的感情,但他一定不会赶走青。
  按照原主记忆来看,青就是个全才,还非常聪明!
  部落里的祭司确实不能跟兽神沟通,但他们是部落里懂得最多的人,按照他的记忆来看,祭司选继承人,应该就是从部落的一大群孩子里,选一个最聪明的,留在身边教导。
  这个时代没有文字,很多知识都是口口相传,祭司的传承,其实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祭司确实不参加捕猎,但他们平常也有很多工作要做,真不是白吃白喝。
  青虽然喜欢原主,但他也虔诚地侍奉兽神。
  他从未向原主示爱,也没想真的跟原主在一起。
  顾钧天觉得以后,他们一直这样相处就行,不需要改变。
  他不会喜欢白玉田,也不会喜欢青,就让这两人,一起帮他把部落建设好吧!
  正想着事情,顾钧天就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今天的肉很多,大家不要一次吃完,记得留一些肉存起来。”
  这声音可真好听!
  顾钧天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青。
  河马部落生活的这片区域气温一直很高,因此部落里的人,不论男女,基本上都只在腰间围一块兽皮。
  那些孩子,更是光着身子到处跑。
  但青是与众不同的。
  他不仅在腰间围了兽皮,还穿着简单的兽皮衣服。
  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比白玉田要黑一些,但比部落里的其他人要白,相貌更是非常英俊。
  他虽然是祭司,但平日里,也要去采集草药,做一些工作,再加上史前社会食物较少……他露出的胳膊上,有漂亮的肌肉线条。
  顾钧天一看到这个人,就心跳加快。
  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他喜欢上了这个人。
  原主到底是什么审美?这样健康英俊的青他不喜欢,竟然喜欢白玉田那个柔柔弱弱见个虫子都怕的男人。
  顾钧天直勾勾地盯着青看。
  青也认真地看着顾钧天,打从心底升起一阵欢喜。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天的,总之,这些年他只要看到天就高兴。
  而今天的天,比以往更让他喜欢。
  这么想着,他开口:“天,今天部落统一修房子,我帮你把你的房子,也修一下。”
  顾钧天道:“不用,我的房子还很坚固,不需要修,你去休息一下吧。”
  顾钧天注意到,青那双粗糙的手上,有一些细微的刮伤。
  今天部落里的人修房子,青肯定去帮忙了,搞不好已经累了一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哪还能让青再帮他修房子?
  原剧情里,他的房子没修,不也没漏雨?
  不,当时他的房子不一定没有修,可能青在原主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帮原主修过了。
  原主一直都是不关注这些事情的。
  青笑起来:“不能休息了,到了该分肉的时候。”
  顾钧天这才注意到,部落里的人已经把狩猎队今天捕猎到的猎物处理好了。
  在河马部落,有些人会在兽神的见证下结为伴侣,但也有很多人压根没有固定伴侣。
  他们会跟不同的人在一起,然后生下的孩子放到一起养育。
  对他们来说,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
  他们一起长大,长大后一起工作,老了之后,部落也不会赶走他们,依旧会给他们分食物。
  不过,在部落里,是按照贡献来分肉的,所以那些老弱,分不到多少肉。
  分肉是族长的工作。
  顾钧天变成兽形,用爪子将肉分开之后,按照部落的惯例开始分肉。
  首先,要把最好的肉和恐龙的心脏分给祭司,然后就是给他自己,还有狩猎队的人分肉。
  他们今天一共抓到了三只恐龙,其中一只个头还不小,因此每个人都分到了一部分肉。
  分完肉,顾钧天又让人将那些没有分掉的内脏和骨头,还有一些采集到的根茎果实用一种植物的大叶子裹起来,放进一个点了一些火的土坑,再在上面点燃新的火堆。
  部落里的人会用火堆烤自己分到的肉吃,等他们吃完,火堆下面猎物的内脏和骨头就熟了。
  部落里有些人分到的肉很少,不够吃,就可以吃烤熟的,味道不好的内脏和骨头。
  顾钧天注意到,部落里的人说是烤肉吃,其实也就是随便烤一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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