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能拒绝一个竹马(93)
叶朝面无表情看着他们,“啪”的关上门。
那时候的他狼狈,敏感,愤世嫉俗,认为全世界都背叛他。
出租屋里,他拉上所有的窗帘,一直睡了很久。
醒来的时候,他也只敢把窗帘拉开一点点缝,看头顶上灿烂的天光。
夏日的树荫低垂,吹来徐徐凉风,他低头,面无表情把聊天框里准备了一年的话一字一句的删掉。
他确实废物,没资格对陆星乔炫耀什么。
再后来,叶朝独身一身,远走他乡,在大学时候又遇到唐理。
唐理在附近的理工大学读书,见到他,有些愕然,有些惊喜。
他过来找叶朝说话,叶朝冷冰冰的,那时候他已经无意与任何人深交。
但大学四年,唐理时常去他们那个不算起眼的学校找他,约他吃饭,找他打球,几乎是黏人程度。
叶朝那时候没什么朋友,但和唐理陆陆续续又有一些交情。
在叶朝毕业后,组起团队,进行一个与叶清远他们当年类似的项目时,唐理黏着他参加,他没拒绝。
那个项目是叶清远的旧友牵头,给了叶朝不小的便利,因此发展很好。
然而就在研究出不小的成果时,出现重大失误,许多东西凭空出现在初出茅庐的沈辰身上。
被戳穿后,唐理并没有狡辩,他沉默着,坐在高高的旧楼上,卷毛蓬松,五官漂亮而无害。
他垂着眼,表情莫测,过了很久,才轻声说:“我从小就喜欢他。”
他说:“我被带回家,被骂小杂种,有人把我从楼上扔下来,其他人冷眼旁观,只有他,不忍心,会偷偷带我去医院。”
唐理说:“那时候,如果没他,我活不下去的。”
他说:“我之前就想,他在沈家活了十几年,你一回来,所有人都把你当宝贝,他生病了,其他人也没看他几次,忙着跟你吃饭,跟你打球。”
唐理撑了撑头,沉默道:“我当时就想,你凭什么,凭那点虚无缥缈的血缘吗,真挺讨厌的。”
唐理深呼吸一口气,自言自语:“所以我接近你,想给你找点事……别不相信,反正我从小就坏,哥,你没见过这个我吧。”
唐理仰头,突然眼睛弯弯笑起来:“想坑你挺久了,但居然一直……没下去手,但你不该这么一直抢的。”
唐理面无表情说:“你知道吗,他本来不想要沈家东西,是沈家要留下他,那为什么留着他又不好好对他,你走之后,沈家人天天跟死了一样。”
“他快崩溃了,但那又不是他的错,就像这个项目,当初他努力争取好久,就因为你是沈家真正的孩子,沈家就把资源名额给了你。”
唐理脸色难看,轻声说:“我听说……你回来之前那家人也对你挺好的,还有你念念不忘那个人——你什么都有,哥,你不能总这样,我补偿你,这个项目,你就当还给沈辰,好吗?”
他想起什么,眼睛里渐渐浮现阴霾,说:“反正欠别人的东西,总是要还的,你说对吧,哥?”
唐理爸爸骗了他妈妈,他本应该是名正言顺的婚生子,却吃了很多苦,因此睚眦必报。
叶朝没说话,站楼梯上,微眯着眼看他,只觉阳光刺眼,傻逼聒噪。
他走上台阶,面无表情的,一脚把唐理踹了下去。
叶朝在台阶上认识唐理,又从台阶上把他踹了下去。
唐理从四楼下去,摔得后来在床上躺了大半年,一条腿差点没保住。
但都和叶朝不再有关系,后来的时间,他花费了大部分精力挽救项目,只是还差一点,他就翻下了山。
整整六年,像一场雨后潮湿里惊觉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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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牌下,四周不知不觉下的更大了,雨水噼里啪啦落下,伴随着惊雷轰鸣的声音。
叶朝坐长凳上,腿边是一把折叠伞,他摁着手机屏,心情意外平静,甚至开了一把游戏。
对面,沈长海打开车窗,在清湾路路牌前,怔怔看上面的某一道痕迹。
在折磨他将近半年的梦境里,里面总有个少年的声音。
男生个子高高的,肩膀清瘦,伸出手指,摁了下他酸疼的太阳穴。
皱眉说:“疼?我带你去看?”
又说:“别讳疾忌医……嗯,我买了糖,好吃,别撒娇。扎完就给你。”
还有点别扭。
“好了,给你看个有意思的。”
“嗯,这个牌下面那,有个五角星,嗯,我画的,怎么了?”
“什么叫为什么捣蛋……读书人的事是捣蛋吗?那时候考试,我考好了,但没五角星,一气之下自己画一个。后来?就这样,没后来。”
“不准笑。”
“……”
“你什么意思?”
“滚!”
那男生白皙清瘦,侧头过来,目光冰冷,锋芒毕露。
他宁可头破血流,不肯低头。
沈长海本来不认识他,但他总在朦胧的梦里看过来。
他走过来,喊了声爸。
沈长海看着他,突然忍不住弯腰,觉得剥皮拆骨一样疼。
第57章 哄你
叶朝打完游戏抬头,才发现路边的人已经不见了。
他伸直腿,撑着长椅,在对方停留了一会的位置扫了眼。
目光落在丝丝缕缕垂落的雨线里,又不太在意的挪开视线。
叶朝想过再次见到沈长海的反应。排斥,厌倦,不客气。也有可能会直接动手。
但其实他出人意料的很平静。
平静到深灰色的车缓缓行驶到他面前,在雨幕里划出痕迹,里面人按下玻璃,开口喊他的时候,都没什么反应。
“朝朝。”那个人低声叫他,神情疲惫,头发白了很多,只是看着他,喊了声他的名字就不再说话。
不一会儿,站牌湿漉漉的空间里漫起一阵呛人的烟味。
叶朝没理,抓起腿边的伞打算走。
那人又叫了他一声:“叶朝。”
他哑声说:“我有事告诉你,能不能跟你聊聊?”
叶朝当没听见,握着伞柄的指骨随意拨了下按键,走进雨水里,塑料伞身张开,在雨幕里划出一条好长的水线。
银灰色的车跟着他,不紧不慢又摆脱不掉,叶朝走了两步,表情逐渐开始不耐烦。
他垂在身侧的手指张开又合拢,冷冷道:“别跟着我。”
男生垂着眼,满脸不耐,戾气横生。
他站在乌云惨白的天光下,个子高高的,握着伞柄,五官逐渐和记忆中肆意张扬的少年重叠起来。
但他分明应该懒洋洋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电视,他下班回来了,会随手把水果递过来,说:“这么晚?厨房里有饭。”
他也分明在下着大雨的天气里,坐了几个小时的车给他送文件,然后皱眉给他打电话,问他:“下这么大,去工地了?安全措施做好没?”
沈长海早年混迹江湖,后来机缘巧合,发家做了生意。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身上不免沾了一些圆滑习气,看起来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却从不走心。
大儿子随他,万事不留心,总是深藏不露的,不跟人交心,小儿子体弱多病,难免让家里人多操心些。
只有这个没在他身边长大的儿子,锋芒毕露,又从来不服输,其实是最引人注目的。
这种性格在他看来很吃亏,但其实他是喜欢的。
沈长海一直想,梦境里,那时候他们刚刚知道“小儿子”另有其人时,他也有一瞬间茫然。
他找过去,见到暴雨里发着高烧,脸色苍白的男生时,心底里的怜惜也骗不了人。
有点巧,但事情就是这么阴差阳错。
了解情况后,他没让自己的血脉流落在外,而是把这个孩子接回来。
回来后,他们其实度过了一段还算愉快的日子。
那时候,沈辰怕他们不要他,整天担惊受怕,主动说他可以走,让新回家的哥哥适应,懂事的不行,大儿子担心弟弟,就把人接走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