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鱼崽崽娃综爆红[穿书](294)
具体流程无论他怎么问黎霄,黎霄都不愿意说。
场地是在一个非常豪华的饭店顶楼。
据说这里是国内最顶尖的饭店,来这里吃一顿饭,可以花掉普通人几年的工资。
叶锦川坐进白色的婚车,手腕上系着一条白色蕾丝。
风从打开的车窗吹进来,蕾丝在空气中翩翩起舞,与车内播放的音乐缓缓融为一体。
这首歌是黎霄专门请季烊写的,节奏很舒缓,听起来却并不单调。
当初季烊请宋稀帮诺诺看病,一直和他们夫夫道谢说要报答他们,黎霄一想,干脆让他写了这首歌。
“不远处的你,比光芒更加耀眼,融化了我心中解不开的结。”
“爱情怎么可以有期限,你是我专属的玫瑰,绽放在这白茫茫的冬夜。”
叶锦川抿了下唇,转头看向黎霄,一字一顿地说:“谢谢。”
黎霄没有说话,目视着前方,悄悄握住了叶锦川的手。
明明已经在一起生活那么久了,黎霄还是忍不住紧张。
胸中里像是有无数烟花同时炸开,连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
黎霄缓缓闭上眼睛,他看到了,那烟花好美,在他身边站着另外一个人,眼中倒映着烟花也倒映着他。
烟花很绚烂,但他在那人的眼眸中,丝毫不输给这烟花半分,反而比烟花还要耀眼,夺目。
该说谢谢的人是他啊。
叶锦川带他找到了那个有血有肉的自己,带他看到了自己从没见过的风景,体验了他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人生。
他好爱叶锦川,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这场婚礼也是如此。
前后否定了几十个方案,即使找到了最优解,他依旧觉得不够。
他的叶锦川,世界上最好的叶锦川,值得拥有最好的。
“我好爱你。”
他微微偏了头,声音在颤抖,胸腔里、心里、脑子里、身体的各个细胞都承载了太多爱意,这么一句怎么够。
但他太不争气了,半天也没能说出第二句。
叶锦川莞尔而笑,略有些调皮地说:“真巧啊,我也很爱你。”
叶锦川无法衡量,也没办法比较,但他知道,如果自己是黎霄的信徒,他会毫不留情把自己的灵魂献出,哪怕死亡。
这感觉太奇怪了,却也太美妙了,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他也忘不了。
他希望时间快些走,又自私地期待不要那么快,他还想再享受一会儿属于他们彼此的时光。
车子缓缓停下。
叶锦川轻声道:“走吧。”
饭店门口放着两人的照片,上面写着几个黑色的小字。
新人:叶锦川、黎霄。
叶锦川有些恍惚地看了许久,抬手抹去了上面的雪花。
黎霄包下了整个二十九层。
电梯里放着喜糖,铺着红色地毯,踩上去很柔软。
“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
晨晨和小楠站在电梯门口。
他们笑着递给叶锦川一只玫瑰花。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为了找到还在盛开的玫瑰,黎霄没少下功夫,这是早上刚空运过来的,花瓣上甚至还沾着露水。
叶锦川一手接过玫瑰,拉起晨晨和小楠。
随着服务员把门打开,映入眼帘的场景又何止豪华两个字能形容。
所有桌子上都摆放着一束鲜红的玫瑰。
脚下的地板上铺着上好的红地毯,头顶的水晶灯发出蓝色的光,把周围的一切照亮。
墙面上是玫瑰样式的浮雕,还点缀了几片真花瓣上去,惟妙惟肖。
最中间的舞台是高出来的,要通过旁边的旋转楼梯才能到达。
楼梯扶手同样雕刻着玫瑰花,支撑的栏杆并不是规规矩矩的圆形或方形,而是灵动的如同树根一样盘旋着。
晨晨按照爸爸之前告诉他的那样,放开了叶锦川的手,跑到了夏悠身边,小楠也找到了谢妍。
叶锦川挽上黎霄的胳膊,追光打到两人身上,一层雾气缓缓从地面升起。
忽然,一声巨响。
屋顶缓缓从两边移动,露出天空,轰鸣声音响起,伴随着狂风。
晨晨忽然指着头顶惊呼了一声:“直升灰机!”
晚上八点半
晨晨:“我今天有乖乖睡觉了嗷~明天给我造出个妹妹。”
黎霄(面无表情):“一天晚上不可能。”
晨晨:“那我从明天开始天天粘着小爸爸~哼!”
第140章 人鱼崽崽
众人抬头看去。
那是一架小型直升飞机,体形轻巧,外观是白色的。
直升飞机又上升了一大段距离,轰鸣声随之越来越小,直到与现场的音乐声融为一体。
大家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飞机上就落下了大朵大朵的玫瑰花。
房顶上似乎有看不见的线在牵引着这些玫瑰,最后全部落在了会场里。
小孩子们眼睛里亮堂堂的,就连大人都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惊呼。
玫瑰是一片片花瓣粘起来的,没有根茎,即使是落在人身上,也不会疼。
叶锦川怔愣了好一会儿,都还没能从这场梦幻的玫瑰雨中回过神来。
随着直升飞机驶离,会场的光唰一下明亮起来。
下意识往头顶望去,气球争先恐后从工作人员手中飞出,铺满了整个天花板。
巧妙的是,在楼梯对应的位置上,黏上了尖刺一样的东西,只要气球飞过去,就会被刺破。
气球里的玫瑰花瓣随之落下,白玫瑰的气味没有红玫瑰那么香,带着丝丝清甜的味道。
叶锦川缓缓抬手,接住一片玫瑰花瓣,眼中的深情落了上去,嘴角带着温柔笑意。
黎霄出声道:“走吧。”
两人徐徐踏上了铺满玫瑰花的台阶。
空气中哪哪儿都弥漫着玫瑰气味,却并不会让人觉得刺鼻,而是刚刚好。
所有的一切都是刚刚好,观众的掌声刚好,音乐的声音刚刚好,就连走到台上的时间也是刚好。
这是一个圆形的小台子,铺着红色的地毯,踩上去很软,来宾纷纷对他们投来祝福的目光。
主持人退到了一旁,把话筒交给了黎霄,当两人在台上站定的那一秒,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黎霄身上。
叶锦川也微微偏头看他。
他慢条斯理的抬起话筒放在嘴边,声音微哑。
“我是黎霄,叶锦川的爱人。”拉起叶锦川的手,手心的湿热让叶锦川为之一颤,“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但这是我第一次想要为了一个人变得更好,变成他所期待的样子。我很笨拙,也会做出让他哭笑不得的事情,但他总是在包容我。”
“抱歉。”嗓子里酸酸的,黎霄动了动喉结才把那种酸涩的感觉咽下去,但它蔓延到了心里,下一秒就能把黎霄最后那一点理智吞噬,“我一想到能把挚爱之人娶回家,就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这话说得很奇怪,他明明早就把叶锦川娶回家了。
只有叶锦川明白,这句话的分量有多重。
宾客们为他鼓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黎霄闭上眼笑了一声,再睁开眼时,目光变得比刚才还要坚定,手也停止了颤抖。
他似乎在这一瞬间又恢复成了那个杀伐果断生意场上的男人。
“我想做一件事。”他放开叶锦川的手,单膝跪地,背挺得很直,“或许晚了一些,但我想和你求婚,叶锦川,你愿意嫁给我吗?”
叶锦川动了动身体,接过话筒:“哪有人在婚礼上求婚的?”
这和去超市买东西,付完钱才问喜不喜欢是一样的道理。
这是临时加入的环节,前段时间忙着准备场地,叶锦川又拢共没在家里待上几天,他就把求婚的事忘了,是出门时肖衍提醒,他才想起来的。
黎霄抿了下唇,下颚线绷紧,声音像是紧绷着的弦,不难听出僵硬感:“对不起,我… …”
叶锦川笑着打断他:“我知道你想给我最好的婚礼,你也确实做到了,人生不可能总是按部就班按照规划好的走,他总是会有意外,这并不是不完美,而是生活的调味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