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男配罢工了[快穿](359)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离婚后,程歆瑶没了富豪老公,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无法再过奢侈享乐的生活,但她并不愿意回去过普普通通的生活,现在的她还年轻,完全可以趁着自己年轻貌美,还没有人老珠黄,再找一个富豪嫁了。
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程歆瑶自然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襁褓中的小女儿,只能把小女儿交给父母照顾,而她自己,则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硬生生把自己作践成了高级交际花。
失去了主角光环后,程歆瑶气运大减,再没有第二个赵总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觊觎程歆瑶美貌的富商不少,但这些人都只是想和程歆瑶来一段露水姻缘,或者是包养她当情妇,至于娶程歆瑶为妻,不好意思,还真是一个都没有。
更有甚者,还将锒铛入狱的赵总当成了前车之鉴,认为程歆瑶这个女人有些邪性,娶了她,轻则破财,重则引来牢狱之灾。
曾经的程歆瑶,因为八字好,旺夫旺赵家,得以顺利嫁入赵家。
那段时间,赵家的生意蒸蒸日上,赵总意气风发,可没少到处炫耀自己娶了一个好妻子,等到赵家一夕破产,赵总锒铛入狱,曾经被赵总夸上了天的“好妻子”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赵总和赵家的前车之鉴在,只要不是色令智昏的富商,都不会傻到和发妻离婚,娶程歆瑶进门。
可怜程歆瑶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声早就臭了,还在绞尽脑汁地想要找下一个冤大头。
与此同时,郑宏深的日子也不好过。
魏家大小姐不是个好脾气的,郑宏深是上门女婿,本就底气不足,更别说,身边还有一个私生子跟他们一起生活。
哪怕程澄表现得再乖巧,魏家大小姐也看他极不顺眼。
程歆瑶将程澄改名为郑澄,是希望郑宏深这个生父能看在程澄是他亲儿子的份上,不要对程澄太苛刻。
谁知道改姓这事却是实实在在地戳到了魏家大小姐的肺管子。
魏家大小姐和郑宏深结婚也有一段时间了,却没能怀孕,加上一个那么大的私生子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魏家大小姐能觉得舒心才怪。
为了讨好魏家大小姐,郑宏深可没少借着鸡毛蒜皮的小事责罚郑澄,不给饭吃都是轻的,时不时,还会找借口让郑澄罚跪,一跪就是一整晚。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郑澄爆发了。
某一日,魏家大小姐又在鸡蛋里挑骨头,阴阳怪气了郑澄几句,郑宏深不敢触妻子的霉头,只能把满腔怒火撒在郑澄身上,让他去罚跪。
郑澄表面上同意,暗中则偷偷溜了出来,趁着魏家大小姐在阳台看风景时,从背后偷袭,将人从三楼推了下去。
魏家大小姐命大没死,腿却摔断了。
可想而知,魏家大小姐有多愤怒。
郑宏深更是连连保证,抓到郑澄那个兔崽子后,一定会打断郑澄的腿,给魏家大小姐出气。
看到郑宏深没有偏袒那个私生子,魏家大小姐心里才没这么堵了。
只是,郑宏深和魏家大小姐都还不知道,此时的郑澄,早就趁着魏家大小姐送医,魏家兵荒马乱之时,偷偷离开了魏家。
一回生,二回熟。
有了之前离家出走的经验,这次,郑澄的准备明显更充分。
第166章 现代都市(26)
离开魏家之前,郑澄还偷偷潜入了魏家大小姐和郑宏深的卧室里,从魏家大小姐的梳妆台上偷走了所有的珠宝首饰。
当然,以郑澄现在的年纪,根本无法准确估量这些珠宝首饰的价值,但是他人小鬼大,从魏家大小姐对这些珠宝首饰的在意程度中猜到了这些五颜六色的石头价值不菲。
拿一件是偷,全部拿走也是偷,一不做二不休,郑澄几乎是没怎么犹豫,就把魏家大小姐梳妆台上的首饰柜洗劫一空。
这些首饰中有耳环、有戒指、有项链、还有手镯,东西挺多,但是携带起来并不麻烦,随便往背包里一塞就能轻轻松松地带走。
魏家大小姐摔断了腿,在医院里养了一个多星期才获准出院,等她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珍爱的珠宝首饰全都被洗劫一空时,郑澄早就从魏家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郑澄真的失踪了?”
不止郑宏深和魏家大小姐觉得奇怪,元青也觉得惊奇,就算郑澄是小说《霸道总裁的带球跑小娇妻》里盖章认证的天才萌宝,一向人小鬼大,堪称是程歆瑶和郑宏深破镜重圆的最大功臣,也不至于精明到这种程度吧。
难道说,程歆瑶的主角光环消失,并不是真正的消失,而是转移到了郑澄这个小说男女主角的骨肉血脉之上?
不然,也无法解释郑澄从魏家离开后,居然真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要知道,郑澄上一次离家出走,虽然有和程歆瑶赌气的成分,但更多的,还是打着找谢元青这个便宜养父当冤大头的小心思,不是毫无准备就往外跑。
在元青这里碰了壁之后,郑澄对便宜养父彻底死心,第二次离家出走,明显做足了准备,临走之前,还知道狠狠地坑魏家大小姐一把。
说郑澄蠢吧,他还知道离家出走最需要的就是钱,但若说郑澄聪明,他居然不知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儿,随身携带这么多金银珠宝,简直就像是小儿抱金行走于闹事,真正的怀璧其罪。
只能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太天真,想法也很幼稚。
元青甚至怀疑,如果不是因为从程歆瑶这个天道宠儿身上继承了主角光环,程澄别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让魏家大小姐和郑宏深都找不到下落,现在还有没有命活着都不一定。
元青前前后后和好几个小世界的天道宠儿打过交道,对“主角光环”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特别忌惮,龙渊则不一样,在得知郑澄第二次离家出走,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就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叶知秋出手了。”
“什么?”那一瞬间,元青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难道说,郑澄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是叶知秋暗中搞的鬼?”
龙渊点了点头,语气肯定。
“我派去暗中监视郑澄的人也汇报说,找不到郑澄的下落,就好像,郑澄这个小孩子一夜之间就人间蒸发了一样。”
虽然郑澄只是一个没什么威胁的小孩子,但龙渊并没有掉以轻心,派去监视郑澄的人,是他重金聘请,业务能力极强,口碑还很好的私家侦探。
能瞒过这位私家侦探,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绝对不是郑澄这个小孩子能做到的事。
背后必然有其他人相助。
而郑澄的人际关系并不复杂,愿意为郑澄离家出走提供帮助,并且有能力赶在第一时间出手,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郑澄带走藏起来的人,估计也就只有叶知秋了。
“叶知秋为什么要这么做?”元青很不解,叶知秋一开始为这个小世界选定的天道宠儿可是程歆瑶,就算现身露面,也应该和程歆瑶接触才对,选择郑澄的原因又是什么?
“谁知道呢?”龙渊并不在意,随口说道:“说不定就是对程歆瑶失望透顶,叶知秋才不得不将目光和希望转投到程澄这个小孩子身上。”
毕竟,年纪小是劣势也是优势。
年纪小,代表着可塑性更强,再加上从小养在身边,亲手塑造,叶知秋完全可以把程澄培养成他手上最锋利的刀。
“看来,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如果不早点找到程澄,指不定程澄这个智商超群的天才萌宝就被叶知秋给培养成真正的反社会份子了。
看过小说《霸道总裁的带球跑小娇妻》就知道,郑澄绝对不是什么单纯无害的天才萌宝,从他对待养父的狠辣和之后的行事风格来看,这人本身就有反社会倾向。
如果长期待在叶知秋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危险分子身边,耳濡目染,提前黑化,反社会人格彻底觉醒,也不奇怪。
熊孩子并不可怕,高智商,并且拥有反社会人格的熊孩子,才是真正的大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