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之重回末世前(104)
可是一夜之间,所有的电子全部失灵,好像突然回到了生产力底下的古代。钱在银行取不了,交通瘫痪,停水停电,商场关门。白天足以热死人,夜间只有四五个小时,日夜颠倒的过,这不是世界末日是什么?
与其赚一些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用到的钱,不如换成粮食更加实际一些。
姚子清想了想,将二哥一直背着的包包取下,在里面翻看了一下。出来之前他们都想着带些食物,怕钱币没用了。不过倒是没有带那些比较沉的米面,翻出一个还未开封的辣椒酱朝着摊贩问道:“这个可以吗?两张皮子一瓶怎么样?”
摊主眼睛一亮,这种罐头酱料因为比较好存放,虽然填不饱肚子,但能够开胃。不过两张皮子一瓶也太少了,虽然这个辣椒酱还是个大瓶子的。刚想开口再说说价格,看到旁边站着的冷气森然的男人,到嘴边的话又闭了进去。
雷朗拿着皮子递给马鑫:“你会做衣服吗?你们女孩子不是都会给娃娃做衣服的吗?拿回去自己做应该没问题吧?”
女生好像天生就对这种毛绒绒的东西没有抵抗力,有几张皮子颜色也好看,有些爱不释手。听雷朗的话有些不确定:“那应该不一样吧,不过好像也不是很难的样子,大概可以试试”
雷征笑到:“不会也没事,幺奶可是一把好手,不懂去问幺奶”
摊主见他们都已经开始商量着要怎么做衣服了,也就可怜的默认了这个交易。大不了换个十来瓶辣椒酱料,等以后日子更难的时候再拿出来,说不定换的更多。
雷征也想要换一些,可是他带的不是酱料,而是家里泛滥成灾的泡面。
“泡面换吗?三包换一张皮子怎么样?泡面好啊,面饼可以吃,调味包还能炒菜,酱料包还能冲水当汤喝,关键是它耐放啊!”
摊主嘴角抽抽,人家那好歹是一瓶未开封的酱,省着点一家子就用那个拌饭也能吃一个月。泡面三包三餐就没有了,而且食量大的一包恐怕连底都没垫到三两口就没了。
“五包一张皮子,不能少了”
最终姚子清用五瓶不同口味的辣椒酱,几袋子盐换了二十五张皮子,他们家人多,皮子也好,穿衣也好,都比较费料子。而且还有方锦雷的,他一个大男人估计是不可能会做衣服的,皮子买了等奶奶一起做好了。
雷征用泡面还有几袋子饼干换了四张,马鑫他们出来的时候也带了一些食物,不过带的都是黄瓜番茄这类蔬菜。不过很显然,这些蔬菜才更加受欢迎,一拿出来旁边几个摊子的摊主眼睛都绿了。甚至直接拿着自家的东西凑过来推销。
最后马鑫用七根黄瓜和五个番茄换了四张皮子,大概够她跟哥哥做一套衣服的。
雷林用自己带的狗粮在旁边一家卖内裤的摊子换了一包,一包大概二十四条。至于为什么他家没养狗却有狗粮,这是他天真的以为狗狗都爱吃狗粮,知道幺奶家里养了一只狗,还没见着的时候就买了好几袋子狗粮。
狗粮一包份量都超级大,结果小五不爱吃,他自己尝过,根本什么味道都没有,就是闻着香而已,丢了又觉得浪费,于是一直放到现在。出门前见哥哥翻找交易的食物才想起自己还有好几袋子狗粮,于是就给装包里了。
马鑫刚刚在挑选皮子,将皮子装好之后余光看到雷林在装东西,好奇的问道:“你买了什么?皮子你哥哥不是买了吗?”
雷林脸迅速变红,双耳暴热,好在天黑看不太清。怕被马鑫发现他买了什么,将包包往背后一背,语气特别高冷:“没什么”
马鑫鼓了鼓脸颊,哦了一声之后默默转过身。上次他给自己果冻的时候还以为是个挺热情好相处的人,原来也是高冷一族的。
见马鑫转身走开跑去跟雷朗说话,雷林懊恼的咬唇扭头,真是蠢死了!
雷征好笑的看着情窦初开的弟弟,早就发现他对马鑫有意思,接触了几次之后也觉得这个女孩子不错,比较单纯,也不是那种柔弱的菟丝花。
虽然比雷林大了一岁,但这可以忽略不计。本来女孩子比男生要早熟一点,找个稍微大些的更加懂事点总比找个小一些什么都要让着宠着好。
拍了拍雷林的肩膀:“傻小子”
雷林轻哼一声,将肩膀从大哥的掌下挪开。都快奔三的人了还是单身,才没资格说他!
姚子清见蔬菜这么受欢迎,凑到二哥的耳边问道:“大哥在楼上发蘑菇,按照蘑菇长的速度,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跑出来摆摊啊?”
雷萧对着他脑门弹了一下:“与其浪费那个时间不如好好练练身手”
姚子清也只是突发其想的随口一说而已,又没有真的打算要摆摊。摸了摸脑门,不用看也知道肯定红了。以前二哥很少对他做这种小动作的,从那次大雾之后,姚子清发现二哥的一些小动作更加多了一些。例如弹脑门,揪耳朵,捏脸蛋,不过他喜欢。
虽然没买到什么非常令人满意的东西,但好歹也算是满载而归了。走到自家摊子前发现几乎没什么人了,反而有个陌生的男人在跟雷厉他们交谈。
他们一群人走在一起实在打眼,就算是漆黑的街道,也很容易就看到他们。马辰没等他们走来过就跑了过去,看了眼自己妹妹之后转头对着雷萧说道:
“有个人说想要那些鸡,要的量不少,除了今天带出来的三十几只,他问还有没有更多的,不过这人我觉得身上有血腥气,关键是他要我们带着鸡跟他去他的地方交易,我说我们还有人去逛集市没回,他就一直等到现在”
雷萧点点头,直接朝着那个男人走过。
雷萧他们的出现真的大大出乎南天的预料。那个马辰看起来就非常不好惹,倒不是他长的多么恶,而是那股军人的气质早已融入骨子里,不难看出是部队出身的。原本想着大概是回家避难的,身边的人应该都是家人一类的。现在看来这个雷萧才是他们的掌话人,而且比马辰要危险的多。
南天笑着上前:“您好,我叫南天,天快亮了,我也不兜圈子了,我想要你们的鸡,可是今天过来没什么准备没开车,希望你们能帮我将鸡送到我那儿,你们开的大米的数量也不少,这里交易也太打眼了一些”
雷萧打量他片刻,语气平静的说出让南天心脏发颤的话:“南天,二十八岁,北区慕白的手下,慕白,三十二岁,曾经青云帮里的一个小头目,天气异常后青云帮的老大郑青云带着部分人离开,剩下的人跟了慕白,如今北区的一把手”
闷热的天气,南天额头冷汗直冒,看着雷萧平静的眼神,总觉得犹如被一头盘伏的猛兽盯着,一旦触怒将被鲜血淋漓的撕碎。
“不知先生是哪方的人马?可别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了,这要是熟人,交易起来也更加省事,您说呢?”
雷萧却是直接转头询问马辰:“价格谈好没有?”
马辰摇头:“交易的地方还没确定,价格方面也没细谈”
南天呵呵笑了两声:“那不是不知道都是一家人嘛,自然能砍价就砍价的,既然您认识我大哥,这价格当然还是按照之前的定的价格来,交易的地方你们看哪里适合,咱就在哪儿交易”
虽然之前并没有吃黑的想法,但价格方面倒是想着最多给五十斤米一只鸡。要是不愿意,到了他们的地盘,哪里还有别人说话的份。而且养鸡的多半都是附近村子的农民,恐吓威胁一下,只要不狠过那条底线,既不甘又不敢不顾一切的反抗。
“一百斤米一只鸡,和平广场交易”
南天一愣,反应过来之后连忙点头答应。虽然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但既然他们给了方便,他这边也不好再矫情。约定好了地方之后,南天直接骑着车自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