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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龙傲天(166)

作者:张源起 时间:2022-10-26 10:32 标签:穿书 仙侠修真 系统 穿越时空

  狼牙棒是在莫恙家园的武器铺订做的,莫恙可以朝NPC定制妖族武器,品阶不高,制作粗糙,却正适合他们使用。妖族不用剑,所以燕凌云改用长刀,足有四掌宽,一刀带走一个。秦开将战甲隐藏,同样用粗刀,狼头咆哮,很有妖狼韵味。
  谷蓝用护爪挠人,只差上嘴咬了。
  徐饶则是跟在“哥哥姐姐”后面的小废物,笑眯眯的抡着狼牙棒划水。
  论武道和经验,这些马匪都是来送菜的,不多时,便全军覆没。莫恙还给燕凌云配了重弓,最后的马匪想跑,被他一件射穿了背心。
  眼中冷光残狞,真像土生土长的妖族。
  不仅他,莫恙还是第一次知道,其他人的演技都这么好,一点人修的马脚都没露,招式和套路皆朝着粗犷而去,秦开还割了几个妖头,作为战利品,挂在战车头威慑。
  叶秋水松动筋骨:“妖族打架,真是废力。”
  莫恙心说可我看你明明很享受,几人里最莽的就是你,初见时那个冷若冰霜,优雅自矜的叶秋水,好像渐渐褪去了伪装,露出了原本的颜色。
  打完这一队马匪,或许是血腥之气还没散去,也或许是秦开挂在车头的战利品起了作用,接下来一周,他们尽管碰到了不少商队,却都远远避开了。
  直到途径一处山坡时,他们听到了喊杀之声。
  与此同时,996忽然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第134章 阿苏默勒
  996迄今为止, 给莫恙检测出了三个主角,一个是燕凌云,一个是仙尊, 一个是东方衡。
  莫恙觉得以后说不定还有六七八个, 跟葫芦娃一样,过一阵来一个, 全看996高兴不高兴。
  果然, 下一刻,他又听到了播报:
  【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
  莫恙:“……”
  除了燕凌云,它没有一个导入成功的,而且就算是燕凌云,它能窥探到的剧情,也只有刚穿越界壁时, 看到的那个画面。
  两千年后, 天地崩裂, 燕凌云立地成仙。
  离现在还很远。
  不过被996捕捉到的,就算不是主角, 应该也是重要人物, 所以莫恙想了想, 主动提出去那边看看。
  “也好,说不定能得到些信息。”叶秋水同意。
  骑马翻过山坡,莫恙看到了下面的情况。
  山坡下, 枯草蓬生,遥遥看见一百多个人影, 是一支十几人的部族正在被百人的马匪围攻, 远远都能听到马匪的欢呼声, 就像猎人发现了肥美的猎物。
  那部族为首的是一个青年, 看样子也是一匹狼,颜色却干净得像雪一样,灰白短发,穿着兽皮短打,眼眸像是寒冰,反射着清冽的天光。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个青年难以一眼看透,似安静,又似残狞,越看,越像蒙着一层雾,最后只看到他灰白被风吹起的短发。
  更奇怪的是,他那十几个族人竟然全都是兔族,一双双红红的眼睛,雪白的尾巴,尽管痩,但每走一步,都莫名让人流口水,瑟瑟发抖团在青年的后面。
  几人神识极佳,都听到了下面的对话。
  “你们想要什么。”青年问。
  马匪贼首抬了抬鞭柄:“你,可以走,你的族人,留下。”
  “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有意思,看在你和我同族的份上,你敢和我比一场吗?”
  “赌注是什么。”
  “你赢,我们走;我赢,你归顺我。”
  “好。”青年说。
  草原上的风很大,将乱草压得很低,春日即将到来,太阳有了一两分的热度,西霄的人穿着袄衣,在山坡眺望要发生的争斗。
  贼首的马膘肥体壮,披着战甲,吐着热气。骑马的贼首更是魁梧强悍,拿着双板斧,牙齿上还残留着撕碎猎物的血迹,寸寸筋骨都在绷紧,目光如电。
  青年却什么也没有,他缓缓佝下身体,眼中流淌着冰川反射一样的清光,盯准了贼首,那是准备冲锋的动作。
  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走在队伍后面。只有阿苏默勒,他们大着胆子向莫恙请求让他躺在板车上,由双马尾兔子照顾。
  莫恙同意了,他们也没再待在战车里,而是坐在了前头拉车的蛮牛背上。
  下面的兔子羡慕的偷看他们。
  穿得好,吃得好,有这么多粮食,还有这么多车马,是他们这些弱小族群做梦都想要的。
  在草原上,狼总是要比兔子活得好。
  莫恙发现他们很多都冻得不行,甚至连双鞋子都没有,全靠一身皮毛保暖,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人就坚持不下去,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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