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作精男主的官配(46)
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是他先去了戏剧院之后跑来找他诉苦,才跟他加上的喂信,这个事件的前后因果关系是不是有点不对?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那也不行。”祝乌紧接着将他拒绝,他垂下眸子,“这是我自己的事,不希望别人插手。”
说这话时,他的语气很淡,淡得显出几分疏离的感觉。
苟兰阴觉得“别人”两个字莫名地、有些刺耳。
他眉头微皱,想再说些什么,但祝乌的视线已经落在他的书上。
在这种时候再去打扰他显然不是件优雅得体的事。
话题到这里就结束了。
凌宣还在楼下直播,也许是因为刚才当着千万人的观众说着直白的话,对方却毫不犹豫地离开让他大失颜面,他一直没上来二楼。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楼下的动静才渐渐远去,这时已经临近傍晚,祝乌准备收拾背包离开。
苟兰阴也没有下去触霉头,但祝乌一直在学习,也不跟他说话,他只好随手从书架上挑出一本书,看一会儿书,又看一眼祝乌。
见祝乌要走,也没有要叫上他的架势,他抿着唇出声:“祝乌w,你怎么……”
祝乌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眸依旧澄澈。
苟兰阴有些不满的话就顿住了,而是换了个话题:“之前我问你的,你说你这周跟路番一约好去看球赛,那下周呢,你有空吗?”
“没空。”
祝乌动了动眼睫,没怎么想就回答,“阿姨迟早会知道的,这段时间就算是给她的心理准备吧,如果她问起,我会去向她解释。”
说完,他没再去看苟兰阴的表情,直接下楼,离开图书馆,回去宿舍。
刚推开宿舍的门,一股浓浓的属于火锅的麻辣香气就飘进了鼻端。
A大宿舍条件安排得周到又齐全,就算有学生想自己做饭也完全没有问题,因此叶息行和林境就提议自己做火锅,也在喂信上提前说好了。
祝乌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把菜品都准备得差不多了,锅里也冒着滚滚的香料。
“时间刚刚好,洗个手就可以吃了。”
“谢谢。”祝乌看了一圈,发现都没什么他可以做的,“应该等我一起帮忙的。”
“也就洗几个菜而已,又不费事儿。”叶息行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唰唰往锅里放菜。
夏天吃火锅,自然要开冷气,不然再香的火锅也热得没有食欲。
没人提起凌宣,想来都看到了那个直播,气氛十分融洽。
祝乌没有吃多少,他不是很能吃辣,尽管叶息行准备的这个锅底只是微辣,也让他白皙的额头上挂了几粒晶莹的汗珠,嘴唇也有些红肿。
“早知道当初买带格子的那种锅,做个鸳鸯的锅底。”叶息行注意到了,有些懊恼。
“没关系,你们把菜都吃完,别浪费了,我去冰箱里拿杯冰镇果汁。”
祝乌摇了摇头,表示不在意,起身走向冰箱的位置,不巧的是,他买的果汁喝完了。
好在宿舍楼下就有饮料贩卖机,祝乌问了另外两个室友要喝什么,然后出门去买果汁。
凌宣恰好从外面回来,除了几名工作人员,他身边还围着不少的粉丝。
祝乌买完饮料,转身就对上凌宣的脸,他一看外面,工作人员和粉丝都走得差不多了。
眉头微扬:“有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聊聊天吗,好歹我们是室友啊。”
凌宣丹凤眼里依然温柔,“不过我的好室友,却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叫走了我的告白对象,会不会太不近人情了点。”
祝乌打开果汁的盖扣,咬着吸管喝了几口,才慢悠悠地给了他一个无聊的眼神:“你好像很兴奋?”
“当然兴奋了,现在起码有一千万人知道我是苟兰阴的舔狗!一千万人啊,A大也就才几万人,祝乌,我是你的五百倍!”
“……”
饶是祝乌,也被他这番过于荒谬的言论弄得愣住。
凌宣像是觉得十分光荣一般喟叹道:“为什么一定要找其他的理由才能接近他呢,追求一个人,就是要直白地让他感受到我的爱意啊。”
姜淮乐拉不下身段,所以他失败了,别说攻略成功,他连在苟兰阴心中掀起一丝涟漪都没能做到。
可他就不同了。
凌宣含笑看向祝乌,语出惊人:“不好意思,祝乌,我准备复刻你的路线,然后超越你。”
“……”
难怪凌宣从一开始就毫不避讳地对苟兰阴示爱,哪怕对方不厌其烦,屡次拒绝,他依然不肯改正。
他是故意的。
故意得有些不可思议,甚至有些可笑,复刻他的路线?
他的路线有什么好复刻的?
祝乌咽下一口果汁,瞥向凌宣的眼神颇为一言难尽。
最终,在凌宣期待的目光下,祝乌语气平淡地说了句:“那你加油喔。”
*
夜晚的城堡沐浴在柔和的月华下,花园里的香气随着夜风飘荡在各个角落,精巧的壁灯发出梦幻般的光彩。
排成长队的佣人手中或捧或抬,迈着整齐的步伐走进书房,退出去的时候,他们手上变得空无一物。
东西全都被放在了书房的书桌里。
林伯对着书桌后面的身影微微躬身:“少爷,我已经把能买到的关于计算机程序方面的书籍都买回来了。”
“嗯。”
这个单音节词从语调可以听出主人的心情比较一般。
林伯脚步的声音放得更轻了,直到听到一句。
“林伯,我问你一个问题——”
林伯:“……”
唉又是这种开场白,真是为难老人家。
“为什么,他不愿意跟我回城堡?”
林伯听了几次,已经能听出这个“他”指的是谁,他恭敬且谨慎地回答道:“也许,祝少爷在学校有重要的事要做。”
这句话得到了对方更郁闷的疑问:“什么重要的事,连城堡都不愿意回?”
“……”
可是少爷,当初人家搬出去不是正合你意吗?
林伯正要说话,就被苟兰阴挥手打断,于是,将书放下后,就退到了一边。
苟兰阴把玩着手里的钢笔坐了一会儿,才低下头,在笔记本新的一页上写道:
【××年××月××星期×天气:晴
最近我成功地加到了祝乌的喂信,他的昵称有点可爱】
写到这里,他又想起来祝乌拒绝回城堡的事。
【只有一点点可爱,而且是喂信昵称,并不是他本人,他本人非常地……令我……我觉得……】
苟兰阴想了好几个形容词,都觉得用在这里不太合适,明明他最近的词汇量增加了很多。
但是,如果用往常用过的生气,愤怒,好像他更是本能地排斥,最终,他在日记本上写下……
【真是个可恶的祝乌乌。
明明就在关心我,生怕我受到那个讨厌鬼的委屈,迫不及待地把我叫到了他的身边,却不承认。
可他忘了,我怎么可能让那个讨厌鬼占到我的便宜。
不过,我屡次三番让他跟我回城堡,他都拒绝了,让我还是有一点点生气。
但是,看在他今天这么主动的份上,我选择原谅他。只是,没拿到那个u盘实在可惜,又要让祝乌乌等一段时间了。】
苟兰阴看向地毯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关于计算机程序的书籍,眉眼间透露出几分淡淡的自信。
他只是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而已,真要学习起来,用不了多久也一定会有成果。
【嗯,是的,我一定会让祝乌乌对我刮目相看,并主动要求跟我回家。】
——《城主日记》第299页。
作者有话说:
为了加祝乌乌的喂信,立志成为文学大师
为了拐祝乌乌回城堡,立志成为IT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