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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让主角爱我了(213)

作者:西十危 时间:2022-06-14 08:46 标签:快穿 打脸 逆袭

  卫珩没再提,池小天没再问,那些就是一场梦,是卫珩在梨园的老槐树下面哄池小天睡觉,自己打了个有些长的盹。
  卫后贤是个挺能耐的人,尤其是在卫珩当了参谋后。
  卫家蚕食起了周边,不声不响的,卫后贤的军衔越来越高,卫珩始终没出去,他还当着他的纨绔子弟,没事就往梨园跑。
  他要捧他的心尖尖。
  东三省先解放的。
  这不是个很好的年代,但有个花旦红得不行,报纸上都是他的新闻,每每刊登他的照片报纸都会被戏迷一抢而空。
  卫珩有个常位,就在戏台下面,他有权有势的,但抠门,旁人都往上面仍大洋和金银,他就扔点心零食。
  池小天的嗓子好,脸更出挑,还清高。
  戏唱完他就走,从没留下陪过酒,最多喝两杯茶。
  他走,卫珩也走,路轻架熟的去了后院。
  绿书帮着池小天卸妆:“你们约了去游湖?”
  池小天喝着茶,他眨巴眼,还跟个孩子似的,笑嘻嘻道:“姐姐也想去?我跟我情郎去的,你也有情郎么?”
  绿书看池小天没皮没脸的样子,没好气道:“说什么胡话。”她手下重了点,“别跟我嬉皮笑脸的,出去玩,别过夜。”
  她拿池小天当弟弟看的,生怕池小天被人占了便宜。
  池小天还留着长发,他发质好,戏班的人都不舍得动手,就这么一直留着了:“姐姐,别弄发样了,我穿男装。”
  男装就简单了,绿书给池小天绑了高马尾,他脸小,线条柔和,秀气。
  “卫爷。”
  “卫大少好。”
  两人头听见了问好声,池小天扭头,绿书往后退了两步,卫珩穿了身西装,他虽然纨绔,但皮相是一顶一的好:“还忙着?”
  他没往里走,只是靠着墙,“晚上吃什么?”
  池小天差不多好了,他没理卫珩,央了声绿书:“好姐姐先出去罢。”
  绿书点头,走了出去。就跟岳丈看不惯女婿似的,她也看不惯卫珩,但她知道卫珩跟池小天挺好的,所以就是看不惯也不多事。
  卫珩这才进来,进来就夸:“你今儿唱得真好。”
  池小天白了一眼卫珩:“我哪天唱得不好?好了,关门,我要换衣服了。”
  “要不我给你挑。”卫珩过去,忍不住欢喜道,“跟我去见我一下我妈?”
  池小天见过卫珩的母亲,是个挺和气的人,看着面善,说话也挺温柔的,他跟卫珩好了几年了,是该见一下了。
  这里的见面是指大见面,定聘礼前的见,他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今晚?”
  “都商量的好了,吃个饭就行。”
  卫珩看着池小天,声音一低,“三聘六礼都下了,你反悔也晚了。”
  反悔?
  反什么悔啊。
  池小天还照着镜子,他这次没说话,只是抿唇笑了下。
  不止是卫珩高兴,他其实也期待挺久了。
  五月初五,易嫁娶。
  卫家的大少爷与当今最红的花旦池小天成婚。
  两个男子结合,在这个世道是有违礼法的,但卫珩就是个纨绔,他就没名声那玩意,也不在乎,池小天也是无所谓的。
  卫珩会办好的,他只要风风光光的嫁给他的卫哥哥就好了。
  卫珩洒了大把的喜钱。
  吹吹打打的迎亲队响了三天,红色的丝绸挂了满城满街。
  三书六聘,八抬大轿,拜堂成亲。
  大红的婚房,大红的喜床,池小天眼前是大红的盖头,再然后,他眼前是自己是想嫁的人,是他喜欢很久的卫哥哥。
  卫珩衣衫笔挺,他没喝酒,一点酒气都没有:“小天。”
  池小天的脸有些红,可能是被喜床映红的:“卫珩。”不应该紧张的,他手心还是冒汗,睫毛扇动了下,像是有些恼了,“别这么盯着我。”
  卫珩笑了起来:“那你看我。”
  池小天听到了衣料摩擦声,他抬头,卫珩脱了衣服,卫大少其实使得一手好枪,手臂,胸膛都是有锻炼的痕迹,微微隆起的线条利索干净。
  他挤上了床,双膝顶着鸳鸯戏水的喜被,把盖头轻轻搁置在床沿:“今晚就唱给我听?”
  池小天手捏紧又放松,脑子发晕:“唱、唱什么?”
  卫珩亲他的唇瓣,附着他的耳畔,低声笑道:“玉炉冰簟鸳鸯锦。”
  红色的小衣染着香粉。
  汗水洇湿了鬓发。说是要池小天唱,其实都是卫珩在唱,小卫爷自幼聪慧,听多了,他也会唱。
  红鸾帐下,戏腔婉转。
  “柳阴轻漠漠,低鬓蝉钗落”
  “……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
  卫珩当了一辈子纨绔,被骂了一辈子废物,他的名声一直不好,干过最荒唐的事就是娶了池先生。
  他和池先生少年相识,白头偕老。
  池先生是上世纪最有名的戏曲家,留下的唱片至今还在发行,卫珩在民国被人骂不配当卫后贤的儿子,在现代又被骂不配当池先生的丈夫。
  但卫珩丝毫不在意。
  他还特意留下了墓志铭炫耀,虽然就短短五个字,但足以看出他的洋洋得意。
  ──吾妻最喜吾


第158章 喵汪
  我不知道什么是生活, 我只知道我想活着。被生下来,看到这片天,这片辽阔的戈壁, 我就知道,我生于此,长于此, 我将是这片天地唯一的王。
  生而不凡。
  我习惯蛰伏,习惯等待成长,我有预感, 当某一年的春天,吹起不一样的风,就是全新的进化, 每个生灵都将全新的变化。
  我等待着那天, 我渴望那天。我捡到了一只小猫。
  我搞不懂它在想什么, 别人都想活下去,好像小猫不是很想,但没关系, 我想小猫活下去,我会照顾小猫的。
  小猫很小,小猫很弱, 小猫什么都不会。
  小猫慢慢长大了,很漂亮, 比我的同类好看多了, 我想不通为什么会觉得小猫好看,兴许小猫就是好看, 兴许只是因为小猫是小猫。
  小猫想走。
  我去追小猫, 小猫好像很生气, 但小猫不走了,我知道,小猫也喜欢我。
  小猫也很喜欢那些两只脚站立的人,我舔着小猫的毛,对小猫呜呜叫,我能感觉到那天越来越近了,假如小猫喜欢的话,等那天来临,我就带小猫去看很高的楼,去看那些人,只要小猫喜欢,我哪里都可以带小猫去。
  那天还没来,小猫就生病了。
  愈来愈虚弱,我很害怕,我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我只知道,一闭眼,就再也不会醒过来了,不会跑,不会吃饭,骨头会腐烂,会一点点消失。
  我带小猫去了城市看病。我不知那些人为什么要送我走,戈壁好远,路也好远,我能和小猫看到同一片天,但我却看不到小猫。
  我要去找小猫。他们都说我是流浪狗,可我不是,我的家在戈壁,我还有一只漂亮的小猫。
  路好远啊。
  车好多啊。
  我跑了很远,累的时候也会趴下看月亮,我想我确实是与众不同的,我渐渐能听懂那些人的话,我要是想的话,我应该能变的很厉害。
  我有感觉,那天真的越来越近了。
  但我没有去想,我休息好了,就会继续走,我只是想我的小猫。我见到小猫了。
  小猫很漂亮,皮毛雪白雪白的,小猫冲我跑了过来,我们一起走了。
  还是城市,还是那么高的楼,那么多的车……可夕阳真暖和。
  我们一起当了流浪动物,至少那些人是这么说的,我没有主人,应该算是流浪狗,但小猫不是流浪猫。
  小猫有我呢。
  我捡到了小猫,那个地洞,应该算是小猫的家。我们到了春日镇。
  这里的人真好,小猫喜欢这里,我们住在了一个废弃公园里,小猫比较懒,不喜欢乱跑,我喜欢跑,我还去听了人类的课,讲得真好。
  原来只有自己叫活着,和小猫一起就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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