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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当猎户(12)

作者:海毓秀 时间:2022-03-07 10:56 标签:生子 爽文 种田文 穿越时空

  可能是因为看不惯程铎的浪费,永哥儿第一次顶撞了他。
  “什么?”程铎一时没反应过来。
  永哥儿看了他一眼,气势慢慢回落下来,小声嘀咕:“我是来给你种菜的,不是做饭的。”
  程铎啃窝头、夹菜的动作顿了顿:这小哥儿挺聪明的,看来蒙混下去是不行了……
  他想了想,试探地道:“我可以给钱。”
  “做一次给十…两文,你觉得怎么样?然后你可以跟我一起吃,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就房子建成之前这段时间,以后我就自己做了。”
  永哥儿有点心动,做一顿饭两文,还包吃,没有比这更赚钱的活计了。
  “那,那你要负责准备食材。”
  “当然。”程铎点头,就小哥儿这抠门劲儿,他怕让他准备食材,这家伙天天给他吃素,早晚要吃成兔子。
  “那好吧,就房子建成之前。”永哥儿有点忸怩地道,其实心里高兴坏了。就算程铎只一天吃两顿,他也可以赚四文钱,还能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
  民以食为天,程铎首先搭建的就是厨房。因为不知道去哪儿买瓦片,他奢侈地在厨房顶上钉了一排的木板,然后又在上面铺了厚厚的麦梗。
  虽然不能保证完全不漏雨,但起码比村里那些房顶豪华多了。
  其实也多亏了程铎那身巨力,砍树在他这里根本就不是事。他的房子后面又是一整片山林,程铎虽然不太知道树的品种,但他特地挑了那种又粗又壮的,用来裁木板。
  画好线,两头开口之后,一斧子下去就是一块平整的木板。
  永哥儿已经把地里的杂草割完了,一边用锄头挖地,一边清理草根,然后停下来歇一歇的时候,看着程铎划木板如同划豆腐,日常羡慕……
  程铎忙得差不多了,丢下手里的活,回身拿起了柴刀:“我上山一趟,你别乱跑。”
  永哥儿“哦”了一声,两天过去,他已经习惯了。
  这男人就是个肉食动物,并且他每次上山,就肯定会有收获。永哥儿想到昨天吃的红烧兔肉,忍不住舔了舔唇。
  程铎这里的伙食太好,搞得他都想他的房子慢点修好了……


第10章 那就多谢你了。
  程铎上了山,他昨天无意中发现了一群野鹿的踪迹。不过因为时间太晚了,他手里又已经打到了兔子,就没有去追。
  程铎先是来到昨天发现野鹿饮水的地方,水源边有一些零散的脚印,有大有小,按他的经验判断,应该是个小型鹿群。
  这种野鹿群一般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上两三天,直到他们喜欢的草和树叶吃完,才会换到下一个地方。
  程铎顺着脚印追踪过去,果然在一块山野腹地发现了鹿群的踪影。他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丛和灌木后面,看着一只野鹿离群吃草,吃着吃着就走到了他附近。
  程铎有点可惜,这么远的距离,如果有弓箭就好了,柴刀目标太大,扔出去很容易惊到猎物。
  野鹿的听觉非常灵敏,跑起来更是迅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程铎正想朝着那只离群的野鹿移动,耳边突然听到了一声压抑的野兽低咆,一股腥风随之而来——
  程铎迅速朝侧面打了一个滚,同时回手用柴刀狠劈过去,那野兽发出一声吃痛的哀嚎,并且迅速跳离了程铎的狩猎范围。
  程铎这时也看清了,那是一只体格健壮,皮毛丰厚的狼,它半边脸被程铎的柴刀划破,此刻正呲着牙齿,用一双阴鹜血红的眼睛恶狠狠盯着程铎。
  这只狼很聪明,见自己不是程铎的对手,仰天打了个呼啸,很快钻入了树林中。程铎注意到,树林阴影中又跳出数只野狼身影,跟随着它的脚步飞快地消失不见。
  很显然,那是一只头狼,程铎怀疑自己之前打死的灰狼,就是属于这个狼群的。
  头狼来找他报仇了。
  这些狼可真够敏锐的,他就是这两天上山勤快了点儿,就被他们给尾随了。
  程铎举起手臂看了看,刚才不小心被头狼的尖牙划破皮肤,拉出了一条血印子。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他肯定要上医院打个狂犬病什么的,可是现在的他无所谓了。他连丧尸病毒都不怕,过期的臭肉罐头也照吃不误,哪还会怕这些?
  可惜这样一来,那群野鹿也被惊跑了。程铎无法,意思意思逮了只竹鼠回去。
  可能是因为以前养家的习惯,程铎总觉得被永哥儿发现自己受了伤,还什么都没逮到……有点没面子。
  “你回来了?”看到程铎提着猎物走出山林,正在水边摘野菜的永哥儿不自觉地起身迎了上来,好奇地盯着程铎手里的猎物。
  程铎用那只衣袖完好的手提着竹鼠给永哥儿看了看:“一只竹鼠,一会儿处理好了给你。”
  “好。”
  见永哥儿还站着不走,程铎试图转移注意:“哪儿来的野菜?”
  “刚才看到旁边田埂上有,我就顺便采回来了。”永哥儿不疑有他,回答完程铎的问题,果然乖乖回去继续摘菜了。
  不过等程铎给竹鼠剥皮的时候,围观的永哥儿还是发现了问题:“你的衣袖怎么破了?”
  程铎故作不知地抬手看看:“可能在山上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吧。”
  “那你等会儿脱下来,我帮你补一补。”永哥儿自然地说,说完发现好像有点不对,程铎又不是他大哥二哥,更不是他爹,他给他补什么呢!
  “呃……你自己补吧,我今天把手指弄伤了有点不太方便。”
  程铎闻言看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的右手大拇指上看到了血迹,心想可真够巧的,他们俩今天都不小心见血了。
  “周货郎过两天就来了,我在他那儿订了金疮药,到时候给你上一点。”
  “不用了。”永哥儿手一抖,不自觉地把手藏到了身后。其实下地把手划伤再正常不过了,他根本没把那点小伤放在眼里,他那么说只是找借口罢了。
  永哥儿之所以想把手藏起来,是因为程铎盯着他的手看,他有点自惭形秽。他的手很丑,上面不止有陈旧疤痕,还有老茧和冻疮。
  其实程铎的手都比他的手细,他一个哥儿,还是有羞耻心的。
  程铎闻言点点头,也没在意——永哥儿这点伤等周货郎送药来,他可能都痊愈了。
  永哥儿不知怎么有点失望,可能是难得有个除了爹以外的人关心他,他却拒绝了;也可能是觉得程铎看到了他的手粗,所以改变主意不给他金疮药了,因为抹了也没用……
  但好在永哥儿是个坚强的哥儿,很快把这点失落抛到了脑后。他连吃饱穿暖都成问题呢,可没闲心胡思乱想。
  不过经永哥儿提醒,程铎才想起自己买了布回来,还没找到人帮忙做针线呢。
  其实也不用找,这不是有现成的人选嘛……
  程铎还担心永哥儿种完菜就跑了,因为菜地又不用太过关注,他十天半个月来看一看也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这样一来,他们之前约定的房子修好之前帮忙做饭的协议就要提前结束了。
  程铎可舍不得这么一个便宜又听话的“厨娘”。
  虽然永哥儿为了避嫌,连他衣服上的小口子都不肯帮忙补,但程铎知道这小家伙其实单纯地很,之前在山洞里看他可怜,不就帮他补了吗?
  再说这提要求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
  吃饭的时候,永哥儿又是照例夹了一碗饭菜到旁边去吃。程铎见他只夹了三块竹鼠肉,竟然全都用竹筒装了起来。两个窝头也装了一个,只把剩下的窝头和野菜吃了。
  程铎夹了一块竹鼠肉嚼了嚼,然后装模作样地说:“哎,今天的竹鼠肉有点老……”
  永哥儿一听紧张了,以为程铎嫌他做得不好,这可关系到他每顿饭两文钱的收入:“是不是我炒得时候太过火了?我下次一定注意!”
  “不是,是这鼠肉本来就有点老。”程铎一副食不下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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